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首发!广东广州发布京广港澳高速首段跨省氢长廊》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3-12-06
  • 12月6日早上,广东省广州市氢燃料电池产业创新联合体整车发布启动京广港澳高速首段粤赣(广东广州-韶关-江西赣州)跨省氢长廊首发仪式。

    12月1日,在国家氢能产业示范区核心区,广州市黄埔区,中国燃料电池汽车大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共建中国氢能高速行动倡议》。该倡议旨在以京津冀、上海、广东、郑州和河北五城示范群为基础,加快构建氢能高速网络建设,其中广州作为重要的节点城市,将积极参与到这个宏大的规划中。

    据报道,这五个城市示范群共有41个城市,其目标是建立一个联通五大示范城市群的氢能高速网络。这一规划不仅包含了政策支持的内容,如减免高速通行费以及优化加氢站的建设和运营成本等,更展现出我国对于氢能产业未来发展的雄心壮志。

    作为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新高地,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在过去11个月中保持着良好的发展趋势。据统计,截至今年11月底,全国累计生产燃料电池汽车5261辆,同比增长35%,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在技术方面,燃料电池系统成本下降到每千瓦3000块钱,比2020年降低了80%,电堆体积功率密度达到每升4000瓦,比2020年提升了35%。在产业生态方面,我国目前有62家企业具备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的生产能力,公告的车型超过了700个。加氢站累计建成400多座,产业链上下游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在推广应用方面,5个城市示范群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过7000辆。

    广州启动跨省氢长廊的意义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广州市氢燃料电池产业创新联合体整车发布启动京广港澳高速首段粤赣(广东广州-韶关-江西赣州)跨省氢长廊首发仪式。不仅标志着广州在氢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也意味着广东省在推动氢能产业发展、构建氢能生态圈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此次首发仪式不仅吸引了广州市政府、相关企业、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的关注,也得到了国家层面的高度关注。此前,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苟坪在大会上表示:“加强氢能高速网络体系建设,加强推动跨区域、中远途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推动逐步形成联通全国的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生态体系。”

    广州作为广东省的省会城市和珠三角地区的核心城市,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资源优势。一方面,广州拥有丰富的氢能产业资源和先进的科研机构,如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等;另一方面,广州还拥有一流的营商环境和完善的产业链,为氢能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此次广州市氢燃料电池产业创新联合体整车发布启动京广澳高速首段粤赣(广东广州-韶关-江西赣州)跨省氢长廊首发仪式,不仅将进一步推动广州乃至广东省氢能产业的发展,也将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同时,这也将为广东省打造“绿色湾区”和“美丽湾区”的目标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氢能对于基础设施的依赖相较于纯电动车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氢能高速自然是燃料电池车发展的重要场景之一。未来,随着京广澳高速等重要交通线的逐步贯通,广东省将积极推动跨区域、中远途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应用。这将有力地推动形成联通全国的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生态体系,进一步促进我国氢能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

  • 原文来源:https://h2.in-en.com/html/h2-24313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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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 6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地点: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布厅 时间: 2020-06-23 14:00 简介: 6月23日(周二)下午14:00,交通运输部举行6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推进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主席台(孙颖 摄)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孙文剑】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交通运输部6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这个月的发布会我们继续通过网络在线举行。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6月25日,也就是后天,我们将迎来第十个“世界海员日”。因此,今天我们请来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杨新宅介绍海员日的有关安排,发布海事推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有关政策措施,并和我一起回答大家的问题。 首先请杨局长作主题发布。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 杨新宅】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进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意见》。这是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后,交通运输部加快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重要举措,将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治理协同发展,更好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下面,我从三个方面简要通报该《意见》的主要情况。 第一,协同推进大湾区航运发展。 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举措,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粤港澳大湾区是继美国纽约湾区、美国旧金山湾区、日本东京湾区之后,世界第四大湾区,是国家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和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空间载体。湾区经济的鲜明特征就是通江达海、水运发达、高度开放、宜居宜业,这决定了航运业是大湾区发展的命脉所在。 推进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将全面深化内地与港澳海事管理机构交流合作,逐步实现资源共享、标准互认、执法互助的合作共赢新格局,有力推动大湾区航运协调发展。 第二,建成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推进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内地与港澳海事管理机构协同合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供卓越的海事服务。