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0年光伏达2.4GW!国家碳达峰试点(深圳)实施方案印发》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08-02
  • 8月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深圳)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提出,引导支持企业参与绿电和绿证交易,积极探索跨省交易绿电。支持深圳新能源企业参与对口地区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项目建设,研究跨区域规模化绿电交易机制。

    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以园区、公共机构、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等为重点,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扩大“光伏+”多元化利用范围。试点应用薄膜光伏,鼓励开展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建设。做好汕尾红海湾2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合作开发建设。高标准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探索地表浅层地热能、波浪能及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试点。“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50万千瓦;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240万千瓦。

    鼓励新建和改扩建建筑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全覆盖,持续开展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后评估工作。加强建筑用能与电网的衔接与协调,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试点建设光伏发电、化学储能、直流配电、电动车充换电有机融合的“光储直柔”项目。到2025年,试点建设“光储直柔”项目10个以上,到2030年,建成光伏建筑一体化和“光储直柔”项目合计100个以上。

    原文如下: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深圳)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府函〔2024〕3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碳达峰试点(深圳)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1日

    国家碳达峰试点(深圳)实施方案

    为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部署,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探索超大城市碳达峰路径,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的工作要求,立足深圳城市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发挥深圳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优势,为国家节能减排低碳脱碳服务,推动试点示范引领,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碳达峰碳中和引领绿色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一批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试点落地实施,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在全国率先示范碳排放双控制度,为国家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提供深圳经验。工业、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等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绿色低碳创新能力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能级明显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保持国内超大城市领先水平。

    到2030年,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全面建立,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全面建立并实施科学合理、高效运作、控排成效显著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重点领域低碳试点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形成低碳发展模式,绿色低碳技术广泛应用,绿色低碳产业和相关产品、服务有力支撑全球、全国节能降碳,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30年前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实施路径

    积极推进城市碳达峰试点建设,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推动各行业科学降碳、精准降碳、安全降碳,大力培育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引进使用有助于减碳零碳脱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统筹考虑各主要碳排放源,抓住能源体系、节能降碳、固碳负碳三个关键,建设碳达峰碳中和智慧管理云平台,发展双碳相关产业,在建设碳达峰试点城市的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

    能源体系。持续优化电源结构,着力提升发电效率,加快绿电送入工程建设,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节能降碳。积极开展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创建,引领工业、交通运输、城市建设三大重点领域绿色转型。

    固碳负碳。前瞻布局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等领域先进技术,推动前沿碳中和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

    一个平台。秉持智慧降碳的理念,打造碳达峰碳中和智慧管理云平台,实现碳排放监测、碳总量核算、能耗管控、产业信息的一体集成。

    一批产业。高度关注碳达峰碳中和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机会,打造世界一流产业生态,招引全球一流双碳企业,加快形成产业和经济增长点,为全国、全球节能减排低碳脱碳服务。

    二、主要任务

    围绕能源、节能循环、绿色经济、城市建设、交通运输、科创、碳汇、全民参与等重点领域开展降碳试点行动,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和落实举措,打造一批具有引领性的示范工程,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创新机制鼓励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一)能源结构优化升级行动

    1.建设数字能源先锋城市。打造数字能源总部研发中心、高端智造中心、全场景示范验证中心、一站式解决方案供给中心。夯实数字能源基础底座,完善智慧电厂、数字电网、智慧燃气等数字能源网,实现算力、数据、能源三网协同。构建数字能源应用网络,打造光储充放检一张网平台。建立覆盖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的现代能源监管服务体系,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跨层级实时动态监测与智慧分析预警。营造数字能源城市生态,加大企业引育力度,推动数字经济赋能能源领域。先行先试开展全域数字能源示范,形成协同引领的应用生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完善绿电供应服务体系。引导支持企业参与绿电和绿证交易,积极探索跨省交易绿电。支持深圳新能源企业参与对口地区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项目建设,研究跨区域规模化绿电交易机制。建设深圳市绿电绿证服务中心,打造深圳市“绿电易”平台,为我市企业提供绿电查询计算核定、资讯发布、绿证交易撮合等多样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进区外送深电力通道建设,建设藏东南至大湾区±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挖掘分布式资源调节潜力,推动虚拟电厂建设,提升需求侧响应能力,结合电网调峰调频需求布局电源侧、电网侧储能系统,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到2025年,虚拟电厂负荷调节能力达到100万千瓦,到2030年,虚拟电厂负荷调节能力达到150万千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以园区、公共机构、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等为重点,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扩大“光伏+”多元化利用范围。试点应用薄膜光伏,鼓励开展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建设。做好汕尾红海湾2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合作开发建设。高标准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探索地表浅层地热能、波浪能及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试点。“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50万千瓦;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240万千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建设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5.着力培育氢能经济。抢抓氢能产业发展机遇,集中力量突破产业技术瓶颈,打造氢能产业核心技术策源地,实现电堆、膜电极、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等关键零部件和装备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有序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健全制储输加用市场机制、标准体系和管理机制,推进氢能在交通运输、分布式发电、前沿新兴及交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

    6.发挥天然气支撑作用。新建改造市政燃气管道,持续提升管道天然气用户规模。充分发挥天然气电厂调峰及主力支撑作用,“十四五”期间新增气电装机容量约600万千瓦。完善天然气储运销体系,推动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二期、国家管网深圳LNG应急调峰站等项目建设。打造天然气贸易枢纽城市,高标准建设前海天然气贸易集聚区、大鹏液化天然气走廊和盐田国际船舶保税LNG加注中心,持续扩大天然气贸易规模、国际航行船舶保税LNG加注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建设局、商务局)

    7.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在强化煤电支撑性保障性作用的同时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推动现役煤电机组节能技改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示范。实施妈湾电厂煤电替代及低碳化改造项目,扩建华润海丰电厂两台百万千瓦清洁煤电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节能与资源循环行动

    1.增强节能降碳管控能力。不断提升节能管理精细化水平,优化节能降碳政策,分阶段、分步骤建立并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推动拟建项目开展能耗和碳排放预评价。加强重点用能单位日常节能管理工作,探索重点用能单位管理与碳市场管理协同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2.推进重点设备、设施节能增效。围绕电机、变压器、锅炉、制冷等设备系统,持续开展能效提升专项行动。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运行数据“上云上平台”,实现能源消耗数据实时采集、分析、控制和精细化管理。推进大中型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逐步改造或淘汰电能利用效率(PUE)高于1.4的数据中心,新建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应低于1.25。大力发展低能耗基站,推进集约建设和先进节能技术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3.提升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水平。鼓励工业企业加大再生资源使用力度,提升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率。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进一步拓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开展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利用产业试点示范。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探索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成套工艺和装备的开发与工程化项目。有序推进工业废水梯级循环利用,积极创建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示范园区。积极开展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打造光明区、龙华九龙山片区、坪山高新区、龙岗横岗片区等再生水利用示范区域。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建设,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开展绿色分拣中心建设,培育废旧物资骨干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商务局)

    (三)绿色经济培育行动

    1.推动产业结构绿色升级。推进2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8大未来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深度融合,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强化环保、能耗、水耗等要素约束,着力打造能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的产业发展新引擎。持续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动重点用能行业开展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2.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积极发展新型储能、数字电网、光伏等优势产业,前瞻布局发展深远海风电、高效光伏、氢能(氨、甲醇)、先进核能、天然气水合物等新能源产业,围绕“总部研发+高端智造+场景示范+优质产品及方案供给”打造新型储能产业中心。重点推进先进节能技术、环境污染防治、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发展,打造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和创新中心。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立足双循环打造“全球买、全球卖”现代化汽车产业体系。加大对碳排放核查、碳足迹评价、碳减排咨询、碳资产管理、碳金融服务等低碳服务业的支持,鼓励林业、海洋、湿地等多种碳汇经济业态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3.构建完善绿色制造体系。积极创建国家、省、市绿色企业、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加快市级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建设。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和带动作用。推进工业节能和能效水平提升,依法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实施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化改造,推动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技术在生产制造、物流仓储等产业园区应用,加速园区绿色低碳生产方式转变。(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4.数字赋能产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园区开展能源资源碳排放信息化管控、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等系统建设,实现生产过程物质流、能量流等信息采集监控、智能分析和精细管理。推动全市工信领域重点用能单位安装电力系统远传检测仪表或建成能源管理中心并接入市级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实现一级、二级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和传送。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争创一批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实施“工业互联网+绿色制造”工程,加快信息技术在绿色制造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四)城市建设绿色低碳行动

    1.强化城市规划布局引导。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开展碳排放专题研究。规划建设生态冷源与通风廊道一体化的绿色生态网络,改善城市微气候。构建“一核多心网络化”的城市中心体系,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深入推进公共交通导向的开发(TOD),有效降低通勤距离。(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水务局)

    2.大力推进新建绿色建筑。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或地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大型公共建筑不低于绿色建筑二星级要求,新建超高层建筑应按照三星级水平建设和运行。推动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近)零碳建筑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优先按超低、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标准建设。鼓励使用具有绿色建材认证的产品,推行绿色低碳施工,实行施工过程动态管理。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财政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绿色建材。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应用,建设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到2025年,纳入智能建造试点的项目不少于100个。(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3.实施建筑节能低碳改造。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重点推进一批高能耗、低能效既有公共建筑综合性节能改造。鼓励建筑物集中空调等系统及设施设备以旧换新,提高制冷机房系统能效,推进对低能效的大型公共建筑制冷系统进行改造,鼓励改造后制冷机房系统运行能效达到5.0。鼓励以旧换新更新低能效住宅设备及家用电器,推动居住建筑低碳运行。(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4.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建筑用能中清洁电力消费比例和终端电气化水平,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实施全电气化,逐步对条件适宜的既有公共建筑实施电气化改造。鼓励新建和改扩建建筑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全覆盖,持续开展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后评估工作。加强建筑用能与电网的衔接与协调,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试点建设光伏发电、化学储能、直流配电、电动车充换电有机融合的“光储直柔”项目。到2025年,试点建设“光储直柔”项目10个以上,到2030年,建成光伏建筑一体化和“光储直柔”项目合计1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五)交通运输清洁替代行动

