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的通知》

  • 来源专题:大气污染防治
  • 编译者: APC
  • 发布时间:2019-04-29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弘扬工匠精神,全面提高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水平,在广大生态环境监测人员队伍中营造扎实学习专业理论、刻苦钻研技术的良好氛围,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生态环境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共同定期举办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以下简称本届大比武活动)。现就第二届大比武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以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统一监测与评估为目标,以全面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为根本,以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监测人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文化素质水平为宗旨,本着科学、务实、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大比武活动,努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先锋队,厚植家国情怀、民族情怀、为民情怀和事业情怀,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推动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环保、了解监测,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组织机构   本届大比武活动由生态环境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市场监管总局共同主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具体承办,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协办,由主办单位共同成立大比武活动组委会及办公室,同时组建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组委会人员名单参见附件1)。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负责大比武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大比武活动的各项技术工作;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大比武活动全过程的公正性进行监督。   三、内容和形式   本届大比武活动分为生态环境监测综合比武(以下简称综合比武)和辐射监测专项比武(以下简称专项比武)。综合比武内容包括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大气、温室气体、声、固体废物、土壤、生态(含生物)等环境要素的监测技术,专项比武内容包括电离辐射环境监测与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技术。重点考核参赛人员的理论知识、仪器分析、质控技术、评价技术和综合分析能力(综合比武、专项比武技术方案参见附件2、附件3)。   四、实施安排   本届大比武活动分为省级(全军)赛和全国决赛两个阶段。   省级赛由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组织实施,全军赛由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组织实施。   省级(全军)赛以监测(检测)机构为单位,鼓励生态环境部门、其他部门以及社会各级各类监测(检测)机构积极报名。凡是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近三年经营管理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从事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一年以上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监测(检测)机构均可参赛;代表监测(检测)机构参赛的人员,应当在本机构工作满一年以上,且近三年无违规、违纪和违法不良记录,并由所在单位出具其证明材料。各地区(或全军系统)可在上述条件基础上,以整体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水平为原则,结合本地区(或本系统)实际情况,自行补充参赛机构和人员的资格要求。   2019年8月底前,各地区(或全军系统)应完成省级(全军)赛和全国决赛代表队组队,并将代表队成员名单报至本届大比武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决赛选手登记表参见附件4、决赛代表队人员登记汇总表参见附件5)。   全国决赛由主办单位组织,由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组队参赛。各代表队包括1名领队、5名综合比武选手,4名专项比武选手,选手原则上由省级(全军)赛优胜选手组成。   全国决赛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操作竞赛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以闭卷考试形式集中进行,现场操作竞赛以分组形式集中进行,所需的监测分析仪器、设备由各参赛代表队自行携带和管理。   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操作竞赛按照4∶6的分值比重计算个人总成绩,根据参加全国决赛选手的个人成绩总和,分别计算综合比武和专项比武的团体总成绩。   2019年10月21日~23日,全国决赛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赛程为2天半。   10月21日报到下午:理论知识考试(集中进行);   10月22日上午:开幕式,现场操作竞赛(分组进行);   下午:现场操作竞赛(分组进行);   10月23日上午:现场操作竞赛(分组进行);   下午:现场操作竞赛(分组进行)。   五、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本届大比武活动设个人奖项、团体奖项和组织奖项。   个人奖项分为综合比武奖和专项比武奖,根据参赛人员个人成绩确定。其中,综合比武设立个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专项比武设立个人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   团体奖项分为综合比武奖和专项比武奖,分别根据综合比武和专项比武参赛代表队个人成绩总和确定。其中,综合比武设立团体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专项比武设立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组织奖项根据大比武活动的组织和成效,对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或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进行奖励,共设立优秀组织奖10名;对组织保障有力、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单位,给予特别贡献奖。   (二)奖励办法   1.对获得综合比武个人总分前10名以及专项比武前3名的选手,给予本届大比武活动一等奖;对获得综合比武个人总分11~30名以及专项比武总分4~10名的选手,给予本届大比武活动二等奖;对获得综合比武个人总分31~60名以及专项比武总分11~20名的选手,给予本届大比武活动三等奖。出现个人成绩相同时,并列获得相应等次奖项,一等奖第一名成绩相同时,现场操作竞赛成绩高者为第一名。   2.对获得综合比武团体总分1~3名、专项比武总分第1名的代表队,给予本届大比武活动团体一等奖;对获得综合比武团体总分4~10名、专项比武总分2~4名的代表队,给予本届大比武活动团体二等奖;对获得综合比武团体总分11~20名、专项比武5~10名的代表队,给予本届大比武活动团体三等奖。出现团体成绩相同时,并列获得相应等次奖项。   