《意见》明确了两个阶段的发展目标: 到2022年,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协同发展,船舶污染防治能力明显提高,粤港澳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粤港澳海事管理机构合作机制有序运行,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到2035年,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便捷,航运要素高效流动,粤港澳海事管理机构合作机制高效运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船舶污染防治能力达到国际一流,全面建成海事服务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海事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试验区、海事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为实现以上目标,我们将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海事协同合作机制;二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三是积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航运绿色发展;四是持续提升水上应急搜救能力;五是助力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航运发展环境;六是坚持辐射带动区域协同发展。 第三,《意见》明确的重点工作内容。 一是将港澳船舶按照国内航行船舶管理。此前,港澳航线船舶一直参照国际航行船舶的管理模式,在进出内地口岸时,需要办理进出口岸手续。《意见》提出,优化对大湾区内地航行港澳船舶的安全管理,将在大湾区内进出港并航行于粤港澳之间的三类船舶港澳籍船舶、内地运输船舶、大湾区船籍港内地非运输船舶按照各自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进行管理,进出内地港口时按照国内航线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大湾区水上通行效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以外的其他事项,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是推动大湾区引航互认合作。《意见》提出,“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大鹏湾水域引航员资质互认和促进该区水域一次引航”。《意见》对进出粤港澳大湾区内某一港口但需航经其他地区水域的船舶,推动实施引航豁免,期望有效解决大鹏湾香港水域强制引航问题,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航运便利性,降低航运成本,促进航运要素高效便捷流动。 三是推动内地与港澳三地共同举办“大湾区海事节”,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促进大湾区多元文化交流合作。 我就通报这些内容。谢谢大家!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孙文剑】 谢谢杨局长。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按照惯例,在提问前请报一下所在媒体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最新形势,交通运输部门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孙文剑】 谢谢您的提问。 我部充分认识到当前境外疫情仍在蔓延、国内常态化疫情防控任务仍然艰巨繁重,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相关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细化实化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我部及时制修订道路货运车辆和从业人员及场站、港口、船舶船员等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做好精准防控指导。 第二,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指导北京及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紧密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严密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蔓延。一是严格进出京客运疫情防控管理。严格出京旅客信息核查,认真核验出京旅客健康码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健康码异常或者未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禁止进站乘车;与此同时,建立司乘人员和客运场站服务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加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二是加强联防联控。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继续暂停省际旅游客运;继续暂停北京及周边省市出租汽车、顺风车进出京业务;严格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坚决防止旅客乘坐非法车辆进出北京。 第三,坚持“三保障一通畅”,加强北京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确保进京鲜活农产品等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实施进出京道路货运封闭式管理,对短期向北京地区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从业人员,在体温检测正常和封闭式管理的前提下,原则上不需采取隔离14天的措施。 第四,做好“外防输入”和船员换班工作。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执行公路水路口岸“货开客关”措施,强化对入境货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封闭管理,精准做好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以最严措施组织做好“点对点、一站式”入境人员接运工作;做好国际航行中国籍船员在船航行、停泊期间和上下船换班期间的联防联控、闭环管理,把牢疫情境外输入关。 同时,我部要求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部署做好铁路、民航、邮政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 谢谢。 【新华社记者提问】 请问交通运输部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有哪些安排?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孙文剑】 谢谢您的提问。 我部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和“六保”任务指示精神,充分认知做好相关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为维护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前5个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实现正增长。5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433亿元,同比增长27.0%,增速较4月加快8.9个百分点。 1-5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223亿元,同比增长0.9%,今年以来累计增速首次实现增长,表明疫情造成的交通投资缺口已初步补齐。 二是交通行业主要领域均已复工复产。截至6月22日,在建重点项目复工率达到99.84%。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复工率达到98.7%,其中客运和货运企业复工率分别达到98.0%、99.6%。 三是货运运行持续回升。5月份,公路水路营业性完成货运量40.7亿吨,同比增长0.3%。完成邮政快递业务量73.8亿件,同比增长41.1%。港口货物吞吐量完成12.6亿吨,同比增长4.4%,增速持续回升。 四是营业性客运量恢复程度过半。5月,完成营业性客运量7.4亿人次,恢复至去年同期的50.7%,恢复程度较4月提高10.9个百分点;全国36个中心城市完成公共交通客运量35.2亿人,恢复至去年同期的60.9%。 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提问】 大湾区内航行船舶众多,珠江口水域通行环境复杂,同时也是台风高发地区。《意见》对粤港澳大湾区水上应急搜集能力的提升,有什么促进作用?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 杨新宅】 谢谢您的提问。 众所周知,水上应急救援是水上人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水上搜救反应速度、效能、处置能力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与财产损失。近年来,我们持续关注和不断推动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内水上应急搜救水平,筑牢海上安全“最后一道防线”。 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三地水上搜救合作机制是提升大湾区海事搜救能力的重要手段,我们通过签订联合搜救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与港澳水上应急队伍的协同合作,增强大湾区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跨区域应急处置合作水平。