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碳耦合对煤电机组现货市场结算电价影响分析模型》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6-05
  • 编者按
    “如何落实减排行动”这一关键问题已成为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关注焦点。《格拉斯哥气候协定》不仅关注燃煤发电的碳排放,还强调了市场机制在减少碳排放方面的作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emission trading scheme,ETS)以市场机制引导碳排放空间资源配置,控制高耗能企业排放,在经济上鼓励低排放企业。因此,
    碳市场
    已成为低成本、可持续有效的碳减排政策工具。中国燃煤发电碳排放占全社会排放总量的40%以上。充分挖掘碳市场和电力市场的减排潜力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电-碳市场一体化已成为必然趋势。与此同时,燃煤上网电价逐渐全面有序放开。随着碳市场进程不断推进,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
    煤电机组
    参与电力市场的经济性,碳成本将会增加煤电机组的发电成本,从而影响煤电上网电价,显著降低煤电的竞争力。
    《中国电力》2024年第5期刊发了李祥光等人撰写的《
    电碳耦合
    对煤电机组现货市场结算电价影响分析模型》一文。文章基于碳市场中碳价、配额有偿分配比例和配额分配基准值三重分析维度,分别设定轻度、中度和重度3种碳市场情景,构建考虑碳排放成本的煤电现货市场竞价模型,并通过算例模拟不同碳情景下碳成本对机组出清电价的影响,结果表明随着碳市场规则的逐步完善,煤电机组现货市场清算价也随之提高。
    (来源:《中国电力》 作者:李祥光, 谭青博, 李帆琪,李旭东,谭忠富)
    摘要
    煤电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占比最多,首先被纳入了全国性碳市场,而碳排放成本又对煤电现货市场结算电价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基于此,构建了现货市场下不考虑碳排放成本的煤电机组竞价调度模型,并进行了模拟分析;继而构建了考虑碳排放成本的煤电机组竞价模型;再以广东省为例,模拟了煤电机组在“有无风光出力”“不同碳市场”情景下煤电机组现货市场报价及出清情况的变化。结果显示,随着碳市场的逐步完善,碳价和配额总量进一步收紧,煤电机组报价逐渐升高,现货市场结算电价也随之提高,夏季有风有光情景下轻度、中度、重度碳市场的平均出清电价分别为0.1607元/(kW·h)、0.1863元/(kW·h)、0.2461元/(kW·h),较未引入碳市场时分别增加了0.18%、16.14%、53.41%。
    01
    碳排放交易市场与碳价形成过程
    1.1 欧盟碳市场运行情况
    欧盟碳交易体系(EU ETS)是世界上规模最大、运行时间最长的碳排放交易系统。图1梳理了2005年以来欧盟碳排放配额期货每日结算价和2021年以来欧盟碳排放配额现货每日结算价数据。
    图1 欧盟碳配额价格
    Fig.1 European Union carbon quota prices
    由图1可知,欧盟碳排放配额价格波动性很大,具体可分为4个阶段。第1阶段是2005—2007年的试验阶段,实行95%免费配额比例、5%拍卖配额比例方法,该阶段欧盟各成员公布实际排放数据,碳配额供给大于需求,同时,欧盟宣布碳配额不能跨期使用,引发抛售,碳价近0;第2阶段是2008—2012年的过渡阶段,免费配额比例降低至90%,该阶段碳价先是由于欧盟“3个20”行动目标大幅回升,基本回到甚至高于EU-ETS初期水平,随后受金融危机影响,碳价大幅下降,2009年经济逐渐复苏,碳价维持在一个中间水平,2012年底由于欧债危机和核证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ER)过程,碳价再次大幅下跌;第3阶段是2013—2020年的改革阶段,大力推行拍卖配额、设定统一的配额总量上限并逐年减少1.74%、给新纳入碳市场的企业预留5%配额等措施,该阶段整体呈现多年低价平稳发展、政策目标刺激下碳价大幅回升的特征;第4阶段是2021年以来的深化改革阶段,能源危机叠加碳减排目标提升,配额总量进一步收紧,导致碳排放配额结算价飙升。另外,欧盟利用市场稳定储备机制从市场中撤回过剩的配额,有助于碳价稳定提升。
    1.2 中国碳交易市场运行情况
    1)八大试点碳交易市场。
    自2013年起,中国陆续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广东、湖北、福建8个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截至2022年7月8日,试点碳市场累积配额成交额高达136.76亿元。从覆盖范围来看,试点碳市场主要包括电力、交通、建筑等高排放行业;在配额分配方式上,各试点主要以免费分配为主,根据不同行业特点采用基准线法或历史强度法确定配额分配数量,但广东等部分试点区域已引入有偿分配;在现货交易品种方面, 8个试点区域都拥有地方碳配额和国家核证减排量(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CER)现货交易2种交易品种,广东、福建和北京还推出了地方核证自愿减排量现货交易;在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机制方面,各试点抵消比例一般为核发配额量或年度实际排放量的5%~10%。
    图2梳理了2013—2022年中国八大试点碳市场配额年均成交价。总体来看,各试点碳市场碳价存在较大差异,但大多经历了开市碳价较高、前期价格走低、后期碳价回升的过程。
    图2 2013—2022中国八大试点碳市场碳配额年均成交价