3.根据大比武活动的组织和成效,对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10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或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进行奖励;对2~3个组织保障有力、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单位,给予特别贡献奖。   4.获得综合比武和专项比武个人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可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破格条件。   5.对获得综合比武个人一等奖第一名和专项比武个人一等奖第一名并符合推荐条件的选手,由选手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工会在次年度五一集中表彰时,向中华全国总工会按程序优先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并列入科学技术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合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优秀产业技术紧缺人才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次年赴日本、德国等工业发达国家参加短期培训。对获得综合比武和专项比武一等奖的青年选手,符合申报条件的,优选6人,由选手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在次年度向共青团中央优先申报“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对获得综合比武一等奖和专项比武一等奖的女选手,优选5~10名,符合申报条件的,由选手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在次年度向全国妇联优先申报“巾帼建功标兵”。   6.对于获得大比武活动团体一等奖的参赛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由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在次年度向全国妇联优先申报“巾帼文明岗”;对于积极承办或参加大比武活动,为活动成功举办提供坚实保障和支撑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由选手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在次年度向全国妇联优先申报“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六、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比武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大比武活动省级(全军)赛,在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掀起学习生态环境监测基础理论和钻研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的新高潮,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有条件地区可以逐级开展不同形式的比武选拔和技术竞赛活动。   (二)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和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要将本届大比武活动与日常监测工作、岗位培训和技术考核结合起来,要正确处理大比武活动人员选拔和日常工作的关系,在不影响日常监测工作的前提下,充分调动生态环境监测人员参赛积极性,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关于大比武活动综合比武和专项比武有关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分别发至咨询邮箱jcgls@cnemc.cn(综合比武)、zhuanxiangbiwu@rmtc.org.cn(专项比武);承办单位和专家将定期答复。   (四)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和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大比武活动方案和奖励办法。   附件:1.第二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2.第二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决赛技术方案(综合比武)      3.第二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决赛技术方案(专项比武)      4.第二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决赛选手登记表      5.第二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决赛代表队人员登记汇总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妇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9年4月22日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发展中心、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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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食安办等28部门关于开展 202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编译者:杨娇
    • 发布时间:2025-11-17
    • 国务院食安办等28部门关于开展 202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定于9月11日启动202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 共享食安 二、宣传重点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宣传尚德守法、共享食安的主题。 (二)食品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对从业人员开展道德诚信宣传,树立崇俭重信正面典型,弘扬尚德守法行业风气,鼓励食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标准提升践行“共享食安”承诺,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持续巩固反食品浪费成果,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推动公众形成文明理性消费习惯。 (四)食品企业依法依规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实施风险清单管理,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区健全完善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严格履职尽责,加强检查执法,严惩违法犯罪,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行业协(学)会等发挥桥梁纽带、引导督促、自律监督作用。 (五)各地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织密织牢食品安全责任网。 (六)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积极营造社会共治共享浓厚氛围。 (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和新成效。 三、活动安排 (一)国家层面。国务院食安办等28部门和单位共同制定《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国家层面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按照方案组织开展活动。 (二)地方层面。