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鲜乳收购站大检查汇报会在京召开 王智才强调奶业管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 来源专题:食物与营养
  • 编译者: 潘淑春
  • 发布时间:2009-06-12
  • 2009-06-12 中国农业信息网讯:6月9日,农业部畜牧业司在北京召开全国生鲜乳收购站大检查汇报会,10个检查组共30余人参加了汇报会,会议由农业部奶业管理办公室王俊勋主任主持,畜牧业司王智才司长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各检查组汇报了各地生鲜乳收购站建设与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当前奶业生产面临的形势、生鲜乳收购站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对策措施进行了充分讨论。
  • 原文来源:http://www.agri.gov.cn/xxlb/t20090612_12910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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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疫苗生产企业巡查工作整改推进会在京召开 》

    • 来源专题:生物安全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hujm
    • 发布时间:2019-12-04
    •  11月28日,2019年疫苗生产企业巡查工作整改推进会在京召开。会议总结分析了2019年疫苗生产企业巡查情况,对巡查整改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会议要求药品监管部门和疫苗生产企业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和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不断完善疫苗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监管”,对疫苗违法违规问题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局长陈时飞主持会议。   今年5-10月,国家药监局抽调疫苗检查精干力量,派出36个检查组,组织检查员197人次,对所有在产的36家疫苗生产企业开展了巡查,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物料系统、数据可靠性等情况。总体上看,巡查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疫苗生产企业基本能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相关附录要求进行疫苗生产和质量管理,疫苗产品质量基本稳定可控。同时,巡查也发现一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仍不够完善,在质量控制、文件管理、确认与验证等方面还需要持续改进和加强。会议要求,疫苗生产企业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领会疫苗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提升质量控制水平,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全面梳理细致排查质量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消除隐患,牢牢守住疫苗安全底线。   会议对下一步加强疫苗监管作出部署。会议强调,疫苗生产企业要切实落实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质量主体责任,确保疫苗安全性和可及性。要加强生产质量管理,建立疫苗研发、生产、销售、配送、使用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生产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的责任,严格执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不断提升上市后疫苗产品风险监测和防控能力,落实产品追溯召回和补偿救济责任。要加强疫苗的供应保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依法组织开展正常生产,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向市场提供疫苗;对于供应紧张或短缺的疫苗,在确保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增加市场供应量,切实履行停产报告制度。要加强疫苗研发创新,大力开展重大创新疫苗、多联多价等新型疫苗的研发,加强对已上市疫苗的质量研究,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持续提升疫苗质量,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要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自律精神,推动整个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会议要求,药品监管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落实监督责任,全面加强对疫苗产品的监管,监督企业持续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统筹运用检查、检验、监测、投诉举报等手段排查风险,从源头防范疫苗质量风险。要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水平。要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实行财产罚和资格罚,严格处罚到人。要提高疫苗监管能力,全力做好世界卫生组织国家疫苗监管体系评估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大批签发实验室建设力度,加强检查员队伍建设,落实好向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员任务,不断提高疫苗安全监管水平,坚决守住疫苗质量安全的底线。   在推进会上,来自全国46家疫苗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共计112人参加了《疫苗管理法》知识考试;中国疫苗行业协会发布了《疫苗行业自律倡议书》;北京、辽宁等16个省(市)药品监管部门与辖区内疫苗生产企业签署了落实整改和加强监管责任书。
  •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片区工作会在京召开》

    • 来源专题:图书情报
    • 编译者:xuxue
    • 发布时间:2018-05-03
    • 中国文化报记者王学思报道:为深入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4月26日,由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主办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片区工作会在北京召开。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公共文化司的相关负责同志,有关省区市文化厅(局)财务部门负责人等30余人进行深入交流和研讨。   自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原文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以来,各地文化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逐步进入常态化、规范化。截至目前,各省区市均已出台适用于本地区的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文件,中央和省(区、市)两级的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已经建立。近年来,各地购买服务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6月底,各省区市安排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已超过65亿元。各地以贴近群众需求、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为目标,在购买公益性文化活动组织承办、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服务、公共文化设施公益性岗位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积累了值得借鉴的有益经验。   会上,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与来自安徽、天津、青海等7个地区的代表,分别就各自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交流发言。据介绍,地区间购买内容的不平衡、部分购买内容开展不充分,承接主体市场发展不成熟、不健全,部分地区、层级文化部门购买资金投入还比较有限等,是当前购买服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突出问题。   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文化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好购买服务入门关,推动文化与旅游领域购买服务融合开展,推动制度在地市层面全覆盖,切实推动省(区、市)本级的购买工作,并进一步探索丰富购买服务内容,注重承接主体的培育和引进,拓展购买服务资金来源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