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关于推进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4-01-27
  • 国际能源网获悉,1月24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关于推进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到2025年,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在大面积、高光电转换效率、长寿命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具备规模化(百MW级)制备高效率、平米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组件的能力。到2027年,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布局持续优化,形成具有较强协同效应的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材料—设备—电池—组件”全产业链条,具备大规模(GW级)制备高效率、平米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组件的能力,与电力、建筑等行业融合的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日趋成熟,成为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

    同时,聚焦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制备用镀膜设备、涂布设备、激光设备、封装设备、检测设备等装备国产化替代,鼓励设备制造单位和电池制备单位开展协同攻关及应用示范,力争在原子层沉积设备、激光刻蚀机、高精度荧光视觉检测设备等关键设备实现突破和替代,增强上下游协同适配能力,提升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鼓励有基础、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企业建设钙钛矿太阳能电池领域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中试基地、检验检测基地等创新平台,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共性技术开发、中试熟化、检测验证、专业人才培养等创新服务,加速相关技术成果落地和产业化应用,夯实山东省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创新发展根基。

    此外,多元示范应用推广行动,统筹推进实施“钙钛矿光伏+交通”“钙钛矿光伏+建筑光伏一体化”“钙钛矿光伏+园区基地”“钙钛矿光伏+地面电站”“钙钛矿光伏+海上电站”等多场景应用示范,因地制宜在鲁西南、鲁北的采煤沉陷区、盐碱滩涂等区域开展光伏新技术试点,推动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规模壮大。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科字〔2024〕11号

    各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教育(教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沿海各市海洋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能源局

    山东省海洋局

    2024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抢抓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发展机遇,提升产业创新发展水平,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推动能源行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坚持创新引领、重点突破,开展“创新链”“产业链”双链布局,推进技术攻关和产业发展整体突破,形成创新优势明显、上下游协同的产业体系,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支撑。

    到2025年,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在大面积、高光电转换效率、长寿命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具备规模化(百MW级)制备高效率、平米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组件的能力。到2027年,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布局持续优化,形成具有较强协同效应的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材料—设备—电池—组件”全产业链条,具备大规模(GW级)制备高效率、平米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组件的能力,与电力、建筑等行业融合的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日趋成熟,成为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

    二、实施八大专项行动

    (一)基础研究强基行动。凝练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创新发展的科学问题,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在钙钛矿材料结晶生长与相变机制、钙钛矿太阳能电池表界面缺陷调控、稳定性衰减机理等方面实现一批“从0到1”的原创突破,持续提升基础理论支撑能力。(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二)关键技术攻坚行动。围绕钙钛矿太阳能电池规模化制备的关键材料、核心工艺、良率及效率提升等共性技术难题,创新重大项目实施机制,探索“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方式,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成创新联合体开展精准攻关,在低成本、大面积、高效率、高稳定性电池制备材料体系、成套工艺等方面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持续带动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化技术和产品迭代升级。(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核心装备国产化替代行动。聚焦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制备用镀膜设备、涂布设备、激光设备、封装设备、检测设备等装备国产化替代,鼓励设备制造单位和电池制备单位开展协同攻关及应用示范,力争在原子层沉积设备、激光刻蚀机、高精度荧光视觉检测设备等关键设备实现突破和替代,增强上下游协同适配能力,提升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创新平台建设行动。鼓励有基础、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企业建设钙钛矿太阳能电池领域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中试基地、检验检测基地等创新平台,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共性技术开发、中试熟化、检测验证、专业人才培养等创新服务,加速相关技术成果落地和产业化应用,夯实山东省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创新发展根基。(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

    (五)标准体系建立行动。开展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标准化路线图研究,全面梳理产业链标准化需求,建立健全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标准体系,分级分类推动标准制定。围绕基础共性、应用验证、规模推广等重点方向,鼓励骨干单位积极参与各类标准研制工作,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制定发布相关标准,加快相关地方标准的制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深入开展标准宣贯推广,促进标准落地实施。(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六)优质企业培育行动。围绕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上下游产业链条,汇聚技术、人才、资金等各类创新资源,建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培育一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钙钛矿太阳能电池领域的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开展不同技术路线的钙钛矿太阳能电池量产线开发及建设,采取“一企一策”方式,培育5家左右创新力优、品牌知名度高、带动力强的优质企业。(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

    (七)产业集群构建行动。加大产业链招商和扶持力度,引进培育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引领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供应链稳定配套,推动在产业链各环节形成互补衔接,构建集研发、检测、制造、应用为一体的产业体系,打造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

    (八)多元示范应用推广行动。统筹推进实施“钙钛矿光伏+交通”“钙钛矿光伏+建筑光伏一体化”“钙钛矿光伏+园区基地”“钙钛矿光伏+地面电站”“钙钛矿光伏+海上电站”等多场景应用示范,因地制宜在鲁西南、鲁北的采煤沉陷区、盐碱滩涂等区域开展光伏新技术试点,推动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规模壮大。(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海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建立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发改、教育、科技、工信、财政、住建、交通、市场、能源等部门协调推进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扎实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要素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清单,鼓励各市出台支持政策,强化土地、能源、海域、资金等要素保障,吸引民营资本、风险投资等资金参与产业开发利用。

    (三)强化人才引育。深化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机制,强化学科专业建设,加快引育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管理团队。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围绕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发展需求新增相关博士点、硕士点,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四)优化发展环境。发挥政府采购导向作用,对符合条件的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品纳入政府采购首台(套)产品目录。推动开放光伏应用场景,为钙钛矿光伏发电提供高效、便捷、及时的电网接入服务,落实钙钛矿光伏发电相关支持政策。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303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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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抓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机遇,立足襄阳先进制造、传统工业、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优势,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打造工业强市,建设数化襄阳。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推动电子信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建材、化工、冶金、汽车、纺织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结合襄阳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基础优势,推进城市绿色化与数字化协同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探索现代工业城市碳达峰路径。