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十部门发文剑指工业互联网安全》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9-08-30
  • 日前,工信部等十部门印发《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工业互联网行业分类指导目录、企业分级指标体系,制定工业互联网行业企业分类分级指南,形成重点企业清单。推动工业互联网设备、控制、网络(含标识解析系统)、平台、数据等重点领域安全标准的研究制定。强化平台和工业应用程序(APP)安全。工信部统筹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保障平台。加大对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强化标识解析系统安全、平台安全、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数据安全、5G安全等相关核心技术研究。促进工业互联网安全产业发展,在汽车、电子信息、航空航天、能源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

    以下为文件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管、能源、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现将《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2019年7月26日

    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为加快构建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护航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实施,现就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围绕设备、控制、网络、平台、数据安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健全制度机制、建设技术手段、促进产业发展、强化人才培育,构建责任清晰、制度健全、技术先进的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覆盖工业互联网规划、建设、运行等全生命周期,形成事前防范、事中监测、事后应急能力,全面提升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筑牢安全,保障发展。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谁运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安全和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统筹指导,协同推进。做好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结合各地实际,突出重点,分步协同推进,加快构建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分类施策,分级管理。根据行业重要性、企业规模、安全风险程度等因素,对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管理,集中力量指导、监管重要行业、重点企业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夯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融合创新,重点突破。基于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特性,创新安全管理机制和技术手段,鼓励推动重点领域技术突破,加快安全可靠产品的创新推广应用,有效应对新型安全挑战。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制度机制方面,建立监督检查、信息共享和通报、应急处置等工业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构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制,制定设备、平台、数据等至少20项亟需的工业互联网安全标准,探索构建工业互联网安全评估体系。技术手段方面,初步建成国家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保障平台、基础资源库和安全测试验证环境。产业发展方面,在汽车、电子信息、航空航天、能源等重点领域,形成至少20个创新实用的安全产品、解决方案的试点示范,培育若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工业互联网安全企业。

    到2025年,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技术手段能力显著提升,安全产业形成规模,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备可靠的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责任落实

    1.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业互联网企业明确工业互联网安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重点设备装置和系统平台联网前后的风险评估、安全审计等制度,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和问责机制,加大安全投入,部署有效安全技术防护手段,保障工业互联网安全稳定运行。由网络安全事件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规进行处置。

    2.政府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相关政策制定、标准研制等综合性工作,并对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及通信等主管行业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安全开展行业指导管理。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应用工业互联网的工业企业的安全工作,同步推进安全产业发展,并联合应急管理部门推进工业互联网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作用;地方通信管理局监管本行政区域内标识解析系统、公共工业互联网平台等的安全工作,并在公共互联网上对联网设备、系统等进行安全监测。生态环境、卫生健康、能源、国防科技工业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本行业领域工业互联网推广应用的安全指导、监管工作。

    (二)构建工业互联网安全管理体系

    3.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围绕工业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风险评估、数据保护、信息共享和通报、应急处置等方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监管。

    4.建立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建立工业互联网行业分类指导目录、企业分级指标体系,制定工业互联网行业企业分类分级指南,形成重点企业清单,强化逐级负责的政府监管模式,实施差异化管理。

    5.建立工业互联网安全标准体系。推动工业互联网设备、控制、网络(含标识解析系统)、平台、数据等重点领域安全标准的研究制定,建设安全技术与标准试验验证环境,支持专业机构、企业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加快标准落地实施。

    (三)提升企业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水平

    6.夯实设备和控制安全。督促工业企业部署针对性防护措施,加强工业生产、主机、智能终端等设备安全接入和防护,强化控制网络协议、装置装备、工业软件等安全保障,推动设备制造商、自动化集成商与安全企业加强合作,提升设备和控制系统的本质安全。

    7.提升网络设施安全。指导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在网络化改造及部署IPv6、应用5G的过程中,落实安全标准要求并开展安全评估,部署安全设施,提升企业内外网的安全防护能力。要求标识解析系统的建设运营单位同步加强安全防护技术能力建设,确保标识解析系统的安全运行。