各级食安办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参照国家层面活动方案,结合地方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经营主体、协(学)会和新闻媒体,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广泛开展知识普及、诚信守法、技能培训主题宣传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级食安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二)增强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 。紧紧围绕公众关切,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宣传思路和方式方法,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请各有关部门、各地区食安办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成效和经验,有关情况10月20日前报送国务院食安办。 联系人:李沛冉、王小宇 电  话:010-82261592、82261595 传  真:010-82261574 邮  箱:lipeiran@samr.gov.cn 附件: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国家层面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国务院食安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中国民航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中国贸促会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9 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国家层面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 在北京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国务院食安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中国民航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中国贸促会、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日报社主办,北京市食药安办、中国经济网承办) 二、举办第十六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 以“尚德守法、共享食安”为主题,邀请政府相关部门人员、行业专家、科研学者及食品企业负责人,围绕食品安全责任与风险防控、产品创新与市场趋势、标杆案例与典型经验、“制止餐饮浪费”行业联动与科普宣传等议题,通过权威解读、成果分享、技术应用等方式开展交流。(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 三、举办第四届中国食育大会 开展书画作品展、食育膳食技能大赛、中小学生食育与劳动教育创新实践成果展示,丰富食育实践形式、加强食育宣传、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以食育筑牢食品安全认知防护网,营造诚信尚俭、反对浪费、食安共筑的良好食育氛围。(中国食品安全报社承办) 四、举办“制止餐饮浪费”青少年志愿服务行动特别活动 举办“追光少年,青春守护中国粮”主题特别活动,邀请青少年志愿者、志愿者家长、食品科普讲师以及相关部委代表共同参与。通过志愿者分享、情景剧表演、科普互动等多元化形式,带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餐饮浪费问题,携手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中国经济网主办) 五、举办2025餐饮业食品安全创新实践高质量发展推进会 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宣传推广餐饮企业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完善、品质优化、科技创新等多方面的优秀实践成果,积极引导企业提升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效能,深度培育食品安全文化,推动营养健康、标准化发展,持续激发新质生产力发展动能,全方位推动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烹饪协会主办) 六、举办“聚力食安、共筑未来”连锁餐饮企业主体责任与创新发展交流座谈会 以“强化主体责任、深化数字赋能、护航连锁发展”为核心目标,聚焦连锁餐饮服务企业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痛点与创新实践,围绕政策解读与合规指引、企业创新实践分享、行业风险与对策等开展研讨交流,推动行业在政策合规、风险防控、降本增效等方面的高质量发展。(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主办) 七、举办中国特殊食品节——新消费创新发展会议 通过专题展览、会议交流等活动展示特殊食品发展成果,通过历史梳理、数据对比、科普宣传、互动AI等方式,从法规体系、行业发展、市场繁荣、全球链接、未来拓展五个方面展示保健食品30年的发展和成就,让社会各界更全面认知保健食品发展。探讨新消费形势下营养健康行业趋势及特点,加强特殊食品行业自律,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特殊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主办) 八、举办新质生产力赋能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 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检验检测赋能营养健康”“保食品安全底线激发消费新动能”等话题展开讨论,进一步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与食品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一带一路”生态农业与食品安全论坛秘书处主办) 九、举办全国调味品行业食品质量安全大会 向全国调味品行业发出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产品标签标识倡议,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和企业开展行业质量安全管理经验分享及座谈交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政策通报及解读,展示调味品行业企业质量安全成果。(中国调味品协会主办) 十、有关单位和相关部委主题日活动 (一)最高人民法院 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组织发布一批依法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明确法律底线,彰显司法对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态度,震慑潜在违法者。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 开展“依法综合履职、维护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围绕“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监督等深化普法宣传,依法发布惩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犯罪案件。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 举办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座谈会。