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湖南省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7-18
  • 近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指出,除电气化铁路牵引、监狱生产企业及城乡供水企业生产、广播电视台无线发射台(站)、转播台(站)、差转台(站)、监测台(站)等用电不执行分时电价外,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工商业用电用户执行分时电价。

    对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每年1月、7月、8月、12月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其中,7月、8月尖峰时段为20:00-24:00;1月、12月尖峰时段为18:00-22:00。

    选择执行分时平均电价的工商业单一制用电用户。用电价格由平段电价和分时平均浮动电价构成,分时平均浮动电价按0.07元/千瓦时标准执行。

  • 原文来源:https://power.in-en.com/html/power-24616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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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实施春节午间低谷工业电价政策》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1-08
    • 1月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 《措施》指出,实施春节午间低谷工业电价政策,将2025年1月28日至2025年2月6日午间11时至14时调整为低谷时段,工业企业午间生产用电执行低谷电价政策,鼓励企业节日连续生产、多消纳新能源电量。开工焦洛平高铁等重大项目,建成投用郑开城际铁路延长线、信阳五岳抽水蓄能电站首台机组等重点工程,2025年第一季度完成全口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投资800亿元以上。 原文如下: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 “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豫政办明电〔2025〕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月5日 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 第一季度是全年经济的风向标。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经济工作部署,抢抓机遇、提振信心,稳定预期、激发活力,进一步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全省经济实现“开门红”,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1.加快推进2024年“两重”项目建设,健全周调度制度,确保2025年提前批项目第一季度全部开工。建立2025年“两重”项目储备库,按照“钱到即开工”标准同步做好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大盘子”。(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2.以落后低效设备替代、本质安全设备提升、高端先进设备更新为重点,开展存量设备诊断和项目储备,同步推进项目前期工作,2025年第一季度储备项目100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3.继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将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纳入支持范围,全面迭代升级线上申报程序,优化资金补贴审批发放流程,将“以旧换新”工作从申请审核到资金发放全流程时间控制在20个工作日以内,2025年第一季度开展各级各类促消费活动500场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财政厅) 4.谋划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在增强消费能力、提升消费意愿、拓展消费供给、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推出一批针对性举措。2025年第一季度围绕零售、餐饮、文旅、住宿等重点领域发放2亿元消费券,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放消费券。(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 5.持续实施服务业新供给培育工程,新公布129个新服务、新供给重点企业和培育企业名单,高质量办好首场品牌企业发布展示活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6.持续办好“行走河南·读懂中国”系列活动,大力推介“冬游中原·老家河南”等主题线路,推出民俗庙会、主题灯会、沉浸式演艺等活动500场以上。深入实施“引客入豫”行动,对2025年第一季度组织省外游客以专列、包机形式来豫旅游的境内外旅行社,分别按3.5万元/列、6.5万元/架次的标准给予奖补。(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7.指导各地落实房地产存量支持政策,督促各地因城施策出台加力支持政策,举办不少于50场购房展销活动,进一步落实个人住房贷款优化调整政策,因城施策发放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性住房贷款支持盘活闲置存量土地、新增土地储备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等政策,3月底前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开发贷款项目纳入“白名单”机制,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河南金融监管局、人行河南省分行) 8.举办第十五期“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推动当期签约项目开工率、开工项目入统率2025年第一季度分别达到70%、50%。出台2025年重大项目“双百工程”工作方案,印发2025年省重点项目清单,2025年第一季度“双百工程”项目、省重点项目投资额均完成年度计划的30%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9.开工焦洛平高铁等重大项目,建成投用郑开城际铁路延长线、信阳五岳抽水蓄能电站首台机组等重点工程,2025年第一季度完成全口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投资8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10.引导各地完善提升城中村改造“一项目两方案”,争取更多条件成熟项目获得国家专项借款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1.高效推进2025年提前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完善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推动新增专项债券优先保障省委及各地重大项目和在建、续建项目,推动新增专项债券早发快发、发挥效益。(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12.规范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储备一批拟向民间资本推介的优质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河南证监局) 13.落实重大项目白名单、月调度、核查三项制度,实施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联审联批等机制。2025年第一季度先行预支土地计划指标13万亩,确保重要项目用地即报即批、应保尽保。支持各地在确保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的前提下,以提高能源产出率为导向统筹做好重大项目能耗要素保障工作。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即报即受理即转评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14.深入实施“千企百展”拓市场行动,组织企业参加50个左右全球重点展会、新签订单200亿元,发布全省2025年度国际性展会推荐名录、首批跨境电商“源头工厂”名录100家。