    1.推进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建设,巩固公共载人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成果,推动公务用车(除特殊用途外)、城市物流配送车、邮政用车、重型货车及环卫用车等新增及置换车辆实现全面清洁化。提升重型货车、重载环卫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开展燃料电池、替代燃料等汽车示范应用。完善城市小汽车增量调控政策,鼓励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引导燃油车更新置换为新能源汽车。鼓励港作船、游船、公务船使用清洁能源,率先在公务船舶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船舶应用示范,推动绿色甲醇船用燃料加注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邮政管理局、深圳海事局)

    2.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积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大力发展“海铁联运”“水水中转”,推动港口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运向铁路、水路转移。到2025年,深圳港水水集疏运占比提升至34%。加快推进平盐疏港铁路改扩建,规划建设小漠港疏港铁路,拓展中欧班列等国际铁路物流新通道。以深圳港为枢纽港,积极推动与喂给港间的联动发展,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体系。围绕物流配送、空中交通、城市管理等领域打造一批低空经济示范应用场景,开通一批低空飞行航线。打造“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的绿色出行体系,推动设施融合、信息融合、服务融合,加快推动轨道四期、四期调整、五期工程和城际铁路规划建设。深化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结合轨道线路建设持续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提升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两网换乘“无感化”水平。构建系统、友好、高品质的慢行环境,建设连续成片慢行网络,每年新建不少于300公里非机动车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交通枢纽、核心商圈、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适度超前建设超充站,高质量建设世界一流“超充之城”,充分挖掘全球市场潜力,培育世界一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领军企业。推进光储充放检一张网建设,聚合充电设施、新型储能等资源,开展车网互动、超级快充、柔性充电等新模式新业态应用。规划布局综合能源补给设施,重点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充换电、加气、加氢等综合服务能力。网格化布设低空飞行器起降平台,加快建设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加快绿色港口和绿色机场建设,提升远洋船舶靠港期间岸电使用比例,新建近机位全面配备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施,有序推进新建远机位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备配置。发展智能交通,推进多模式智能联运技术、综合枢纽绿色物流协同运营技术等智慧技术的研发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建设局)

    (六)科技赋能碳达峰行动

    1.前瞻布局基础研究。加大绿色低碳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充分调动市场力量,推动国企、科技领军企业、社会组织积极投入基础研究。推进基础研究中长期规划实施,在新材料与化学、碳中和与环境生态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基础研究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

    2.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制定“重研”规划,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围绕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等重点方向布局一批前瞻性、颠覆性绿色低碳技术。支持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设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推进碳中和科学数据中心技术研究。(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3.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制定发布绿色低碳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建立和完善绿色低碳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机制。聚焦深圳能源体系零碳转型升级重点,大力发展“发、供、用、储”新型电力系统优化集成技术示范和虚拟电厂技术示范。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分布式及微电网的规模化储能集成技术应用示范,推动近零碳社区的技术应用示范。推动碳捕集与利用技术全链条商业化规模集成应用,开展燃煤电厂、天然气电厂或生活垃圾焚烧厂加装碳捕集与利用设施技术、变革性碳捕集与利用技术示范。大力支持绿色建筑与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健康建筑、智慧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绿色建筑+”融合发展。积极推进集光伏发电、光热利用、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建设技术试点示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局)

    4.汇聚高水平创新人才。支持科研院校和企业组建跨学科、综合交叉的绿色低碳领域科研团队。培养、引进和发展壮大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建立面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可持续人才队伍。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引导各类科技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人力资源保障局)

    (七)生态系统碳汇提升行动

    1.完善碳汇基础配套机制。科学编制生态系统碳汇相关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深圳市生态系统碳汇调查监测体系,开展森林、海洋、湿地、城市绿地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构建深圳生态系统碳汇数据库。鼓励研究制定我市森林、海洋、湿地、城市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评估、调查、监测等相关规范标准,积极参与国家生态系统碳汇标准制定修订。建立健全林业生态保护补偿及森林碳汇交易机制,探索发展异地碳汇补偿机制,鼓励对口地区异地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2.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稳定现有森林、湿地、海洋、城市绿地等固碳作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海等要素保护与修复,按照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的思路,施行保护保育、自然恢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建等多种生态修复方式,恢复受损生态系统。实施城市绿化全过程碳排放管理。做好海洋岸线环境保护,构筑海岸带防灾屏障,实现海岸带防灾减灾、生态保护和固碳协同增效。到2025年,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0%。(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3.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储备。推进“山海连城绿美深圳”生态建设,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强化固碳中和功能。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和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推广“零碳公园”“负碳公园”理念,探索建立标准示范体系,打造全域公园城市。到2025年,公园数量达1350个。推进海洋碳汇增汇试点工程,利用生物与工程手段提升海洋碳汇能力。探索完善蓝碳交易机制。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推进红树林保育与修复。“十四五”期间完成营造和修复红树林湿地面积51公顷以上。(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八)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加强绿色低碳宣传教育。办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举行节能降碳大讲堂、气候科普公益宣传等系列活动,引导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节能降碳。办好国际交流活动,广泛开展绿色低碳宣传。鼓励绿色低碳的志愿者活动和公益活动。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编制地方性绿色低碳科普读物,培育全民绿色低碳意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生态环境局)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加大节能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力度,加快推动绿色商场创建。支持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开设节能家电、节水器具、绿色家具等绿色产品销售专区。鼓励各类销售平台制定绿色低碳产品消费激励办法,激励绿色消费。开展垃圾分类公众教育“蒲公英计划”。支持建设集中规范的线下二手交易市场或网点,拓展线上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实现二手商品高效流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建设局、商务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3.践行绿色低碳生产方式。推动生产过程清洁化转型,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实施绿色采购,开发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鼓励重点行业中减排潜力较大或低碳基础较好的典型企业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鼓励重点企业开展高碳产品替代,参与绿电交易,采取自我诊断、第三方认证等方式,推进零碳工厂、零碳供应链试点建设,多维度发掘潜在减排空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4.深化碳普惠体系建设与管理。研究制定碳普惠场景创建指引,构建集商业激励、公益奖励和交易赋值于一体的碳普惠机制,积极开发各类减碳场景碳普惠方法学。搭建深圳碳普惠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的签发、转移登记和消纳。完善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机制,促进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在碳市场履约以及组织、个人、活动碳中和等多种情景应用。积极推动与深圳对口地区及港澳地区合作,共建与联通碳普惠机制,依托深圳碳市场试点开展跨区域的碳普惠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

    三、政策创新

    进一步加强政策创新引领,探索开展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充分发挥计量认证、财政、金融、碳市场对碳达峰的支持作用,高效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一)试点实施碳预算管理

    夯实市区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摸清碳排放底数,按照“条块结合”原则科学设定区域与重点行业碳排放预算总量及分解目标,完善区域、行业、企业、项目四个层级碳排放管理制度,探索运用市场化机制推动碳排放权交易、跨区域绿电绿证交易、飞地绿色权益分摊等弹性管理措施,实施碳预算编制、执行、评价全过程管理。研究探索辖区间超预算交易机制、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履约机制、碳普惠灵活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统计局)

    (二)建立新上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

    加快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相关要求,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标准、技术和规范,明确项目报告编制、评审、验收和监督要求,对具备碳排放数据统计核算条件的项目,开展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指标核算,逐步建立支撑碳预算管理的碳排放评价机制。在新建政府投资项目中率先实施碳排放全过程管理,探索逐步推广至社会投资项目。推动拟建项目开展能耗和碳排放预评价,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规模、碳排放规模、能源产出率及计划建设进度等因素,引导能源要素优先向能效高、碳强度低的产业和项目流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完善存量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

    探索重点用能单位管理与碳市场管理协同机制,科学合理界定规范统一的深圳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主体。根据重点领域、行业特点,结合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减排潜力、历史排放情况等,科学确定具体行业企业碳配额分配方法,合理下达年度碳排放配额,将企业碳排放配额纳入碳预算目标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强化节能降碳主体管理责任,完善落实碳排放量化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四)构建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

    加强对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的管理,包括碳足迹标识认证的组织管理、标识管理、监督管理、各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保障碳足迹标识在大湾区不同区域协同推进落实。完善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结合大湾区产业发展和产品特色,科学制定碳足迹评价技术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持续完善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本地化碳足迹背景数据集建设。在大湾区范围内共建共治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推动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国际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五)构建有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要求,强化财政资金资源统筹配置,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建立污染物总量、能耗强度、碳排放总量与强度、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等减污降碳指标为基础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各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六)发挥绿色金融创新支持作用

    构建完善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规则体系,开展绿色低碳产业企业和项目认定,构建企业库和项目库,推动在库企业项目对接绿色金融资源。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融资主体提供碳配额抵质押融资服务,探索将企业碳表现纳入授信管理流程,采取差异化贷款额度、利率定价等措施。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基于碳资产、排污权、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权益资产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探索创新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加强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建设。创新碳债券、碳基金、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保险等碳金融产品,发展个人碳账户、碳积分等碳普惠应用场景,开发创新型碳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建设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组织境内外资金投资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项目。构建深圳企业碳账户体系,开展企业碳排放数据核算和等级评价,推动基于企业碳账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环境信息披露等相关应用。(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七)探索区域碳市场创新发展

    强化碳市场减排约束作用,将深圳碳市场配额总量与全市碳达峰目标挂钩,推动重点排放单位由碳排放强度单一管控向碳排放强度与总量双控转型过渡。有序拓展碳市场管控行业及主体范围,探索扩大建筑、交通领域碳市场覆盖面。加强碳市场与其他环境权益市场的有效衔接和政策协同。做好与全国碳市场有序衔接,推动深港碳市场互联互通,探索国际自愿减排量跨境交易,研究推动跨区域碳普惠合作。积极推进森林碳汇、海洋碳汇等多类型碳汇交易试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领导,发挥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协调试点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市、区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形成部门合力,推动能源、工业、城市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确保创建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探索形成投资、价格、财政、金融等领域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各类支持措施加强对重点工程的保障以及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支持。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要求,宣传落实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委金融办,深圳市税务局)

