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lifs
  • 发布时间:2021-01-14
  • 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提出确保到2022年6月全面建立林长制。这意味着我国所有的森林和草原都将拥有专属守护者。 为什么要全面推行林长制?各地探索林长制取得了怎样的成效?如何保障林长制落到实处?记者12日采访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关志鸥。 构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 意见提出,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关志鸥说,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全面推行林长制,是生态文明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将有效解决林草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问题,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他表示。 在关志鸥看来,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行林长制,就是要严格实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边界,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筑牢自然生态安全根基。通过建立林长制,明确生态保护修复的区域空间、主体责任和目标任务,着力解决本区域和跨区域的生态保护修复问题。 他说,随着林长制全域覆盖,将加强林草部门基层基础建设,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从根本上解决保护发展林草资源力度不够、责任不实等问题,让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更有保障。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压实地方生态保护责任的关键举措。”关志鸥表示,这项举措强化了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将各级林长明确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使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由林草部门提升到党委政府、落实到党政领导,是林草管理责任制的突破和升级。 此外,他认为,全面推行林长制,有利于聚集资源和力量推进林草事业发展,使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更有力度、更高质量。 各地积极探索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 2017年以来,安徽、江西在全国率先探索林长制改革,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体系。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区市开展林长制改革试点。其中,安徽、江西、山东、重庆等7个省市在全域推行试点,16个省份在部分地县开展试点。 关志鸥说,一些已经推行林长制的地区,因地制宜推出“林区警长制”“林长+检察长”“民间林长”等系列新制度,形成了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强大合力,彰显出强大的制度优势,释放出良好的治理效能。 他表示,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沙化土地治理面积等都将作为林长制的重要考核指标,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各地要综合考虑区域、资源特点和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科学确定林长责任区域,落实好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乡镇林业(草原)工作站建设,用好生态护林员队伍,做到网格化全覆盖管理。 “林长制是从基层的实践总结提升的,其生命力在于实践,在于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和需要。”关志鸥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把林草资源的保护发展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始终紧密结合起来。各地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科学确定林长制的分级设置、主要任务等,根据资源禀赋的差异,实行分类考核,不搞“一刀切”。 全力推动林长制落地见效 关志鸥说,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各方面力量,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他表示,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要特别注重从制度层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和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推行林长制的主体责任。国家林草局将印发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指导推动各地建立林长会议、信息通报、工作督察考核等制度。各省级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尽快出台或完善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办法,明确林长组织体系,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林长。 国家林草局将按照中央要求,制定督查考核办法,强化对省级总林长责任落实的监督考核,地方各级林长的考核结果要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关志鸥还说,各地要积极探索构建林草资源管护的长效机制,加快现代化信息技术使用,建设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推行网格化、精细化资源管理。国家林草局将对各省林长制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协调解决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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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日报发表陈雷署名文章:以湖长制促进人水和谐共生》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8-01-10
    • 以湖长制促进人水和谐共生 陈雷 2017年1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这一意见。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大政策举措,也是加强湖泊管理保护、维护湖泊健康生命的重大制度创新。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意见》要求上来,进一步加强湖泊管理保护,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充分认识湖长制特殊重要性 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来,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狠抓落实,省市县乡四级30多万名河长上岗履职,河湖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河湖管护责任更加明确,很多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生态系统逐步恢复,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受到人民群众好评。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针对湖泊自身特点和突出问题,中央专门制定出台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湖泊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彰显了湖泊生态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我们要深刻认识实施湖长制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落实湖长制改革任务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充分认识湖泊功能的重要性。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江河水系、国土空间和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经济功能和生态功能。全国现有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2865个,总面积7.8万平方公里,淡水资源量约占全国水资源量的8.5%。