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山南市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氢氧产业试点工作的若干措施》》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11-06
  • 2024年10月30日,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在官网发布了《西藏山南市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氢氧产业试点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提到,逐步推进氢能重型重卡应用,有序拓展氢能公交车(含农村县际班线客运)、出租车、市政车辆等市场应用。推动氢燃料电池在备用电源领域的市场应用。在民生领域,聚焦周转房、公租房、廉租房等场景试点推行氢能供暖供氧工作。依托氢储能技术,探索培育“风光水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充分利用弃水弃光资源,减少能源浪费。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氧项目和制氢加氢站。

    在交通领域之外,将在分布式发电、氢能供暖、医用制氧、富氢水等方面推动氢氧示范应用。

    原文如下:

    山南市关于加快推进氢氧产业试点工作的若干措施

    氢氧产业是通过电解水技术规模化生产高纯度氢气和氧气并加以利用的战略型新兴产业,推进氢氧能源在青藏高原的规模化应用,可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早日实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统筹规划氢氧产业布局。坚持需求导向,统筹我市氢氧产业发展综合条件和已有基础,布局建设氢氧产业试点,设立氢氧产业示范园,打造氢氧工程化应用基地,引进能力强、有活力、有技术的企业参与我市氢氧产业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

    二、有序推进交通领域应用。充分发挥氢燃料电池加氢用时短、续航里程长的优势,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特点,逐步推进氢能重型重卡应用,有序拓展氢能公交车(含农村县际班线客运)、出租车、市政车辆等市场应用,构建新能源车辆应用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

    三、探索研究发电领域应用。推动在小区、牧场、养殖场、园区等区域内开展氢能综合利用示范工作,为用户提供电、热、冷、燃气综合性智慧能源服务。依托通信基站、数据中心、电网变电站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推动氢燃料电池在备用电源领域的市场应用。结合高海拔边境小康村建设等用电需求,开展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示范应用,为各类建筑供暖、供氧、供电、供热水。(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投资促进局、能源局,国网山南供电公司)

    四、不断拓展多元试点建设。在医疗领域,依托制氧项目,为医院、急救车、护理中心等各类医疗场所提供符合医用条件的氧气。在工业领域,氢气可用于矿泉水生产企业加工生产富氢水等。在民生领域,聚焦周转房、公租房、廉租房等场景试点推行氢能供暖供氧工作,提升干部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

    五、积极开展储能项目。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节能降碳专项和污染治理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谋划申报丰光丰水期相关储能项目。依托氢储能技术,探索培育“风光水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充分利用弃水弃光资源,减少能源浪费。(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能源局)

    六、强化产业规范管理。一是在新质生产力联席会议机制下设氢氧产业发展专班,由市经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协调推动全市氢氧产业试点工作。二是在国家、自治区层面出台更明确的规定前,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氧项目和制氢加氢站。加氢站(含制氢加氢一体站)由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能源局、城市管理局)

    七、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强化产业各环节安全风险意识。各县(区、市)政府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涉氢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设备用户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强化安全培训,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平稳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

    本措施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关责任单位负责具体措施解释和推动实施。实施期间,如国家、自治区政策发生调整或变化,将实时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修改。

