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岛湖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启动,要让土壤流失减两成》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8-08-03
  • 7月31日,千岛湖及新安江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世界银行贷款签约仪式在杭州市淳安县举行。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9.6亿元,其中利用世行贷款1.5亿美元。

    该项目涉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林相改造、环保监测、水利和城建基础建设等,实施后,淳安和建德项目区域内的氮负荷、磷负荷及土壤流失可分别减少25%、30%和20%。

    来源:浙江卫视 夏学民 淳安台 建德台

    编辑:浙江环保微信运营小组

    (原标题《千岛湖及新安江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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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水体污染治理
    • 编译者:王阳
    • 发布时间:2018-07-17
    •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上海市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小编将水体污染治理相关的计划摘抄出来。上海市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随着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滚动实施,本市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源头防控和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全社会环境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入新时代,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当前,本市正处于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基本建成“五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阶段。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绿色转型发展,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制订本计划,即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总体目标 到2020年,本市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空间规模、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以及基本建成“五个中心”基本框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为市民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环境产品。   ——城乡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8%,国考断面水质全面消除劣Ⅴ类,市考断面水质95%以上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Ⅴ类水;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力争达到80%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到37微克/立方米;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   ——污染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污泥有效处理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8%;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达到95%,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农药化肥亩均施用量在2015年基础上削减20%左右;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 二、水环境保护   以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以下简称“苏四期”)为牵引,重点推进污水污泥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巩固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快补足水环境治理体系短板,地表水水质保持稳定改善。   (一)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在全面落实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基础上,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现存工业企业的关闭清拆。加快启动陈行水源地与青草沙水源地连通方案研究。持续完善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相关政策。结合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对水环境功能区划进行修订。完成省市边界水文水质监测站网的建设。   (二)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建管养并举、泥水气同治”的原则,完善全市污水、污泥处理处置体系。继续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水平,全面完成竹园一、竹园二、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成虹桥和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完成青浦朱家角和练塘及嘉定安亭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工程。到2020年,全市净增污水处理能力60万立方米/日以上,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要求达到一级A及以上排放标准,同时完成石洞口、竹园、白龙港、青浦等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污水收集治理工作。到2020年底,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泥有效处理率达到95%。 (三)加大城市面源治理力度   着力推进市政设施污染控制。以“苏四期”为重点,加快实施苏州河段深层排水调蓄管道工程试验段,推进天山、桃浦、曲阳、龙华、长桥和泗塘等6座污水处理厂功能调整,转变为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启动竹园初期雨水处理厂建设,实施大武川初期雨水调蓄池工程,改善区域水质。开展上海大学、大场老街、罗秀、景东、平阳、葑村南、张华浜等市管雨水泵站污水截流设施建设或技术改造,并通过泵站优化运行等措施,减少泵站放江量,完成市政雨水泵站旱流截污工程,提高合流制地区污水截流倍数,进一步降低雨污混合水污染对河道水质的影响。在全市建成区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大排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雨污混接改造。到2020年,基本消除本市建成区分流制地区市政混接、沿街商户混接及企事业单位混接。   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0年,本市建成区200平方公里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研究出台《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贯彻落实到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管控环节。加强规划引领,按照本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各区要编制本辖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全面完成浦东新区临港地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市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形成一批适合上海实际的海绵城市建设案例,以示范引领,全面推动本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四)持续强化河湖综合治理   围绕到2020年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实现国考、市考断面的水质目标,采用控源截污、沟通水系、生态修复等措施,继续推进全市中小河道整治,三年累计实施600公里以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和2200条段断头河整治,使河道水环境和陆域面貌得到明显提升。按照“苏四期”治理要求,对苏州河两翼中小河道进行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河长制,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实施《上海市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导则》,建立完善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引清调水,实现水体有序流动,改善河网水质。在湖泊实施湖长制,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完成元荡湖围网养殖拆除及生态修复工程,深化研究淀山湖、滴水湖等主要湖库的富营养化问题,防治湖库富营养化。 四、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一)全面摸清土壤环境状况   全面摸清土壤环境状况。