    (三)做好资金保障。健全市场化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按照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原则,加大节能降碳相关资金统筹力度,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支持碳达峰重大行动、重大试点、示范工程和能力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支持试点城市建设,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按市场化方式加大对相关绿色低碳项目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

    (四)强化监督考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发展改革部门做好试点建设指导工作,督促各部门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完善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组织开展试点建设目标任务评估。强化考核成果应用,对全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创建工作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激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加强经验推广。加强对试点建设情况的跟踪,定期开展建设情况总结评估,系统梳理试点工作进展成效,深入分析试点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切实发挥碳达峰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 原文来源:https://solar.in-en.com/html/solar-24435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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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碳达峰试点(襄阳)实施方案》发布》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07-23
    • 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7月19日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襄阳)实施方案》(襄政发〔2024〕5号),推进襄阳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紧抓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机遇,立足襄阳先进制造、传统工业、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优势,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打造工业强市,建设数化襄阳。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推动电子信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建材、化工、冶金、汽车、纺织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结合襄阳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基础优势,推进城市绿色化与数字化协同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探索现代工业城市碳达峰路径。 国家碳达峰试点(襄阳)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22〕22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要求,推进襄阳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托襄阳市实力雄厚的工业基础优势、数字产业优势,聚焦破解襄阳市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以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为主线,以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发展为抓手,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打造工业强市、建设数化襄阳,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探索现代工业城市绿色低碳转型路径,为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力量,为推动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为工业主导型城市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益经验。 二、试点目标 紧抓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机遇,立足襄阳先进制造、传统工业、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优势,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打造工业强市,建设数化襄阳。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推动电子信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建材、化工、冶金、汽车、纺织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结合襄阳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基础优势,推进城市绿色化与数字化协同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探索现代工业城市碳达峰路径。到2025年,初步构建现代化绿色低碳工业体系,完成省定单位GDP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1.4%;重点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成全市城市数字化公共基础设施,数字经济发展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到2030年,基本建成现代化绿色低碳工业体系,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基本建成绿色化与数字化深度融合的智慧低碳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优化产业结构,锻造产业竞争新优势 1.大力发展汽车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化落实先进制造业基地战略。以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为重点,打造汽车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加快传统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轻型商用车和中高端乘用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转型,大力发展高附加值专用车产品,重点支持东风日产襄阳工厂、东风康明斯、骆驼股份等核心企业转型提质。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支持东风纳米等企业做大做强,推动高新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和东津新区车联网产业园建设。优化汽车产品结构。以低碳化、绿色化、智能化为方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丰富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系列。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以动力电池、发动机为核心,强化研发投入,优化设备能效水平,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产品,推动传统汽车向高端化、节能化发展。加强过程管理。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理的全过程,鼓励汽车链主企业加强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提升汽车产品碳排放水平。全面提升产业园区资源能源利用水平。通过推进能源替代、提高能效、推动生产工艺与装备升级、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设施共享等措施,推动汽车制造进一步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加快壮大绿色低碳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襄阳市“144”产业体系,结合各区域产业基础和发展定位,大力发展高能效高产值产业,壮大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数字、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打造中部地区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突破性发展航空航天、智能装备、轨道交通等高端装备制造业,谋划建设华中地区先进制造业产业转移承接备份基地。支持航宇救生、航宇嘉泰、超卓航科等企业发展壮大,支撑中国商飞“大飞机”产业发展,鼓励金鹰重工等企业向轨道交通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变。加快打造中部地区电子信息产业新城。大力发展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新产品。壮大节能与环保装备产业。巩固电机软启动、节能光源、高低压设备产业优势,支持大力电工、万洲电气等企业拓展生产高效节能系统产品。以新能源储能电池为重点壮大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立足磷矿资源构建磷系新材料全产业链条,推动硅基新材料产业链双向发展,加快形成全钒液流电池领域链式发展格局,支持湖北锂源、赣锋锂电、双登集团、特瑞阳光等储能电池项目建设,推进中化学新能源产业园、贝特瑞新材料、襄州远景风机制造、枣阳市华润大力风电钒液流电池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引进氢燃料整车及核心零部件龙头企业。着力构建完善的产业链体系,培育新质生产力,锻造“双碳”目标下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到2025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到3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地耗、能耗等资源消耗率持续下降。(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数据局) 3.强力推进数字经济建设。积极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发展数据生产和安全服务业,做强做优做大襄阳数字经济。鼓励行业骨干企业联合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装备制造商等开展技术攻关,聚集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需求,创新开发专业工业软件和智能装备,研究形成数字化、智能化、专业化系统解决方案,加强数字技术、产品、装备供应链配套支撑能力。培育一批数字化系统供应商以及专注细分领域、数字化水平较高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打造数字化低碳转型典型场景。以能源介质优化、能源平衡优化和汽、水、低温热管网和系统优化等为核心,推进关键业务场景数字化改造,鼓励企业搭建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与管理平台、碳排放监测大数据平台和重点产品碳足迹基础数据库,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双碳”管理和资源循环利用数字可视化,实现用能侧与供能侧的智能调度与最佳匹配,汇聚和分析碳排放数据,开展碳排放计算与碳足迹追溯,夯实能源、资源、碳排放管理数字智能化管理基础。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工厂。基于数字技术开展装备及工艺流程优化升级改造,促进减污降碳、节能增效。组织开展石化化工、钢铁、建材行业等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活动,通过对标找差距、整改促提升,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工厂,推动传统“两高”行业重大工业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到202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到90%、75%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4.推动重点排放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严禁新增产能。严禁违规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化工、钢铁产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优化用能结构。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技术研究,逐步提高氢能、绿电在重点排放行业能源消费中的比例。鼓励重点行业推广使用电锅炉等替代工艺技术装备,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持续提高原料替代比例。鼓励企业开发高固废掺量替代生料的水泥生产技术,更大程度消纳磷石膏等大宗固废,加快水泥窑协同处置替代燃料技术推广。推动传统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积极培育和引进特色化学原材料、中间体、基础化学品等配套产业,形成涵盖原料、产品、副产品在内的化工产业链。大力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引导高耗能企业加快先进节能技术装备更新换代;聚集襄阳特色优势产业,推动绿色家纺产业基地建设、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一批先进低碳技术示范项目建设。支持企业研发并引进碳捕集项目、全废钢短流程炼钢等示范项目。支持武钢重材公司开展富氢碳循环高炉、高效电炉及立晋钢铁公司应用直接还原、熔融还原等非高炉炼铁技术低碳冶金项目试点示范,发挥非高炉炼铁与电炉短流程炼钢的协同减碳效应。(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全面提升能源管理能力 5.提升能源资源管理能力。探索建立能源资源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系统评价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工作有序改进和定向优化。强化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调整能耗双控政策,创造条件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资源节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市统计局) 6.推动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提升行业能效标准,实施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计划,推动火电、建材、化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推进华电、葛洲坝老河口水泥等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实施。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减污工程。支持襄城、谷城、老河口、南漳、枣阳等合规化工园区的发展,强化园区碳排放情况管理及碳减排潜力分析,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聚集度高的园区为重点,统一规划建设园区能源环境基础设施,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实现原料互供、资源共享、设施共用、土地集约,提高园区绿色化、智慧化、集约化建设水平,积极建设绿色园区、低碳园区。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以建筑、交通、市政设施设备改造为重点,支持电梯加装及改造、供水、污水处理、供热、充(换)电基础设施、建筑施工、交通桥梁、照明等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提升城市综合能效。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推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探索在化工、建材行业开展绿电制氢、氨、甲醇和CCUS等低碳示范应用工程,大力推进高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实施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工程。聚焦钢铁、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轻纺、电子等行业需求,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以工业锅炉、电机、变压器、风机、制冷供热空压机、换热器、泵等通用设备为重点,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开展重点用能设备系统匹配性节能改造和运行控制优化,加快淘汰落后低效用能设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城管委) 7.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拓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范围,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精细化管理。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制定实施节能与碳减排计划。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促进互联网与节能管理深度融合,提高能源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严格落实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要求,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诊断,制定“一企一策”节能改造升级方案,深入挖掘节能潜力,腾出用能空间。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节能监察体系,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8.全面推进绿色智能制造。完善绿色智能制造体系。推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优势产业深度融合,积极构建面向生产全过程、全业务链的智能制造和能效管理协同创新体系,推动产业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在汽车、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电子信息、医药化工等重点行业,择优选择一批基础较好、代表性较强的企业,建立“襄阳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培育库”,到2025年,建设国家、省级绿色制造试点示范15家以上。鼓励新建项目按智能工厂标准设计和建设。鼓励企业基于能源管控系统探索实施数字化碳管理。深入开展“千企千亿”技改提质行动。引导企业加快推进以智能化升级、绿色化转型、服务化延伸、集群化发展、安全化管控为重点的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动长源东谷汽车压铸件、中力电动叉车等生产线升级改造。实施“技改焕新、数字赋能”行动。推进一批数字化转型项目,深入实施制造业智改数转提质工程,持续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诊断,支持“144”产业体系龙头企业搭建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强化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鼓励汽车、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企业以建设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为标准,加快智能化改造步伐,推动制造业数字化发展。加快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鼓励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工厂、申领“企业绿码”、生产绿色产品、打造绿色供应链,强化采购中的能效约束,推动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鼓励建设一批“超级能效”工厂和“零碳”工厂。到2025年,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10家、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10家、绿色园区1-2个。(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9.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把“两高一低”项目入口关。深入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以及产能置换等要求,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新建“两高”项目重点用能设备要达到一级能效水平,主要产品能效水平对标国家能耗限额先进标准并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持续开展存量“两高一低”项目清查。