    Fig.2 Annual transaction price of carbon quota in China's eight pilot carbon markets from 2013 to 2022
    2)全国性碳交易市场。
    2021年7月16日,中国正式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同时启动配额交易。全国碳市场试运行阶段与地方试点碳市场同步运行,交叉重叠的控排企业将逐步转移至全国市场。由于现阶段全国碳市场制度将排放强度列为约束性指标,全国碳市场采用行业基准法进行配额分配,该方法在强度控制的基础上,以行业先进碳排放水平作为基准进行配额分配。全国碳市场由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组成,一级市场为配额初始分配市场,包括免费发放和拍卖2种配额分配方式;二级市场为自由交易市场,各排放主体的交易方式包括挂牌交易、单向竞价等方式。
    图3展示了2021年7月16日—2023年2月6日全国碳市场的日成交均价变化趋势。整体来看,全国碳市场的日成交均价在40~60元/t范围内波动,基本保持平稳。截至2023年2月20日,全国碳市场累计交易量约为2.3亿t,总成交金额约为105.05亿元,市场交易换手率在3%左右。与欧盟碳市场高达417%的换手率相比,全国碳市场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未来应不断提高碳市场的活跃程度,从而有效促进碳市场换手率的大幅提升。
    图3 全国碳市场的日成交均价变化趋势
    Fig.3 Trend of daily transaction average price in national carbon market
    1.3 碳交易机制及碳价形成
    碳排放权交易(简称碳交易)主要流动商品有强制型碳排放商品 ——碳排放配额(carbon emission allowance,CEA)和激励型碳抵消商品 ——国家核证减排量(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CER)两种。其中,碳排放配额交易遵循“限额与交易”原则,即政府或者监管部门以控制碳排放总量为目标,先确定碳市场中的碳配额总量上限,再为各排放源进行碳配额的初始分配。纳入碳交易市场的企业可以通过政府分配、自行拍卖等多种渠道来获得对应的碳配额,并且可在自身实际排放量的基础上进行碳配额的自由市场化交易,达到成本最优化从而使减排目标得以实现。碳交易过程如图4所示。
    图4 碳交易过程
    Fig.4 Carbon trading process
    碳交易机制利用市场手段对CO2排放总量进行控制,以达到让企业有积极性通过提升自身技术等手段进行减排的目的。对于电力行业,在碳市场发展初期一般采用以无偿为主的方式进行初始碳配额的分配,而在碳市场发展后期,免费比例大大减小。初始碳配额的发放与系统发电量相关,对于超出或不足部分可在碳市场上进行交易,仍有不足的部分则需要接受惩罚。因此,碳配额的价格主要由企业的需求曲线决定。
    02
    电力现货市场与发电结算电价
    2.1 中国“8+6”现货市场试点
    2017年8月28日,《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宣布全国第一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有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202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辽宁、上海、湖北、江苏、安徽、河南等6个地区作为第二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省份。
    在现货交易市场的组成上,浙江、广东、山西、福建、四川、甘肃都采用“日前市场+实时市场”模式,蒙西增加了日内市场,山东增加了“日内机组组合调整交易”环节;在价格机制上,现货试点地区发电侧结算大部分都采用节点或区域边际电价的价格机制,用户侧结算系统电价采用加权平均节点电价机制;在交易报价方面,各现货试点地区发电侧均采用“报量报价”模式,广东、山西、山东、四川在用户侧采用“报量不报价”的模式,其他试点地区用户侧目前不参与报价。
    2.2 发电结算电价形成过程
    1)电网调度规则。
    一般来说,竞争性电力市场应结合机组边际成本定价原则确定各机组参与经济调度的顺序,优先调度边际成本较低的机组,最终满足区域内所需电力供应的边际机组的电能成本即为最终结算的上网电价。在特殊情况下,监管机构应在边际机组电能成本的基础上考虑资源的稀缺性来确定电价上限或者容量机制,以确保电力电量平衡、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以及机组容量的投资收益。在实际情况中,鉴于电力系统运行环境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应当考虑电力电量平衡、电力系统备用需求、发电机组出力限制等约束条件,进而确定机组的调度顺序。
    2)电力市场出清机制。
    现阶段,电力现货交易价格机制包含参照各市场主体的报价结算和依据统一边际出清价格结算2种方式。统一边际出清电价机制下,将每个时段机组报价按照由低到高排序,并在满足电力系统和机组各项约束的条件下依次成交,直到累计的机组出力刚好满足该时刻的负荷需求,最终成交机组的报价即为边际出清价格,该时段所有中标机组统一按照此边际出清价格结算。目前国外电力市场大多采用边际出清价格机制进行统一结算,同时国内市场成熟度最高的广东电力现货市场也采用统一边际电价出清机制。因此,本文采用边际电价出清机制的假设,构建电-碳耦合市场下煤电竞价调度模型。
    03
    电-碳市场耦合关系与运营机制分析
    3.1 碳市场对电力市场的影响
    由于引入碳市场,预计电力批发市场的出清顺序将发生变化,进而可能对目前发电侧的利益结构产生一定影响。发电侧机组调度决策时会考虑碳成本,这将增加排放强度较低的发电机组的使用,并影响电力市场的出清结果。例如,在引入碳市场前,燃煤机组的边际成本往往低于燃气机组,这使其在电力批发市场的集中清算和优化调度中具有竞争优势。引入碳市场后,燃煤机组比燃气机组的减排成本要高,在需求相同的情况下,电力批发市场的出清顺序可能会有所调整。在某些情况下,具有边际成本优势的燃气机组可能会取代燃煤机组,从而增加其利润率。
