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长江经济带退出电站3500多座 基本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lifs
  • 发布时间:2021-03-11
  • 中国日报3月5日电 3月2日,农村水利水电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水利部副部长田学斌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对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全力推进农村水利水电高质量发展。   田学斌指出,“十三五”以来,农村水利水电工作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要求,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超额完成了“十三五”巩固提升规划任务,各地共完成投资2093亿元,提高了2.7亿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农村规模化供水覆盖人口达到50%,全国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3%。基本完成规划内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任务,全国大中型灌区累计新增(恢复)有效灌溉面积2700多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8亿亩,粮食产量占全国总产量比例由22%提高到了27%,亩均增产135公斤,亩均节水100立方米,2019年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9,提前实现2020年0.55的预期目标。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截至2020年底,长江经济带25000多座小水电站中,共退出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电站3500多座,完成整改2万多座,消除减脱水河段9万余公里,累计创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616座,建成农村水电扶贫项目118个。   田学斌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五中全会精神,系统谋划好“十四五”农村水利水电工作。一要坚守底线任务,紧盯脱贫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特殊地区农村供水薄弱环节,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紧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补齐灌排工程设施短板;紧盯小水电生态流量,坚决消除过度开发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二要提标准强质量,提高农村供水标准,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开展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三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灌区规范化管理,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村供水水费机制。   田学斌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农村水利水电领域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提升供水保障水平。建立健全饮水安全风险监测机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不出现整村连片停水断水等颠覆性问题。启动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持续强化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管护,确保实现2021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收费、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的总目标。二是实施灌区现代化改造,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启动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进一步加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的衔接。各区域灌区改造要充分体现区域特点和功能需求。要深入推进灌排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严格农业用水管理,进一步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三是全面推进农村水电绿色发展,持续修复改善河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深化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全面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合有关部门启动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治。开展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2021年再创建50座以上示范电站。四是做好顶层设计,加快农村水利水电信息化步伐。着力打造农村水利水电信息平台,实现行业一张图、建设一张表、监管一张网。五是严格对表对标,切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围绕推进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等方面反馈的问题逐项整改,深化农村水利水电领域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宁夏、新疆8省(区)水利厅和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作交流发言。水利部机关有关司局,部分在京直属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流域管理机构等部分京外直属单位,各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及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负责人和农村水利水电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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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lifs
    • 发布时间:2020-04-17
    • “目前,四川共有小水电5010座,需整改和退出的小水电有4705座,占94%,整改退出任务仍十分艰巨。”近日,四川召开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下一步全省小水电清理整改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四川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纠正全省小水电开发中的违规建设、影响生态环境等问题。整改工作涉及8个省级部门以及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21个市(州)及171个县(市、区),手续完善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工作牵涉面广。整改类电站平均需完善手续1.8项,其中最多需要完善5项手续;退出类电站需要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政策协调与原则把握的关系、历史背景与现实存在的关系,工作复杂,要求高。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清理整改工作,增强清理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清理整改工作中着力疏通堵点、攻克难点、消除盲点,精准抓好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落实。   会议要求,要压紧压实全域责任,省河长制办公室已将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列入河长制2020年的重点工作,通过河长制平台,落实好清理整改属地责任和河长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整改责任,做到河长督促抓、部门具体抓,不折不扣地抓好清理整改工作。   会议提出,要强化工作部署与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细化各阶段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将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内容和考核体系,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问责。   会议要求,要加强小水电清理整改相关政策宣传和引导,及时妥善处理整改过程中各类舆情,做好社会风险研判,完善风险处置预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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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9-11-07
    • 本站讯 2019年10月30日,水利部在宜昌市召开现场会,水利部副部长田学斌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盯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湖北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周霁介绍了宜昌共抓长江大保护,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情况。 水利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2018年年底联合部署清理整改工作以来,长江经济带相关省市切实加强领导,普遍建立了协调工作机制,定期会商重大问题,出台清理整改政策措施,部分落实了综合评估等工作经费,现已基本完成县级综合评估分类,初步确定了“退出、整改、保留类”电站底数。为规范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和退出工作,水利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文件,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退出工作指导意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确定、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进展顺利,列入退出类的电站正在有序退出,小水电修复河流生态取得实效。 在充分肯定进展的同时,田学斌指出清理整改工作中还存在个别地区进展相对滞后,协调指导不够,政策把握不准确,资金落实困难等问题,他要求长江经济带省市水利厅(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聚焦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对于影响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群众重点关注特别是与民争水问题突出、对河流水生生物产生重大影响等问题,要通过依法退出核心区、缓冲区电站,改造拦河建筑物、季节性限制运行、增殖放流和修建必要的过鱼设施等措施,确保国家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安全,保障下游生态基本用水需求,保护重要的水生生物和生境。二是抓住落实生态流量的清理整改“牛鼻子”。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生态环境部文件要求,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完善泄放设施,做好监测监控,推动生态调度运行,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小水电站生态用水保障机制,实现从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专项整治向常态化管理转变。三是积极稳妥地实施退出类小水电站的退出工作。科学编制退出方案,做好施工组织实施和保留的拦河闸坝等水工建筑物的管理维护,确保施工安全、防洪安全、结构安全、运行安全;具有民生保障功能的电站退出前,必须落实替代方案,避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四是以完善手续为抓手,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处置、简便易行的原则,由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类处理小水电站缺项手续完善问题,要通过完善手续,切实解决影响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田学斌指出,要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要求,采取有力保障措施,保质保量地完成清理整改各项工作。沿江省市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省级责任,强化督导问责,争取扶持政策,做好宣传引导。长江经济带以外的省份也要按照四部委文件要求,不等不靠,确保2022年以前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目标任务。 会上,审计署、林草局的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对清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0个省(直辖市)和浙江省衢州市、贵州省道真县水利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交流发言。与会代表考察了兴山县猴子包水电站取水口生态流量泄放、一线天水电站生态堰坝、古洞口水电站生态机组、兴山县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平台等香溪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国际小水电中心、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