发布3000个重大招商项目,举办2025全球豫商大会、豫港澳企业家春茗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15.对2025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财政奖励;对2025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财政奖励。(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税务局) 16.实施春节午间低谷工业电价政策,将2025年1月28日至2025年2月6日午间11时至14时调整为低谷时段,工业企业午间生产用电执行低谷电价政策,鼓励企业节日连续生产、多消纳新能源电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公司) 17.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通行我省收费公路的氢能货车免收通行费,对通行我省收费公路的电动货车实行7折通行费优惠。(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18.对全省主营业务收入前900家工业企业、前600家服务业企业实行实名制、台账化重点帮扶机制,逐企建立“领导干部+责任部门+金融机构”服务专班。(责任单位:各级“万人助万企”活动工作专班) 19.健全政企多层次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召开50场以上民营企业座谈会,用好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听取、办理、反馈的工作闭环。(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0.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出台我省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政策举措,完善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印发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手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纠治小错重罚、多头处罚,依法实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推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责任单位:省司法厅、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21.实施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出台实施方案,开展现代物流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完成百家物流“豫军”企业认定,培育5个左右省级枢纽经济先行区。制定省级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政策,出台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专项支持政策,2025年第一季度打造500个标准化县乡村“一点多能”物流快递服务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 22.高效运转省、市、县三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深入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落实无还本续贷扩围政策和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支持各地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提高协调机制内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续贷规模和占比,推动信用贷占比达到50%左右,2025年3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1500亿元以上,实现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稳中有降。(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河南金融监管局、省委金融办、人行河南省分行) 23.对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符合支农支小再贷款使用条件的贷款,按一定比例给予再贷款支持,对票面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涉农票据、小微企业票据、民营企业票据和直贴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责任单位:人行河南省分行) 24.对相关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使用条件的贷款,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再贷款支持,2025年第一季度新增本外币各项贷款3500亿元。(责任单位:人行河南省分行、省委金融办) 25.因墒因苗抓好8500万亩春季麦田管理,加强条锈病、赤霉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科学防范应对“倒春寒”等灾害性天气,推进1500万亩小麦高产示范区建设,2025年第一季度完成1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做好畜产品、水产品、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加大牛羊养殖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26.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豫荐未来青春启航”等服务活动,实施学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2025年第一季度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为大学毕业生开拓有效就业岗位50万个,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取证)17.5万人。(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27.用足用好隐性债务置换政策,切实降低流动性压力和利息支出成本,带动全省存量债务降息增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28.严格落实“三保”预算管理和执行机制,加强城乡低保对象、残疾人、孤儿、独居老人等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扎实推进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等“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强化消防、工矿、危化、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省财政厅、民政厅、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第一季度经济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机遇意识、拼抢意识,采取超常规、快节奏、具体化举措,推动政策靠前发力、项目靠前实施、措施靠前落地。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解读、业务指导、跟踪调度,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健全推进机制,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落实、尽早发挥效益。
  • 《湖南:水利改革活源头》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7-10-20
