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强老药工传统特色技艺传承,培养一批中药传统特色技术传承人才,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国老药工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经审定,确定2024年建设全国老药工传承工作室158个(附件1),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老药工传承工作室是传承老药工传统特色技艺、培养中药特色传承人才的重要平台,请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着力探索建立中药传统特色技艺传承及人才培养的有效方法和模式。
二、请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项目依托单位填写《全国老药工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2)并进行认真审核,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纸质版盖章件一式3份报送至我局人事 教育司师承继教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请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全国老药工传承工作室于2024年12月31日前登录中医药经验传承管理系统(网址:htt ps://nhc.cintcm.ac.cn:48081/expin/),申请建立工作室账号,在建设周期内按要求上传相关建设成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