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发布报告,认定欧盟对印度尼西亚不锈钢冷轧平板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定,特别是《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SCM协议)。WTO专家组认为,印尼的镍出口政策未导致不锈钢生产原材料价格低于公平市场价格,同时,保税区内不锈钢原材料进口免税待遇也不被视为非法补贴。此外,中国公司或金融机构对印尼不锈钢行业的财政支持不属于禁止的跨国补贴。
自2021年11月17日起,欧盟对印尼不锈钢产品征收10.2%至20.2%的反倾销税,后通过欧盟法规2022/433修订,自2022年3月15日起实施新的税率为9.3%至20.2%,并额外增收最高达21.4%的反补贴税。印尼于2023年2月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正式提出投诉。
印尼贸易部长桑托索强调,WTO专家组的决定证实欧盟的指控没有依据,并表示印尼政府将继续密切关注该裁决的执行,以确保印尼不锈钢产品在欧盟市场获得更好的准入条件。
此外,桑托索还提到印尼向澳大利亚、加拿大、波多黎各等国出口钢材,并向新西兰出口价值150万美元的钢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