实行清单管理、动态监控,对存量“两高一低”项目分类处置,推动企业实施改造提级或低效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强化常态化监管,坚决关停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加强重点行业排查力度。坚决杜绝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新上落后产能项目,严格合理控制重工业新增产能规模。对传统产业中能耗高,以及环保、安全、技术不达标或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品的产能,坚决做到应退尽退。(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 (三)统筹减煤增绿,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10.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有序推进散煤减量。逐步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非电行业燃煤锅炉和散煤,在居民采暖、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加快推进“煤改电”“油改电”,扩大电能利用和替代领域。推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重点发展百万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压缩淘汰落后燃煤小机组,推进现役煤电机组因地制宜开展“三改联动”。科学制定“煤改气”工作计划,按照“以气定改”原则有序推进工业燃煤天然气替代,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和自备燃煤电站等清洁能源改造力度。合理控制油品消费。完善成品油配送体系,增强成品油储备能力,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有序推广车用乙醇汽油。积极扩大天然气消费。加快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积极拓展天然气在工业、交通、供暖等领域的应用,有效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完善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打造全市“一张网”,有序推进居民天然气分布式供暖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11.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推进生物质能源化利用。合理布局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结华电襄阳公司、绿鑫生态科技公司经验,有序推广生物质气化耦合发电、生物天然气入管网项目,加大襄阳地区绿色燃气开发力度,探索建立“绿色甲烷”认证体系。建设百万千瓦级新能源示范基地。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积极推广低风速风机规模化应用。支持襄州、枣阳、宜城等新能源资源丰富、消纳能力强的地区建设百万千瓦级新能源示范基地。大力推进太阳能应用。坚持因地制宜布局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在产业园区、公共屋顶规模化应用,积极推进襄城、谷城等整区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大力推广太阳能供热工程。统筹推进水电开发利用。统筹有序推进南漳张家坪、保康后坪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鼓励农村小水电绿色低碳改造。加强清洁供暖科技创新。研究探索小型核能供热项目建设。鼓励工业园区、大型商业体等开展空气源热泵、地热、生物质供暖等综合能源利用,支持东津新区开展分布式能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12.搭建绿色能源传输网络。积极引入市外清洁电力,推进500千伏卧龙-编钟-仙女山通道建设。建设鄂北新型电力系统先行区,以深圳工业园为试点,开展六大重点工程建设,建成跨地市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广绿证绿电交易,引导绿色电力消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四)强化循环经济助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13.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持续推进园区内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开展园区物质流分析,推动企业和园区加强数字化能源资源管控,提高资源产出率。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制定实施年度清洁生产推行计划,建立基于技术进步的清洁生产推进模式。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从源头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加强园区资源综合利用,通过建设能源岛、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等,推进能源梯级利用。逐步推进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推进污水集中处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完善园区清洁能源、物流、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建设。到2025年,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14.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推动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鼓励建设面向行业的资源循环利用产品交易平台,促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逐步推广磷石膏在线预处理系统,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重点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探索拓宽磷石膏用于土壤改良、井下充填、路基修筑等途径,不断提高磷石膏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进泽东化工、华邦保和等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进度。到2025年,全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65%,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推动绿色建材产业集群发展。布局建设一批绿色建材产业园,鼓励海螺新材等骨干企业发展新型绿色建筑材料,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等绿色建材,壮大绿色建材产业。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和“原地再生+异地处理”模式。加快襄阳市建筑垃圾循环回收再利用和谷城县、南漳县、襄州区、老河口市等地区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等项目建设进度。鼓励秸秆多元化利用。严格管控农作物秸秆禁烧,推进秸秆生产环保板材、炭基产品、纸浆等利用途径,探索推进秸秆清洁能源利用模式,完善收储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15.加快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推行“互联网+”回收及逆向回收模式,鼓励重点企业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充分发挥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带动作用。总结推广谷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老河口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经验模式,不断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引进主要再生资源、新型产业废弃物资源拆解利用及深加工项目,通过延链补链提链促进废旧物资集聚化、高值化利用。壮大再生资源利用规模。加快建设一体化大型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积极引进洁净废钢加工技术,提升分拣加工规模。支持中再生汽车拆解利用废旧钢铁平台项目建设,推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示范发展。推进顺博铝合金、新金洋冶金、长申合金等再生有色金属加工项目建设。推进鹏威塑业、启成量环科技废塑料橡胶再生利用项目及嘉辐达废玻璃回收利用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推进动力储能电池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骆驼集团、景锂环保等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布局建设动力锂电池回收与梯次利用产业基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政策。探索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统计核算标准,研究推动将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探索再生原料强制使用制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16.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循环利用。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干湿分类为基础、节点细分为补充、回收利用为导向”的分类投放及转运系统,加快推进各地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推进保康县偏远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模式试点建设。加快推进谷城县、南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积极布局建设一批集生活垃圾焚烧、污泥处置、医疗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餐厨(厨余)垃圾处置于一体的静脉产业园。探索布局大件垃圾回收处理项目。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成一批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加快襄南、樊西、卧龙、伙牌镇等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改造,推进城乡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优化运营模式,加快推进宜城市、老河口市、南漳县等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推进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建设。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落实整治过度包装相关政策措施,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到2025年,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自然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17.深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积极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适度推广“稻虾共作”“稻鱼共养”“稻鸭共生”等立体养殖模式,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广立体种植,不断优化种养结构。依托襄阳正大、老河口宽泰、宏全农牧等一批规模养殖场,深化打造集生态养殖、农业生产、休闲采摘、种养旅游为一体的种养+农旅的新模式。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养专业大户等第三方机构与畜禽养殖场对接,打造畜禽粪污分散收集、集中利用的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广异位发酵床、床场一体化、传送带干清粪等粪污生产有机肥还田模式。(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五)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引领支撑能力 18.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和科创“新物种”企业培育计划,完善科技企业全链条梯次培育体系,鼓励企业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鼓励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一批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围绕5G、数字经济、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示范。聚焦襄阳市碳排放重点领域、行业和环节,加快布局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碳捕集等关键技术研究,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示范项目建设。完善科技服务产业体系,精准引进技术开发、成果评价、知识产权、科技金融、工业设计、质量认证、检验检测、决策咨询等各类国内外科技服务机构,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 19.不断加强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湖北隆中实验室建设,加快推进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的“能碳绿色智慧综合管控SaaS平台”建设;推进省科技重大专项“装备制造业能源/碳精益核算与绿色智慧综合管控关键技术研究”课题研究,重点突破装备制造业的能碳精益管控解决方案。持续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鼓励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在襄企业等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联盟,研究建立绿色低碳技术研究院、绿色低碳领域联合实验室,不断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水平。积极落实创新载体奖励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及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建设绿色低碳科技服务平台,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积极开展多维度成果转化对接活动,强化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专业化服务。依托襄阳长江经济带磷石膏研究院、襄阳华中科技大学先进制造工程研究院、湖北隆中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能转化;探索发布绿色低碳技术目录,加强技术与成果的遴选和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20.强化绿色低碳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逐步建立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在襄职业院校通过“订单式”“现代学徒制”等模式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组织开展“双碳”领域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加快武汉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襄阳示范区、华中农业大学襄阳书院、襄阳华中科技大学先进制造工程研究院、湖北文理学院等高校的建设,不断提升高校科研水平和教学能力。支持湖北文理学院等研究开设“双碳”专业学科,加快绿色低碳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候鸟式”人才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深入实施隆中人才计划,培养和集聚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带动产业转型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六)强化数字赋能,推动智慧低碳城市建设 21.建立襄阳市“双碳”智慧管理体系。依托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基础平台和汇聚的相关数据资源,支持市级智慧能源服务平台、全市统一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平台、国网新能源云碳中和支撑平台建设,实现“多网合一”,构建“双碳”智慧管理子平台,为服务政府政务管理、健全市场机制、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全民行动提供智慧管理载体。完善能源和碳排放数据库建设,集成能源、资源、碳排放和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等要素信息数据,为政府、财税、金融、企业等多用户建设管理应用平台,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双碳”智慧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22.强化数据管理与分析。锚定城市“双碳”管理需求,归集整合各级各部门数据资源,建立重要能源品种、重要参数检测、产品产量、交通运输信息等数据采集、清洗、转换、加载规则,形成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建立碳排放核算算法模型。采用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强化数据溯源和质量管理。研究建立适用于襄阳的“双碳”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和算法模型,加强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在数据分析中的应用,准确把握重点领域、行业、单位的碳排放情况和波动趋势,强化监测预警分析能力。探索建立企业和个人碳账户,为能耗和碳排放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及个人提供碳减排可行路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人行襄阳市分行、襄阳金融监管分局) 23.丰富“双碳”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推动建设一批“双碳”智慧城市治理应用场景,利用数字化推动精细化管理。强化重点碳排放单位智能管理。打造集能耗监测、能效管理、节能审查、节能诊断、碳排放统计核算、用能权、碳排放权、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等信息于一体的应用场景,构建“双碳”监测预警考核闭环机制。建设智慧交通。实施国家公路网智能运行监测网络工程,推进5G+车联网先导区和智慧汽车谷建设,融合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和碳普惠场景应用,鼓励居民绿色出行,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发展智慧物流。建设综合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打造集企业、货物、运力、政策发布等信息数据于一体的智慧物流信息服务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积极推广网络货运平台,提升车货匹配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建设智慧金融。结合产品碳足迹、企业碳账户推动开展绿色金融场景应用,引导资金向高效低碳产业、企业聚集。推广智慧服务。围绕民生服务开展智慧楼宇、智慧校园、智慧社区、智慧灯杆、智慧站台、智慧停车场等场景建设,深化建筑、社区、单元能耗数字化监管,依托物联网技术实现智能化节能低碳控制,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城管委、人行襄阳市分行、襄阳金融监管分局) 2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鼓励数据中心提高绿电消费比例。落实数据中心和5G基站提质增效要求。推动华为数据中心、中国移动数据中心、中国电信云基地、中国联通东津云数据中心既有设施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标准开展系统节能改造,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和低功耗芯片等产品,提高设施设备能效水平,打造绿色低时延数据中心。加快发展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积极开展公路、港口、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试点建设一批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园区、智慧公交。