    在引入碳市场后,碳排放的外部成本将被内部化,差异化减排成本的运营收益差异将有所增加。其中,高能效企业可能会通过出售剩余减排量获取额外收益,这将鼓励企业投资并研发低碳技术,从而获取更高收益,形成一个良性循环;随着碳价格的上涨,化石能源机组的碳排放成本和供电成本差距同步拉大,高能效机组的成本竞争优势增大,而低能效机组的市场占有率将有所下降,化石能源机组的整体效率得以提高。
    3.2 电-碳市场耦合关系设计
    碳市场是政策工具市场,电力市场是需求驱动市场。虽然这2个市场是独立运作的,但二者有着密切的关系,2个市场机制在实施中互相辅助、相互制约。本文设计的电-碳市场耦合关系如图5所示。
    图5 电-碳市场耦合关系
    Fig.5 Coupling relationship in“electricity-carbon” market
    进一步分析图5可以看出:1)ETS和电力部门是独立运作的,有各自的政策、管理和交易体系。碳价格和电价之间没有直接联系,碳价格通过发电厂的利润和电力供应来影响电价。2)对于火电企业来说,发电过程一定会产生碳排放,碳市场根据电力企业排放的二氧化碳来确定碳配额。3)对于配额过剩或不足的排放控制企业,通过碳交易确定碳价格和交易量。因此,这2个市场通过碳价和电价联系在一起。
    碳市场和电力市场减排目标一致,共同推动电力行业低碳转型。1)在碳价格强制机制下,发电厂淘汰落后机组,增加可再生能源机组投资,促进可再生能源消费。2)运用碳市场机制,引导企业加强碳资产管理,优化碳排放空间配置。3)通过碳交易的经济激励,促进发电厂的技术创新。最后,碳价格将传递到消费者终端,使消费者减少用电量。碳价格是碳市场效率的核心。一个有效的碳价格信号不仅可以促进碳市场与电力部门的联动,引导资源配置,而且还可以刺激电力企业淘汰落后燃煤机组,降低碳排放的社会成本。
    3.3 电-碳市场协同运营分析
    电力市场和碳市场的结算周期不同,电力市场的结算周期分为年、季度、月、日、小时,而碳市场主要结合年度核算和实时交易结算。因此,电-碳市场的交易结算周期应与实时平衡的电力交易品种同步,以减少不同结算周期在电-碳市场间造成的成本分配和转移不确定性的影响,从而更好发挥市场对用电侧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电-碳市场的3种典型协调一体化运行模式如下:1)事前碳权预存模式。碳市场允许电力用户购买一定的碳权量,当储备碳权量耗尽后,不再允许其参与电网需求响应,并实时清算碳排放收益和响应收益。2)事后碳交易抵消模式。电力用户按月参与电力交易和需求响应交易,计算电力碳排放并参与碳权市场,平衡上月碳排放赤字。3)碳权期货模式。碳权期货交易允许电力用户按需锁定未来的碳权量,并进行季度或年度交付。由于国内电力市场和碳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电-碳市场的交易出清和结算成本必须紧密匹配。事前碳权预存模式针对碳市场的实时市场属性,并基于碳权的实时交易价格进行“日清”结算,有助于引导电力用户及时调整用电量。
    04
    电-碳耦合市场下煤电竞价调度模型
    目前关于发电商同时参与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相关研究中未见考虑现货市场,故本文主要聚焦发电商在现货日前市场中的决策行为,暂不考虑实时市场。
    4.1 基本假设
    1)本文假设现货市场在各个时刻的出清结果能够使该时刻的系统边际成本为最低值,满足这一条件的煤电机组组合的表达式为
    2)随着碳市场的发展,配额免费分配比例将不断降低,拍卖比例不断升高。本文基于碳市场发展的不同程度,分别设定了轻度碳市场、中度碳市场和重度市场3种情景(见表1),以此研究不同程度的碳市场对现货市场中煤电上网电价的影响。
    表1 碳交易市场情景设置
    Table 1 Carbon market scenario settings
    表1中指标说明如下。
    有偿配额比例:广东省2020年电力企业的免费配额比例为95%,拍卖配额比例随着碳市场程度加深不断提高。以欧洲碳市场发展进程为例,3个阶段的拍卖配额比例分别为5%、10%和20%。基于此,本文设置不同碳市场情景下有偿配额比例分别为5%、30%和50%。
    碳价:广东省2022年碳配额现货市场价格与拍卖市场价格基本相同,都在58元/t 左右。因此本文设定在轻度、中度和重度情景下,碳价分别为58.53元/t、100元/t和200元/t。
    机组碳排放强度根据机组二氧化碳排放量及供电煤耗确定。
    配额基准线:在“双碳”目标的压力下,中国碳市场程度将不断加深,配额总量逐步收紧也将成为必然趋势,基于此,本文参照《2019—2020 年燃煤机组配额分配技术指南》和相关课题的压力测试分析设定了对应的配额基准线。
    4.2 模型构建
  • 原文来源:https://news.bjx.com.cn/html/20240603/13807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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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6-05