此前,内地与港澳三地海事管理机构紧密配合,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2019年,粤港澳三地开展海上搜救合作326次。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大湾区水上应急搜救能力建设,加强内地和港澳海事管理机构搜救合作。 一是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水上应急搜救合作机制。深化完善粤港澳搜救联动合作机制,协同港澳海事管理机构完善大湾区水上交通应急指挥和预案体系,推动签订大湾区海上搜救合作框架协议,持续开展粤港澳水上搜救演习。完善大湾区防抗台风等自然灾害应急联动机制,推动联合制定大湾区防抗台风应急预案,协调台风预警工作,协同开展灾害天气后交通组织、海难救助打捞、海道测量和导助航设施恢复,提升大湾区防抗台风协同能力。 二是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水上应急搜救能力。促进大湾区水上应急搜救资源共享,推动粤港澳建设、开放搜救飞机和船舶补给与起降点。推动优化粤港澳三地海上救助移送流程,提高大湾区海上救助移送工作效率,全力保障大湾区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水上搜救志愿者队伍作用,加强大湾区水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协调力量、共建共享”大湾区水上应急搜救新格局。 谢谢。 【央广网记者提问】 刚才杨局长谈到,在推进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中,要实现辐射带动区域的协同发展,请问有哪些具体举措?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 杨新宅】 谢谢您的提问。 坚持辐射带动区域协同发展是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工作之一。我们主要采取两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支持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建设。支持深圳前海建设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中心,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支持广州南沙发展航运金融、船舶租赁等特色金融,探索建立国际航运保险等创新型保险要素交易平台。支持江门、中山、东莞、佛山、惠州、汕尾、肇庆等发挥各自优势,协同助推大湾区建设。 二是推动珠江—西江经济带航运高质量发展。推动珠江—西江经济带航运高质量发展,深化粤桂海事协同合作,推进“平安西江”建设,服务大湾区发展。支持提升西江出海航道通过能力和通达范围,提高航道等级,构建干支通达顺畅的高等级航道网络,提高西江干线船舶标准化水平。 谢谢。 【南方都市报记者提问】 水上交通安全一直都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请问对于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有哪些具体措施呢?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 杨新宅】 谢谢您的提问。 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是我们的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衔接。持续推进粤港澳海事管理制度衔接,积极探索粤港澳联合制定海事管理规则,推动出台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为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推动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水上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建设与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监管服务设备设施,显著提高海事执法能力。支持大湾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珠江口小船航道建设,实现大小船分道通航。推动大湾区导助航设施的协调布局,强化粤港澳水上导助航设施维护管理合作。 三是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航海保障科技水平。鼓励大湾区内航行船舶安装使用北斗终端,推动北斗高精度导航定位服务应用。推动建立志愿船水深监测机制,推进多功能航标建设,构建全面覆盖大湾区的通航环境信息综合监测体系。优化遇险紧急与安全通信协调等方面的信息通报、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大湾区甚高频数据交换系统(VDES)、高频数字通信、水上无线宽带等水上数字通信网络建设,形成多重覆盖的水上专业数字通信服务。协同制定大湾区E航海服务标准,推动智能航道、智能助航等应用,共同推进大湾区E航海策略的实施。 四是全面创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海事信用管理机制。加快内地海事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采集、评价、分级、归集与共享机制,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构建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新型海事监管机制。 谢谢。 【新华网记者提问】 保护水上环境清洁一直是海事部门的重要使命。《意见》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航运实现绿色发展有哪些具体举措?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 杨新宅】 谢谢您的提问。 我们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大湾区绿色航运发展,将改善大湾区航运生态环境放在重要的位置。我们高度关注污染防治,将不断加强与港澳合作,有效防治船舶污染大湾区水域和大气环境,实现大湾区航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合作。我们认真履行有关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国际公约,全面有效防治船舶大气污染,引导航运绿色、清洁发展,促进水上活动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下一步,将与香港环保署、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在“内地与香港船舶排放控制区协同管理工作组”合作机制下,定期对广州、深圳、香港、珠海四个港口船舶违反MARPOL公约附则Ⅵ等船舶大气污染违规行为实施互相通报,并交流有关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信息。我们将在珠三角区域船舶空气污染方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具体合作。 二是加强综合污染应急合作。在加强应急合作方面,粤港澳海事管理机构是有一定合作基础的。例如:内地和港澳海事管理机构早在2008年就曾签订了《珠江口区域海上船舶溢油应急合作安排》,根据各自的程序、应急能力和可利用的资源,将《珠江口区域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作为重大海上船舶溢油应急区域合作的行动指南,对区域内发生的重大海上船舶溢油事故的应对起到了良好的成效。2019年,三方对《合作安排》进行了外部评估与修订,将进一步促进在大湾区内开展三地船舶污染应急合作,加强三地沟通交流、互联互通,并在技术、资源方面互相支持,共同维护珠江口水域清洁。 谢谢。 【红星新闻记者提问】 今年交通运输行业在打好深度贫困地区歼灭战方面,还面临哪些工作难点和重点问题?将采取哪些保障措施着力推进?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孙文剑】 谢谢您的提问。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三区三州”是交通扶贫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这些地区的扶贫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但由于自然条件恶劣,发展基础薄弱,难点也在这些地区,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截至目前,全国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率分别达99.97%和99.99%。具备条件但未通客车的乡镇还有11个,均位于西藏自治区;具备条件但未通客车的建制村为42个,其中四川4个,西藏38个,均位于“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我部统筹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将坚决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如期打赢交通扶贫脱贫攻坚战,持续加大政策倾斜和工作力度,强力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是一县一单、精准推进。