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建水价水资源费联动机制 水价调整不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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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拟调整水价 居民水价提高0.5元》

    • 来源专题:水体污染与防治领域信息门户
    • 编译者:徐慧芳
    • 发布时间:2011-09-28
    • 记者26日获悉,天津市将出台非居民和居民的水价调整措施,其中非居民水价每立方米提高0.35元,居民水价提高0.5元。 据介绍,现行非居民水价是2010年4月调整的,每立方米为7.5元,居民水价是2010年11月调整的,每立方米为4.4元。2010年天津市自来水公司售水3.42亿立方米(其中非居民用水1.71亿),每立方米定价成本为3.86元,售水收入为2.80元,亏损1.06元。 为缓解天津严重缺水状况,市政府曾决定从2009年至2011年实施全市水价调整三年方案。按照天津水价调整三年方案,同时考虑国家提高源水价格因素,保持水价调整的连续性,天津市发改委拟于今年11月1日出台非居民和居民水价调整措施,非居民水价每立方米提价0.35元。调整非居民水价不需履行价格听证,也不直接影响消费价格指数。在调整非居民水价同时,本着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使用地下水的成本不低于自来水价格的原则,地下水资源费每立方米平均上调0.8元。调增的地下水资源费用于南水北调基金。 居民水价调整去年已经履行了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程序,提出了居民水价上调1元,分两年调整到位的意见,按居民水价再提高0.5元,每立方米为4.9元。上调的0.5元中,南水北调基金0.38元,0.12元用于疏导国家源水提价影响。居民水价调整后,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0.1个百分点。
  • 《可持续发展水价的理论分析——二论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 来源专题:水体污染与防治领域信息门户
    • 编译者:徐慧芳
    • 发布时间:2006-04-07
    • 水价所决定的水供求不能超出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这是可持续发展水价的理论内涵;水价所决定的收支水平必须保证供水工程能持续运行和用水户有支付能力。因此,可持续发展水价所决定的水供求关系,要以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供水工程承受能力作为定价的核心内容,以用水户承受能力作为边界条件。笔者对可持续发展水价的定价区间、水需求的价格弹性与用水户承受能力、水价模型的修正进行分析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