到2025年,初步构建现代化绿色低碳工业体系,完成省定单位GDP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1.4%;重点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成全市城市数字化公共基础设施,数字经济发展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到2030年,基本建成现代化绿色低碳工业体系,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基本建成绿色化与数字化深度融合的智慧低碳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优化产业结构,锻造产业竞争新优势 1.大力发展汽车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化落实先进制造业基地战略。以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为重点,打造汽车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加快传统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轻型商用车和中高端乘用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转型,大力发展高附加值专用车产品,重点支持东风日产襄阳工厂、东风康明斯、骆驼股份等核心企业转型提质。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支持东风纳米等企业做大做强,推动高新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和东津新区车联网产业园建设。优化汽车产品结构。以低碳化、绿色化、智能化为方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丰富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系列。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以动力电池、发动机为核心,强化研发投入,优化设备能效水平,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产品,推动传统汽车向高端化、节能化发展。加强过程管理。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理的全过程,鼓励汽车链主企业加强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提升汽车产品碳排放水平。全面提升产业园区资源能源利用水平。通过推进能源替代、提高能效、推动生产工艺与装备升级、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设施共享等措施,推动汽车制造进一步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加快壮大绿色低碳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襄阳市“144”产业体系,结合各区域产业基础和发展定位,大力发展高能效高产值产业,壮大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数字、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打造中部地区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突破性发展航空航天、智能装备、轨道交通等高端装备制造业,谋划建设华中地区先进制造业产业转移承接备份基地。支持航宇救生、航宇嘉泰、超卓航科等企业发展壮大,支撑中国商飞“大飞机”产业发展,鼓励金鹰重工等企业向轨道交通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变。加快打造中部地区电子信息产业新城。大力发展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新产品。壮大节能与环保装备产业。巩固电机软启动、节能光源、高低压设备产业优势,支持大力电工、万洲电气等企业拓展生产高效节能系统产品。以新能源储能电池为重点壮大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立足磷矿资源构建磷系新材料全产业链条,推动硅基新材料产业链双向发展,加快形成全钒液流电池领域链式发展格局,支持湖北锂源、赣锋锂电、双登集团、特瑞阳光等储能电池项目建设,推进中化学新能源产业园、贝特瑞新材料、襄州远景风机制造、枣阳市华润大力风电钒液流电池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引进氢燃料整车及核心零部件龙头企业。着力构建完善的产业链体系,培育新质生产力,锻造“双碳”目标下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到2025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到3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地耗、能耗等资源消耗率持续下降。(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数据局) 3.强力推进数字经济建设。积极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发展数据生产和安全服务业,做强做优做大襄阳数字经济。鼓励行业骨干企业联合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装备制造商等开展技术攻关,聚集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需求,创新开发专业工业软件和智能装备,研究形成数字化、智能化、专业化系统解决方案,加强数字技术、产品、装备供应链配套支撑能力。培育一批数字化系统供应商以及专注细分领域、数字化水平较高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打造数字化低碳转型典型场景。以能源介质优化、能源平衡优化和汽、水、低温热管网和系统优化等为核心,推进关键业务场景数字化改造,鼓励企业搭建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与管理平台、碳排放监测大数据平台和重点产品碳足迹基础数据库,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双碳”管理和资源循环利用数字可视化,实现用能侧与供能侧的智能调度与最佳匹配,汇聚和分析碳排放数据,开展碳排放计算与碳足迹追溯,夯实能源、资源、碳排放管理数字智能化管理基础。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工厂。基于数字技术开展装备及工艺流程优化升级改造,促进减污降碳、节能增效。组织开展石化化工、钢铁、建材行业等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活动,通过对标找差距、整改促提升,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工厂,推动传统“两高”行业重大工业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到202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到90%、75%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4.推动重点排放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严禁新增产能。严禁违规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化工、钢铁产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优化用能结构。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技术研究,逐步提高氢能、绿电在重点排放行业能源消费中的比例。鼓励重点行业推广使用电锅炉等替代工艺技术装备,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持续提高原料替代比例。鼓励企业开发高固废掺量替代生料的水泥生产技术,更大程度消纳磷石膏等大宗固废,加快水泥窑协同处置替代燃料技术推广。推动传统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积极培育和引进特色化学原材料、中间体、基础化学品等配套产业,形成涵盖原料、产品、副产品在内的化工产业链。大力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引导高耗能企业加快先进节能技术装备更新换代;聚集襄阳特色优势产业,推动绿色家纺产业基地建设、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一批先进低碳技术示范项目建设。支持企业研发并引进碳捕集项目、全废钢短流程炼钢等示范项目。支持武钢重材公司开展富氢碳循环高炉、高效电炉及立晋钢铁公司应用直接还原、熔融还原等非高炉炼铁技术低碳冶金项目试点示范,发挥非高炉炼铁与电炉短流程炼钢的协同减碳效应。(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全面提升能源管理能力 5.提升能源资源管理能力。探索建立能源资源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系统评价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工作有序改进和定向优化。强化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调整能耗双控政策,创造条件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资源节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市统计局) 6.推动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提升行业能效标准,实施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计划,推动火电、建材、化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推进华电、葛洲坝老河口水泥等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实施。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减污工程。支持襄城、谷城、老河口、南漳、枣阳等合规化工园区的发展,强化园区碳排放情况管理及碳减排潜力分析,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聚集度高的园区为重点,统一规划建设园区能源环境基础设施,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实现原料互供、资源共享、设施共用、土地集约,提高园区绿色化、智慧化、集约化建设水平,积极建设绿色园区、低碳园区。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以建筑、交通、市政设施设备改造为重点,支持电梯加装及改造、供水、污水处理、供热、充(换)电基础设施、建筑施工、交通桥梁、照明等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提升城市综合能效。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推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探索在化工、建材行业开展绿电制氢、氨、甲醇和CCUS等低碳示范应用工程,大力推进高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实施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工程。聚焦钢铁、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轻纺、电子等行业需求,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以工业锅炉、电机、变压器、风机、制冷供热空压机、换热器、泵等通用设备为重点,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开展重点用能设备系统匹配性节能改造和运行控制优化,加快淘汰落后低效用能设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城管委) 7.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拓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范围,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精细化管理。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制定实施节能与碳减排计划。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促进互联网与节能管理深度融合,提高能源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严格落实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要求,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诊断,制定“一企一策”节能改造升级方案,深入挖掘节能潜力,腾出用能空间。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节能监察体系,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8.全面推进绿色智能制造。完善绿色智能制造体系。