积极发展数字物流,推进人、货、车(船、飞机)、场等物流要素全面数字化转型,鼓励物流园区和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物联网、车联网技术,鼓励物流企业为货运车辆加装智能设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四、重点工程 根据襄阳市建设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的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拟部署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和攻关、环境基础设施、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保护修复和数字技术应用等重点项目,建立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库和标杆企业库,分年度推进重大项目实施,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逐步降低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强化全市智慧化管理水平,推进襄阳市绿色化数字化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 五、政策创新 (一)构建碳排放预算管理体系。研究制定襄阳市碳排放预算管理实施方案,构建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协同实施工作机制,创造条件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科学设定襄阳市年度碳排放预算总量,以“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约束性管理”为主、“能耗总量、碳排放总量”为辅,建立覆盖区域、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四级预算管理体系。制定能源资源和碳排放产出效益评价指标及标准,推动资源要素向高效益产业和项目倾斜。开展项目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将实施前的碳排放概算、建设运行过程中的碳排放计量、项目退出前的碳排放结算纳入碳预算管理,强化过程管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统计局) (二)建立健全碳排放评价制度。研究制定襄阳市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指南,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技术规范和政策要求充分衔接,明确碳排放评价相关定义和术语、试点工作范围等,探索在项目环评审批和节能审查中将碳排放评价作为重要内容。组织重点用能国有企业率先开展碳排放统计评价,实施低碳领跑企业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气象局) (三)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探索制定汽车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机制和重点再生产品碳足迹管理机制。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及产业链骨干企业,围绕原材料、生产制造和回收利用等建立口径、标准一致的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行业数据库。研究制定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全产业链碳足迹核算标准及方法,明确碳足迹核算的对象、范围和边界。依托谷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老河口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基础,研究制定再生金属、再生塑料等再生产品碳足迹评价或核算、认证标准,明确再生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基本原则、范围限定、数据获取方法、核算方法,开展再生产品碳足迹核算。开展汽车、再生产品碳标签认证制度研究。率先选择重点汽车企业和再生金属、再生塑料等1-2种再生产品探索开展碳足迹认证试点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探索加强财税支持路径。探索研究制定一揽子财政补贴支持政策,认真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引导企业节能改造,对主动关停高耗能项目、自主开展节能改造的企业,对使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的企业,对使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再生骨料等再生产品、再制造产品的企业,在争取到位的上级专项资金限额内,按照节能降碳和资源节约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加大政府对绿色低碳先进示范项目的投入,支持绿色低碳先进示范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鼓励强化科技创新,利用好市级重大科研专项,采用“揭榜挂帅”等机制,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碳捕集与封存技术等基础研究的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 (五)强化绿色金融支撑。加快建立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专业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实施差异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加大内部资源倾斜。丰富绿色低碳转型信贷产品和服务,发展碳排放权、CCER(国家核证资源减排量)、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普及推广与企业节能降碳、减污增效、资源综合利用、碳账户开发与碳排放强度挂钩的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建立发行绿色债券后备企业(项目)库,积极推进绿色企业(项目)认证及评级体系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积极拓宽实体企业的绿色融资融道。探索绿色保险费率调节机制,推动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绿色产业和技术等领域绿色保险业务发展。探索襄阳“144”产业集群转型金融支持目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融资项目和融资企业的识别、认证、评估以及风险管理体系。开展银企绿色融资供需对接,建立健全金融、项目、环保、科创、技改、节能减排等领域的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依托襄阳市现有基金,探索推动设立绿色低碳发展基金,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牵头单位:人行襄阳市分行、襄阳金融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六)探索开展碳普惠体系建设。研究制定襄阳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碳普惠管理、碳普惠方法学开发、碳普惠信息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构建碳普惠管理制度体系,确定碳普惠体系建设、运行、交易、监管等相关工作规范和程序;设立碳普惠管理机构,做好碳普惠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开发碳普惠方法学,丰富应用场景,组织开展碳普惠减排量交易、碳中和认证等活动,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人行襄阳市分行) 六、全民行动 (一)加强生态文明科普教育。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体系,持续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入脑入心。积极建设生态环境科普基地。持续发挥“科普襄阳云”作用,广泛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官网、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双碳”基础知识和政策。(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委、市人社局) (二)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全面推行低碳生活,引导激励市民积极参与绿色消费、低碳出行、可回收物分类等绿色低碳行动,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拒绝商品过度包装。完善绿色产品消费激励措施,大力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新能源汽车、节水器具等,鼓励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家装消费品换新。支持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发展二手交易市场,推进汽车、家电、电子产品等二手商品规范交易。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城管委) (三)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创新学习形式,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尽快提升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委) (四)加强企业双碳教育。推动建立“襄阳市企业碳达峰碳中和促进中心”,推动重点领域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实施碳达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双碳专题培训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专业碳交易管理机构,编制企业碳资产负债表。建立企业碳交易管理信息系统,积极参加全国和区域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培育新产品新业务,开发碳汇项目与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全市建设碳达峰试点城市相关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聚焦工作重点、层层压实责任,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研究编制重要事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三张清单,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二)严格监督考评。逐步完善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考核机制,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市发改委要强化跟踪评估,定期组织开展对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目标任务的评估考核,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将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将有关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有关部门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梳理碳达峰试点建设优秀项目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鼓励地方、行业协会和相关机构组织开展技术产品对接交流会、应用示范现场会等活动,加大对示范效果突出、商业潜力较大的绿色低碳技术的宣传推广力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委)
  • 《国家碳达峰试点(亳州)实施方案印发》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07-29
    • 7月26日,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亳州)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全国多能互补融合创新先导区。依托多元化能源优势,以能源互联网为载体,拓展多能互补开发模式和应用场景,推动源网荷储深度融合,优化煤、油、气、电、热、冷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谋划氢能示范试点,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突破,为全国多能互补创新融合积累先导经验。 原文如下: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国家碳达峰试点(亳州)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政秘〔2024〕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家碳达峰试点(亳州)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7月9日 国家碳达峰试点(亳州)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83号)要求,加快推动全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体部署和碳达峰试点建设有关要求,立足五大发展定位,以能源结构和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为重点,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突破,着力推进发展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为全国同类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做出示范引领。 二、试点定位 全国多能互补融合创新先导区。依托多元化能源优势,以能源互联网为载体,拓展多能互补开发模式和应用场景,推动源网荷储深度融合,优化煤、油、气、电、热、冷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谋划氢能示范试点,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突破,为全国多能互补创新融合积累先导经验。 长三角可再生能源生产引领区。发挥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着力推进风、光、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高质量规模化开发,加快储能规模化应用,持续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水平,打造长三角可再生能源生产引领区。 中原地区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立足农业传统优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建设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打造绿色低碳农业产业链,不断实现资源能源利用集约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探索农业农村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现代化路径,打造乡村振兴绿色低碳发展新样板。 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示范区。把握国家战略多重叠加机遇,充分发挥新能源电力优势,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打造现代中医药、绿色食品制造千亿级产业链和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和精细化工、清洁高效煤电、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轻纺服饰等百亿级特色产业链,推动新型工业化加快突破,为全省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样板区。依托煤炭资源禀赋,发挥好煤炭“压舱石”和煤电基础性调节性支撑性作用,加快坑口煤电一体化发展,持续提升煤炭的高值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建设皖北新型煤电循环产业示范基地,将亳州打造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样板区,支撑全省能源保供能力不断提升。 三、试点目标 以“六一战略”为统领,以“334”工程为抓手,深入实施碳达峰试点“588”行动(即“5大试点定位、8大主要任务、8大重点工程”),以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型工业化发展、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发展等为重点,深入推进全市碳达峰试点工作。到2025年,新型电力系统初步构建,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更加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标杆水平,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碳达峰试点工程逐步实施,碳达峰工作有序推进。到2030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基本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基本健全,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探索形成一批碳达峰试点“亳州方案”“亳州经验”“亳州样板”,在全国推广,全市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 四、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持续加大电力基础设施投入,积极开发风电、地热资源,推动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8%左右,非化石能源电力装机比重达到61%左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31%,非化石能源电力装机比重提高到68%左右。 1.推进光伏多场景融合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充分利用设施农业用地,积极开展农光互补、牧光互补等互补型光伏电站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屋顶光伏开发,鼓励利用工商业厂房、车棚和公共建筑等屋顶资源,推动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探索分布式发电项目在园区内共建共享。支持碲化镉光伏产品推广应用,探索试点利用蔬菜大棚建设碲化镉光伏项目。在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积极开发光伏应用新场景,鼓励推广“光伏+”生态旅游、光伏特色小镇等新模式。探索发展“光伏+”交通、“光伏+”工业、“光伏+”大数据中心等应用新模式。 2.推进风电协调发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优化风电建设布局,积极推进风电就近和就地利用。加强对全市风能资源的调查和评价,在落实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等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动集中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 3.推动生物质能转型升级。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布局、高效利用、绿色循环,推进生物质能多途径利用,推动生物质产业稳步发展。健全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提高垃圾燃料热值,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鼓励生物质发电企业加快技术升级,提高秸秆燃料化利用比重。加快现有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依托农林废弃物、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扩大生物质天然气和沼气利用规模,积极发展生物质天然气,建设沼气发电示范工程。 4.加快推进新型储能应用。统筹新能源发展和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进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负荷侧资源,充分挖掘电源、储能、负荷等调节能力,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化布局,按照“稳定、安全、可靠”原则,大力建设共享式储能电站,力争2024年实现储能电站及基础配套建设县区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各类储能电站规模达40万千瓦。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鼓励聚合利用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用户侧储能等分散式储能设施,探索智慧能源、虚拟电厂等多种商业模式,充分调配用户侧储能。发挥氢能调节周期长、储能容量大的优势,逐步开展氢能在区域电网调峰、可再生能源消纳等场景的示范应用,开展氢能相关的多能互补示范工程,探索“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 5.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建设智能电网,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实现生产、传输、消费各环节信息互通,提升电力系统的整体能效和安全保障水平。结合资源禀赋和光伏、风电资源,通过优化配套电化学储能规模,充分发挥电源侧灵活调节作用和配置储能的调峰调频作用,发展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完善电网主架结构,推进500千伏电网向网格式、枢纽型网架转变,推动新能源电力跨区域流通,提升电网安全稳定水平和新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到2030年,需求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5%以上。 