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 《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 (试行) 》 (以下简称《条例》) 的第一天、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组织召开推进实施《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 (试行) 》座谈会。来自省人大、省法制办、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余家部门相关领域负责人共商《条例》实施之计。 座谈会上、 大家踊跃发言、 对《条例》实施、运行工作予以肯定、 并就如何将《条例》实施好、执行好、 从法律责任、完善配套制度建设等多方面建言献策。大家认为、 《条例》是三江源国家公园依法建园的律法根本、 只有把《条例》实施好、执行好、 才能把首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好。 据了解,《条例》颁布后,我省通过广大媒体广泛宣传《条例》起草的意义、过程及主要内容,扩大了社会的认知度; 及时翻译《条例》文本,并印刷了汉文文本、汉藏文本、汉英文本; 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培训教育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并安排园区生态管护员培训,利用移动平台开展全社会信息宣传; 组织召开推进实施《条例》座谈会,协调推进实施工作,同时结合环保大督查,依据《条例》开展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孙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