推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优势产业深度融合,积极构建面向生产全过程、全业务链的智能制造和能效管理协同创新体系,推动产业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在汽车、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电子信息、医药化工等重点行业,择优选择一批基础较好、代表性较强的企业,建立“襄阳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培育库”,到2025年,建设国家、省级绿色制造试点示范15家以上。鼓励新建项目按智能工厂标准设计和建设。鼓励企业基于能源管控系统探索实施数字化碳管理。深入开展“千企千亿”技改提质行动。引导企业加快推进以智能化升级、绿色化转型、服务化延伸、集群化发展、安全化管控为重点的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动长源东谷汽车压铸件、中力电动叉车等生产线升级改造。实施“技改焕新、数字赋能”行动。推进一批数字化转型项目,深入实施制造业智改数转提质工程,持续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诊断,支持“144”产业体系龙头企业搭建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强化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鼓励汽车、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企业以建设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为标准,加快智能化改造步伐,推动制造业数字化发展。加快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鼓励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工厂、申领“企业绿码”、生产绿色产品、打造绿色供应链,强化采购中的能效约束,推动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鼓励建设一批“超级能效”工厂和“零碳”工厂。到2025年,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10家、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10家、绿色园区1-2个。(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9.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把“两高一低”项目入口关。深入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以及产能置换等要求,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新建“两高”项目重点用能设备要达到一级能效水平,主要产品能效水平对标国家能耗限额先进标准并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持续开展存量“两高一低”项目清查。实行清单管理、动态监控,对存量“两高一低”项目分类处置,推动企业实施改造提级或低效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强化常态化监管,坚决关停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加强重点行业排查力度。坚决杜绝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新上落后产能项目,严格合理控制重工业新增产能规模。对传统产业中能耗高,以及环保、安全、技术不达标或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品的产能,坚决做到应退尽退。(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 (三)统筹减煤增绿,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10.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有序推进散煤减量。逐步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非电行业燃煤锅炉和散煤,在居民采暖、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加快推进“煤改电”“油改电”,扩大电能利用和替代领域。推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重点发展百万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压缩淘汰落后燃煤小机组,推进现役煤电机组因地制宜开展“三改联动”。科学制定“煤改气”工作计划,按照“以气定改”原则有序推进工业燃煤天然气替代,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和自备燃煤电站等清洁能源改造力度。合理控制油品消费。完善成品油配送体系,增强成品油储备能力,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有序推广车用乙醇汽油。积极扩大天然气消费。加快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积极拓展天然气在工业、交通、供暖等领域的应用,有效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完善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打造全市“一张网”,有序推进居民天然气分布式供暖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11.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推进生物质能源化利用。合理布局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结华电襄阳公司、绿鑫生态科技公司经验,有序推广生物质气化耦合发电、生物天然气入管网项目,加大襄阳地区绿色燃气开发力度,探索建立“绿色甲烷”认证体系。建设百万千瓦级新能源示范基地。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积极推广低风速风机规模化应用。支持襄州、枣阳、宜城等新能源资源丰富、消纳能力强的地区建设百万千瓦级新能源示范基地。大力推进太阳能应用。坚持因地制宜布局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在产业园区、公共屋顶规模化应用,积极推进襄城、谷城等整区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大力推广太阳能供热工程。统筹推进水电开发利用。统筹有序推进南漳张家坪、保康后坪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鼓励农村小水电绿色低碳改造。加强清洁供暖科技创新。研究探索小型核能供热项目建设。鼓励工业园区、大型商业体等开展空气源热泵、地热、生物质供暖等综合能源利用,支持东津新区开展分布式能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12.搭建绿色能源传输网络。积极引入市外清洁电力,推进500千伏卧龙-编钟-仙女山通道建设。建设鄂北新型电力系统先行区,以深圳工业园为试点,开展六大重点工程建设,建成跨地市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广绿证绿电交易,引导绿色电力消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四)强化循环经济助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13.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持续推进园区内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开展园区物质流分析,推动企业和园区加强数字化能源资源管控,提高资源产出率。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制定实施年度清洁生产推行计划,建立基于技术进步的清洁生产推进模式。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从源头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加强园区资源综合利用,通过建设能源岛、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等,推进能源梯级利用。逐步推进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推进污水集中处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完善园区清洁能源、物流、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建设。到2025年,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14.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推动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鼓励建设面向行业的资源循环利用产品交易平台,促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逐步推广磷石膏在线预处理系统,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重点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探索拓宽磷石膏用于土壤改良、井下充填、路基修筑等途径,不断提高磷石膏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进泽东化工、华邦保和等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进度。到2025年,全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65%,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推动绿色建材产业集群发展。布局建设一批绿色建材产业园,鼓励海螺新材等骨干企业发展新型绿色建筑材料,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等绿色建材,壮大绿色建材产业。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和“原地再生+异地处理”模式。加快襄阳市建筑垃圾循环回收再利用和谷城县、南漳县、襄州区、老河口市等地区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等项目建设进度。鼓励秸秆多元化利用。严格管控农作物秸秆禁烧,推进秸秆生产环保板材、炭基产品、纸浆等利用途径,探索推进秸秆清洁能源利用模式,完善收储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15.加快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推行“互联网+”回收及逆向回收模式,鼓励重点企业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充分发挥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带动作用。总结推广谷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老河口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经验模式,不断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引进主要再生资源、新型产业废弃物资源拆解利用及深加工项目,通过延链补链提链促进废旧物资集聚化、高值化利用。壮大再生资源利用规模。加快建设一体化大型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积极引进洁净废钢加工技术,提升分拣加工规模。支持中再生汽车拆解利用废旧钢铁平台项目建设,推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示范发展。推进顺博铝合金、新金洋冶金、长申合金等再生有色金属加工项目建设。推进鹏威塑业、启成量环科技废塑料橡胶再生利用项目及嘉辐达废玻璃回收利用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推进动力储能电池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骆驼集团、景锂环保等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布局建设动力锂电池回收与梯次利用产业基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政策。探索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统计核算标准,研究推动将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探索再生原料强制使用制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16.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循环利用。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干湿分类为基础、节点细分为补充、回收利用为导向”的分类投放及转运系统,加快推进各地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推进保康县偏远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模式试点建设。加快推进谷城县、南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积极布局建设一批集生活垃圾焚烧、污泥处置、医疗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餐厨(厨余)垃圾处置于一体的静脉产业园。