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2019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低10%的首批措施》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19-05-28
  • 日前,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出台了贵州省2019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低10%的首批措施,即利用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降低3%腾出的空间,降低贵州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目录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2.23分钱。相应调整贵州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输配电价。该价格政策自4月1日起执行。

    政策出台后,贵州电网公司迅速抓好落实。一方面积极做好电价政策宣传,及时更新供电营业场所对外公示电价表信息,并安排各级供电企业和客户服务中心做好用户解答工作。另一方面,针对政策执行日期与通知下发日期不同步造成部分用户多交电费的情况,制定调价退补工作方案,退补电费将随5月电费一并发行,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据测算,此次降价措施预计全年将减少用户用电支出4.1亿元。

    自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任务后,贵州电网公司坚决落实贵州省出台的一般工商业降电价10%、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可选择按照实际最大需量计算和省政府部分特色和新兴产业电价支持政策,共降低用户用电成本达14.8亿元。同时,加大电力市场化交易力度,完成交易电量达470亿千瓦时,创历史新高,降低用户电网环节用电成本26.08亿元,释放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红利。

    2019年,贵州电网公司一方面继续抓好2018年降价措施的落实,预计按照去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的电价政策,将减少今年用户用电支出17.2亿元。另一方面切实落实好今年我省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措施,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促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延伸电网投资界面,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同时,贵州电网公司还将做好转供电主体的政策宣传和沟通工作,对没有认真落实政策的转供电主体,向政府部门提出采取执法手段强制执行的建议,确保国家的降价红利传递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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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做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以改革推动降低涉企收费,要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中就曾提出,要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   为达到上述目标,2018年国家发改委分四批出台实施了多项降价措施: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改革、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降低电网企业增值税、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释放电量增量效益等。 在多方努力之下,降费目标超额完成。根据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量化指标任务落实情况,去年全国平均降低8分钱以上,降幅超过10%。   据记者了解,电价占工业企业整体成本约三成,降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的意义在于,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让企业能够获得改革红利,从而进一步提高中国产品价格的竞争力。 “按照现行电价制度,我国销售电价的构成中包括:上网电价、环保电价、输配电价、线损、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各要素均由政府定价。其中,上网电价与煤价挂钩,实行煤电联动;环保电价是对脱硫脱硝除尘成本补偿;输配定价是电网输配环节收取费用,由政府监管;线损是输配电损耗在全部电量中的分摊;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基金、可再生能源附加。还是需要从电价构成的几个部分降低电价。”领航智库副总裁王秀强对第一财经表示。   具体来看,王秀强表示,政府基金中,农网还贷资金需要为农网改造提供资金支持,降幅也不大;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大,可再生能源附加下调空间也有限。   需要注意的是,电网输配电价核定周期是三年,上一轮定价是在2017—2019年,电网公司今年区域内输配电价降价空间不大。发电企业中,火电亏损或微利,能进一步腾出空间的是核电和大水电。此外是自备电厂费用征收,已经电网环节的接网费、备用费等环节可以调整。   “除从电价结构上做文章外,在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提高电力市场交易规模是推动电价下降的新途径。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加速,电力的商品属性也越来越明显,电价、发用电计划也从政府管制向市场供需决定转变。”王秀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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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16日,国家发改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从今年7月1日开始,国家发改委组织实施的第二批降电价的措施正式开始执行。加之4月1日开始执行的第一批降电价的措施,两批措施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846亿元。 孟玮称,其中降低一般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为810亿元,全面完成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任务要求。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 3月29日,今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首项措施出台。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原则上自4月1日起执行。 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下称《通知》),又明确了四项措施。 首先,除市场化交易电量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形成的降价空间,将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其次,将适当延长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0.5个百分点。增值税税率和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后,重新核定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 第三项措施为,因增值税税率降低到13%,省内水电企业非市场化交易电量、跨省跨区外来水电和核电企业(三代核电机组除外)非市场化交易电量形成的降价空间,也将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第四项措施是,积极扩大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规模,通过市场机制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 一般工商业用电,是指除居民生活用电、大工业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外的普通工业用电及商业用电。 电价是一般工商业用户最敏感的生产要素之一,直接关系着企业的成本及效益,也成为目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最重要的调控手段之一。 根据此次国家发改委发布会上的信息,今年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3.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3.1%、9.4%和9.6%,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继续保持较快增长。6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5%,增速比上月提高3.2个百分点。 上半年,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3.3%,增速较一季度放缓0.9个百分点,其中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0.2%、11.8%、23.1%、6.6%和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