    • 编者按 “如何落实减排行动”这一关键问题已成为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关注焦点。《格拉斯哥气候协定》不仅关注燃煤发电的碳排放,还强调了市场机制在减少碳排放方面的作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emission trading scheme,ETS)以市场机制引导碳排放空间资源配置,控制高耗能企业排放,在经济上鼓励低排放企业。因此, 碳市场 已成为低成本、可持续有效的碳减排政策工具。中国燃煤发电碳排放占全社会排放总量的40%以上。充分挖掘碳市场和电力市场的减排潜力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电-碳市场一体化已成为必然趋势。与此同时,燃煤上网电价逐渐全面有序放开。随着碳市场进程不断推进,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 煤电机组 参与电力市场的经济性,碳成本将会增加煤电机组的发电成本,从而影响煤电上网电价,显著降低煤电的竞争力。 《中国电力》2024年第5期刊发了李祥光等人撰写的《 电碳耦合 对煤电机组现货市场结算电价影响分析模型》一文。文章基于碳市场中碳价、配额有偿分配比例和配额分配基准值三重分析维度,分别设定轻度、中度和重度3种碳市场情景,构建考虑碳排放成本的煤电现货市场竞价模型,并通过算例模拟不同碳情景下碳成本对机组出清电价的影响,结果表明随着碳市场规则的逐步完善,煤电机组现货市场清算价也随之提高。 (来源:《中国电力》 作者:李祥光, 谭青博, 李帆琪,李旭东,谭忠富) 摘要 煤电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占比最多,首先被纳入了全国性碳市场,而碳排放成本又对煤电现货市场结算电价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基于此,构建了现货市场下不考虑碳排放成本的煤电机组竞价调度模型,并进行了模拟分析;继而构建了考虑碳排放成本的煤电机组竞价模型;再以广东省为例,模拟了煤电机组在“有无风光出力”“不同碳市场”情景下煤电机组现货市场报价及出清情况的变化。结果显示,随着碳市场的逐步完善,碳价和配额总量进一步收紧,煤电机组报价逐渐升高,现货市场结算电价也随之提高,夏季有风有光情景下轻度、中度、重度碳市场的平均出清电价分别为0.1607元/(kW·h)、0.1863元/(kW·h)、0.2461元/(kW·h),较未引入碳市场时分别增加了0.18%、16.14%、53.41%。 01 碳排放交易市场与碳价形成过程 1.1 欧盟碳市场运行情况 欧盟碳交易体系(EU ETS)是世界上规模最大、运行时间最长的碳排放交易系统。图1梳理了2005年以来欧盟碳排放配额期货每日结算价和2021年以来欧盟碳排放配额现货每日结算价数据。 图1 欧盟碳配额价格 Fig.1 European Union carbon quota prices 由图1可知,欧盟碳排放配额价格波动性很大,具体可分为4个阶段。第1阶段是2005—2007年的试验阶段,实行95%免费配额比例、5%拍卖配额比例方法,该阶段欧盟各成员公布实际排放数据,碳配额供给大于需求,同时,欧盟宣布碳配额不能跨期使用,引发抛售,碳价近0;第2阶段是2008—2012年的过渡阶段,免费配额比例降低至90%,该阶段碳价先是由于欧盟“3个20”行动目标大幅回升,基本回到甚至高于EU-ETS初期水平,随后受金融危机影响,碳价大幅下降,2009年经济逐渐复苏,碳价维持在一个中间水平,2012年底由于欧债危机和核证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ER)过程,碳价再次大幅下跌;第3阶段是2013—2020年的改革阶段,大力推行拍卖配额、设定统一的配额总量上限并逐年减少1.74%、给新纳入碳市场的企业预留5%配额等措施,该阶段整体呈现多年低价平稳发展、政策目标刺激下碳价大幅回升的特征;第4阶段是2021年以来的深化改革阶段,能源危机叠加碳减排目标提升,配额总量进一步收紧,导致碳排放配额结算价飙升。另外,欧盟利用市场稳定储备机制从市场中撤回过剩的配额,有助于碳价稳定提升。 1.2 中国碳交易市场运行情况 1)八大试点碳交易市场。 自2013年起,中国陆续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广东、湖北、福建8个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截至2022年7月8日,试点碳市场累积配额成交额高达136.76亿元。从覆盖范围来看,试点碳市场主要包括电力、交通、建筑等高排放行业;在配额分配方式上,各试点主要以免费分配为主,根据不同行业特点采用基准线法或历史强度法确定配额分配数量,但广东等部分试点区域已引入有偿分配;在现货交易品种方面, 8个试点区域都拥有地方碳配额和国家核证减排量(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CER)现货交易2种交易品种,广东、福建和北京还推出了地方核证自愿减排量现货交易;在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机制方面,各试点抵消比例一般为核发配额量或年度实际排放量的5%~10%。 图2梳理了2013—2022年中国八大试点碳市场配额年均成交价。总体来看,各试点碳市场碳价存在较大差异,但大多经历了开市碳价较高、前期价格走低、后期碳价回升的过程。 图2 2013—2022中国八大试点碳市场碳配额年均成交价 Fig.2 Annual transaction price of carbon quota in China's eight pilot carbon markets from 2013 to 2022 2)全国性碳交易市场。 2021年7月16日,中国正式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同时启动配额交易。全国碳市场试运行阶段与地方试点碳市场同步运行,交叉重叠的控排企业将逐步转移至全国市场。由于现阶段全国碳市场制度将排放强度列为约束性指标,全国碳市场采用行业基准法进行配额分配,该方法在强度控制的基础上,以行业先进碳排放水平作为基准进行配额分配。全国碳市场由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组成,一级市场为配额初始分配市场,包括免费发放和拍卖2种配额分配方式;二级市场为自由交易市场,各排放主体的交易方式包括挂牌交易、单向竞价等方式。 图3展示了2021年7月16日—2023年2月6日全国碳市场的日成交均价变化趋势。整体来看,全国碳市场的日成交均价在40~60元/t范围内波动,基本保持平稳。截至2023年2月20日,全国碳市场累计交易量约为2.3亿t,总成交金额约为105.05亿元,市场交易换手率在3%左右。