部署深度贫困地区克服疫情影响,加快完成交通扶贫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三区三州”186个县的交通建设任务,“一县一单”分县精准推进任务完成。 二是加大投入,资金安排超去年。持续加大资金政策倾斜支持,在今年车购税总量减少约400亿元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加大对“三区三州”的支持力度,已在今年第一、第二批投资计划安排611亿元支持“三区三州”交通建设,资金安排超过去年。 三是发挥合力、压实责任。与“三区三州”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交通扶贫部省共建协议,建立奖惩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同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指导和帮助,细化工作安排,全力推进任务完成。如,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针对深度贫困组建19个前线工作组,实行重难点项目蹲点督导,加快推进完成交通扶贫剩余建设任务。 四是专项督导、动态监测。将“三区三州”作为调研督查重点,对“三区三州”交通扶贫目标任务进行动态监测、单独管理,持续强化工作督导。 还是那句话,小康路上,绝不让任何一地因交通而掉队,坚决如期打赢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战。 谢谢。 【工人日报记者提问】 6月25日又是世界海员日了,受疫情影响,今年的船员换班引起了多方关注,请问目前这项工作进展如何?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 杨新宅】 谢谢您的提问。 6月25日也就是后天,是第十个“世界海员日”。交通运输部将组织开展相关庆祝活动,向社会宣传船员对服务国际海运贸易、促进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保障全球物流供应链畅通所作的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世界海员日”当天,我部李小鹏部长将致信慰问全体船员。我部将发布《2019年中国船员发展报告》。中国籍民用船舶、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光租的非中国籍船舶还将挂满旗庆祝,全国各地也将因地制宜开展庆祝活动。 疫情发生以来,广大船员克服困难、坚守岗位,保障防疫物资和石油、粮食等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确保了全球物流链供应稳定。很多船员受疫情影响超期服务,身心健康经受了严峻考验。我部高度重视船员换班工作,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我部主动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履行属地责任,打通“堵点”,统筹疫情防控和保障正常航运生产秩序,按照“应上尽上、应换尽换”的原则全力保障国际航行中国籍船员换班。4月1日-6月22日,境内港口实现45087名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日均换班543人次。情况持续积极向好,基本恢复正常,过程安全有序。 借此机会,我也通报一下船员发展情况。 船员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交通运输部始终高度重视船员队伍发展,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努力建设船员强国。我部在《中国船员发展规划(2016-2020)》中提到,争取到2020年基本实现中国由船员大国到船员强国转变的目标。经过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船员队伍总体保持稳定。截至2019年底,我国共有注册船员165.9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5.3%,2019年外派海员15.5万人次,同比增长6.5%。 二是不断优化船员发展环境。我们连续5年向社会公开发布《中国船员发展报告》,公布中国船员发展的现状和政策,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以《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全面履约为契机,推动执行海事劳工标准,健全船员权益保护方面的立法,促进船员体面工作;召开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重新签署新修订的《中国船员集体协议》,随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船员工资和福利待遇。 三是国务院出台远洋船员个税优惠政策。借鉴国际做法,从2019年1月1日起到2023年底,对一年在船航行超过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个税应纳税所得额,进一步减轻海员税赋,提高收入水平。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推动实施船员服务便利工程,提升船员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出简政放权措施,推行“一网通办”,取消船员任解职和信息采集现场办理,优化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制度等,提升船员素质。 谢谢。 【中国交通报记者提问】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建设“中国洋浦港”船籍港,请问这项工作目前有什么进展吗?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孙文剑】 谢谢您的提问。 通俗点儿说,船舶登记制度就是船舶户籍管理制度。建立“中国洋浦港”为船籍港的船舶登记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重要抓手,是航运界的一件大事。我部高度重视,积极探索,推动落地主要工作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组建船舶登记中心。借鉴国际海运强国经验,在海南组建专门的船舶登记机构,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落实提供实施机构保障。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是该机构的主管机关,按照特别登记程序规定具体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航行船舶提供海事服务,实现全岛通办,提高海事政务服务效率。 二是制定特别登记程序。放开国际航行船舶登记主体的外资股比限制,逐步放开船舶检验业务;探索创新建立准入前船舶技术状态核查制度;提供24小时不间断、覆盖全球得政务服务能力,提供网络信息化申请渠道实现“不见面办理”,简化材料、优化审批环节和时限,实现“当场快捷办理”;借鉴先进经验施行“电子化船舶证书”等。 三是探索“临时登记”“卖据”登记制度。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境内法律体系的“临时登记”登记制度,促进进口船舶快速进行船舶所有权登记公示,实现进口船舶在境内快速办理抵押贷款融资相关业务;研究国际航运普遍适用的“卖据”制度中的登记项目要素,将其适合境内法律体系要求的要素引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制度中,加快船舶所有权在取得、转让和消灭环节的登记公示效率。 特别说明的是,6月4日,中远海运“兴旺”轮成为第一艘以“中国洋浦港”为船籍港注册的货轮,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有关船舶登记政策已经正式落地实施。 谢谢。 【澎湃新闻记者提问】 今天上午北斗三号系统最后一颗组网卫星成功发射。请问北斗系统在交通领域的应用情况如何?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孙文剑】 谢谢您的提问。 今天上午,北斗三号系统最后一颗组网卫星、也就是第55颗组网卫星成功发射,标志着北斗全球星座的部署圆满完成,我们对此表示祝贺。 我部高度重视行业北斗系统应用工作,逐步推动北斗系统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全面、深入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出台专项规划。我部印发《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交通运输行业应用专项规划》,对行业北斗系统应用作出中长期部署,并把北斗系统应用扩展到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综合交通运输领域。 二是积极推广应用。目前,全国已有超过660万辆道路营运车辆、5.1万辆邮政快递运输车辆、1356艘部系统公务船舶、8600座水上助导航设施、109座沿海地基增强站、300架通用航空器应用了北斗系统。在首架运输航空器上也安装使用了北斗系统,实现零的突破。 三是持续推动国际化应用。在国际海事组织框架下,成功推动北斗系统纳入全球卫星搜救系统。持续开展北斗短报文服务系统加入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工作。推进中俄北斗-格洛纳斯国际道路运输应用。同时,我们持续推动北斗系统进入国际民航组织等相关国际组织和国际标准体系,促进北斗系统的国际化应用。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谋划行业北斗系统应用工作,实现行业发展与北斗建设“同频共振”,为交通运输行业用户提供更加广泛、更加融合、更加智能的定位导航服务,让北斗系统为交通强国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谢谢。 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谢谢大家,发布会到此结束!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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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icad
