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四川省《关于支持加快算电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5-15
  • 为进一步发挥四川省省清洁能源资源优势,引导算力和绿色电力项目协同发展,2025年4月,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加快算电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国家能源局2024年7月联合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要求实施一批算力与电力协同项目。我省具有推进清洁能源基地与算力协同发展的优势和基础。因此,立足我省清洁能源资源丰富和算力发展迅速的实际,为促进“三州两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雅安市、攀枝花市)清洁能源就地就近消纳利用,充分学习借鉴全国相关省(区、市)经验,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市(州)和社会公众意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的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结合我省实际起草《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总体思路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就近消纳、产业集聚”的原则,在“三州两市”清洁能源富集地区以源网荷储一体化方式,建设一批绿电直供的数据中心,重点布局园区级万卡集群以上算力规模,到2027年在“三州两市”区域内有序推动一批“绿电+算力”融合发展示范项目落地,提升清洁能源算力集群在全省数据中心中的占比。

    三、关于《实施意见》的布局考虑及配套政策

    (一)布局考虑。在《实施意见》明确“因地制宜”,推动算电融合项目。针对大规模绿电算力园区,提出优先在满足清洁能源丰富、区域电力汇集点、送出断面受限的三个条件的攀枝花、阿坝、甘孜、凉山地区支持建设万卡集群算电融合项目。针对绿色数据中心,明确在雅安新增提高绿电供应比例的智算中心。针对科学算力装置,在甘孜稻城等地,结合天文观测设施高性能计算需求,布局建设相应算力设施。

    (二)配套支持政策。针对满足条件的算电融合项目,提出了九大支持政策措施,涵盖并网、电力市场化交易、新能源激励、算力建设、算力调度、网络通讯、财政补助、用地、科研攻关等方面。

    四、关于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算电融合项目推进机制,一是省级算电融合专班定期调度,将“三州两市”算电融合项目纳入全省重点项目强化管理。二是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按照国家要求,科学编制受限断面内算电融合项目的实施方案,确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三是落实各方责任,明确市(州)人民政府是推进算电融合发展的责任主体;明确电力开发企业对于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建设责任;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省电力交易中心积极配合并网接入、电力市场交易;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等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四是明确工作专班将组织开展动态监测、定期预警、评估分析等工作,保障算电融合项目整体实施效果。

