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

  • 来源专题: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信息监测平台
  • 编译者: mall
  • 发布时间:2019-09-20
  • 近日,省委和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内容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广东改革开放的大机遇、大文章抓紧做实,携手港澳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示范区,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全文请看http://www.gd.gov.cn/gdywdt/gdyw/content/post_2530491.html

  • 原文来源:http://www.gd.gov.cn/gdywdt/gdyw/content/post_2530491.html
相关报告
  • 《广东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印发》

    • 来源专题: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信息监测与服务平台
    • 编译者:mall
    • 发布时间:2020-09-15
    • 本报讯(记者 孙安然)近日,《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坚持陆海统筹、科学开发,联合港澳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强化近岸海域和海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意见》明确,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坚持陆海统筹、科学开发,联合港澳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共同建设现代海洋产业基地。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布局,重点发展海洋电子信息、海上风电、海洋高端智能装备等海洋产业,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加快推进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粤港澳海洋旅游、海洋文化、海洋金融和航运服务等海洋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海洋科技创新,提升粤港澳海洋观测、监测、预报能力,提高海洋防灾减灾水平。支持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支持建设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南方海洋科学城。探索在境内外发行企业海洋开发债券,发展海上保险、再保险及船舶金融等特色金融业。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要严格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实行岸线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海岸线动态监测机制,强化近岸海域和海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推进重要海洋自然保护区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程,加强滨海湿地、河口海湾、红树林、珊瑚礁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鼓励人工岸线生态化改造,携手港澳开展滨海湿地跨境联合保护,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水鸟生态廊道。同时,统筹陆海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推进珠江口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建立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健全跨境海漂垃圾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更严格的清洁航运政策,联合港澳建立船舶排放控制监管联动机制,共同推进珠江口水域船舶排放控制管理工作。 《意见》强调,要强化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带动作用,深化大湾区与东西两翼沿海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合作,加快建设大湾区连通东西两翼沿海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以及贯通沿海经济带的快速大通道,推动形成以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为主体、粤东和粤西港口群为两翼的港口发展格局。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琼州海峡经济带、粤桂黔高铁经济带等沿江、沿海、沿重要交通干线的经济带和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等跨省区合作平台建设。 同时,要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启动化工、海洋、能源、环境、农业等领域省实验室建设,联合港澳围绕网络空间、现代物流、清洁能源、海洋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前沿科学交叉研究平台。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与香港形成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港口、航运、物流和配套服务体系,拓展港口腹地范围。建设能源安全保障体系,有序开发风能资源,加快建设海上风电场。发挥新区海港、空港、海洋及江河水系等资源优势,形成生态优先、陆海联动、产城融合的珠港澳新型合作模式。 《意见》提出,要按照“三步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到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到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基本形成发展活力充沛、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结构优化、要素流动顺畅、生态环境优美的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到2035年,粤港澳大湾区全面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湾区。 据悉,为深入推进《意见》贯彻实施,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广东省今后三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实现到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目标。 《三年行动计划》着眼《意见》中期安排,量化阶段性目标,提出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点举措,主要包括优化提升空间发展格局,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协同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共建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等。
  •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里的能源电力发展规划》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19-02-20
    • 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笔者通读了“规划纲要”的全文,发现在第五章第三节“建设能源安全保障体系”中论述了有关能源电力方面的规划内容,原文如下:   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大力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能源结构和布局,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给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能源,加快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有序开发风能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   强化能源储运体系。加强周边区域向大湾区以及大湾区城市间送电通道等主干电网建设,完善城镇输配电网络,提高电网输电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快推进珠三角大型石油储备基地建设,统筹推进新建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和扩大已建LNG接收站储转能力,依托国家骨干天然气管线布局建设配套支线,扩大油气管道覆盖面,提高油气储备和供应能力。推进广州、珠海等国家煤炭储备基地建设,建成煤炭接收与中转储备梯级系统。研究完善广东对香港、澳门输电网络、供气管道,确保香港、澳门能源供应安全和稳定。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是大趋势,其中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风能。而太阳光伏发电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粤港澳大湾区未来将是“寸土寸金”的地方,大规模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不大可能;生物质能方面,广东的生物质大量分布在粤东、粤北、粤西地区,这三个地方已布局建设了一些生物质电厂,受制于燃料,生物质能也不大可能再大规模发展。唯有风能,目前,广东正大力发展风电产业,2018年,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核准风电项目41个,规模共计12209.6MW,总投资达2235.8亿,其中海上风电项目22个,陆上集中式项目10个,分散式风电项目9个。在政策配套方面,去年广东率先发布国内首份海上风电及陆上风电“竞争”配置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