    • 发布时间:2024-05-06
    • 近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合印发《2024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 2024 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发〔2021〕29号), 落实好《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全面建设数字经济强省,现制定2024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 一、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 1.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抓好新一代电子信息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培育,前瞻布局建设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未来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做好投产重大项目、续建项目、新开工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省市联动共同推进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推动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投资量。结合各地资源禀赋,依托省级以上各类园区,培育若干个新一代电子信息特色产业园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2.发展硅能源产业。指导各地市根据自身实际和产业基础明确发展重点,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硅能源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提升产业竞争力。强化省市协同,加强与太阳能光伏头部企业对接,发挥好粤东、粤西等地区光伏、海上风电等资源配置优势,抓住企业核心需求制定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快推动重大项目签约落地、在建重点项目投产达产。推动硅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对接,推动光伏+建筑等行业应用,营造良好产业发展氛围,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展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落实战略性产业集群协调推进机制,推进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建设。加强软件产业态势分析,完善全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库。强化广州、深圳***软件名城的产业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发动有条件的地市积极创建中国软件名城。支持天河软件园、深圳湾科技软件产业园做好中国软件名园试点园区工作,鼓励我省重点软件园区积极申报创建中国软件名园,推动软件产业园区向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加大国家软件产业税收优惠宣传力度,推动更多企业入选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名单,做好广东软件企业申报享受“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核查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大力推进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发展,积极推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引领地的实施意见》落地见效。推动人工智能全链条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应用、社会治理等关键环节发展。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制定出台《广东省关于通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的若干措施》, 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立法研究,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打造人工智能伙伴计划合作机制,举办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大赛,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应用先导区,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持续拓展丰富应用场景。(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会有关单位负责) 5.发展超高清视频产业。推进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建设,做好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大力推动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高水平视听系统供给能力。促进超高清视频覆盖千行百业,在教育、医疗、安防等行业打造一批超高清视频应用典型案例。加快电视机机顶盒一体化,支持指导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加快超高清电视机顶盒部署应用,到2024年底争取实现84%以上用户可收看4K电视节目。支持在重大活动、体育赛事、晚会等摄录转播中采用超高清视频技术,鼓励采用8K拍摄设备进行摄制。做精做优中国(广州)超高清视频创新产业园区,积极打造产业集聚区、超高清全产业链龙头企业聚集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数字低空”产业发展。依托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建设全省“数字低空”行业数据空间,构建全省低空无人感知体系,统筹建设数字化服务和管理 平台 。不断夯实“数字低空”发展基础。支持无人机及各类低空飞行器零部件、整机、操作系统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加速低空经济招商引资,支持有较好产业基础的市、县(区)规划建设无人机产业园区。充分发掘低空数据价值,探索开发利用形成一批优质数据产品。(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会有关单位负责) 二、大力推动产业数字化 7.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系统实施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程,聚焦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重点推广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模式,推进2个国家级和14个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打造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培育一批跨行业跨领域、专业型、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持续办好工业互联网大会、数字化转型50人会、“走进十行百县”等品牌活动,到2024年底累计推动4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打造制造业数字化“链式转型”省域样本。深入实施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行动计划,培育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发展数字农业。聚焦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扎实推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与提升,进一步探索农业数据应用服务。