    • 改革,中国共产党的鲜明旗帜,当代中国的时代特征。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省水利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精神,全面落实水利改革有关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凝心聚力,水利改革工作谱写出新篇章,汇聚起发展新动能。 在2011年9月至2014年8月在全国率先开展水利改革试点基础上,2014年7月,省水利厅出台深化水利改革实施方案,并成立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逐年将各项改革任务分解到责任人。 湖南省水利厅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加快推动全省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进行了一系列大胆尝试和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有源头活水来。湖南省以水利改革推动水利发展,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了有效支撑和保障。 简政放权 全面提升行政工作效率 “以前办理水行政审批,需要业主来回跑不同的业务处室,费时费力。现在,只要资料齐全,回家等结果就行了,还可网上实时查询办理进度。”2016年5月23日,在湖南省水利厅行政审批窗口,正在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业务的五凌江永电力有限公司耿女士,明显感受到了办事的方便。 群众少跑腿的背后,是省水利厅水行政审批上演了一出审批事项“瘦身”、审批时限“缩水”、审批服务“塑形”的“变形记”。2016年3月出台的《湖南省水利厅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提出,以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水行政职能转变为目标,以精简前置审批事项为重点,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项目涉水前置审批分类合并实施,改善审批管理方式,优化审批流程,真正实现简政放权。 积极落实国家和省级关于“放管服”工作要求,开展水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优化流程实现审批提速,清理规范投资报建审批事项。5年来,省水利厅水行政许可项目按照上位制度要求或取消或下放,由16项调整为11项,其中8项分级下放到市县,实现审批事项精简,做到了权力进一步下放,极大加快了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推进。 省水利厅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制定了科学严格的工作制度,实行项目审批“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对一个项目同一阶段涉及多项或多级审批的,由行政审批窗口指定一个部门牵头实施审批合并办理,水行政审批项目办下时限较法定期限提速三分之一以上。 5年来,省水利厅加强报建项目审批清理规范,将原有的“权限内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涉河管理事项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等4项,合并为“权限内取水许可审批”和“权限内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清理规范后现有投资项目报建审批5项。 强化考核 全面促进水资源管理增效 中央确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湖南省各级各相关部门攻坚克难,不断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水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全力落实各项水资源管理保护措施,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五年来,湖南省以考核为抓手,全面落实最严格管理制度;以增效为引领,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以保护为目标,稳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化水资源领域改革;以监控为重点,不断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省政府出台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建立了省、市、县“三条红线”分年度控制指标体系,通过层层考核,有效传导了工作压力,凝聚了工作共识,逐步形成了水资源管理倒逼机制。 积极践行“节水优先”工作思路,省政府出台了多项节水相关制度文件,强化制度保障,严控用水总量,严控用水效率,大力推进节水示范建设。 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功能区管理逐步完善,2015年以来省级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形成了以水功能区为单元的水资源保护体系。饮用水源保护逐步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启动,全面推进了长沙市、郴州市、株洲市、凤凰县、芷江县等5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和常德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不断深化水资源管理关键领域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颁布实施了《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建立健全了部门、地市协同推进的“流域一盘棋,共治一江水”的管理模式。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改革,在长沙县开展了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与水权交易试点,长沙县桐仁桥水库灌区、浏阳市浏阳灌区、宁乡县黄材水库灌区等建立了“先费后水、节奖超罚”的农业水价改革模式,积极推进管道灌溉,建立了政府主导、农民用水协会积极参与的行业间水权交易模式。 不断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全面完成国控一期湖南省项目建设任务并通过了水利部技术评估以及省级整体验收,对399户规模较大的取用水户实行了重点监控。全面完成了省级水环境监测中心和14个地市水环境监测分中心建设,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重要饮用水源地、重要交界断面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明晰权责 逐步完善水生态文明体系 湖南省将“山水林田湖”作为生命共同体进行系统治理,开展水体确权划界,推进“河长制”,探索城市水利“多规合一”,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 推进了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印发了《湖南省河湖管理范围及洞庭湖区堤防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导则》,在试点县推广实行。完成了《湖南省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试点技术方案》及试点县划界成果的初步审定工作,形成全省河湖划界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强化“河长制”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制度,建立了省、市、县、乡、村河长体系,初步构建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责任体系,每条河流都有“河长”了。 创新城市水利管理机制,选定了岳阳市等8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编制了城市水利规划,切实发挥“多规合一”实效,探索城市水利管理新方向、新思路。 推进了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指导和考核,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十三五”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水生态工程评价标准技术规范》、《水生态文明建设考评体系》等一系列配套方案和制度体系。 完善制度 有效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积极谋划破解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难题”和“隐患”,在招投标监管、建设管理模式、工程质量监管等方面下功夫,攻坚克难,切实取得了实效。 创新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2015年12月,省水利厅建成了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并投入运行。