探索布局大件垃圾回收处理项目。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成一批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加快襄南、樊西、卧龙、伙牌镇等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改造,推进城乡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优化运营模式,加快推进宜城市、老河口市、南漳县等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推进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建设。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落实整治过度包装相关政策措施,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到2025年,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自然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17.深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积极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适度推广“稻虾共作”“稻鱼共养”“稻鸭共生”等立体养殖模式,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广立体种植,不断优化种养结构。依托襄阳正大、老河口宽泰、宏全农牧等一批规模养殖场,深化打造集生态养殖、农业生产、休闲采摘、种养旅游为一体的种养+农旅的新模式。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养专业大户等第三方机构与畜禽养殖场对接,打造畜禽粪污分散收集、集中利用的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广异位发酵床、床场一体化、传送带干清粪等粪污生产有机肥还田模式。(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五)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引领支撑能力 18.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和科创“新物种”企业培育计划,完善科技企业全链条梯次培育体系,鼓励企业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鼓励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一批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围绕5G、数字经济、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示范。聚焦襄阳市碳排放重点领域、行业和环节,加快布局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碳捕集等关键技术研究,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示范项目建设。完善科技服务产业体系,精准引进技术开发、成果评价、知识产权、科技金融、工业设计、质量认证、检验检测、决策咨询等各类国内外科技服务机构,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 19.不断加强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湖北隆中实验室建设,加快推进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的“能碳绿色智慧综合管控SaaS平台”建设;推进省科技重大专项“装备制造业能源/碳精益核算与绿色智慧综合管控关键技术研究”课题研究,重点突破装备制造业的能碳精益管控解决方案。持续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鼓励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在襄企业等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联盟,研究建立绿色低碳技术研究院、绿色低碳领域联合实验室,不断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水平。积极落实创新载体奖励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及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建设绿色低碳科技服务平台,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积极开展多维度成果转化对接活动,强化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专业化服务。依托襄阳长江经济带磷石膏研究院、襄阳华中科技大学先进制造工程研究院、湖北隆中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能转化;探索发布绿色低碳技术目录,加强技术与成果的遴选和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20.强化绿色低碳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逐步建立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在襄职业院校通过“订单式”“现代学徒制”等模式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组织开展“双碳”领域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加快武汉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襄阳示范区、华中农业大学襄阳书院、襄阳华中科技大学先进制造工程研究院、湖北文理学院等高校的建设,不断提升高校科研水平和教学能力。支持湖北文理学院等研究开设“双碳”专业学科,加快绿色低碳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候鸟式”人才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深入实施隆中人才计划,培养和集聚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带动产业转型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六)强化数字赋能,推动智慧低碳城市建设 21.建立襄阳市“双碳”智慧管理体系。依托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基础平台和汇聚的相关数据资源,支持市级智慧能源服务平台、全市统一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平台、国网新能源云碳中和支撑平台建设,实现“多网合一”,构建“双碳”智慧管理子平台,为服务政府政务管理、健全市场机制、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全民行动提供智慧管理载体。完善能源和碳排放数据库建设,集成能源、资源、碳排放和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等要素信息数据,为政府、财税、金融、企业等多用户建设管理应用平台,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双碳”智慧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22.强化数据管理与分析。锚定城市“双碳”管理需求,归集整合各级各部门数据资源,建立重要能源品种、重要参数检测、产品产量、交通运输信息等数据采集、清洗、转换、加载规则,形成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建立碳排放核算算法模型。采用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强化数据溯源和质量管理。研究建立适用于襄阳的“双碳”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和算法模型,加强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在数据分析中的应用,准确把握重点领域、行业、单位的碳排放情况和波动趋势,强化监测预警分析能力。探索建立企业和个人碳账户,为能耗和碳排放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及个人提供碳减排可行路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人行襄阳市分行、襄阳金融监管分局) 23.丰富“双碳”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推动建设一批“双碳”智慧城市治理应用场景,利用数字化推动精细化管理。强化重点碳排放单位智能管理。打造集能耗监测、能效管理、节能审查、节能诊断、碳排放统计核算、用能权、碳排放权、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等信息于一体的应用场景,构建“双碳”监测预警考核闭环机制。建设智慧交通。实施国家公路网智能运行监测网络工程,推进5G+车联网先导区和智慧汽车谷建设,融合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和碳普惠场景应用,鼓励居民绿色出行,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发展智慧物流。建设综合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打造集企业、货物、运力、政策发布等信息数据于一体的智慧物流信息服务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积极推广网络货运平台,提升车货匹配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建设智慧金融。结合产品碳足迹、企业碳账户推动开展绿色金融场景应用,引导资金向高效低碳产业、企业聚集。推广智慧服务。围绕民生服务开展智慧楼宇、智慧校园、智慧社区、智慧灯杆、智慧站台、智慧停车场等场景建设,深化建筑、社区、单元能耗数字化监管,依托物联网技术实现智能化节能低碳控制,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城管委、人行襄阳市分行、襄阳金融监管分局) 2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鼓励数据中心提高绿电消费比例。落实数据中心和5G基站提质增效要求。推动华为数据中心、中国移动数据中心、中国电信云基地、中国联通东津云数据中心既有设施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标准开展系统节能改造,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和低功耗芯片等产品,提高设施设备能效水平,打造绿色低时延数据中心。加快发展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积极开展公路、港口、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试点建设一批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园区、智慧公交。积极发展数字物流,推进人、货、车(船、飞机)、场等物流要素全面数字化转型,鼓励物流园区和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物联网、车联网技术,鼓励物流企业为货运车辆加装智能设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四、重点工程 根据襄阳市建设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的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拟部署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和攻关、环境基础设施、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保护修复和数字技术应用等重点项目,建立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库和标杆企业库,分年度推进重大项目实施,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逐步降低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强化全市智慧化管理水平,推进襄阳市绿色化数字化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 五、政策创新 (一)构建碳排放预算管理体系。研究制定襄阳市碳排放预算管理实施方案,构建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协同实施工作机制,创造条件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科学设定襄阳市年度碳排放预算总量,以“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约束性管理”为主、“能耗总量、碳排放总量”为辅,建立覆盖区域、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四级预算管理体系。制定能源资源和碳排放产出效益评价指标及标准,推动资源要素向高效益产业和项目倾斜。开展项目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将实施前的碳排放概算、建设运行过程中的碳排放计量、项目退出前的碳排放结算纳入碳预算管理,强化过程管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统计局) (二)建立健全碳排放评价制度。