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载体平台建设,启动建设第四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提高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水平,完善省、市、县三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体系,推进从化、海丰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设,支持深圳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加强农技推广服务,持续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电商人才培训。推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若干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推动广东农村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发展数字贸易。支持推进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做大做强,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国际竞争力的数字服务出口提供商,扩大软件开发、动漫游戏和大数据服务等数字服务出口规模,推动数字贸易新业态和新模式加快发展。持续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继续完善“六体系两平台”。(省商务厅负责) 10.发展智慧交通。加快推进智慧港口建设,大力推广港口单证无纸化,推进安全可控的自动化码头装卸设备、智能设备 控制系统 应用,实施全流程智慧化管理。持续推进智慧航道建设,创新构建“数据+服务+治理+协同+决策”的航道运行新范式,推动实现内河电子航道图应用服务、全省公用航标遥测遥控100%覆盖、内河航道桥梁净高监测数据全接入、重点航道段视频监控全覆盖。加强数字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提升农村公路综合治理能力,促进农村公路多元数据融合。持续完善“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推进重型货车监管数据纳入各级安委办的数据通报应用范围。(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11.发展数字金融。深化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引导各试点参与主体积极开展创新实践,重点推动特色领域支付和应用场景创新,实现数字人民币在重大活动、专业市场、政务服务、大型互联网平台等特定领域的推广应用,力争在全国率先建立线上线下全场景数字人民币应用生态。加大中征应收账款平台推广与应用,深化粤信融建设与应用,持续优化中小融平台建设,利用供应链数据与政务数据赋能,提升数字金融服务水平。(省委金融办,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发展智慧教育。持续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在全面摸清教育数据资产基础上,建设大数据中心,促进教育数据的归集、共享,推行“一数一源”数据治理模式,建设数字基座。坚持应用为王,拓展数字化教育应用场景,以信息技术赋能教、学、管、评各环节,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省教育厅负责) 13.发展智慧医疗。建成广东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推动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对接平台,支撑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互认共享。加快广东省电子预防接种证建设,在广州、佛山市开展电子预防接种证建设试点应用工作。依托政务服务平台部署电子预防接种证服务入口,提升预防接种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和群众接种的便利性。推进健康医疗数据共享,依托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推进健康医疗信息调阅查询系统建设,推动形成居民诊疗信息“一人一档”,逐步实现跨机构间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等信息共享调阅。(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4.发展智慧养老。打造一批智慧养老社区试点,完善“粤省事”移动端适老服务专区内容,加快开发“粤颐养”服务平台和移动端,设立助餐服务、居家适老化改造等居家养老服务专区,让老年人随时随地“网上办,指尖办”,满足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优化完善广东民政业务综合信息平台(养老服务模块), 提升广东养老服务信息整合效率。支持社会力量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开发和推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能终端产品和应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无线定位、安全监测等“菜单式”便捷服务。(省民政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发展智慧文旅。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快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广东省域中心和华南区域中心、岭南数字创意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数字创意等新型文化业态,积极建设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集群。继续推动线上演播、云旅游、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旅业态蓬勃发展,培育一批文旅数字化(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创新打造数字文旅应用场景,继续推动智慧博物馆、智慧图书馆、智慧美术馆和剧场等数字文化场馆建设。(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16.加快完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加快《广东省数据条例》立法,持续完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体系。推动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建立合作机制,加强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理论研究、平台搭建、生态协同等方面交流协作,持续完善数据交易所“一所多基地”体系架构。加快数据要素集聚发展区建设,培育50家数据要素型企业,开拓50个创新型、标志性数据流通交易应用场景。总结数据经纪人试点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案例。大力开展“数据要素×”行动,举办“数据要素×”大赛,征集推广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典型案例,赋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负责) 17.强化数据资源汇聚。加强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完善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功能,建设数据比对分析平台,提升数据服务支撑能力。开展新一轮数据普查,摸清公共数据资源底数,支撑通用人工智能发展及高质量公共数据资源库建设。持续优化“开放广东”平台功能,分批印发公共数据开放责任清单,持续提升开放数据质量,促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开发利用。建立数据主体授权用数机制,加大力度推广数字空间应用,推动实现数据资源在粤港澳大湾区流动。(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负责) 18.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社会数据开发利用以及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建设省级标注数据管理平台,高效开展公共数据标注攻坚行动,持续提升公共数据标注质量。基于政务网络建设模拟训练环境,围绕政务服务、区域治理、民生实事、乡村振兴等领域人工智能应用需求,探索认定一批机构经授权在可信场所进行模型训练。探索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整合资源,共享共建共治共营数据可信流通基础设施,建立湾区内数据流通规则体系和运营机制,为数据合规有效流通提供存储、共享、交换、训练、加工、交易等服务。(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会有关单位负责) 19.健全完善数据基础运营体系。健全政务外网管理机制体制,开展数字政府政务网络服务运营平台建设。加快5G无线政务专网全省部署,推动“创新根”在全省政务外网广泛应用。提升粤基座平台服务能力,依托粤基座建设全省统一的算力监测发布平台,促进全省新型基础设施业务全流程在线、精细化管理。加快数据综合业务网政策体系建设,强化数据综合业务网支撑能力,完善数字空间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和凭证流转效率,推动公共数据融合和安全防护体系建立。