截至目前,湖南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8个市级交易中心完成了本地交易中心的系统部署建设、实现了招标投标电子化。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了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对湖南省从业的市场主体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公示。截至目前,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湖南省平台公示的从业单位近800余家,其中外省从业单位300余家。实行红黑名单制度,省水利厅制定了《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市场主体信用红名单、从业单位失信黑名单、从业人员失信黑名单的纳入条件、管理程序和激励惩戒措施等进行了规定,有效规范了工程建设市场管理。 强化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逐步完善质量监管相关制度,省水利厅先后印发了规范性文件《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重大事故“黑名单”制度(暂行)》、《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单位责任感。 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自2014年起,根据水利部的统一部署,湖南省启动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2014年,澧县、双峰县被批准列入全国改革示范县,长沙县、安仁县、芷江县列入省级改革示范县。2017年3月,结合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改革试点成果,湖南省制定《湖南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即将出台。 多方开源 进一步实现水利投入稳定增长 5年来,通过发挥公共财政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及带动引领,积极鼓励和广泛吸收金融、社会资本等投资水利,逐步建立水利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 公共财政投入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公共财政投资稳步增长,“十二五”期间,全省共争取水利投资1290亿元,是“十一五”的两倍,实现了水利投资的新突破。5年来,省级财政水利投入实现了逐年递增,目前规模已达到近45亿元,较2012年翻了近6倍。 水利建设融资机制逐步建立。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分别与省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交通银行明确优先支持水利,实行最优惠的贷款利率;农业发展银行湖南分行把支持水利改革发展作为政策性信贷的重点,从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等5个方面加大政策性信贷投入。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建立水利建设项目市场融资机制,已有36家水利投资公司通过资产整合;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由省财政再注入资金,优化资产结构。 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水利。深入贯彻国家相关部署,积极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事业建设,积极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将莽山水库立项为国家层面联系的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首批试点项目,水库枢纽工程建设采取项目法人“投融资—建设—经营—移交”的模式,围绕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公平公正公开选择投资经营主体,完善政府投资、经营产品定价、财政补贴、金融支持等政策推进试点改革。洮水水库工程项目实行国家投资与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经营相结合模式,提出了“公益由财政补助,投资由效益弥补,移民由政府包干”招商建设模式,将洮水水库建设和二级电站开发项目、县城供水项目、旅游有限开发权等项目实行“1+3”捆绑式开发,全面实施项目法人招标;汉寿县人饮工程以PPP特许经营权模式,通过公开招标与北控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合同,融资推进建设。 强化创新 全面提速农村水利管理体系建设 立足五大发展理念,着重创新,创新发展思路,创新监管体制,健全农村水利管理体系。 创新发展思路。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农村水利生态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实现农村水利现代化,着力实现“生态农田、健康河塘、标准设施、田园风光”。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范化、生态化的指导意见》、《水利设施及管理用房外观设计方案》,组织编制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标准化设计图集》等。 创新建管机制。推进建设监督方式转变,小农水项目县实行“市级遴选项目县,县级遴选项目村”双重遴选立项申报,推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模式实施。推进投入发动机制改革,以公共财政投入为引导,以“五小水利”项目和小农水项目县项目等为载体,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和社会资本投入农田水利建设。推进管护机制创新,在农田水利改革试点县建立起县乡村三级农田水利工程台账,实行工程管护分级负责。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完善,实现基层水管单位乡镇全省全覆盖,实现改革试点地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村全覆盖。 依法治水 不断深化水行政法制改革 湖南水利坚持深化水利改革和法治建设共同推进,坚持立法、执法、监督、保障一体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规范湖南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健全完善适合湖南省水情的水法治体系,为强化水治理、维护水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抓立法,为依法治水提供法律保障。湖南省水利地方立法,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目前实行的地方水法规已有8部。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水利厅进一步加强水利立法工作,为全省水利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14年《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列为立法调研项目,目前该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二审,计划今年内正式出台。2014年,对《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对上位法的相关条款作出了补充和细化,既突出了立法的湖南地方特色,又增加了上位法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强执法,有力保障现代水利发展。2015年,湖南省按照水管范围行政执法“全覆盖,无盲点”的要求,建立健全执法队伍体系,下移执法重心,强化市、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水行政执法责任制。省级层面加强支队执法力量建设,湘江流域以长沙、衡阳、永州为基点加强支队执法力量建设,2016年推进永州支队建设。县级层面,已于2015年在新化、桃源、祁阳三县开展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计划从2016年开始,每年推广20%的县(市、区),到2020年全面完成基层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