    8.强化平台和工业应用程序(APP)安全。要求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建设、运营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开展平台建设,在平台上线前进行安全评估,针对边缘层、IaaS层(云基础设施)、平台层(工业PaaS)、应用层(工业SaaS)分层部署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健全工业APP应用前安全检测机制,强化应用过程中用户信息和数据安全保护。

    (四)强化工业互联网数据安全保护能力

    9.强化企业数据安全防护能力。明确数据收集、存储、处理、转移、删除等环节安全保护要求,指导企业完善研发设计、工业生产、运维管理、平台知识机理和数字化模型等数据的防窃密、防篡改和数据备份等安全防护措施,鼓励商用密码在工业互联网数据保护工作中的应用。

    10.建立工业互联网全产业链数据安全管理体系。依据工业门类领域、数据类型、数据价值等建立工业互联网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开展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和监测,完善重大工业互联网数据泄露事件触发响应机制。

    (五)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手段

    11.建设国家、省、企业三级协同的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保障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保障平台。工业基础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先期试点建设省级技术保障平台。支持鼓励机械制造、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重点行业企业建设企业级安全平台,强化地方、企业与国家平台之间的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业务协作,打造整体态势感知、信息共享和应急协同能力。

    12.建立工业互联网安全基础资源库。建设工业互联网资产目录库、工业协议库、安全漏洞库、恶意代码病毒库和安全威胁信息库等基础资源库,推动研制面向典型行业工业互联网安全应急处置、安全事件现场取证等工具集,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资源储备。

    13.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测试验证环境。搭建面向机械制造、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安全攻防演练环境,测试、验证各环节存在的网络安全风险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解决方案,提升识别安全隐患、抵御安全威胁、化解安全风险的能力。

    (六)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公共服务能力

    14.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评估认证。构建工业互联网设备、网络、平台、工业APP等的安全评估体系,依托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为工业互联网企业持续开展安全能力评测评估服务,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测评机构的审核认定。

    15.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等提供安全诊断评估、安全咨询、数据保护、代码检查、系统加固、云端防护等服务。鼓励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等依托专业技术优势,加强与工业互联网企业的需求对接,输出安全保障服务。

    (七)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

    16.支持工业互联网安全科技创新。加大对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强化标识解析系统安全、平台安全、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数据安全、5G安全等相关核心技术研究,加强攻击防护、漏洞挖掘、态势感知等安全产品研发。支持通过众测众研等创新方式,聚集社会力量,提升漏洞隐患发现技术能力。支持专业机构、高校、企业等联合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创新中心和安全实验室。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提升安全防护水平。

    17.促进工业互联网安全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网络安全产业园(基地)等形式,整合相关行业资源,打造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平台,形成工业互联网安全对外展示和市场服务能力,培育一批核心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能力强、辐射带动范围广的工业互联网安全企业。在汽车、电子信息、航空航天、能源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遴选优秀安全解决方案和最佳实践,并加强应用推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在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的统一指导下,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部省合作,构建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各地工业和信息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管、能源、国防科技工业等主管部门及地方通信管理局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二)加大支持力度,优化创新环境。各地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工业互联网发展现状,优化政府支持机制和方式,加大对工业互联网安全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安全应用,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手段,推动安全产业集聚发展。