这些湖泊在防洪、供水、航运、生态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大自然的璀璨明珠,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必须倍加珍惜、精心呵护。 充分认识湖泊生态的特殊性。与河流相比,湖泊水域较为封闭,水体流动相对缓慢,水体交换更新周期长,自我修复能力弱,生态平衡易受到自然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容易发生水质污染、水体富营养化,存在内源污染风险,遭受污染后治理修复难,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大,必须预防为先、保护为本,落实更加严格的管理保护措施。 充分认识湖泊问题的严峻性。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围垦湖泊、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造成湖泊面积萎缩、水域空间减少、水系连通不畅、水环境状况恶化、生物栖息地破坏,湖泊功能严重退化。虽然近年来各地积极采取退田还湖、退渔还湖等一系列措施,湖泊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但尚未实现根本好转,必须加大工作力度,打好攻坚战,加快解决湖泊管护突出问题。 充分认识湖泊保护的复杂性。湖泊一般有多条河流汇入,河湖关系复杂,湖泊管理保护需要与入湖河流通盘考虑、协调推进;湖泊水体连通,边界监测断面难以确定,准确界定沿湖行政区域管理保护责任较为困难;湖泊水域岸线及周边普遍存在种植养殖、旅游开发等活动,如管理保护不当极易导致无序开发;加之不同湖泊差异明显,必须因地制宜、因湖施策,统筹做好湖泊管理保护工作。 准确把握湖长制总体要求 实施湖长制,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遵循湖泊的生态功能和特性,建立健全湖长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湖泊管理保护机制,为改善湖泊生态环境、维护湖泊健康生命、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提供有力保障。 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基本遵循。党的十九大要求,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施湖长制,必须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生态与发展、流域与区域、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全面推进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还湖泊以宁静、和谐、美丽。 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为目标导向。党的十九大强调,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湖泊突出问题,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持续提升湖泊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增强湖泊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把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作为关键抓手。党政领导担当履职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积累的宝贵经验,也是落实湖长制改革举措的关键所在。要坚持领导带头、党政同责、高位推动、齐抓共管,逐个湖泊明确各级湖长,细化实化湖长职责,健全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完善考核问责机制,落实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督促各级湖长主动把湖泊管理保护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把统筹湖泊生态系统治理作为科学方法。湖泊管理保护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充分认识湖泊的问题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加强源头控制,强化联防联控,统筹陆地水域、统筹岸线水体、统筹水量水质、统筹入湖河流与湖泊自身,增强湖泊管理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观念,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湖泊管理保护工作。 把鼓励引导公众广泛参与作为重要基础。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带动下,目前社会各界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热情空前高涨。实施湖长制同样需要坚持开门治水,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建立湖泊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让湖泊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成为公众自觉行为和生活习惯,营造全社会关爱湖泊、珍惜湖泊、保护湖泊的浓厚氛围。 全面落实湖长制重点任务 《意见》明确要求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树立问题导向,强化分类指导,因湖施策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湖长制改革任务落地生根,推动湖泊面貌持续改善。 严格湖泊水域岸线管控,着力优化水生态空间格局。依法划定湖泊管理保护范围,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湖泊、违法占用湖泊水域岸线,从严管控跨湖、穿湖、临湖建设项目和各项活动,确保湖泊水域面积不缩小、行洪蓄洪能力不降低,生态环境功能不削弱。要强化湖泊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可开发利用区,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利用强度,实现节约集约利用,最大程度保持湖泊岸线的自然形态。 结合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着力抓好湖泊水资源节约保护。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实行湖泊取水、用水、排水全过程管理,从严控制湖泊水资源开发利用,切实保障湖泊生态水量。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湖区周边及入湖河流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推动建立以水域纳污能力倒逼陆域污染减排的体制机制。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规范入湖排污口设置管理,确保入湖污染物总量不突破湖泊限制纳污能力。 推进湖泊系统治理与自然修复,着力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开展湖泊健康状况评估,系统实施湖泊和入湖河流综合治理,有序推进湖泊自然修复。加大对生态环境良好湖泊的保护力度,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湖泊生态岸线建设、滨湖绿化带建设和沿湖湿地公园建设,进一步提升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恶化湖泊治理修复,综合采取截污控源、底泥清淤、生物净化、生态隔离等措施,加快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水系自然连通,逐步改善湖泊水质。 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着力打击涉湖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湖排污口,严厉打击废污水直接入湖和垃圾倾倒等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以及非法养殖、采砂、设障、捕捞、取用水等行为,集中整治湖泊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积极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先进技术,实行湖泊动态监管,对涉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早恢复。 夯实湖泊保护管理基础工作,着力维护湖泊健康生命。科学布设入湖河流以及湖泊水质、水量、水生态等监测站点,收集分析湖泊管理保护的基础信息和综合管理信息,建立完善数据共享平台。组织制定湖泊名录,建立“一湖一档”,针对高原湖泊、内陆湖泊、平原湖泊、城市湖泊等不同湖泊的自然特性、功能属性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编制“一湖一策”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促进湖泊休养生息,让碧波荡漾的湖泊成为维护良好生态系统的重要纽带、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优美空间、展现美丽中国形象的生动载体。 (作者为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