与欧盟碳市场高达417%的换手率相比,全国碳市场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未来应不断提高碳市场的活跃程度,从而有效促进碳市场换手率的大幅提升。 图3 全国碳市场的日成交均价变化趋势 Fig.3 Trend of daily transaction average price in national carbon market 1.3 碳交易机制及碳价形成 碳排放权交易(简称碳交易)主要流动商品有强制型碳排放商品 ——碳排放配额(carbon emission allowance,CEA)和激励型碳抵消商品 ——国家核证减排量(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CER)两种。其中,碳排放配额交易遵循“限额与交易”原则,即政府或者监管部门以控制碳排放总量为目标,先确定碳市场中的碳配额总量上限,再为各排放源进行碳配额的初始分配。纳入碳交易市场的企业可以通过政府分配、自行拍卖等多种渠道来获得对应的碳配额,并且可在自身实际排放量的基础上进行碳配额的自由市场化交易,达到成本最优化从而使减排目标得以实现。碳交易过程如图4所示。 图4 碳交易过程 Fig.4 Carbon trading process 碳交易机制利用市场手段对CO2排放总量进行控制,以达到让企业有积极性通过提升自身技术等手段进行减排的目的。对于电力行业,在碳市场发展初期一般采用以无偿为主的方式进行初始碳配额的分配,而在碳市场发展后期,免费比例大大减小。初始碳配额的发放与系统发电量相关,对于超出或不足部分可在碳市场上进行交易,仍有不足的部分则需要接受惩罚。因此,碳配额的价格主要由企业的需求曲线决定。 02 电力现货市场与发电结算电价 2.1 中国“8+6”现货市场试点 2017年8月28日,《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宣布全国第一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有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202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辽宁、上海、湖北、江苏、安徽、河南等6个地区作为第二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省份。 在现货交易市场的组成上,浙江、广东、山西、福建、四川、甘肃都采用“日前市场+实时市场”模式,蒙西增加了日内市场,山东增加了“日内机组组合调整交易”环节;在价格机制上,现货试点地区发电侧结算大部分都采用节点或区域边际电价的价格机制,用户侧结算系统电价采用加权平均节点电价机制;在交易报价方面,各现货试点地区发电侧均采用“报量报价”模式,广东、山西、山东、四川在用户侧采用“报量不报价”的模式,其他试点地区用户侧目前不参与报价。 2.2 发电结算电价形成过程 1)电网调度规则。 一般来说,竞争性电力市场应结合机组边际成本定价原则确定各机组参与经济调度的顺序,优先调度边际成本较低的机组,最终满足区域内所需电力供应的边际机组的电能成本即为最终结算的上网电价。在特殊情况下,监管机构应在边际机组电能成本的基础上考虑资源的稀缺性来确定电价上限或者容量机制,以确保电力电量平衡、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以及机组容量的投资收益。在实际情况中,鉴于电力系统运行环境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应当考虑电力电量平衡、电力系统备用需求、发电机组出力限制等约束条件,进而确定机组的调度顺序。 2)电力市场出清机制。 现阶段,电力现货交易价格机制包含参照各市场主体的报价结算和依据统一边际出清价格结算2种方式。统一边际出清电价机制下,将每个时段机组报价按照由低到高排序,并在满足电力系统和机组各项约束的条件下依次成交,直到累计的机组出力刚好满足该时刻的负荷需求,最终成交机组的报价即为边际出清价格,该时段所有中标机组统一按照此边际出清价格结算。目前国外电力市场大多采用边际出清价格机制进行统一结算,同时国内市场成熟度最高的广东电力现货市场也采用统一边际电价出清机制。因此,本文采用边际电价出清机制的假设,构建电-碳耦合市场下煤电竞价调度模型。 03 电-碳市场耦合关系与运营机制分析 3.1 碳市场对电力市场的影响 由于引入碳市场,预计电力批发市场的出清顺序将发生变化,进而可能对目前发电侧的利益结构产生一定影响。发电侧机组调度决策时会考虑碳成本,这将增加排放强度较低的发电机组的使用,并影响电力市场的出清结果。例如,在引入碳市场前,燃煤机组的边际成本往往低于燃气机组,这使其在电力批发市场的集中清算和优化调度中具有竞争优势。引入碳市场后,燃煤机组比燃气机组的减排成本要高,在需求相同的情况下,电力批发市场的出清顺序可能会有所调整。在某些情况下,具有边际成本优势的燃气机组可能会取代燃煤机组,从而增加其利润率。 在引入碳市场后,碳排放的外部成本将被内部化,差异化减排成本的运营收益差异将有所增加。其中,高能效企业可能会通过出售剩余减排量获取额外收益,这将鼓励企业投资并研发低碳技术,从而获取更高收益,形成一个良性循环;随着碳价格的上涨,化石能源机组的碳排放成本和供电成本差距同步拉大,高能效机组的成本竞争优势增大,而低能效机组的市场占有率将有所下降,化石能源机组的整体效率得以提高。 3.2 电-碳市场耦合关系设计 碳市场是政策工具市场,电力市场是需求驱动市场。虽然这2个市场是独立运作的,但二者有着密切的关系,2个市场机制在实施中互相辅助、相互制约。本文设计的电-碳市场耦合关系如图5所示。 图5 电-碳市场耦合关系 Fig.5 Coupling relationship in“electricity-carbon” market 进一步分析图5可以看出:1)ETS和电力部门是独立运作的,有各自的政策、管理和交易体系。碳价格和电价之间没有直接联系,碳价格通过发电厂的利润和电力供应来影响电价。2)对于火电企业来说,发电过程一定会产生碳排放,碳市场根据电力企业排放的二氧化碳来确定碳配额。3)对于配额过剩或不足的排放控制企业,通过碳交易确定碳价格和交易量。因此,这2个市场通过碳价和电价联系在一起。 