6.推动智慧能源建设。积极应用先进信息技术,助推能源产供储销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支持打造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以能源互联网、智慧用能和多能互补为发展方向,打造一批综合能源示范项目。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加强智慧电网、智慧管网、智慧交通和智慧储能研发创新和推广应用。促进电能、新能源、油气协同调配与存储,提升能源转化、能源传输、能源储存效率,增强能源供给的稳定性、灵活性和经济性。围绕煤矿智能化、智能电网、智能油气、综合能源等方面,拓展智慧能源应用场景。 专栏1 能源基础设施工程 围绕全国多能互补融合创新先导区和长三角可再生能源生产引领区发展定位,聚焦地区电网电力供应保障和新能源承载能力提升,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光伏、风电、储能、地热能、多能互补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更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不断夯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绿色新动能。 主干网架项目:加快推进500千伏谯城输变电工程项目,谋划推进1000千伏阜亳特高压交流项目、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项目。 输变电站项目:加快推进220千伏真源、祝集、逍遥、武寨等输变电工程项目,110千伏古井、城北、香附、毕集等输变电工程项目,35千伏泥店、四清、淝河、龙扬等输变电工程项目。 光伏发电项目:加快推进利辛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生态零碳项目、谯城区光伏发电项目、涡阳县新能源产业项目、蒙城县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 风力发电项目:支持企业加快推进亳州谯东二期风电场项目、涡阳县风电场项目、蒙城县楚村风电场项目、蒙城县板桥集二期风电场项目、利辛纪王风电场项目。 储能电站项目:支持企业加快推进亳州市谯城区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涡阳县300兆瓦/600兆瓦时储能项目、涡阳县100兆瓦/200兆瓦时储能项目、安徽亳州利辛113兆瓦/226兆瓦时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多能互补项目:支持企业加快推进涡阳县多能互补基地建设项目、蒙城县风光储一体化项目,谋划推进2个县(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打造2个绿电园区。 线路送出项目:支持企业加快推进亳州谯东二期风电场送出工程、涡阳县多能互补基地线路送出工程。 (二)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增强能源保供能力。 统筹能源设施布局,加快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能源品种与供给渠道多元化,提升能源应急调峰水平和用户侧应急响应能力,全面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1.加强煤炭生产供应。统筹全市煤炭资源,合理控制煤炭生产总量,增强煤炭稳定供应、市场调节和应急保障能力。支持投产运营煤矿采用先进技术,应用智能开采、智能装备、智慧管理,建设煤矿数据中心,提高煤矿开采智能化水平。实施煤炭深加工战略,提升煤系共伴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推进煤炭副产品综合利用,持续加大原煤入洗率和精煤产品开发力度,实现煤炭深度提质。到2025年,打造千万吨级煤炭开采基地,全市煤炭产能稳定在1300万吨/年左右。到2030年,煤炭采选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2.夯实能源安全基石。发挥好煤炭“压舱石”和煤电基础性调节性作用,打造省级能源保供基地。以坑口煤电一体化为重点,支持大型现代化煤矿和先进高效环保煤电机组同步布局建设,加快推进利辛板集电厂二期项目建设。统筹煤电发展和电力供应安全,有序发展大容量、高参数、低消耗、少排放的煤电机组。 3.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统筹煤电发展和安全保供,稳步提升煤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加快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兼顾市内自用和外送需求。科学统筹热电联产与供热、供汽需求,实施板集电厂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推进燃煤机组掺氨示范。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持续推进散煤替代,按要求有序推进散煤清零。到2025年,全市煤电平均供电煤耗下降至295克标准煤/度左右。到2030年,全市煤电机组供电煤耗进一步下降。 4.推动油气高效利用。加强油品供应保障,推动油品输送管道建设,支持油品储备项目建设。推动石油消费保持在合理区间,提升燃油油品利用效率。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完善天然气管网布局,提升全市天然气储备调峰能力。坚持“增气减煤”同步,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需求,优化利用结构,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探索推进“油气电氢服”一体化综合能源港示范建设。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供给和消费量超过3.8亿立方米,形成不低于全市3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能力。到2030年,天然气供给和消费量进一步提升。 专栏2 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工程 聚焦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样板区发展定位,加快坑口煤电一体化和煤炭采选智能化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好煤炭“压舱石”和煤电基础性调节性作用,进一步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动煤电行业清洁低碳转型,为皖北振兴提供能源保障。 煤电项目:加快推进利辛板集电厂二期项目建设。 煤炭采选智能化项目:加快推进选煤厂智能化升级项目。 (三)推动农业农村节能降碳,实现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加快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优化农村用能结构,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1.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开展“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建设精品粮油、优质畜禽、绿色蔬果、道地药材、食药用菌等生产基地,打造绿色食品、大豆、预制菜等加工产业园区,搭建市场流通、冷链物流、农村电商、农产品产销等平台。到2025年,累计建成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30家,新增“皖美农品”品牌4个。到2030年,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推进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支持蒙城县、利辛县争创农产品加工强县,积极培育农产品加工强园、强企。 2.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行动,多途径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发展,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加快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农村清洁能源利用体系。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地区电供暖、生物质能源清洁供暖。 3.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实施化肥减量化行动,根据作物生长需要合理施肥,施用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并配合使用配比合理的无机肥料,积极宣传缓(控)释肥、水溶肥、生物肥料、传统肥料等新型高效肥料和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等施肥技术,稳步提高施肥水平。以中央财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等项目实施为抓手,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积极宣传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提高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和安全用药水平,农药使用量同基期(2012—2014年农药使用量平均值)相比保持负增长。到2025年,力争全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60%,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 4.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稳步推进畜禽养殖液态粪污肥水还田模式应用,依托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按照“一场一策”发酵还田、制肥还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到2025年,全市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开展农膜合理使用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积极宣传全生物降解农膜、传统地膜等地膜。建立健全农田残留地膜污染监测网络,加快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市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率分别稳定在85%以上和80%。围绕秸秆收储及综合利用等全产业链条,引进培育龙头企业,拓展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渠道,推广秸秆微生物发酵技术和食(药)用菌种植模式。到2025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到2030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5.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探索具有皖北农村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合理确定农村户厕改造总体目标任务,鼓励新建农房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十四五”期间,完成农村户厕改造12万户左右。持续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稳定在30%以上,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行政村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专栏3 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工程 聚焦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定位,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绿色低碳农业产业链。 农业现代化项目: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帮助农户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加快建设一批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农网提升项目:每年谋划安排不少于3亿元的农网巩固提升项目。 生物天然气项目:围绕秸秆、畜禽废弃物等综合利用,在县区谋划建设生物天然气项目。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加快推进谯城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谯城区、利辛县)项目、蒙城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蒙城县县域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利辛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利辛县旱改水项目。 (四)推动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 坚持工业强市战略,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升级,构建现代工业绿色制造体系,促进全市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 1.做大做强优势主导产业。积极参与长三角价值链分工,按照“龙头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生态”发展路径,聚焦现代中医药、农产品加工、白酒等支柱产业,打造支撑工业发展的“四梁八柱”。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推进补链延链强链,打造现代中医药、绿色食品制造2个千亿级产业集群。紧紧围绕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形成以谯城区、亳州高新区为核心,亳芜现代产业园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协同发展的现代中医药产业布局。白酒产业形成以谯城区、亳州高新区为主,涡阳县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谯城区依托“徽酒名镇”,规划建设白酒产业园,全力打造集酿酒、科研、销售、文旅为一体的特色产业集群;亳州高新区加大制曲、酿酒、储存、包装等生产环节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做强白酒高端品牌。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形成各县区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涡阳县重点发展食品加工、粮油加工和畜禽产品加工等领域;蒙城县重点发展果蔬种植加工和畜禽产品加工等领域;利辛县重点发展肉制品深加工等领域。 2.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发挥后发优势,着力将绿色能源优势转化为绿色产业优势,加快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打造零碳产业园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积极培育新型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上下游设备、材料、零部件生产制造,为新型集成电路、显示器件、智能语音、智能终端产业集群提供配套能力,完善产业链,优化产业生态,高效打造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集群。围绕数字产业化及产业数字化,发展云计算与大数据服务、物联网、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兴技术产业。以云计算数据中心、云计算产业园为依托,推动实施大数据、云服务布局,增建利辛、涡阳、蒙城县级大数据产业园。构建亳州市域分布式存储数据中心和大数据基础平台。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依托新能源资源优势,培育做大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以及风电塔筒等产业,推进光伏、风电、新型储能、生物质能等产业提质增效,进一步补齐“发电强、制造弱”短板。围绕亳州现代中药产业发展,聚焦“制药—诊断—监护—治疗—护理”等医疗器械发展方向,重点发展中药制药设备、医疗诊断设备、监护设备、治疗设备及器械、康复设备及器械、病房护理设备及器械等先进医疗设备及器械。积极培育高端农机装备制造,大力发展主要粮食作物联合收获机、智能大马力拖拉机及联合整地机械、精准植保机械、经济作物蔬菜林果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秸秆收集及综合利用装备等。加快推进中药采挖机械化,研发符合中药材个性化需求的特色农机。新能源汽车产业。抢抓全省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战略机遇,全力打造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亳州联动区。依托整车制造等重点项目,重点发展乘用车、货车、专用车等整车产品。支持企业加快与国内外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合作,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依托汽车及零部件特色产业集群(基地),进一步补链延链强链,培育引进车身附件、汽车电子、轮毂、汽车内饰等配套企业,形成完善的产业配套体系。积极谋划发展自动变速器、发动机电控系统、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等汽车关键核心零部件,逐步向高端零部件及模块部件产品延伸。谋划布局未来产业。积极培育发展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未来通信技术、生命健康等新兴未来产业,打造未来经济增长新引擎。 3.谋划布局氢能产业。发挥可再生能源优势,加大氢能产业“双招双引”力度,依托涡阳化工园区,布局建设氢能产业园,以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技术为核心,集聚一批以电解水制氢设备、储氢设备、加氢站设备、燃料电池系统及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整车、设备检测等为主要业务的产业链重点企业,着力打造涵盖氢能生产、储运、加注、应用等各环节的全产业链条。推动风电、光伏发电融合绿氢生产、应用示范项目建设,打造全省特色氢能产业园区、氢能综合示范应用园区。通过多能互补和智慧微网等手段,探索布局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统,推动在园区、矿区、港口等区域开展以氢为核心的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十四五”时期,谋划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启动风光储氢研一体化示范项目。探索建立氢能产业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支持氢能产业孵化机构、基金及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布局氢能技术及产品检测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用氢等全产业链技术转化应用。 4.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支持中医药、白酒等行业龙头企业,在供应链整合、低碳管理创新等关键领域发挥引领作用,强化低碳和能效约束。以绿色供应链管理标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支撑,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理的全过程,创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行动,引领推动供应链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在全市制造业重点行业中建设一批绿色工厂,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绿色发展模式,推动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实施绿色工厂动态化管理,鼓励绿色工厂对标国际先进能效水平,进一步提标改造,参与能效“领跑者”遴选,探索创建灯塔工厂、“超级能效”工厂、“零碳”工厂。到2030年,培育市级绿色工厂200家左右。 5.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培育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亳企登云”。到2025年,引进和培育信息化相关企业50家以上,申报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10个,信息消费体验中心5家,200家企业与云平台深度对接,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初步登云。到2030年,具备条件的企业全部实现与云平台对接。聚焦现代中医药、白酒、汽车、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联合打造1—2个先进水平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推进智能制造,推进现代中药、白酒、农副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等领域的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无人工厂”建设和网络化协同制造试点,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化、智能化、精细化转变。到2025年,新增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18家。到2030年,智能制造体系普遍形成。开展白酒制造5G示范应用试点,到2025年,实现5G技术在白酒行业深度应用,推动白酒行业网络化、个性化、智能化发展。 6.探索建立绿电产业示范园区。