研究制定襄阳市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指南,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技术规范和政策要求充分衔接,明确碳排放评价相关定义和术语、试点工作范围等,探索在项目环评审批和节能审查中将碳排放评价作为重要内容。组织重点用能国有企业率先开展碳排放统计评价,实施低碳领跑企业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气象局) (三)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探索制定汽车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机制和重点再生产品碳足迹管理机制。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及产业链骨干企业,围绕原材料、生产制造和回收利用等建立口径、标准一致的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行业数据库。研究制定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全产业链碳足迹核算标准及方法,明确碳足迹核算的对象、范围和边界。依托谷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老河口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基础,研究制定再生金属、再生塑料等再生产品碳足迹评价或核算、认证标准,明确再生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基本原则、范围限定、数据获取方法、核算方法,开展再生产品碳足迹核算。开展汽车、再生产品碳标签认证制度研究。率先选择重点汽车企业和再生金属、再生塑料等1-2种再生产品探索开展碳足迹认证试点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探索加强财税支持路径。探索研究制定一揽子财政补贴支持政策,认真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引导企业节能改造,对主动关停高耗能项目、自主开展节能改造的企业,对使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的企业,对使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再生骨料等再生产品、再制造产品的企业,在争取到位的上级专项资金限额内,按照节能降碳和资源节约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加大政府对绿色低碳先进示范项目的投入,支持绿色低碳先进示范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鼓励强化科技创新,利用好市级重大科研专项,采用“揭榜挂帅”等机制,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碳捕集与封存技术等基础研究的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 (五)强化绿色金融支撑。加快建立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专业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实施差异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加大内部资源倾斜。丰富绿色低碳转型信贷产品和服务,发展碳排放权、CCER(国家核证资源减排量)、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普及推广与企业节能降碳、减污增效、资源综合利用、碳账户开发与碳排放强度挂钩的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建立发行绿色债券后备企业(项目)库,积极推进绿色企业(项目)认证及评级体系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积极拓宽实体企业的绿色融资融道。探索绿色保险费率调节机制,推动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绿色产业和技术等领域绿色保险业务发展。探索襄阳“144”产业集群转型金融支持目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融资项目和融资企业的识别、认证、评估以及风险管理体系。开展银企绿色融资供需对接,建立健全金融、项目、环保、科创、技改、节能减排等领域的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依托襄阳市现有基金,探索推动设立绿色低碳发展基金,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牵头单位:人行襄阳市分行、襄阳金融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六)探索开展碳普惠体系建设。研究制定襄阳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碳普惠管理、碳普惠方法学开发、碳普惠信息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构建碳普惠管理制度体系,确定碳普惠体系建设、运行、交易、监管等相关工作规范和程序;设立碳普惠管理机构,做好碳普惠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开发碳普惠方法学,丰富应用场景,组织开展碳普惠减排量交易、碳中和认证等活动,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人行襄阳市分行) 六、全民行动 (一)加强生态文明科普教育。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体系,持续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入脑入心。积极建设生态环境科普基地。持续发挥“科普襄阳云”作用,广泛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官网、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双碳”基础知识和政策。(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委、市人社局) (二)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全面推行低碳生活,引导激励市民积极参与绿色消费、低碳出行、可回收物分类等绿色低碳行动,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拒绝商品过度包装。完善绿色产品消费激励措施,大力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新能源汽车、节水器具等,鼓励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家装消费品换新。支持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发展二手交易市场,推进汽车、家电、电子产品等二手商品规范交易。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城管委) (三)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创新学习形式,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尽快提升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委) (四)加强企业双碳教育。推动建立“襄阳市企业碳达峰碳中和促进中心”,推动重点领域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实施碳达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双碳专题培训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专业碳交易管理机构,编制企业碳资产负债表。建立企业碳交易管理信息系统,积极参加全国和区域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培育新产品新业务,开发碳汇项目与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全市建设碳达峰试点城市相关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聚焦工作重点、层层压实责任,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研究编制重要事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三张清单,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二)严格监督考评。逐步完善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考核机制,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市发改委要强化跟踪评估,定期组织开展对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目标任务的评估考核,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将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将有关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有关部门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梳理碳达峰试点建设优秀项目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鼓励地方、行业协会和相关机构组织开展技术产品对接交流会、应用示范现场会等活动,加大对示范效果突出、商业潜力较大的绿色低碳技术的宣传推广力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委)
  • 《打造储能装备基地!合肥发布“十四五”光伏产业发展规划!》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1-29
    • 近日,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合肥市“十四五”光伏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中提出适应光储融合、光伏制氢的发展趋势,重点发展逆变储能光伏系统等光储一体化产品,抢先布局光储、光氢一体的电力转换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依托智能光伏逆变的领先优势,聚集创新资源及配套企业,打造新能源设备先进制造基地。 围绕安全性、经济性、环境适应性等要求,推进新能源储能产品及系统集成技术研发。重点发展适用于新能源应用领域的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锂电池、液流电池等产品,实现锂电池循环寿命10000次以上,单体能量密度200瓦时/公斤以上。支持适用于新能源应用领域的具有高集成度、高安全性、智能化的储能系统集成技术研发,研发升级BMS(电池管理系统)、EMS(能量管理系统)和云平台,形成储能系统辅助光伏等新能源并网、电力调频调峰、需求侧响应、微电网、户用等多种成熟的系统解决方案,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储能装备及系统产业基地。 加大光伏电站群调群控、光伏高渗透率并网、智能运维、智能电网、大规模储能、柔性并网等关键技术研发,推动高效直流升压变换器、光储一体电力转换设备等产业化。 重点开展光伏+储能等领域的研究和应用,鼓励光伏发电基地合理配臵储能系统,实现多能互补,提高消纳能力。做大做强储能电池生产制造的规模和水平,为光伏+储能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产业基础。探索光伏与新能源汽车的跨界融合,开辟新的光伏应用示范场景。加强充电桩、储能、光伏电站的系统集成与相互融合,推动光储充一体化应用示范,为打造绿色城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开展一批集光伏、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多站融合”项目,打造全省最大、国内一流的光储充应用示范基地。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合肥市“十四五”光伏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十四五”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9日 合肥市“十四五”光伏产业发展规划 光伏发电是解决全球性能源危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对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节能减排、改善环境均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发展光伏产业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为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光伏产业的决策部署以及《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目标任务,紧抓新能源产业发展重要历史机遇,加快推进合肥“光伏第一城”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形势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合肥市抢抓光伏及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坚持“借光发展”,致力于打造“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光伏产业已经形成基于“制造+应用”双轮驱动的良好发展态势,实现了由跟跑、并跑到领跑的跨越式发展,成为合肥市为数不多同步参与全球市场竞争、响应“一带一路”的代表性产业之一。 