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的《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825号(资源环境类200号)提案答复的函》(以下简称《答复函》)提出,将推动国家煤层自燃综合治理系统工程建设、政策制定和治理措施落实,加大投入、从国家层面开展课题攻关,健全、完善、优化煤层自燃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持续整治煤层自燃。
针对地下煤层自燃治理领域导致的生态破坏、次生灾害等基础理论研究和技术支撑的短板,《答复函》提出,“十四五”期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会同科技部、财政部积极推进煤层自燃治理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技术研发工作,研究探索煤层自燃规律,采取科学预防措施,有效防治煤矿火灾。将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和有关方面,加强研究论证和对地方的工作指导,切实保护好优质煤炭资源和生态环境。同时,将继续会同财政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加大煤层自燃相关领域课题研究和资金投入力度。
根据《答复函》,当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正在研究编制《煤矿防灭火细则》,确立“预防为主、早期预警、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煤矿防灭火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