以工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为导向,以提高新能源消纳利用为目标,选取基础设施完善、新增负荷较大的工业园区,坚持“增绿、用绿、扩绿”,统筹风光资源和用电负荷分布,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的模式探索绿电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在符合电力规划布局和电网安全运行条件的前提下,鼓励通过创新电力输送及运行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就近向产业园区或企业供电,探索园区内通过新能源参与市场方式实现绿电共享,提高园区绿电比重,降低园区企业用电成本,不断提升新能源本地消纳能力,形成新能源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专栏4 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工程 聚焦绿色低碳产业示范区发展定位,充分发挥资源禀赋等优势,建设现代中医药、白酒、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等项目,打造现代中医药、绿色食品制造两大千亿级产业链和六大百亿级特色产业链,奋力推动新型工业化加快突破。 现代中医药产业:围绕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打造以谯城区、亳州高新区为核心,各县区协同发展的现代中医药产业布局,支持企业加快推进中药提取、中成药、高端化药制剂生产项目,中成药及大健康产品研发生产项目、药品和医疗器械项目。 白酒产业:打造以谯城区、亳州高新区为主,涡阳县协同发展的白酒产业布局,加快推进酿酒生产智能化改造项目,谋划推进白酒产业提质增效行动。 绿色食品产业:加快推进保健食品、特膳食品、养生花茶生产项目,植物提取、特膳食品、固体饮料生产项目,蒙城县冻干食品生产项目。 新能源产业:聚焦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风电、充换电等装备制造,加快推进谯城区储能系统制造项目、谯城区圆柱型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2GW新型高效碲化镉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 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抢抓全省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战略机遇,聚焦新能源汽车出口零碳需求,谋划建设零碳产业园区,积极推进亳芜现代产业园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项目、亳州汽车零部件及智能设备制造研发项目、亳芜现代产业园区新能源汽车项目、利辛县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利辛县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园项目。 节能环保产业:支持企业加快推进绿色新型环保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涡阳县智能装配钢结构基地项目。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抢抓长三角一体化重大战略机遇,发挥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等平台作用,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双招双引”力度,支持企业加快推进亳芜园区年产1000万套移动终端设备项目,亳芜园区触控光学玻璃盖板、模组、总成贴合生产线项目,亳芜园区年产液晶显示面板、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器项目,安徽智能智造电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蒙城县数字经济产业孵化中心项目。 (五)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坚持节约优先,探索研究碳排放双控相关配套制度,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提高园区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提升公共机构能效水平,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加强碳排放双控与能耗双控制度衔接。持续优化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强“两高”项目管理,分级建立项目清单,实行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行“碳排放强度约束性管理+碳排放总量弹性管理”制度,探索研究碳排放双控各项配套政策,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稳妥实施碳排放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科学设定评价考核频次。“十四五”时期,探索开展县区及分领域碳排放指标统计核算,将碳排放总量作为内部核算指标,实施“试评试考”,推动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约束性目标协同管理、协同考核,在实施过程中预留合理弹性。“十五五”时期,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实行碳排放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2.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严格落实能效约束,对标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电力、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分行业制定改造目标,组织实施重点工作举措,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用能设备系统能效,推广高效节能技术。推动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推进数据中心节能降耗。大力实施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替代项目建设,2023—2025年每年实施50家以上。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诊断,鼓励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十四五”时期,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9%。“十五五”时期,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和用水量持续下降。 3.提高园区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强省级开发区集中供热管网铺设,持续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力争实现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热源点和供热管网互联互通。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因地制宜建设“源网荷储+传统工业”“余热余压能源资源回收及综合利用”等能源一体化综合利用工程,推动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 4.不断提升公共机构能效水平。开展公共机构节能节电专项行动,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0个以上。推进市中心城区路灯照明全面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管养一体化,在不减损行政许可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加强广告标识标牌、霓虹灯、灯箱灯具等各类照明管控。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行能耗定额管理。 5.加快绿色低碳协同管理平台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能源消费与碳排放等领域的开发应用,筹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探索建设智慧能源—碳排放—污染物协同监测管理数智平台,整合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碳排放管理、污染物排放监测、温室气体监测等功能,实现能耗监测、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为能耗、污染物与碳排放的监测、核查、执法提供数据支撑和管理工具。鼓励企业基于能源管控系统建立数字化碳管理平台,协同推进用能数据与碳排放数据的收集、分析和管理。 (六)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建设绿色低碳家园。 坚持城乡统筹,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进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1.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实施城市能级提升行动,强化数字赋能、数据驱动,加强“城市大脑”建设,充分发挥智慧中枢和载体作用,深化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建设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绿色城市行动,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加快补齐城市生态环境、园林绿化、绿色生活、绿色设施等方面短板,扎实推进国土绿化,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韧性城市行动,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设施等方面短板,以完善的设施配套、有效的风险控制,推进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和积水点治理,提升中心城区的城市安全性,推动建设省际毗邻区域韧性城市。 2.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将民用建筑建设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新建城镇民用建筑全部执行节能标准设计和施工。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鼓励大型公共建筑、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不低于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30%以上。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40%以上。鼓励新建农房执行节能设计标准,鼓励建设星级绿色农房和零碳农房。大力发展钢结构和装配式结构建筑,推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加快建造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试点城市建设,建成并推广应用装配化装修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25年,各县区装配式建筑面积争取达到当年新开工建筑面积的40%以上。到2030年,各县区装配式建筑面积争取达到当年新开工建筑面积的50%以上。 3.推进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加强节能改造鉴定评估,鼓励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应改尽改。以大型公共建筑和机关办公建筑为重点,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推行居住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公共照明系统改造等适宜技术措施,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实施绿色改造。加快农房节能改造,鼓励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老旧供热、供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逐步实现公共建筑绿色低碳全覆盖。 4.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能源实现集中供暖供冷,实现绿色建筑与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发展。鼓励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示范建筑。积极推进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建设供热(冷)综合能源站,推进地源、空气源、地表水源和污水源热泵等技术应用建筑供暖制冷。探索以特许经营模式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率先推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实施地热资源利用示范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建筑开展工业余热供暖应用。到2025年,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应用比例达50%以上,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到2030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13%。 专栏5 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工程 聚焦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建设可再生能源供暖、老旧小区改造、水生态修复等项目,持续开展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大力推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将绿色低碳要求贯穿到城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动新型城镇化加快突破。 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探索以特许经营模式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率先推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实施地热资源利用示范项目,鼓励使用地热能供热制冷,加快推进公共建筑地热能利用等项目。 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加快推进亳州智能零碳“光储直柔”停车场项目、蒙城县老旧小区及周边存量资源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水生态修复项目:加快推进利辛县沟河综合治理一期项目、亳州市城市防洪工程,谋划推进全市水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七)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绿色低碳水平。 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交通运输工具,全过程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1.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加快铁路专用线(站场)改造提升,积极推进亳州铁路货场搬迁前期工作,争取亳蒙铁路纳入国家规划。统筹全市铁路专用线资源,谋划推进一批重点港口码头、物流园区、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连接工程,逐步完善铁路货运末端网络,提高铁路货运网络覆盖范围。加大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快涡河大寺闸至入淮口段整治工程、亳州港利辛港区一期等工程进度。推进港口整合提升,加快建设涡河涡阳船闸工程,谋划推进涡河航道整治二期工程、涡河大寺闸复线船闸工程等重点水运基础设施项目,逐步构建亳州水运网络互联互通格局。推动多式联运提速,支持企业加快推进涡阳多式联运物流园、蒙城港区双涧作业区港口物流园、亳州港多式联运物流园建设。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到2025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4%左右。到2030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9.5%左右。 2.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公路,新设计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按照绿色公路标准建设。引导有条件的新建港口按照绿色港口要求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加氢站试点,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到2025年,全市充电桩总量达到2.27万个左右,市中心城区建成公交充换电站23座,社会公共充换电站7座,出租车公共充电站1座,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实现全覆盖。到2030年,全市充电桩总量达到6.25万个以上,市中心城区建成公交充换电站32座,社会公共充换电站17座,出租车公共充电站2座。 3.大幅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深入开展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全面实施船舶第二阶段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强化营运货车污染排放的源头管控,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执行更加严格的车用汽油质量标准,加强车用油品质量抽查抽检,坚决打击不合格油品。为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供更加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便利条件。加快港口码头岸电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不断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到2025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城市物流配送车、轻型环卫车等力争100%使用新能源汽车,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分别提高0.5个、1个百分点。到2030年,交通运输工具绿色低碳水平进一步提升。 4.积极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公众使用绿色出行方式,进一步提升公交、慢行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比重。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优化运力配置和换乘环境,实现各类换乘方式的“无缝衔接”。改善绿色慢行出行条件。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达70%。到2030年,绿色出行比例达75%以上。 专栏6 交通运输低碳转型工程 聚焦交通运输低碳转型,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为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供更加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便利条件,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引导低碳出行,推动交通运输绿色发展。 交通运输提效项目:加快推进亳州高新区药都大道以北、铁路以东、涡河以南区域片区开发项目,亳州机场等项目。 多式联运物流园项目:加快推进亳州港多式联运综合物流园项目、亳州市快递物流园建设项目、涡河蒙城港区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蒙城县冷链物流项目、利辛县智慧物流园项目。 (八)实施循环经济助力节能降碳,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提升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能力。 1.持续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一园一策”持续推动省级以上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加快推行源头减量、环境友好、资源循环、末端治理的生产方式,支持企业实现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煤电、建材、纺织、食品加工及机械装备等闭合产业链条,把煤电循环产业园建设成为高水平的省级工业园区、皖北地区重要的煤炭深加工和新型产业基地。 2.提升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持续推动涡阳县、利辛县国家级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在固废集中产生区、煤炭主产区、基础原材料产业集聚区探索建立基于区域特点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模式。进一步拓宽药渣、酒糟、污泥、煤矸石、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草木灰等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扩大在生态修复、绿色开采、绿色建材及交通工程等领域利用规模。推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建设。到2025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0%。2030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3.