组织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重点产业集群区,以及骨干企业围绕落实《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座谈交流,指导各地以智能制造和先进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食品工业深度融合,推进技术范式、生产方式、经营模式、企业形态全方位变革,切实提升食品工业发展水平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四)公安部 开展“依法严打食品安全犯罪、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公安机关“昆仑—2025”专项行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工作成效,突出打击肉制品、校园食品犯罪,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事例,协调媒体开展专题报道。组织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广泛利用各种媒体渠道,积极稳妥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宣传活动,全面展示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工作成效,有力震慑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引导群众提升自我防范意识。 (五)农业农村部 1.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课程进大学校园。组织有关涉农高校规范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教学工作,开展集中宣传交流,推介新编优秀教材和精品课程,发布涉农高校师生制作的优秀科普作品,进一步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理论知识融入高校涉农专业教学,加快培养具有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意识和质量安全专业素养的优秀人才。 2.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教主题活动。围绕农兽药残留限量规定、传统生产方式改造、农产品健康消费等知识,结合深入推进农产品药残治理、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工作,开展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提升法律意识和限量意识,提高广大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素养。 (六)商务部 举办促进健康消费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及工作推进会。联合印发《促进健康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持续开展促进健康消费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提升居民健康饮食水平。 (七)国家卫生健康委 开展系列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宣教主题活动。重点围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食品数字标签推广应用,食源性疾病预防,倡导合理膳食,增加蔬菜水果、全谷物和水产品摄入等方面,不断推动公众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素养提升。 (八)海关总署 举办海关总署主题日活动。组织全国海关通过专题展览、科普讲座、访谈交流等形式,系统介绍进出口食品安全制度体系,全面展现“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口岸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举措成效,并就社会广泛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针对性宣传,共同营造多元共治、共享食安的良好氛围。 (九)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1.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组织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开展问答互动,讲解常用粮食质量安全辨别小知识。 2.开展“粮食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向公众介绍粮油食品安全保障技术,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科普讲座,邀请公众参与互动交流,提升消费者对粮油食品安全信心。 3.举办粮食标准质量培训班。围绕粮食质量国家标准、质量管理相关政策文件等内容进行培训,强化粮食标准质量相关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全系统粮食标准质量工作能力。 4.召开第三届APEC粮食产业链数字化和创新技术研究与经验交流研讨会。积极构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加强APEC经济体在粮食领域的交流合作,为创新数字技术、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强大势能。 (十)国家林草局 1.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组织指导各省级林草主管部门通过现场演示、科技下乡、宣传展板、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宣传。 2.举办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围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质量安全现状、监测技术等进行授课讲解。 3.开展食品安全重要标准解读。通过中国绿色时报、“国家林草科技”微信公众号等对重要食品安全标准有关内容进行解读,推动社会广泛了解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十一)中国民航局 开展“品质护航,安全‘食’光”主题活动。通过行业协会倡议航食和配餐企业围绕夏季配餐特点启动食安护航行动,系统排查生产运输各环节风险点,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开展应急演练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鼓励航空公司设立主题航班,通过机上广播、机上娱乐系统、旅客互动、自有公众号图文视频等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机组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机上餐食质量安全。鼓励机场餐饮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看得见”活动,通过透明厨房、食品安全视频循环播放等方式进行宣传,支持有条件商户进行扫码溯源。 (十二)共青团中央 举办“青春守护中国粮”主题宣传活动。落实《“青春守护中国粮”全国青少年节约粮食行动方案》,通过发布倡议、开展作品征集等方式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扩大“光盘行动”在青少年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开展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等节粮主题实践,着力推动青少年以知促行。 (十三)中国科协 1.举办食品安全主题“科普中国说”演讲活动。以“AI护航‘食’代、科技引领‘味’来”为主题,聚焦生物制造及人工智能在重塑食品产业及供应格局方面产生的影响,邀请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围绕“食物资源开发”“突破关键共性技术”“打造未来工厂”“建立AI营养大模型”等开展科普演讲。 2.举办2025年现代科技馆体系联合行动“乐享健康生活”主题科普活动。聚焦“主动健康”,推动全民健康素养提升与健康生活方式普及。推出《“食客”有学问》主题科普专栏,以漫画形式揭示饮食与健康的关系,了解人体必要的营养元素,解析五色食物营养功效,揭秘节气饮食智慧,引导青少年合理搭配膳食,养成健康饮食习惯。 (十四)中国贸促会 举办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推介活动。围绕农业供应链视角下的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做主题宣传,推广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特别是与食品安全关系紧密的地理标志农产品,提高公众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认知和接受程度,促进高质量产品消费。 (十五)供销合作总社 举办“共筑食安防线,共享健康生活”主题宣传活动。在线下渠道,供销商贸集团依托连锁超市、中央厨房等,通过食安隐患排查、科普宣传、培训交流、消费者监督等举措,积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线上渠道,“832平台”通过发布专项行动倡议、线上商品专项核查、线下商品抽验、培训赋能以及组织专题研讨会等,强化供应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平台商品品质管控水平,助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六)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开展“云端食安、高铁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以铁路重点客运车站为活动现场,展示高铁车站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铁路互联网订餐、旅游列车食品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成果,通过现场宣传、网络宣传和铁路站车视频广播等形式,全方位进行食品安全宣传;组织铁路食品安全巡查活动,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保障铁路食品安全。 (十七)市场监管总局 1.发布2025食品安全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展示“铁拳”行动成果,不断加大食品安全领域执法力度。 2.开展系列公益广告宣传。围绕“尚德守法、共享食安”主题,在官网优秀公益广告专栏首页醒目位置,以轮播方式展示“科学理性消费,反对食品浪费”主题的公益广告作品。 3.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编制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系列解读材料,以风险解读、“一图读懂”等形式介绍不同材质食品相关产品科普知识,指导企业合规生产,帮助消费者合理选购食品相关产品。 4.组织拍摄科普辟谣短视频。通过抖音、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矩阵在全网投放,普及食品安全常识,粉碎食品安全谣言,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科学认知。 5.开展“数智特食E起来”主题活动。全面挖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特殊食品领域的智慧监管创新实践案例,通过发布新闻稿等方式,推广先进经验,助力监管治理能力提升。组织“同心筑安全、聚力强信心——数智科普特殊食品”作品征集,开展“保健食品科普知识深度行”系列活动,推动提升公众特殊食品科学素养,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推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6.开展“绽放小蓝花、公益千万家”系列行动。面向行业、企业宣贯新发布的特医食品注册许可政策,保障政策红利落实到位。邀请院士、临床医生、患者等拍摄科普宣传短视频,对特医食品及其“小蓝花”标识进行持续地宣传推广,让更多消费者认识特医食品、认准“小蓝花”,引导消费者科学使用特医食品。 7.举办第四届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能大比武活动。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从事食品抽检相关工作的监管人员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相关技术机构承担食品抽检工作的技术人员参与比武,开展食品抽检检验实操模拟和典型案例情景演练,营造浓厚的业务学习氛围,切实提升全国各级食品抽检队伍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8.举办“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群众亲身体验行动。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重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开放日”活动,让群众看见监管、向市场传递信任。在电视台等媒体开设专题栏目,直播消费者普遍关心关注的点选食品的抽样检验全过程,同时邀请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等参与,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 9.开展“读懂检测报告”系列宣传活动。以“消费新知”“消费提示”等形式开展各类食品检验检测科普宣传,解读检验检测报告中核心检测指标等信息,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10.举办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专家研讨会。以“贯穿全链条、共话促食安”为题,邀请监管部门、行业专家、企业代表等,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展开研讨交流,扩大政策宣传的传播声量,促进提升政策实施效果。 11.开展食品安全服务老年人科普活动。聚焦老年人关注的食品质量与安全等热点问题,切实减少老年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认知差距,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为社区养老健康服务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12.举办“食安共治,多元共筑舌尖安全防线”交流会。邀请市场监管部门、专家学者、相关企业代表,聚焦“共治”核心,探索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的现代化治理路径,推动食品安全从“被动防控”到“主动共建”的转型。 13.举办“压实‘两个责任’共享食品安全”主题论坛活动。邀请国务院食安委成员单位相关司局、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科研院所、食品检测机构、行业组织等有关负责人,以及食品领域专家学者、新闻媒体、消费者代表等,分享交流食品安全治理经验,发起《食品安全人人有责倡议》。 14.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积极联系主流媒体,同时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食品安全,科学选购和食用。 15.开展第三届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案例征集展示活动。聚焦“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落实两个责任”“制止餐饮浪费”“科技赋能监管”等重点工作,面向基层单位、企业、行业组织、平台企业、媒体单位征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案例,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集中发布、汇编出版,助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构建。 16.举办“构建协同机制、赋能食安监管”研讨会。邀请国务院食安委专家委员会成员围绕“构建新时代食品安全协同治理体系”开展专题研讨,重点探讨协同机制创新、风险预警能力建设等路径,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决策支撑。 17.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公益宣贯活动。通过食品安全标准解读、互动交流与答疑,帮助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对标准的认知度和执行力,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18.举办第三届少年儿童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宣传活动。以“守护未来、营养先行”为主题,聚焦少年儿童食品安全与健康,搭建行业交流平台,推动少年儿童食品产业向营养化、标准化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