碳市场和电力市场减排目标一致,共同推动电力行业低碳转型。1)在碳价格强制机制下,发电厂淘汰落后机组,增加可再生能源机组投资,促进可再生能源消费。2)运用碳市场机制,引导企业加强碳资产管理,优化碳排放空间配置。3)通过碳交易的经济激励,促进发电厂的技术创新。最后,碳价格将传递到消费者终端,使消费者减少用电量。碳价格是碳市场效率的核心。一个有效的碳价格信号不仅可以促进碳市场与电力部门的联动,引导资源配置,而且还可以刺激电力企业淘汰落后燃煤机组,降低碳排放的社会成本。 3.3 电-碳市场协同运营分析 电力市场和碳市场的结算周期不同,电力市场的结算周期分为年、季度、月、日、小时,而碳市场主要结合年度核算和实时交易结算。因此,电-碳市场的交易结算周期应与实时平衡的电力交易品种同步,以减少不同结算周期在电-碳市场间造成的成本分配和转移不确定性的影响,从而更好发挥市场对用电侧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电-碳市场的3种典型协调一体化运行模式如下:1)事前碳权预存模式。碳市场允许电力用户购买一定的碳权量,当储备碳权量耗尽后,不再允许其参与电网需求响应,并实时清算碳排放收益和响应收益。2)事后碳交易抵消模式。电力用户按月参与电力交易和需求响应交易,计算电力碳排放并参与碳权市场,平衡上月碳排放赤字。3)碳权期货模式。碳权期货交易允许电力用户按需锁定未来的碳权量,并进行季度或年度交付。由于国内电力市场和碳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电-碳市场的交易出清和结算成本必须紧密匹配。事前碳权预存模式针对碳市场的实时市场属性,并基于碳权的实时交易价格进行“日清”结算,有助于引导电力用户及时调整用电量。 04 电-碳耦合市场下煤电竞价调度模型 目前关于发电商同时参与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相关研究中未见考虑现货市场,故本文主要聚焦发电商在现货日前市场中的决策行为,暂不考虑实时市场。 4.1 基本假设 1)本文假设现货市场在各个时刻的出清结果能够使该时刻的系统边际成本为最低值,满足这一条件的煤电机组组合的表达式为 2)随着碳市场的发展,配额免费分配比例将不断降低,拍卖比例不断升高。本文基于碳市场发展的不同程度,分别设定了轻度碳市场、中度碳市场和重度市场3种情景(见表1),以此研究不同程度的碳市场对现货市场中煤电上网电价的影响。 表1 碳交易市场情景设置 Table 1 Carbon market scenario settings 表1中指标说明如下。 有偿配额比例:广东省2020年电力企业的免费配额比例为95%,拍卖配额比例随着碳市场程度加深不断提高。以欧洲碳市场发展进程为例,3个阶段的拍卖配额比例分别为5%、10%和20%。基于此,本文设置不同碳市场情景下有偿配额比例分别为5%、30%和50%。 碳价:广东省2022年碳配额现货市场价格与拍卖市场价格基本相同,都在58元/t 左右。因此本文设定在轻度、中度和重度情景下,碳价分别为58.53元/t、100元/t和200元/t。 机组碳排放强度根据机组二氧化碳排放量及供电煤耗确定。 配额基准线:在“双碳”目标的压力下,中国碳市场程度将不断加深,配额总量逐步收紧也将成为必然趋势,基于此,本文参照《2019—2020 年燃煤机组配额分配技术指南》和相关课题的压力测试分析设定了对应的配额基准线。 4.2 模型构建
  • 《中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效果分析与展望》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7-30
    • 中国 煤电机组 改造升级效果分析与展望 (来源:中国电力 作者:刘志强, 李建锋, 潘荔, 王志轩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随着中国“双碳”目标工作的深入实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的占比不断提高,煤电的定位已逐步由电力电量的供应主体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型电源转变。煤电装机容量及发电量占比由2010年的66.9%、76.9%分别降至2022年的43.8%、58.4%[1],年均降幅达到1.9和1.5个百分点,但当前煤电仍是煤炭清洁利用的最主要方式,也是电力与热力安全稳定供应的主体电源。为适应以新能源为主体的 新型电力系统 安全稳定运行需求,进一步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性水平,充分发挥好煤电作用[2],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519号),提出煤电要进行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即“ 三改联动 ”)。开展煤电改造升级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实现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的必然要求[3-4],自2021年以来,各发电企业积极按照政策要求对燃煤机组开展各项改造,效果显著。然而,在具体改造实践中,仍存在机组频繁调峰导致节能改造效果不显著、灵活性改造后经济效益差以及对可靠性产生影响、供热改造后对机组调峰能力有影响等问题。 本文围绕煤电能耗、灵活性、供热现状进行了综述,深入分析了改造升级的进展及效果,探讨煤电企业改造升级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挑战,从政策、技术、市场等角度展望了促进煤电改造升级的可行措施,为下一阶段更好更快推进改造升级提供参考。 1. 煤电改造升级历程与要求 煤电技术的进化史也是煤电不断进行升级的改造史,不同阶段的改造重点不同,其中以环保、节能改造更具有代表性(不包括机组检修、可靠性及安全改造等),如图1所示。