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完成94%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8-10-16
  • 记者从湖南省环保厅获悉:湖南省2018年应完成县级及以上水源地清理整治问题254个,目前已经完成240个,占任务量的94%,完成数量和比例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是国家部署的七个环保专项行动之一。据通报,湖南省下辖的长沙、岳阳、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怀化7个地市及其所有县(市)已经全部完成水源地清理整治任务。湖南全省应完成水源地整治任务的88个县(市)中的78个县(市)已经完成。 湖南省要求,明确一名县级领导为“责任人”,负责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验收、销号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组织住建、水利、农业、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形成整治合力,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明确每一个环境问题的整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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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持续发力》

    • 来源专题:水体污染治理
    • 编译者:王阳
    • 发布时间:2018-11-13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决策部署,各地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按照专项行动部署,2018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县级、其他省份地市级水源地要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共涉及31个省(区、市)276个地市1586个水源地的6251个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截至11月7日,545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完成比例87.3%。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今年9月,生态环境部李干杰部长致信尚未完成水源地整治任务的相关省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请其高度关注并督促整治。同时,生态环境部继续强化倒排工期、信息公开、技术支撑、信息沟通等9项措施,持续推进问题整改。   各省(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倒排工期,立足实际,精准施策,推动问题整改取得积极成效。   从目前进展情况看,上海、宁夏、湖南、青海等4省份已率先完成水源地环境整治相关任务,并分别建立完善适合本地特色的工作机制。比如,上海研究统筹优化全市产业项目布局,制订水源保护缓冲区管理办法,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宁夏结合实际,提前谋划,编制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技术指导手册,认真排查,重视反馈,加快划定,立行立改;湖南打出“包片督查”“专家指导”“销号备案”等组合拳,为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提供重要保障;青海把水源地保护、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一项大事要事来抓,群策群力,强力推进。   内蒙古、河北、山东、湖北、辽宁、浙江、西藏、新疆、河南、陕西、福建等11省份任务完成率达到90%以上;四川、安徽、云南、海南等4省份任务完成率均在85%以上,达到序时进度的要求。   目前,还有12个省份任务完成率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分别为江西、天津、黑龙江、江苏、广东、贵州、吉林、广西、重庆、山西、北京、甘肃,后续工作压力较大。   从各地市完成情况看,在涉及的全国276个地市中,湖南长沙、山东日照等100个地市已全部完成相关整治任务。   一些地市水源地整治工作相对迟缓。甘肃临夏、江西鹰潭、安徽阜阳、新疆阿勒泰、广东河源、江苏扬州等6个地市任务完成率低于50%。   距离今年年底不足60天,余下问题多是一些“硬骨头”,任务仍十分艰巨。在尚未完成整治任务的省份中,5省份剩余问题超过50个,依次是广东(197个)、江苏(73个)、云南(73个)、广西(66个)、江西(65个),占剩余问题总数的60%。   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已进入攻坚阶段,对仍未完成整治任务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将紧盯不放,督促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 《环保部通报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进展 429个水源地完成清理整治贵州四川江苏湖南湖北江西未完成整治数量较多》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7-10-09
    • 2017-09-15   中国环境报记者高楠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近日通报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截至8月底,各地已完成清理整治429个,约占问题总数的87.6%。   据了解,专项行动共排查相关11个省(市)126个地级以上城市31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发现490个环境问题。其中,浙江省于2016年12月第一个全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上海市于2017年7月全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安徽、湖南、四川、湖北四省清理整治任务完成占比分别达97%、91.3%、90.8%和88.7%;其他5个省(市)任务完成占比为:重庆市84.6%、贵州省84.3%、云南省83.3%、江苏省79.1%、江西省50%。   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第二次电视电话会上通报的四川省和重庆市13个尚未启动清理整治的问题,现已全部启动。   目前,尚未完成清理整治的61个问题,分布在9个省(市)35个地市(州、区)。其中,贵州省13个、四川省11个、江苏省9个、湖南省和湖北省各7个、江西省6个、重庆市4个、云南省3个、安徽省1个。   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组织开展部级督查,督促加快清理整治,对督查发现瞒报清理整治进度、责任落实不到位、清理整治进度滞后的,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