浙江省能源局日前发布的《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指出,浙江将积极打造沿海核电基地、华东抽水蓄能基地、海上风电基地、清洁煤电基地等国家清洁能源生产“四基地”。其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布局核电项目,形成浙北、浙东南、浙南三大区域为主的沿海核电基地。
上述意见稿指出,按照国家建设沿海核电基地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突出核电作为浙江中长期主力电源的战略地位。积极采用先进成熟技术路线,加强核电厂址保护,按照连续建设的要求,科学规划项目时序,适度超前开展前期,科学安排项目开工建设计划。“十四五”期间,力争建成三澳核电一期(240万千瓦)和三门核电二期(250万千瓦),积极推进三门核电三期、三澳核电二期开工建设,加快推进三澳核电三期、海岛核电等前期工作。围绕核电基地探索建设零碳未来城(园),鼓励开展核能供热等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