在环保改造方面,不同阶段煤电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不同,1995年前主要解决向江河排放灰渣问题;“十五”时期烟气脱硫提上日程;“十一五”时期大规模实施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十二五”时期全面开展烟气脱硝设施建设以及脱硫和除尘设施提效改造;“十三五”时期开始实施大规模的超低排放改造;“十三五”中后期,部分煤电按照排放许可要求,进行了废水排放改造;“十四五”时期除部分电厂继续进行废水治理改造外,大规模的环保改造已完成。 图1 不同时间阶段煤电改造要求及主要工作内容 Fig.1 Requirements and main work contents of coal power transformation in different time stages 在节能改造方面,由于节能、供热改造均有经济效益,长期以来煤电企业根据技术经济比较自发确定是否改造、改造的程度与深度。如“十一五”“十二五”期间,供热机组的比重由2005年的14.0%提升至2015年的37.3%。早期投产的 30万kW、60万kW等级汽轮机组开始进行通流改造。此外,部分煤电机组须根据GB21258要求进行改造,以达到强制性限额要求。2014年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2015年12月11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煤电开始了大规模综合升级改造,截至2020年底,煤电节能改造累计完成量超过8亿kW。“十三五”期间煤电超低排放与节能改造完成情况如图2所示。 图2 “十三五”期间煤电超低排放与节能改造完成情况 Fig.2 Completion of ultra-low emissions and energy-saving transformation of coal-fired power during the 13 th Five Year Plan period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519号),“十四五”期间节能降碳改造规模不低于3.5亿kW,供热改造规模力争达到5000万kW,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完成2亿kW,实现煤电机组灵活制造规模1.5亿kW。《关于做好2022年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2〕662号)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的要求(改造具体目标)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节能降碳改造标准如表1所示。灵活性改造要求为煤电机组纯凝工况下最小发电出力不高于35%额定负荷,或是供热运行时单日6小时最小发电出力不高于40%额定负荷;供热改造为纯凝煤电实施采暖或工业抽汽改造,或是供热机组通过改造增加供热面积或工业供汽量。 表1 节能减碳改造认定标准 Table 1 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energy saving and carbon reduction transformation 2.煤电改造升级实施及效果 2021—2022年全国燃煤机组节能降碳、灵活性和供热改造合计分别完成约1.5亿kW、1.9亿kW、1.5亿kW,改造完成率分别为43.5%、94.4%、290%,完成实施方案计划改造总任务的81%,如图3所示。其中,节能改造总体进展与预期基本同步,灵活性和供热改造进度快于预期,尤其是供热改造,2年时间已经超额完成“十四五”的任务计划,其主要原因包括:1)市场需求大,各地方新建的工业园对工业供汽需求及南方区域对于居民供热的需求持续增加,同时叠加供热小锅炉的逐步关停等造成煤电供热量增加;2)通过供热改造,可大幅度降低燃煤机组煤耗以及提升机组效率,改造积极性较高;3)供热改造难度、成本相对较低。 图3 全国煤电改造升级完成情况 Fig.3 The completion of all coal power transformation 2.1 节能降碳改造 2022年,中国6000 kW及以上火电厂供电标准煤耗300.7 g/(kW·h),同比降低1.0 g/(kW·h)。供电煤耗逐年下降的主要贡献因素有“上大压小”、供热改造、节能改造、管理提升等。其中,“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期间供电煤耗分别下降27 g/(kW·h)、17.6 g/(kW·h)、11.8 g/(kW·h),2021—2022年平均下降2.9 g/(kW·h),2023年略有上涨。总体上看,中国煤电节能水平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5],节能降碳的空间在逐步减小[6],但仍有较大改造潜力。 2021—2022年中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完成1.5亿kW,占2022年底煤电总装机11.2亿kW的13.6%。常用的节能降碳技术有汽轮机通流改造、风机节能改造、真空系统改造、空预器改造、低温省煤器改造、空冷岛及凉水塔改造等。不同项目降低煤耗的幅度有所不同,其中机组蒸汽温度提升的效果最为显著[7-8]。某电厂中的一台机组从538 °C升高至600 °C(投资4.1亿元),另一台机组从566 °C升高至600 °C(投资3.2亿元),前者煤耗额定状态下降低了24.7 g/(kW·h),后者降低了22.9 g/(kW·h)。汽轮机通流改造的效果也非常显著,根据电厂改造实际,通流改造煤耗降幅最低约为5 g/(kW·h),最高则接近25 g/(kW·h),与相关文献报道值接近[9-10]。 根据对537台机组、2.75亿kW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情况的专项调查[1],通过对8家发电集团的200多个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数据的分析,2022年底已完工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在额定工况下按容量加权平均后,煤耗平均降低了5.4 g/(kW·h)。 