1.规模持续扩大。“十三五”期间,全市光伏及新能源年平均增加值增速达18.1%,2020年光伏及新能源产业实现增加值增速29.4%,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主要产品综合出货量超过50GW,超过“十二五”末出货量的4倍。光伏控制、逆变设备出货量继续稳居行业首位。 2.生态逐步完善。集聚形成光伏玻璃-电池片-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发电工程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形成以光伏逆变器、电池片、组件企业为龙头引领,光伏玻璃、边框支架、储能系统、 系统集成上下游企业为支撑的产业格局,世界级光伏产业集群初具雏形。截至2020年,企业总数约90家,其中规上企业44家,光伏逆变器、储能系统、晶硅电池片、高效组件等产品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3.创新实力凸显。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2个,7家企业入选工信部光伏、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名单。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2户企业、2个项目被认定为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重点光伏企业拥有各类专利2030余项,主持或参与制定地方及以上标准16项,行业话语权不断加大,产业创新实力和竞争力日益提升。 4.应用多点开花。大力实施分布式屋顶、光伏建筑一体化、仓顶阳光、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等光伏应用工程,首创光伏精准扶贫模式,入选全国首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走出了一条光伏推广应用的“合肥模式”。“十三五”期间,我市光伏年发电量增长近4倍,其中2020年光伏发电21.5亿千瓦时,占全市总用电量的5.6%,清洁能源占比不断提升。 (二)发展形势 1.全球市场有需求。全球光伏发电装机量已连续十余年保持增长,近五年来,全球光伏应用装机呈现“遍地开花”的局面,中国、美国、德国、荷兰、澳大利亚、印度等市场均大幅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球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760.4GW,超过2015年底水平的2倍;根据国际能源总署预测,2030年全球累计装机量有望达到1721GW,光伏产品市场需求巨大。 2.国家战略有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并明确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00GW以上的战略规划。据此规划测算,“十四五”期间我国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规模70-90GW,相比“十三五”期间的年均41GW增加约2倍,对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3.行业地位有优势。近年来,我国逐步向光伏产业强国迈进,产业核心环节自主可控,产能和产量稳居世界前列。“十三五”末,国内硅片、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产品出货量占全球60%以上,其中电池片、组件超过70%,产品技术性能领先。截至2020年,国内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占全球34.9%,我国已成为全球光伏产品制造第一大国和光伏发电装机第一大国,光伏产业优势地位为我市产业发展提振了信心。 4.产业政策有指引。国家和省、市各级将光伏及新能源产业作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持续推进,其中2018年“531新政”,促进更加有效发挥市场作用,引导产业走向高质量发展道路。2019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光伏发电指导价和全面竞争配臵机制、平价上网机制、智能光伏试点、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引导光伏装机应用持续稳定增长,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合肥市光伏产业已形成一定的特色和优势,但仍面临一些挑战。一是领军骨干企业、龙头项目数量仍较少,国内龙头企业新增项目面临部分城市激烈竞争,产业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产业的均衡化布局仍需优化,特别是产业链上游研发和中下游配套领域竞争力和影响力不足,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产品的占比仍不高,产业智能化水平和企业智能制造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四是宏观政策持续变化。2020年以来,国内光伏主要产品及光伏玻璃、封装胶膜等配套产品投资快速增长,部分领域项目存在一定程度的无序性、盲目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逐步加强产业发展的规划布局,我市产业扩存量、引增量将一定程度受到政策指导的规范限制。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光伏第一城”建设为目标,以数字化、规模化、智能化发展为主线,以强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依托,以智能光伏为重要抓手,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贡献合肥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臵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以需求为导向,深入研究产业发展特点,准确把握技术路径和市场需求变化,激发企业推进科技创新和智能制造的内生动力。发挥政府在统筹安排、规划布局、政策引导、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打造有利于光伏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政策,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 2.创新为本,智能引领。探索建立健全光伏产业的全链条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加强光伏产业制造技术、装备与模式的创新突破,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以智能制造为关键,坚持高端引领,主攻一批核心技术,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推动一批先进产能建成投产,推进一批应用示范,实现光伏产业的换挡提速和转型升级。 3.把握规律,分类施策。准确把握光伏产业发展规律,针对光伏产业链不同层级的不同特点,采取差异化的产业发展政策。依据不同细分领域企业的发展基础、阶段和水平,加强分类指导,做到精准施策,促进重点领域做大做强、传统领域转型升级。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未来5年,合肥市光伏产业发展基础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产业规模显著扩大,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制造,条件好、基础强的重点光伏企业智能转型取得明显进展,光伏产业链协同发展更加有效,光伏产业集群更为成熟,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光伏+”创新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平价上网普遍推广,光伏产业整体实力和装机应用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建成世界一流光伏制造基地和创新应用桥头堡,全面打造“光伏第一城”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 2.具体目标。形成以高端光伏制造、新型储能装备、智慧光伏系统集成、分布式智慧光伏发电示范应用为主的特色光伏产业体系,打造国家级光伏产品认证、分析、检测中心,培育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先进制造业集群。 (1)产业规模。深入实施“2833”地标性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努力打造光伏及新能源千亿级产业集群,光伏产业年复合增长率达30%以上。 (2)领军企业。建成一批具有技术和品牌优势的光伏制造领军企业,新增2-3家国内外上市企业,规上企业数量60户以上,年产值超百亿元企业3-5家。 (3)创新能力。建成3-5个国家级光伏及新能源产品研发创新平台,新增10-15个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形成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培育3-5个以光伏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光伏企业的科技研发投入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不小于3%,重点领军企业的研发投入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不小于4%。 (4)智造体系。50%的规上制造企业逐步建立起面向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体系。新增省级智能工厂不少于2家,省数字化车间不少于5个。 三、重点任务 以光伏制造业为中心、以上下游产业为重点,以产业园区和节点项目为空间支撑,打造光伏产业协同发展的框架体系,构建集总部、研发、检测、制造、应用为一体的具有高附加值的智能光伏产业体系。 (一)优化光伏制造体系 通过促进产业集聚、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实施创新驱动、优化产业布局等措施,全力推进“光伏第一城”建设。重点发展电池片、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光伏配套及核心装备等产业。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完善产业横向配套环节,打造光伏产业集群,建设产业高地。在重点发展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产品基础上,通过政策引导,采用招商引资和基地孵化共同推进,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代表性龙头企业,在产业链各环节分别形成相当程度的衔接,实现本地产业链优势。 1.高效太阳能电池片。发展高转换率、长寿命晶硅电池,支持低反射率绒面制备、选择性发射极及后续的电极对准、等离子钝化、低温电极技术、全背结技术、适合光伏电池专用的吸杂工艺等技术的研究及应用。鼓励技术成熟的PERC(发射极和背面钝化)电池规模化生产,加大TOPCon电池(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HJT电池(异质结)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力度,积极布局大硅片及其它未来电池技术,促进多种新型高效电池共同发展。针对BIPV产品(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趋势以及柔性化应用的需求,重点引进大尺寸硅片电池、高效薄膜电池等技术和企业。 2.高端光伏组件。密切跟踪国际国内先进技术产品发展动向,积极开展提高光电转换效率及降低衰减、发电成本等工艺技术研究。进一步巩固既有先进组件制造技术,包括半片、MBB(多主栅)、叠瓦、拼片、双面组件等。积极布局薄膜太阳能光伏组件和基于N型TOPCon、HJT和IBC(交叉指式背接触)技术的高效组件产品,以及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重点提升组件转换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微组串逆变光伏系统产品研发,打造组件与逆变器一体化的交流组件。支持智能光伏组件研发,加快发展全面屏智能光伏组件;开发具备实时数据传输与监测能力、单体MPPT(最大功率点跟踪)能力、交直流输出能力等智能组件,提高光伏阵列的发电效率。鼓励探索区块链技术与智能组件结合,使组件具有电子标签和电子身份认证功能,为未来能源互联网和众筹等商业模式奠定相关基础。 3.智能逆变及配套装备。基于因地制宜、科学设计的理念,强化技术创新,重点研发适用于各种应用场景的智能逆变设备,打造集电力变换、远程控制、数据采集、在线分析、环境自适应等于一体的高效智能光伏逆变器、控制器、汇流箱等智能装备,持续提升电网友好性。着力突破6MW以上的高功率密度逆变技术,降低发电系统度电成本。积极探索35kV直挂技术,减少电力设备投资,进一步提高光伏发电效率。适应光储融合、光伏制氢的发展趋势,重点发展逆变储能光伏系统等光储一体化产品,抢先布局光储、光氢一体的电力转换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依托智能光伏逆变的领先优势,聚集创新资源及配套企业,打造新能源设备先进制造基地。 4.储能产品及系统。围绕安全性、经济性、环境适应性等要求,推进新能源储能产品及系统集成技术研发。重点发展适用于新能源应用领域的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锂电池、液流电池等产品,实现锂电池循环寿命10000次以上,单体能量密度200瓦时/公斤以上。