(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负责) 四、加快数字技术创新 20.深入实施“广东强芯”工程。加快高端MEMS工艺、高端芯片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进广东微技术工业研究院加快建设。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粤芯三期、华润微、增芯科技等项目顺利投产,扩大芯片制造产能供给,围绕材料、装备、零部件等环节补链强链。贯彻落实集成电路惠企政策,培育打造智能 传感器 等特色产业园,高规格举办集成电路行业交流活动,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生态。(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实施广东省核心软件攻关工程及试点应用。集中力量实现核心技术系统突破,尽快形成更多攻关成果。持续加强与国家层面沟通衔接。加快实施试点应用,强化政策推广。加强省市联动,组织政策宣贯与供需对接,促进成果转化。规范项目落地,聚焦产业链龙头企业扩大试点应用场景开放,打造一批试点应用标杆项目。推进“补改投”试点实施,发挥产业基金作用,大力提升试点应用成效,更好构建产业生态。(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增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推进实施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数字经济相关领域,持续实施重大、重点专项,着力攻克“卡脖子”技术,体系化开展核心技术攻关。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布局,参与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推动对接更多的国家顶尖创新资源,聚焦更多优势研发力量和产业化项目。(省科技厅负责) 23.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实验室、科研机构在公共开源平台的投入力度,推动底层开源平台、算法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在粤实验室建设,支持发挥鹏城实验室、广州实验室的战略科技力量作用,加快推进科技重大设施、高水平创新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建设。(省科技厅负责) 24.推动制造业协同创新。持续完善以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核心节点的制造业协同创新体系。加强指导数字经济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功能定位及建设任务,加快突破产业链关键共性技术。充分发挥制造业创新中心的辐射引领作用,促进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中下游有效衔接、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五、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 25.推进“双千兆”网络建设。抓好“双千兆”专项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持续推进我省 5G、千兆光网建设发展,推动“双千兆”应用创新,鼓励各市在积极参与千兆城市申报基础上,开展 5G应用“扬帆之城”创建,组织办好“绽放杯”“光华杯”等创新大赛。推进海洋新型信息基础设施规模化部署,通过共建共享把5G网络建到海岛和重点海域,推动 5G 网络领海连续覆盖。(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建设,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算力大会,加快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推动全省数据中心集约集聚、绿色高质量发展,打造优越的算力产业生态。加快智能算力建设,强化全省统一的算力资源发布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算力资源统一调度。推进广州超算、深圳超算升级改造,充分发挥好鹏程云脑、横琴智能计算平台等智能算力平台作用。(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数字化。加快智慧水利网和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推进水利数据治理,制定数据库设计标准规范,初步完成全省水利数据资源治理任务。深化数字孪生东江、北江、潭江流域先行试点应用,推动西江、韩江、鉴江数字孪生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启动数字孪生水网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试点建设。以智慧水利助推水生态治理,积极探索水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机制,培育绿色水经济新业态。(省水利厅负责) 28.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数字化。构建全域物联感知能力。借助 5G、无人机等新技术手段,整合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视频监控等各类感知资源。探索云计算、边缘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图像识别等技术应用,推动各类生态环境感知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继续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专题库建设。建立完整数据资产生命周期管控体系,实现监测数据采集、治理、共享、应用、开放、销毁的全流程跟踪与质控。构建测管协同的决策支持系统,发掘智慧监测应用场景,构建具备环境质量预测预警、环境污染溯源追因、辅助决策分析能力的测管协同决策支持系统。(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29.推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字化。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进一步深入。推进数字家庭试点,印发支持数字家庭发展的省级政策措施,指导广州番禺区、深圳龙岗区开展数字家庭试点工作。推动深化广州、深圳、佛山三个国家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大力打造省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和新技术新成果案例,引导工程项目建设向数字化转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30.做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与服务。加强基准站的建设统筹,强化北斗导航应用与位置服务共建共享,深入技术研究和创新应用,积极提升全省时空位置服务“一张网”服务效能,无偿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提供全省覆盖、陆海一体、统一基准、安全权威、高精高效的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信息公共服务。(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31.发展数字应急。以应急管理信息化智能化为牵引,坚持实战导向,在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试点开展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试点建设,推动应急管理数字化转型。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指挥调度、航空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形成跨地域、跨层级的自然灾害防治预警体系,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省应急管理厅负责) 六、健全完善治理和安全体系 32.持续深化数字政府2.0建设。强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2.0”赋能,加快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与跨域通办建设,探索更多“视频办”服务场景,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推动提升企业数字化经营活力。强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引入法律法规审查专业力量,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拓展事项管理系统服务支撑广度深度,建立政务服务日常巡检机制。启动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提升行动,推进重点行业大脑和市县城市大脑建设,夯实“粤治慧”平台公共支撑能力,持续优化政府治理专区和“粤经济”平台建设,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民意速办”改革经验。(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负责) 33.