  • 原文来源:https://h2.in-en.com/html/h2-24393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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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11-18
    • 近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指出,将伊金霍洛旗打造为绿色氢能商业化示范应用基地,依托鄂尔多斯新能源研究院打造氢基零碳技术创新策源地,大力推动“北疆氢都”建设,实施全链条布局、全集群发展,引领其它旗区应用场景创新,重点推动绿氢与煤化工耦合等技术转化应用,积极探索煤电掺氨掺氢、氢基化工技术创新及副产氢提纯、氢冶金、掺氢及纯氢管道试点,建设氢能产业发展新生态,全力打造国家氢能生态示范先行区,推动氢能产业规模化发展。 原文如下: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鄂府办发〔2024〕105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鄂尔多斯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 鄂尔多斯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氢能产业规划及相关部署要求,充分挖掘我市氢能产业发展潜力,抢抓氢能产业由示范向规模化发展战略机遇,加速形成氢能新质生产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24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科学谋划氢能产业布局  (一)产业发展思路。统筹全市资源富集优势、基础设施布局优势、交通区位优势、新能源产业优势、工业生产优势以及创新资源优势,重点围绕“规模制备、高效储运、多元应用、装备制造以及服务保障”开展五项能力建设,加快布局建设“一链、两网、三平台”。聚焦“一链”建设,开展氢能“制-储-输-用-服”全产业链布局,打通产业链、金融链、服务链协同发展机制,优化我市氢能产业发展生态;完善“两网”体系,构建覆盖“环鄂尔多斯地区”的氢能输配管网和氢能交通网络体系,加快打造国家“西氢东送”核心节点和国内领先的氢能交通示范区;加快“三平台”建设,推动“氢能科技创新转化平台”“氢能公共服务平台”和“氢碳协同平台”落地,以创新平台建设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各旗区人民政府,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产业发展布局。将伊金霍洛旗打造为绿色氢能商业化示范应用基地,依托鄂尔多斯新能源研究院打造氢基零碳技术创新策源地,大力推动“北疆氢都”建设,实施全链条布局、全集群发展,引领其它旗区应用场景创新,重点推动绿氢与煤化工耦合等技术转化应用,积极探索煤电掺氨掺氢、氢基化工技术创新及副产氢提纯、氢冶金、掺氢及纯氢管道试点,建设氢能产业发展新生态,全力打造国家氢能生态示范先行区,推动氢能产业规模化发展。(牵头单位:市能源局,相关旗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重点项目布局。统筹考虑全市氢能供应能力、产业基础和市场空间,合理布局氢能制备、储运、加注、应用及公共服务等产业链项目。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基地建设,加快提升绿氢产能,鼓励在合成氨、合成甲醇、煤制油等领域开展绿色氢能替代化石能源制氢的规模化示范,支持推进“液态阳光”技术中试应用,持续推动“氢洲”项目、鄂尔多斯新能源研究院等项目建设。壮大氢能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大功率高效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设备,推广有机液体储氢、固体合金储氢等储运技术,加快引进加氢机、压缩机、加注机等加氢环节关键装备和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上下游产业,探索开发储能新材料,推动氢气品质及氢能装备检验技术创新应用。(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旗区人民政府,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深入实施科技“突围”工程   (一)加强科创平台产学互动。依托鄂尔多斯实验室、北京大学鄂尔多斯能源研究院、鄂尔多斯新能源研究院、碳中和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建立我市科创平台,以创新需求为导向,开展氢能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承担、参与重大科技研发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鼓励和引导大中小企业开展共性技术攻关、中试转化、工程化应用,形成产学互动发展良好生态。(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能源局,相关旗区人民政府,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加强核心技术创新。鼓励氢能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积极申报氢能领域科技“突围”工程项目,整合双方优势资源,突破技术瓶颈,推动技术迭代,大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面向产业需求,在制氢端推动碱性电解槽、质子交换膜电解槽、阴离子交换膜电解槽和固体氧化物电解槽引进和研发,在储运端推动高容量、安全可靠储氢材料和技术的应用推广,在用氢端加强氢燃料电池技术效率转化,在服务端推动电解槽测试平台、加氢机测试平台及大功率燃料电池测试平台技术转化应用。加强氢能在电力、建筑、农业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提高核心技术创新水平。(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旗区人民政府,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充分发挥“人才新政2.0版”、“科技新政30条”2.0版政策支撑作用,加大创新人才团队引育力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深度合作,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培训机制。鼓励我市高校加快推进氢能相关学科专业建设,积极对接引进氢能领域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团队,推动全市科研团队在人才共建领域深度合作。加强氢能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研攻关、实证验证、中试熟化、成果转化等。通过产业发展带动人才集聚,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供坚实基础。(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各旗区人民政府,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推动氢能产业绿色转型 (一)推动氢源结构低碳化。