支持适用于新能源应用领域的具有高集成度、高安全性、智能化的储能系统集成技术研发,研发升级BMS(电池管理系统)、EMS(能量管理系统)和云平台,形成储能系统辅助光伏等新能源并网、电力调频调峰、需求侧响应、微电网、户用等多种成熟的系统解决方案,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储能装备及系统产业基地。 5.光伏辅材制造。支持光伏玻璃、铝型材等量大、面广的配套材料发展,积极发展宽幅、超薄光伏玻璃;重点引进浆料、EVA(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树脂、TCO(透明导电氧化物)导电玻璃、PVF膜(聚氟乙烯)、接线盒等上游配套产品。引导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等途径,围绕传统晶硅与新型薄膜电池及其组件的生产,加大对本地区光伏辅材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帮助企业通过多种融资渠道进行扩产和技术升级。 6.光伏制造核心装备。重点支持研发生产全自动大面积PECVD(等离子增强化学气相沉积)、多槽制绒清洗设备、激光刻蚀机、干法刻蚀机、离子注入机、高精度丝网印刷机、高温烧结炉等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设备;大面积TCO(透明导电氧化物)导电玻璃镀膜设备、用于背电极制备的多靶位磁控溅射系统、大尺寸、超薄硅片多线切割机、自动分选机等硅片生产设备;以及各类高性能光伏电池与组件生产和检测测试仪器。鼓励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低能耗、高效率、智能化太阳能光伏重大装备产品制造及工艺技术研究,提升关键生产设备的性能和成套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 (二)推进光伏技术创新 1.打造创新平台。以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研究院、教育部光伏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合工大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可再生能源电能变换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智慧能源创新平台以及重点企业拥有的各级各类创新平台为基础,打造更加健全的光伏产业创新平台体系。鼓励光伏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共建光伏创新发展平台,形成联动互补的融合发展和创新氛围。强化产业生态与创新扶持的助推作用,避免同质化竞争,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形成引领光伏产业技术创新的联合团队,助推合肥光伏产业创新发展。 (1)鼓励平台升级。支持光伏产业相关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进行改扩建,力争升级为国家级创新平台,打造合肥光伏产业发展的“国字号”创新平台集群。助推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升级为省级创新平台,持续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2)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建设一批集技术研发、项目中试、成果转化、孵化投资、创业服务、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独立法人的新型光伏研发机构。发挥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质检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作用,着力提升光伏产业技术创新水平。 2.加强技术研发。依托合肥市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加快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的研发及成果转化,支持光伏产业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创新发展,形成以技术创新驱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带动技术创新的良性发展态势。 (1)关键元器件。重点突破半导体控制芯片、功率器件等核心元器件技术,开展IGBT(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等逆变控制器用关键元器件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2)高效电池。推动单晶PERC技术升级,加强TOPCon、HJT、IBC等新型高效电池技术研发,集中突破高转换率长寿命晶硅电池技术。 (3)电网接入设备。加大光伏电站群调群控、光伏高渗透率并网、智能运维、智能电网、大规模储能、柔性并网等关键技术研发,推动高效直流升压变换器、光储一体电力转换设备等产业化。 (4)新型电池。结合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趋势以及柔性化应用的需求,重点储备高效薄膜电池、CIGS(铜铟镓硒)薄膜电池、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大规模生产关键技术,支持铜铟镓硒薄膜电池低成本非真空制备技术开发及引进,支持磁控溅射、真空共蒸等电池制备技术开发引进。 3.加快“互联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组织实施大型科技行动计划,开展跨学科、大协作、高强度的科技创新活动。以“互联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核心,集聚成果、资金、人才、服务、政策等各类创新要素,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网上光伏技术市场平台。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运营机制灵活、专业人才集聚、服务能力突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光伏技术转移机构,打造连接国内外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资源的光伏技术转移网络。 4.夯实人才支撑。加快建设高素质光伏产业人才队伍,为光伏产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人才支撑。支持和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所需培养、引进相关人才,加大人才自主培养力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培养光伏产业高级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探索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人才的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试行)》等相关政策效能,将更多光伏及新能源产业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目录,统筹解决住房、教育、医疗等实际问题,营造良好人才环境。 (三)构建智能光伏系统 以加快提升光伏智能制造水平为目标,推动光伏产业与人工智能、5G、物联网、大数据深度融合,为全面构建智能光伏产业体系奠定基础。 1.夯实智能制造。围绕制造业重点企业,大力加强光伏产业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同时鼓励中小光伏企业有序开展智能化升级改造,重点提升光伏电池及其部件的智能制造水平,加大电池生产自动化设备的推广应用,包括自动上下料、自动导片插片、自动串焊、自动装框、自动灌胶、自动包装等生产环节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高逆变器的制造效率和可靠性,完善逆变器检测、包装、安装等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鼓励光伏制造企业提升重大装备的智能化水平,积极应用丝网印刷机、层压机、焊接机、EL(电致发光)测试仪、IV(电流电压曲线)测试仪等智能化装备。鼓励研发具有自动控制关断、实时监测运行功能的智能光伏组件产品,发展集自动控制、信息采集与处理、环境适应等一体化的智能控制器、汇流箱、储能系统与跟踪系统,不断提升智能光伏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水平。 2.打造智能运维。充分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智能清扫、智能跟踪、智能监控技术等先进运维技术的研发及应用。重点开发智能光伏发电管理系统,实现信息采集与分析、远程监控与调度、智能检测与诊断、故障报警与处理的一体化运行与管理,提升光伏系统效率和减少运维费用,降低度电成本。鼓励存量光伏电站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智能清扫机器人、智能巡检无人机等智能化设备和产品的应用,探索智能运维和共享运维模式。遴选一批传统光伏电站开展智能运维示范项目建设,力争尽快形成具有合肥特色的光伏电站智能运维模式和系统。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规模化、平台化全国光伏电站智能运维中心。 (四)加快延链补链强链 着眼光伏及新能源前景光明、光伏应用进入平价上网时代、产业技术迭代周期短、项目资金投入大等特点,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做好延链、补链、强链,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延链。坚持应用拉动,拓展“光伏+”各领域应用场景,积极推进光伏+储能、光伏+制氢、光伏+5G通信等试点示范。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环节、产供销体系,推动产业链同城采购,帮助企业推广新产品新技术。继续鼓励优势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全球海外市场,在全球范围内培育打造合肥光伏产业的品牌和形象。 2.补链。围绕产业链缺失的中下游环节,开展点对点精准招商,重点招引浆料、背板、封装胶膜、设备制造、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制造等环节。推进IGBT等逆变器关键元器件国产化替代,招引培育MOSFET(金属氧化物场效应晶体管)、GTO(可关断晶闸管)等半导体器件研发生产企业;积极引进相关检验检测及认证机构,提升产业配套、降低生产成本,完善产业生态。 3.强链。壮大光伏企业整体实力,形成一批具有生态主导能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打造“大而强”、“中而优”和“小而美”的产业梯队。鼓励头部企业加大在肥投资力度,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加快培育重点企业,遴选培育产业链领航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研究建立产业链创新型企业库,支持重点企业开拓市场、扩大规模,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针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基础好、技术创新能力强、行业领先的科技创新型光伏龙头企业,从科技攻关、研发平台、人才引进、绿色改造、市场拓展等方面采取“一企一策”方式予以支持,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深度融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创新光伏应用模式 推进光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度应用与示范,重点推进光伏建筑及社区、智能光伏电站、光伏+5G、光伏+储能+充电等应用示范,开创合肥光伏推广应用新局面。 1.屋顶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按照国家相关部门部署,加大屋顶光伏开发鼓励和推进力度,整合资源、节约开发,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鼓励优势地区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积极组织屋顶光伏开发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2.光伏+5G应用示范。鼓励相关光伏应用企业紧跟合肥市5G基站建设安排,积极开展光伏+5G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发挥分布式光伏与5G基站电力需求相契合的优势,打造“光伏+5G”的合肥绿色5G应用新模式。利用分布式光伏建设节能环保的新型绿色基站,提高5G通信基站后备供电保障能力,降低基站运营成本和生产电费,助力5G以更低成本、更大覆盖、更高效率服务社会和用户,实现经济效益、环保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3.光储充应用示范。重点开展光伏+储能等领域的研究和应用,鼓励光伏发电基地合理配配置储能系统,实现多能互补,提高消纳能力。做大做强储能电池生产制造的规模和水平,为光伏+储能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产业基础。探索光伏与新能源汽车的跨界融合,开辟新的光伏应用示范场景。加强充电桩、储能、光伏电站的系统集成与相互融合,推动光储充一体化应用示范,为打造绿色城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开展一批集光伏、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多站融合”项目,打造全省最大、国内一流的光储充应用示范基地。 