    (三)发挥市场作用,汇聚多方力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工业互联网企业的安全需求为着力点,形成市场需求牵引、政府支持推动的发展局面。汇聚政产学研用多方力量,逐步建立覆盖决策研究、公共研发、标准推进、联盟论坛、人才培养等的创新支撑平台,形成支持工业互联网安全发展合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加快人才培养。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安全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培养复合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宣传教育,提升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网络安全意识。开展网络安全演练、安全竞赛等,培养选拔不同层次的工业互联网安全从业人员。依托国家专业机构等,打造技术领先、业界知名的工业互联网安全高端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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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6-27
    • “探索甲醇、氢、氨等新型动力船舶的应用”,6月24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联合发文,对氢能源车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吹响新号角。 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实施意见》z中,四部门提出,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依托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有序开展纯电动、氢燃料电池、可再生合成燃料车辆、船舶的试点。推动新能源车辆的应用。探索甲醇、氢、氨等新型动力船舶的应用,推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的应用。积极推广可持续航空燃料的应用。 文件还提出,加强交通电气化替代,提高燃油车船能效标准。 原文如下: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切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交通运输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迫切需要。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中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和重要的服务性行业,是碳排放的重要领域之一,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对于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交通运输行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当好中国现代化的开路先锋。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总方针,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要求,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交通运输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引领,以提升交通运输装备能效利用水平为基础,以优化交通运输用能结构、提高交通运输组织效率为关键,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让交通更加环保、出行更加低碳,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推进。强化顶层设计,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需要,压实各方责任,统筹推进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领域率先达峰。 坚持节约用能。将节约能源作为降碳的首要途径,加大先进绿色低碳新技术和装备的应用力度,提高运输组织效率,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提升交通运输能源利用效率,持续降低交通运输装备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 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强化科技和制度创新,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加快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绿色低碳交通行动体系。 坚持科学有序。处理好交通运输发展质量和减排的关系,合理确定近远期目标,分阶段制定措施,根据各地实际分类施策,有效应对绿色低碳转型可能伴随的经济、社会风险,确保安全降碳。 三、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三)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完善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快递等基础设施网络,坚持生态优先,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将绿色理念贯穿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构建以铁路为主干,以公路为基础,水运、民航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切实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整体效率。 (四)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完善干线铁路集疏运体系,加快港口集疏运铁路和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大力推进铁水联运,持续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高铁快递。 (五)优化客货运组织。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构建完善、合理、便捷的城乡公共交通体系。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鼓励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夜间配送等运输组织模式发展。推广智能交通,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交通运输业态融合发展。 四、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 (六)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依托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有序开展纯电动、氢燃料电池、可再生合成燃料车辆、船舶的试点。推动新能源车辆的应用。探索甲醇、氢、氨等新型动力船舶的应用,推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的应用。积极推广可持续航空燃料的应用。 (七)加强交通电气化替代。推进铁路电气化改造,深入推进机场运行电动化。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不断提高岸电使用率。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网络建设,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 (八)提高燃油车船能效标准。制修订适应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的营运车辆能耗限值准入标准,健全营运车辆能效标识,制定新造船舶能效设计指数要求并研究纳入技术法规,引导行业选择和使用高能效车船。加快老旧运输工具更新改造,提升交通运输装备能源利用水平。 五、积极引导低碳出行 (九)全面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指导各地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发展,提高公共交通供给能力,鼓励运输企业积极拓展多样化公共交通服务,改善公众出行体验,大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推动自行车、步行等城市慢行系统发展,加快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综合施策,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 (十)积极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提升绿色出行装备水平,大力培育绿色出行文化,完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整体提升各城市的绿色出行水平。 六、增强交通运输绿色转型新动能 (十一)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交通运输工作目标要求全面融入各地区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强化有关专项规划的支撑,加强各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确保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交通运输工作目标要求协调一致。 (十二)提升交通运输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可再生合成燃料等低碳前沿技术攻关,鼓励支持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低碳技术和装备研发,培育行业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节能低碳技术宣传、交流、培训以及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十三)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加强政府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法规、标准、制度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碳排放权、用能权有偿使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作用,形成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的新局面。 (十四)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坚持我国发展中国家定位,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加强绿色交通国际交流与合作。 七、加强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交通运输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指导所属系统抓好工作落实。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先进经验。 (十六)健全政策规范。推动完善交通运输领域低碳发展相关政策,为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制度保障。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降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标准制定,充分发挥标准体系对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撑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化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财税支持政策研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低碳交通领域,拓宽融资渠道。 (十七)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分工负责共同发力,坚决扛起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责任。要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要做好本领域重点任务落实工作,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落实《意见》要求。 (十八)做好检查评估。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开展效果评估,根据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实际执行效果,对工作目标进行动态调整或修订。每年12月底前,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对年度任务目标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报送交通运输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 (十九)加强培训宣传。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交通运输工作相关培训,提高领导干部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结合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活动,开展绿色低碳交通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合力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交通运输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