  • 《立足现代化全局促进乡村振兴》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8-12-21
    •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更加注重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 实现双轮驱动,要持续推动新型城镇化,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城镇化可以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广阔的市场需求、更雄厚的资金后盾和更强大的技术支撑,是乡村振兴重要的动力所在。新时代推进城镇化要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适应我国产业布局调整的新趋势,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定居,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还要实施好居住证制度,实现居住证覆盖城镇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向未落户人口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及办事便利,提升城镇化质量。 实现双轮驱动,要适应我国城乡格局和城乡关系变动的新特征,着力构建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广大村庄协调发展的空间形态。要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村庄的区位特征、发展现状、资源禀赋等,分类推进乡村振兴。对那些条件恶劣、人口流失严重的村庄,应当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逐步进行搬迁撤并。对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应当科学合理确定未来发展方向,规划先行、改造提升、优化环境、增添活力,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对那些具有地方、民族、传统文化特色的村庄,要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实现新的发展。乡村规划建设要保留乡村风貌和乡土气息,使人记得住乡愁,看得见故土,构建现代城镇与田园乡村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新形态。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进一步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 在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城镇和乡村具有不同的功能,必须使城乡功能互补、相互促进,实现融合发展,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一体化。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适应广大农民对更高质量生活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公共服务水平。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先后实施城乡统筹发展、城乡发展一体化等战略,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但总体来看,农村公共服务还是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的薄弱环节,城乡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还存在较大差距,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严重不足,是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重要表现。 今后应适应城乡人口流动的新趋势,进一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制度并轨、标准一致,提升乡村基层政府和社区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能力,建立城乡一体的养老、健康等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双向开放,提升农村居民公共服务可及性和获得感。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要适应农村现代生产生活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的质量等级和便利程度。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向农村地区倾斜,对城乡基础设施一体规划、一体设计、一体建设,持续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护机制,以基础设施为纽带将农业农村融入到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社会生活体系之内。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农村发展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归根结底是由于体制障碍,导致人不能尽其才、物不能尽其用,必须通过改革破除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藩篱,让乡村振兴各种资源活跃起来,使广大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迸发出来。近年来,我国在涉农领域开展了大量改革探索。当前,还要着力提高改革的系统性,按照“扩面、提速、集成”的总体要求,推动农村改革全面推进、纵深突破、形成合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强大引擎。 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要按照中央要求,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同时,顺应时代发展趋势,着力化解某些土地管理制度对乡村发展的制约。要着眼农村新业态不断出现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趋势,相应调整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对新产业新业态设施等用地实行更灵活和更宽松的管理政策。进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在不以买卖农村宅基地为出发点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有效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具体办法,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探索已在城镇落户定居的农民工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退出办法,既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也为乡村振兴拓展更大发展空间。 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更加把创新引领摆在突出位置 在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绿色、有机、营养、健康食品的需求快速增长,对文化消费、精神享受更加注重,这为乡村产业发展创造了巨大需求。 顺应人民美好生活新需要,要大力发展农村新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特别是要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农业、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养老养生等产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新产业,要从“人、地、钱”上下功夫,积极培养各类产业急需人才,多元打造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康养基地、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发展载体,切实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为乡村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发展乡村新产业,需要特别重视和发挥新技术的作用。数字技术、互联网是农村新业态的重要依托,如近年来农村电商蓬勃兴起,广大农民足不出户,就可以面向城乡所有消费者提供产品,推销服务。通过电商这种新模式,实现了农业多样化、精细化、高端化、延伸化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和数字设施建设,缩小城乡之间技术差距和数字鸿沟。继续强化政策支持,促使更多新技术在农村地区应用扩散,引领乡村产业的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