  • 原文来源:https://power.in-en.com/html/power-24596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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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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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背景是什么?文件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加快医联体建设,发展“互联网+医疗”,让群众在家门口能享受优质医疗服务。今年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就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提出明确要求。7月,国家卫健委出台《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8〕22号),要求各地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推进实施健康福建战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起草过程中,重点做好中央总体要求和地方创新实践相结合,结合当前我省正在启动实施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县域医疗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等重点项目,确保提出的实施方案内容既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又能体现我省的信息化优势和工作特色。 《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鲜明态度,突出了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政策导向,明确了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支撑体系和保障体系。政策出台有利于深化“放管服”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缓解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健康需求。对促进新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促进健康福建建设、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研究制定《意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便民惠民,聚焦群众最急、最忧、最想的问题,依托互联网等技术优势,创新服务载体,提高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可及性。二是坚持包容审慎、安全有序,营造包容发展的政策环境,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公平竞争、开放共享的局面。三是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推动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涵盖3大方面20条具体措施:一是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主要提出基于“互联网+”,从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优化就医诊疗服务流程、推进医疗保障信息服务、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服务、建立分级诊疗新秩序、推进公共卫生精细服务、创新健康管理模式、提升政务便民服务水平等8个方面,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融合,涵盖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诸多方面。二是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结合福建省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重点任务,从推广使用电子健康卡、夯实卫健专用网络基础、推进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统筹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推进医疗健康新兴技术研发应用等7个方面,提出了有关具体举措。三是强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保障体系。主要从政策措施、质量监管、信息安全、资金渠道、人才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保障“互联网+医疗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四、《意见》提出了哪些创新举措? 《意见》在延续国家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对国家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做了更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有关具体的创新举措: 一是为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各类参与主体创新发展活力,文件鲜明提出了一些鼓励性政策措施。如在优化就医诊疗服务流程方面,提出要建设全省统一的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资料共享。在推进医疗保障信息服务方面,提出要加快实现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整合,促进医疗保障数据在民生、健康、商业保险等领域的应用。在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方面,提出要建立区域合理用药点评管理系统,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指导。在建立分级诊疗新秩序方面,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并逐步延伸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公共卫生精细化服务方面,针对我省公共卫生信息化基础薄弱的现状,提出了加强对卫生监督、妇幼保健、血液采供血、预防接种和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信息体系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在健康管理模式方面,提出要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电子化签约。要以包容审慎态度支持“网约护士”等新业态发展。在提升政务便民服务水平方面,提出要建立并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健康福建”12320公众服务平台。 二是为支撑“互联网+医疗健康”持续良性发展,文件明确提出了一些支撑保障措施。如推广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电子健康卡,开展“电子健康卡(码)、医保结算码、金融支付码”三码融合创新项目试点,逐步实现医疗健康服务“一码通”;在网络建设方面,提出要夯实政务外网卫健专网网络基础,提高带宽,保障远程医疗服务需求;在推进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方面,提出要依托“数字福建”统一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实施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推进医疗健康信息共享开放;在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化顶层设计方面,提出要统筹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加强信息系统的统筹规划和统一部署实施,避免重复建设、投资浪费和“信息孤岛”;在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方面,提出要依托世界银行贷款促进福建医改项目,实施县域医疗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补齐县域信息化短板;在促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发展方面,提出要加快推进福州、厦门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区建设,争取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南方中心落地福建;在推进医疗健康新兴技术研究应用方面,结合我省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方面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明确行业创新应用方向。 三是出于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为保障“互联网+医疗健康”安全、规范发展,在延续国家有关医疗质量监管、相关配套政策、数据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增加人才培养和建设资金保障具体措施。 五、《意见》的出台,能让“互联网+医疗健康”为老百姓带来哪些健康红利? 《实施意见》更加精准对接和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借助于移动互联网等“互联网+”应用,将有助于推进福建省全民健康信息化成果更好地惠及民生、服务群众。如我们建设的全省统一的“健康福建”12320公众服务平台,将为群众提供健康档案查询、预约挂号、寻医导诊、即时检验检查报告查询、母子健康手册、健康管理等“一站式”便民惠民服务,群众可及时获取各类医疗健康服务信息,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精力。正在启动实施的县域医疗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将通过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面向基层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延伸放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动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分级诊疗格局,从而缓解老百姓看病贵、看病烦、看病难等问题。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5+1”产业金融体系建设的意见》解读》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9-01-30
    • 1月3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5+1”产业金融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积极构建与全省加快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产业金融体系,引导金融围绕“5+1”产业发展提供精准支持。 该《意见》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部门牵头制定。由产业部门牵头制定文件,引导金融聚焦产业发展提供精准支持,在省内尚属首次。不同于单独的产业发展规划和金融发展规划,《意见》整合了产业、财政、金融等各项资源,更具融合性和系统性。 按照总体目标,四川将用5年时间基本建成“5+1”产业金融体系,带动全省5个万亿产业的总规模超过6.2万亿元,数字经济规模突破2万亿元,“5+1”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同时提出到2022年,全省工业融资规模增长到1.5万亿元,工业直接融资占工业融资规模的比重力争达15%等目标。 目标如何达成?《意见》提出围绕产业发展整合金融资源、完善金融服务、优化融资结构、组织财政资源和营造金融环境“五项主要任务”。 围绕产业发展整合金融资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将牵头引导金融资源根据“5+1”产业的产业属性、发展阶段和多样化需求开展多元化金融服务,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企业转型升级。探索更多产业链融资模式创新,四川还将稳步推广以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为特点的应收账款融资“长虹模式”,力争到2022年累计新增应收账款融资5000亿元等。此外,推动金融资源向农产品加工园区汇聚,服务乡村产业振兴;支持产业“走出去”,为“四川造”海外布局提供金融支持等也将有序推进。 围绕产业发展完善金融服务。一方面将着力推动金融机构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加强对产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服务。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区域性股权融资平台,支持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企业挂牌、融资,支持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在重点产业发展区域设立服务分支机构等。 围绕产业发展优化融资结构。《意见》提出以省属国有上市公司为重点,推动上市公司兼并重组,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海外并购。支持设立四川国企改革ETF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大力开展企业上市梯度培育,到2022年末,力争沪深上市工业企业累计达到120家,上市企业空白市(州)实现零的突破。同时,将加强民间资本投资引导,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符合布局优化要求的产业项目投资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 围绕产业发展组织财政资源,重在整合优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对五大万亿级支柱产业和数字经济的引导带动作用。落实新增客户首贷奖补、支农支小贷款奖补、实体企业贷款风险补贴、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贴、融资担保代偿分担、直接融资奖补等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引导金融资源向重点产业聚集。同时,统筹产业基金支持方向,形成政府产业基金与商业性基金错位发展、互为补充的格局,有序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探索省级基金间、省市基金间的协同运作方式。 围绕产业发展营造金融环境。《意见》提出推广“盈创动力”金融服务模式,鼓励社会组织和第三方投融资机构打造“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纵向覆盖省市县、横向覆盖多产业的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实施“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提高企业资金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帮助企业拓宽增信渠道,整合企业水、电、气、税费、社保等缴纳信息,提升企业融资信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