推动数字经济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加强数字领域标准化工作,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数字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联合港澳研制实施推广更多高水平的“湾区标准”,积极推动大湾区九市和港澳地区交流合作,协同推进跨境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质量融合发展、缺陷产品管理合作。(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34.强化公平合规经营。持续完善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监测机制,加强对包括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预警、分析,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查办一批重点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平台企业合规经营指导,强化网络交易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反垄断普法宣贯,结合《广东省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引(反垄断)》, 引导督促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体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竞争纠纷。(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35.加强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督促网络信息系统运营单位和省内重点互联网企业平台严格落实管理、技术、机制等安全防护措施。持续深入开展“净网”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客攻击破坏等突出犯罪。深入开展网上违法有害信息清理整治,持续净化网络环境。强化 APP 全流程、全链条监管,持续开展 APP 隐私合规和数据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稳步推进APP备案专项工作。(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6.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制度,大力开展网络安全风险预警通报工作,推动全省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水平提升。开展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的分类分级工作,摸清省内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标识节点数量,开展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分类分级政策培训宣贯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常态化网络安全培训、安全审计、安全测评、漏洞排查和安全检查,加强各类安全隐患的清查和加固整改工作。(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7.强化支撑保障。推动完成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保障平台建设。持续完善平台实战功能。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车联网安全场景的演练或实战攻防演练活动。持续擦亮“粤盾”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活动品牌,进一步丰富演练的形式和内涵。培优培强信息安全产业,推动广东国家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产业园建设,梯度引进培育优质信息安全企业,汇聚各类信息安全创新机构。(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营造数字经济良好发展环境 38.加强系统谋划形成合力。落实国家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等工作部署,开展省级试点示范,争取国家试点落户广东。落实好《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加大宣贯解读力度,增强法治意识,依法促进和保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数字经济相关领域政策供给,统筹各类促进发展的资源要素,发挥好政策保障叠加效应。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保障机制,开展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评估,加快出台激励版权产业发展的制度和政策,研究实行创新容错、包容审慎监管的举措。深入研究和扩展现行测算方法,科学测算广东数字经济规模结构,认真组织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字经济统计填报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统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9.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继续实施数字经济领域相关专业职称评价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继续支持技工院校优化专业设置,加强专业品牌建设,构建与数字经济类相关产业体系相匹配的专业集群,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推动广东数字经济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继续推进技能类数字职业相关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力做好企业、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备案遴选工作。继续开数字经济和数字政府领域各类培训班,扩大培训覆盖面,丰富课程内容,持续提升民众的数字化适应力和创造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0.强化资金要素保障。用足用好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省政策性基金参与数字经济建设,出台企业数据资源会计核算实施指导性文件。持续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数字经济重点领域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投放力度。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围绕数字经济企业的融资需求和特点,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企业提供股、债、贷综合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上市、挂牌和发行债券,积极引导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个性化金融服务,推动私募基金机构与中小数字经济企业投融资项目对接。创新基金发展模式,支持省内战略投资平台、资本运营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等设立数字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推动省属国企更广泛、高质地参与数字经济领域产业投资合作。加快建设广东数字金融产业园。(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国资委,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广东证监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1.加强交流合作。依托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机制,密切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沟通交流,巩固拓展信息化领域合作,支持粤港信息化合作专责小组、粤澳跨境通办专责小组等开展工作对接,携手港澳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合作,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城市群建设。深入实施《“数字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围绕“六通一融”建设目标,建立粤港澳三地高效务实、多层次的工作对接机制。以港珠澳大桥便利化通关、十五运会泛公共服务等重点应用场景为牵引,加快推动“湾事通”综合平台建设。开展数字化应用“揭榜挂帅”征集活动,建立多方参与建设机制。(省委港澳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