4.其他应用示范。积极探索推动光伏“隔墙售电”,鼓励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园区、示范园区开展智慧能源应用示范,提升光伏发电应用比例,促进园区绿色可持续发展。探索光伏制氢的应用示范,加大对光伏电解水催化制氢工艺的研发和攻关,重点突破光伏变功率随机制氢技术和装备,推进一批光伏制氢示范项目,打造国家级光伏制氢试点示范基地。继续做好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光伏应用工程,推进一批光伏应用示范项目,进一步扩大合肥光伏及新能源应用领域和范围。 (六)提升产业服务水平1.打造产业服务平台 (1)汇聚创新创业要素。积极谋划一批光伏产业管理、孵化、融资等支持政策,补齐短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形成区域性光伏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孵化网络,最大范围整合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畅通从众创空间、孵化、加速、园区、企业集聚、产业集群的发展路径。着力构建光伏创新创业主体向往汇聚机制,打造完善的光伏产业服务环境、生活服务环境和政务服务环境,吸引更多科技人员、海外归国人员等高端人才创新创业。 (2)推动项目成果转化。加快完善光伏产业创新成果路演展示机制,充分发挥安徽创新馆、合肥科技馆等展览展示场馆的功能,搭建产业发展的路演展示平台,支持各类光伏专业性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完善光伏科技成果寻找捕捉机制,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支持重点光伏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同实施一批重大光伏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 (3)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发挥产业服务平台和相关商协会功能作用,全方面整合光伏产业发展信息,实现信息效益最大化,促进产业合作交流。加大与长三角光伏产业合作力度,推动光伏产业上下游企业的对接交流,促进长三角区域光伏企业技术交流、采购交流、行业交流。 2.完善产业融资体系 (1)拓展融资渠道。深化光伏科技金融创新,大力发展科技信贷,鼓励银行建立光伏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支持银行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开展投债联合投资,发展“信贷+保险”、“信贷+租赁”等融资模式。探索光伏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支持光伏科技创新型企业发行债券。扩大创新贷、科技融资担保、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 (2)创新融资机制。建立光伏科技企业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体系,为科技创新型光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会计法律、路演推介等服务。 (3)推动上市挂牌。培育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梯次推进企业上市挂牌,支持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平台服务功能,推动暂未达到首发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标准的光伏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完善综合金融服务功能。 四、空间布局 根据合肥市光伏产业的现状空间分布,结合相关规划,提出合肥市“十四五”期间光伏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 (一)总体结构 “十四五”期间合肥光伏产业的规划总体空间布局为“一核两区”,即基于“1+2”的总体空间布局结构。其中,“一核”为高新区;“两区”为两大光伏产业集聚区,包括新站高新区及其综合保税区和肥东县。 (二)具体安排 1.“一核”。“一核”即合肥高新区,是打造光伏第一城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的主体承载空间。目前,合肥高新区已集聚全市重点光伏企业逾40家,形成了光伏玻璃、光伏电池片、电池组件、逆变器、储能设备和光伏电站建设等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已经形成领跑全省的产业发展新业态。“十四五”期间,充分发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才集聚和科研创新优势,以推进原始创新和技术应用为引领,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平台建设,解决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面临的共性技术难题,打造我国光伏产业技术创新高地。以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核心,壮大产业规模,完善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生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一流的光伏产业科技创新和生产制造基地。 2.“两区”。“两区”即新站高新区和肥东县。根据光伏产业在两大片区的分布情况,结合未来发展定位,“两区”将进行差异化发展,进而引导光伏产业的有序集聚,为打造产业集群夯实基础。 (1)新站高新区及其合肥综合保税区。发挥现有光伏玻璃、 材料、储能设备等重点企业引领作用,依托综合保税区的各项优惠政策,重点发展光伏玻璃、新型储能设备等光伏产品、装备和关键部件,同时开展国内外光伏贸易、展销、物流、会议和论坛等活动,打造合肥市、安徽省的光伏产业综合服务区,成为合肥市光伏产业的重要服务平台。 (2)肥东县。以新型高效电池及组件、配套项目产业基地为龙头,发展满足主流及新型大尺寸光伏组件市场需求的超大规模集中化、专业化及智能化光伏组件。配套落户光伏电池片、光伏背板、玻璃、EVA、边框、接线盒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打造合肥乃至全省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集聚区。 “一核”与“两区”互为支撑,共同构成合肥市光伏产业发展的核心空间。高新区重在研发和制造;新站高新区以综合服务为主导兼顾配套;肥东县重在高效组件制造和配套,为合肥市全面打造“光伏第一城”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奠定坚实的空间支撑体系。同时,在“一核”与“两区”发展基础上,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整合资源优势,招引培育光伏产品制造、光伏发电应用等企业和优秀项目落地,不断壮大产业集群。 五、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明确的光伏电池片、组件及设备材料等配套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可能存在的影响如下: 1.对水环境的影响。电池片、组件、胶膜等项目生产制造可能产生的污水包括硝酸废水、氟废水、碱废水、回用系统浓水等。生产废水在各项目自设的废水处理装臵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电池片、组件等生产项目可能存在的大气污染因素有粉尘、氟化物、氯化氢、氮氧化物、氨气、非甲烷总烃等。生产废气经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能满足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不会改变项目地环境状况。 3.对声环境的影响。光伏电池片、组件等生产加工设备一般位于专用厂房内,声级较小,产噪设备主要为空压机、真空泵、风机、水泵等动力设备。经过优化设备选用、合理位臵布局以及相应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有关噪声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光伏产品制造的固体废物,包括缺陷电池片、辅材裁剪边角料、缺陷电池组件、废导热油、废拆包材料、氟化钙污泥、生化污泥、含银污泥等。固体废物分别交由专业废物处理单位统一处理,或交由原供货商回收,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不会改变项目地环境状况。 (二)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 光伏产业相关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光伏制造项目,同时,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逐步迁出。 1.产品加工制造。具体项目实施中,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和污染物排放均须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晶体硅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TCPIA0002-2017)、《光伏产品环境条件气候环境条件分类分级》(NB/T42130-2017)、《光伏组件环境试验要求通则》(NB/T42131-2017)、《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具备与产业相配套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臵能力。 2.污染物排放。在污染物排放上,光伏产业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好“三废”防治和噪声控制,避免引起环境风险和污染。废水排放要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相关要求。废气排放要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要求。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管理和处臵,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不能自行利用处置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臵。噪声要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光伏产业项目营运期要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关要求,施工期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以协同推进光伏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为核心,围绕光伏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的发展脉络,落实光伏产业链链长调度机制,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政策链“多链合一”,努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将光伏产业发展建设与合肥城市发展战略有机统一起来,统筹部署,做好顶层设计,抓好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等指导、管理工作。密切跟踪国内外光伏产业发展趋势,不断完善发展思路、目标、重点和举措,打造更加完整系统的光伏产业链。 (二)优化发展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项目生成落地和开工建设。建立以项目为中心、以企业为主体的政府服务体系,着力实现项目落地建设全流程服务“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办事环境。建立常态化服务企业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营造高效、便捷的产业发展环境。 (三)创新支持政策 适应形势变化,建立政策制定机制,在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及时对标先发地区,理清产业链发展的具体需求,研究提出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凝练一批具有合肥特色、示范效应强的光伏产业先行先试政策。充分运用大项目招商、国家及省级相关财政政策,突出对做大做强、转型升级、配套招商、新项目融资、创新应用模式等支持,引导扩大优势产能、加快技术升级、增加装机规模,不断提升产业发展信心。 (四)完善支撑载体 加强光伏产业园区的统筹管理,进一步提升产业承载能力。推进高新区、新站高新区、肥东县等产业园区高起点谋划发展战略、布局发展空间、构建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推动集群建设的体制机制,为光伏产业发展夯实空间支撑体系。 (五)健全体制机制 探索和建立创新机制,重点是探索光伏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机制、光伏企业技术创新扶持机制、光伏产业创新扶持机制、光伏科技创新管理机制。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人才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精神,引进培养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才等各级各类人才,确保人才能引进来、留得住、用得起,为合肥光伏产业发展夯实人才支撑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