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动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建立家电、汽车、电子等重点消费品废旧回收循环利用体系,提高回收便捷性,推进危险废弃物收贮中心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依托利辛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加快谋划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园,培育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集群。支持企业积极探索开展低成本光伏组件回收处理技术产业化应用。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到2025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70%。到2030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75%以上。 专栏7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工程 聚焦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充分发挥减污降碳协同作用,建设一批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加大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新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支持企业加快推进酿造副产物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谯城区酒糟资源化利用项目、亳州市谯城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利辛县大宗固废利用基地项目、利辛县中水提升改造利用项目。 4.全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提高清洁生产审核质量。依托自愿性清洁生产导向计划,引导工业企业进一步实施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实施产品绿色设计、材料优化管理及生产全过程控制。重点实施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根据企业生产工艺和对环境影响程度探索开展差别化审核模式。鼓励各地区申报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 5.提升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能力。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管理水平。开展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统筹推进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网、大气光化学监测网建设,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推进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进产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推进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处理效率。大力推进垃圾分类,优化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方式,加强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到2030年,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 专栏8 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工程 聚焦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水域综合治理等项目,推动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亳州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及配套管网工程、亳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谯城区城乡供水污水一体化项目、亳州市谯城区涡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三期项目、谯城区集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涡阳县城区市政雨污管网改造项目、涡阳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项目、蒙城县污水处理二厂三期扩建及中水回用配套管网工程。 固体废弃物处置项目:加快推进亳州市谯城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谯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涡阳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建设项目、涡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蒙城县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运行管理基地、蒙城县餐厨垃圾综合利用项目。 五、科技创新 (一)完善绿色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围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推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金介”深度融合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速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成果落地转化。健全落实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绿色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应用、产业化各环节知识产权保护。深化科技金融服务,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推动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落地转化。 (二)加强公共创新平台建设。 围绕重点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规划建设公共创新平台,完善公共创新平台支撑体系。针对重点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研究,组建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或创新平台。推进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培育新型孵化平台,引进知识产权、科学技术等信息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中试基地、测试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技术评估、产权交易、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中介机构,构建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健全平台建设与运行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 (三)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到2025年,分别达到520家和1000家。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高水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支持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鼓励前瞻性、自主创新性技术研发,瞄准“卡链”“断链”产品和技术,加大研发投入。到2025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50%,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达到25家,省级新产品达到150个左右,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达到140家。 (四)加强多层次人才招引。 健全战新产业领军人才招引机制,围绕现代中医药等产业领域“高精尖”人才需求,科学制定招才引智计划及目录,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能引领支撑重点产业发展的高端技术人才。积极推进人才柔性流动,推行“双聘”机制。以长三角地区为招引方向,以龙头企业和各类创新平台为依托,围绕产业发展需求,以“产业链”“创新链”,打造“人才链”,推进“产创才”融合。加快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海外人才引进,深化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深层次人才合作,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人才来亳开展项目、技术对接。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推进专业化人才培训。创新人才流动、人才落户、人才安居等支持政策,强化对科研人员的股权激励和绩效激励,建立吸引各类人才流入留住机制。 (五)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围绕现代中医药、白酒等主导产业,加大可再生能源、工业节能降碳、储能、氢能、碳捕集利用等领域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应用。支持低成本、高转换效率、长寿命的晶硅太阳能电池研发及产业化,推广应用碲化镉(CdTe)等新型薄膜电池。支持新型高效逆变器(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加强光伏电站智慧监控管理系统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加快推进面向微电网、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等领域长时间、低成本、大容量储能技术应用。积极推进秸秆烟气余热回收技术应用,提高煤炭、秸秆等热能转化和利用效率,促进能源梯级综合利用。探索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技术的科技攻关,支持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研究。积极参与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示范应用。凝练节能减排关键共性技术需求,组织实施节能减排“揭榜挂帅”项目。推动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发展。 专栏9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省重点实验室:支持建设“现代中药制造新技术安徽省重点实验室”。支持“安徽省固态发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为省重点实验室。 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围绕现代中医药、绿色食品制造等产业需求,建设1—2家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建设合成生物(生物发酵)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现代中药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建设3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谯城区各建设1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 支持企业申报省企业研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工业设计中心。 六、全民行动 (一)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分类分级对党政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干部、国有企业人员开展培训。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教育体系,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将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文艺作品,制作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持续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适时曝光负面典型,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绿色低碳理念深入人心。 (二)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反对餐饮浪费行为,严格限制一次性餐具、塑料购物袋等发放使用。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能,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大力发展绿色消费,鼓励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低碳产品专区,积极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低碳产品。探索推广碳普惠产品。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引导企业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三)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引导重点领域企业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重点用能单位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制定“一企一策”碳减排专项工作方案。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会员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强化环境责任意识。 七、政策创新 (一)探索推进碳排放双控配套制度建设。 开展碳排放双控统计核算研究。加强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在市级清单编制经验做法基础上探索向区县级核算边界延伸。探索研究工业园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形成边界清晰、标准统一、准确可靠的碳核算统计标准。提升计量监测能力。加强计量监测,强化部门协作,充分利用能源资源计量在线监测平台,加强有关计量测试技术应用,建立碳计量标准装置,为温室气体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提供计量支撑。落实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要求,鼓励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推动实现碳排放作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约束指标,研究探索形成建设项目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管控评价方法。探索地区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结合产业结构、能源结构、重大项目布局、节能降碳目标等因素,研究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体系,推动碳排放预算与碳双控目标相衔接。鼓励开展碳足迹研究。鼓励白酒等典型企业探索建立覆盖产业链的碳足迹核算标准和规则,开展碳足迹评价。支持碳盘查、碳足迹核查、双碳平台建设等节能减碳项目实施。 (二)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政策。 深化亩均效益改革,按照亩均效益评价结果,正向激励开发区提高用地效益,反向倒逼低效用地退出。探索建立工业低效用地“健康体检+土地管家”管理制度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处置机制。创新盘活机制,加速“腾笼换鸟”,推动复合开发,挖潜发展空间,推进提质增效,鼓励“退散进集”,提升工业土地利用效率。探索闲置土地有偿收回机制,研究制定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等分类处置措施,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探索将“标准地”制度向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功能区、特色小镇延伸,扩大“标准地”的用地类型和适用区域。 (三)完善新能源发展政策。 积极探索适应新能源快速发展的要素保障新机制,对新能源汽车、先进光伏、新型储能等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项目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列入省级专班重点调度项目清单,统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争取能耗及煤耗单列,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上,对重点项目予以保障。探索支持农光、牧光互补项目不参与省内并网规模指标竞配新机制。以提升绿电高比例消纳利用水平为导向,优化完善新能源市场化消纳政策。全面落实税务部门征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有关要求,确保应收尽收。推广综合能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参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 (四)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建立和完善绿色项目库,发挥碳减排相关货币政策工具的牵引、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项目、产业的金融支持。扩大农业碳账户结果运用,鼓励金融机构创设基于碳账户的金融产品,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支行,加大对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传统产业绿色改造的企业信贷投放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能效融资、碳排放权融资、排污权融资等信贷业务。推动绿色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积极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强环境信息披露。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绿色票据、碳中和债等融资工具。引导保险机构加快发展绿色保险,探索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参与环境风险治理。 八、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统筹推动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对照8大重点任务,组建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进一步压实市直部门和县区主体责任,逐一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每半年组织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任务评估,每季度调度有关部门落实碳达峰试点建设任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支持力度。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市级财政设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支持碳达峰碳中和与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相关场景打造、产业培育、项目建设、标准制定、技术攻关、平台建设等,为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加大力度争取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对采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的企业、个人给予支持,助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研究将绿色低碳领域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 (三)创新工作机制。 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能效专项监察和节能督查,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年度控制计划,细化分解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强化过程管控和监督考核。 (四)加强宣传推广。 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参与的节能降碳社会氛围。及时总结、发现、推广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经验做法,加强与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合作,在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推动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