大力推广氢能产业节能低碳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推进工艺流程更新升级。优化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布局,统筹制氢、储运、消纳等环节,建立健全制氢产能退出机制,提高项目准入门槛。推动低碳氢能供应多元化发展,支持新能源大基地布局制氢项目,支持利用餐厨垃圾、养殖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资源制氢。鼓励优先利用矿井疏干水、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制氢。(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建立氢能基础设施网络。适度超前布局氢能基础设施,支持交通干线和重点园区布局建设加氢站,鼓励加油、加气、充电站配建加氢设备,鼓励在准格尔旗、鄂托克旗等灰氢化工聚集地优先布局加氢站。支持30兆帕和50兆帕高压气氢长管拖车应用,探索70兆帕车载高压储氢瓶应用。强化以甲醇液氨为储氢载体应用,推进液氢储运技术应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和承建氢能“储、运、充装、换氢”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环鄂尔多斯市氢能输配管网布局建设,构建环鄂尔多斯市两纵两横“井”字形氢能输运管网体系,在干线管道建设外输通道联通点衔接自治区“一干双环四出口”的氢能管道输送布局。(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旗区人民政府,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依托上海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大力推动矿卡重卡、城市公交、通勤班车、动力观光车、城市环卫车、市政渣土车等领域替代应用,不断完善交通物流、公共交通等专用配套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工矿园区打造氢能车辆绿色通行试点区,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通行费减免政策。鼓励各旗区在地质矿山治理基金中安排氢燃料电池重卡等绿色替代项目。创新运输组织方式,搭建智慧物联科技平台,探索“陆港+集装箱+氢能重卡”新模式。(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旗区人民政府) (四)打造创新示范应用场景。鼓励现代煤化工、氯碱等行业集聚地区实施绿氢替代应用,提高绿氢使用比例。深入推进“绿氢+化工”“绿氢+转化”,实现绿氢与煤化工深度耦合,发展煤基多联产产业,重点发展绿氢耦合现代煤化工、绿氢制绿色甲醇、绿氢合成氨、绿色航煤等产业。支持“绿氢+电力”“绿氢+建筑”,支持气电掺氢、煤电掺氨、分布式发电、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等绿氢应用场景,推动氢能跨领域多类型能源网络互联互通。依托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绿色氢能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打造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支撑全市公共服务、氢碳协同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旗区人民政府,鄂尔多斯供电公司)  四、优化氢能产业发展环境   (一)鼓励先行先试,推进多能互补。加快实施技术水平高、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探索氢能商业化发展路径。鼓励有条件的旗区结合资源实际推动项目建设,探索工业领域氢能替代化石能源应用,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发电或热电联产、氢储能、氢冶炼、氢农业等适应性研究及应用,引导电力、煤炭、燃气、化工等传统产业向低碳工艺升级,鼓励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技术迭代升级。(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旗区人民政府,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实施政企联动,强化要素保障。推动区域“政产学研用”等资源要素聚集,“一企一策”推动市场前景好、技术成熟度高的项目在我市落地转化。支持企业申请各级研发奖补资金,鼓励企业牵头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支持设立鄂尔多斯市化工新材料、风光氢储车等产业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对氢能产业提供贷款优惠、风险投资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推动我市氢能产业各环节降本增效。(牵头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能源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完善绿氢产业标准体系。加强氢能产业标准化制定工作,鼓励相关部门、企业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重点参与制定可再生能源制氢、氢气品质及关键装备检测、氢能管道、加氢站、氢安全等方面标准制定,为全市氢能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提高氢能产业标准的应用水平,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积极采用推荐性标准。(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强化氢能产业发展规范管理  (一)加强安全监管。推动氢能产业全链条安全监管,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氢能领域安全管控细则和应急预案,制定全市制氢项目、加氢站管理办法。加强对氢能生产、储运和应用中重大安全风险的管控,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化解措施,确保氢能安全生产与利用。(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旗区人民政府,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开展评估督导。科学建立调度评估指标体系,明确评估标准和方法,强化调度评估,推动全市氢能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对于在氢能应用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政策激励等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采取警告、撤销项目等惩罚措施。在氢能项目运行期间,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技术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  附件:1.全市氢能点位实施科技“突围”工程项目清单   2.全市氢能产业创新示范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