其中,汽轮机通流改造后煤耗降低加权平均值为13.2 g/(kW·h);汽封改造后煤耗降低的加权平均值为4.4 g/(kW·h);冷却塔/空冷岛节能改造对煤耗降低的贡献值也较高,加权平均值为3.3 g/(kW·h);锅炉侧的空预器改造和风机节能改造也能有相对较好的效果。在额定状态下,折算节能降碳改造拉动行业煤耗下降约0.7 g/(kW·h),年节约标煤372万t、减少CO2排放1034万t;如节能降碳改造规模达到2亿kW、3亿kW、4亿kW,且不考虑其他因素,大约分别可拉动行业煤耗下降值达到1 g/(kW·h)、1.5 g/(kW·h)、1.9 g/(kW·h),年节约标煤量分别可达到490万t、734万t、979万t,年减少CO2排放1361万t、2041万t、2722万t。主要节能改造技术在机组额定工况下煤耗降低值统计结果如图4所示。 图4 节能降碳改造效果 Fig.4 Energy saving and carbon reduction transformation effect 2.2 灵活性改造 早期煤电设计最小负荷一般是额定容量的70%[11-12],后降低至50%额定负荷,再降低至目前新建机组的30%额定负荷。从现有机组的实际统计看,平均最低运行负荷在40%左右,随着系统调节能力需求的增长,现有煤电灵活性的需求增大。2021—2022年中国煤电灵活性改造完成1.9亿kW,占2022年底煤电总装机11.2亿kW的16.8%。 灵活性改造可选技术多样,主要集中在以下5个方面[13-16]。1)脱硝系统改造,采用宽负荷脱硝技术以满足机组在超低负荷下的氮氧化物超低排放要求;2)低压缸零出力或微出力改造(同时具有供热改造特性),以满足在供热工况下机组的深度调峰需求;3)控制逻辑的优化与改造,以满足超低负荷下机组协调运行以及快速升降负荷的需求;4)锅炉的燃烧系统改造,以满足锅炉在机组超低负荷下保持稳定燃烧的需要;5)复合型改造,一般是指采用3种及以上的技术来对机组进行灵活性改造,比如同时采用燃烧系统改造技术、宽负荷脱硝技术和控制系统改造技术等。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技术统计具体如图5所示。 图5 主要灵活性改造技术统计 Fig.5 Statistics of main flexibility transformation technologies 从改造效果看,煤电改造升级调查范围内机组改造前稳定运行情况下的容量加权最小出力负荷率为41.6%,经过灵活性改造后,机组在稳定运行情况下的最小出力负荷率平均值降低至28.9%,如图6所示。这相当于每台机组释放的调峰能力为其容量的12.7%,如中国按已完成灵活性改造机组1.9亿kW计算,系统可增加调节能力2396.5万kW。如灵活性改造规模达到2亿kW、3亿kW、4亿kW,释放调峰能力按13%计,可分别增加调节能力2600万kW、3900万kW、5200万kW,如按灵活性改造新增调节空间1∶1 确定新能源规模(保守情景),至少可支撑同等容量新能源新增容量。 图6 机组灵活性改造效果 Fig.6 Effect of unit flexibility transformation 由图6可知,有个别机组在运行过程中实现了0负荷并网,这是由于该机组为供热机组,并安装了电锅炉,在电网调度负荷为0时,为保持供热需求,利用电锅炉对发电机功率进行消纳,从而实现在供热工况下的0负荷并网。 不同的灵活性改造技术在深调机组的爬坡性能并不相同,从目前的技术发展看,采用电池、超级电容、飞轮等储能技术实现灵活性运行的机组调峰调频速度较快[17],甚至可以达到毫秒级的反应速度。而对于其他改造技术,受热惯性或材料热胀冷缩的影响,调峰速度相对较慢。 2.3 供热改造 供热机组在提高煤电自身热效率的同时,可以降低工业/居民的能源消耗、提高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十一五”以来,6000 kW以上供热机组的比例由2005年的14.0%提高至2022年的46.3%,供热量由2005年的19.3亿GJ增长至2022年的61.5亿GJ。2021—2022年全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完成1.5亿kW,占2022年底煤电总装机11.2亿kW的13.0%。 供热改造采用的技术路线与其供热量的大小相关。在供热量较小时最常用的方式是汽轮机打孔抽汽,一般在中压缸排汽管上打孔抽取部分蒸汽进行供热;如果机组在冬季的时候采暖供热负荷较大,可以采用耦合热泵技术[18-20],以消耗高品质能源为驱动力从汽轮机排汽中提取部分热量从而较大幅度的增加供暖能力;如果热负荷进一步增加,则可以采用高背压技术或低压缸零出力技术对汽轮机进行改造[21-23],从而极大增加机组冬季的供暖能力,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不同供暖技术路线及其特征 Table 2 Different heating technology routes and their characteristics 从改造效果看,煤电改造升级调查范围内供热改造效果显著。机组改造前年总供热能力为2.6亿GJ,供热改造后年总供热能力增加至4.1亿GJ,增加了1.5亿GJ,总体增幅为56.1%,其中个别机组的年供热能力增加值超过了1000万GJ。与之相对应,机组供热改造后,煤耗下降幅度明显,少部分容量较小的机组供电煤耗下降值甚至接近200 g/(kW·h),主要是采用了高背压供热改造技术,改造后汽轮机的排汽余热全部用于供热,凝汽器的热损失几乎为0[24],供电煤耗值大幅度下降,如图7所示。随着装机容量的增加,机组的供热能力也呈现增大趋势,但是煤耗的降低至却呈现减小趋势,这是由于随着机组容量的增加,相同供热量的情况下,机组的供热比会降低,煤耗的下降幅度呈现减小的趋势。 图7 供热改造项目效果统计 Fig.7 Statistical chart of heating transformation project eff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