根据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深入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力争到2018上半年,基本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及其分布,基本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结合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2018年底前,查明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全面完成详查任务。   优化整合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水土联动、统一规划”的原则,优化整合本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以耕地特别是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网格化监测;以工业园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交通干道两侧和优先管控的潜在污染场地为重点,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以浅层地下水为重点,加强重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联动监测,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到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优化整合工作;到2019年底前,实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乡镇、园区和重点监管企业全覆盖。   (二)严格控制和预防土壤污染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优先开展水源保护区、崇明生态岛的低效工业用地减量化,优先调整工业园区周边、市政设施周边、河道两侧、交通干道两侧农用地用于生态林地建设。加强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强化工业企业源头管理,防范企业拆除过程引发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三)加强农田土壤环境保护管理   切实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制定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的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现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制定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和土壤改良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制定退耕还林或种植结构调整计划。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的受污染耕地,落实有关治理措施。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面积达14万亩。   强化农林业生产环节的管控。加强“198”区域建设用地减量化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和纳入后备农用地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对减量化地块及滩涂围垦农用地的后续利用,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生态修复等工作。   (四)推进场地污染防控和治理   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有序推进土壤治理修复。强化建设用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等环节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完善相关技术体系,实施本市建设用地动态流转调查评估制度。结合城市发展布局调整和场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以拟开发利用为住宅、商业、学校、医疗、养老场所、游乐场、公园、体育场、展览馆等环境敏感性用地的潜在污染场地为重点,开展治理修复。重点推进南大、桃浦等重点转型发展区域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 十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保障机制 (四)完善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建设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全面完善以PM2.5和臭氧为核心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优化环境气象、交通环境空气、产业园区空气特征污染物、扬尘等专项监测网络,全面提升本市和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和污染预警水平,完成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二期平台建设;构建涵盖省界来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各区考核断面、特定功能区的上海市地表水环境预警监测与评估体系,优化和完善各级河道监测断面(点位),加强出入境断面、重要湖泊水质监测,实现水质、水文数据实时监测共享;建立覆盖主要用地类型和土壤环境敏感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成覆盖全市各类功能区的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完善辐射应急及在线监测网络;建设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加强生态监测和评估;健全本市固定源、面源和移动源在内的污染源监测体系,重点排污单位率先实现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全覆盖,完善重点企业和化工园区监测体系。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智慧环保发展,强化全市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和共享,推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污染源数据整合和联动管理,持续推进固定污染源统一编码,完善污染源监管“一源一档”,开展环评可视化审批,建立全市统一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深化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源联动监管体系,实现污染源信息统一填报,提升污染源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开展应用系统向电子政务云迁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数据中心建设,逐步实现污染源、污染物、生态环境数据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和成果应用。建立环保数据交换平台和资源监控平台,开展环保大数据挖掘分析和应用研究,提升环境管理信息化支撑能力。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整合本市环境风险源数据信息,开展本市环境风险防控系统建设,实现事前完善预防、事中高效处置、事后评估整改的全过程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三监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和监管执法平台。推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事故应对能力建设,推动高风险企业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强化重点区域与重点行业的有毒有害物质、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监测监管,升级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防措施。
  • 《"1234"模式江西河长制升级版走起-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7-07-25
    • 江西自2015年底全面启动河长制,率先在全国成立以省委书记、省长为总河长、副总河长的最高规格省级河长组织架构,基本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在制度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宣传引导等基础性工作上扎实有效,得到中央的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20多个省份先后到江西学习考察。2017年,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相关精神,在修订完善省级工作方案的同时,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以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为抓手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掀起全面推行河长制、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的热潮。 坚持一条主线 江西河湖密布,雨水丰沛,水资源量多质优。不论是水资源总量,还是水质达标率,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水资源是江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优势资源。长期以来,江西省委、省政府把水生态保护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位置,从上世纪“山江湖并治”的发展观念,到本世纪初“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并重”的发展要求,再到近几年“绿色崛起”的发展方针,传承着一脉相承的绿色发展理念。2015年以来,江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启动河长制,今年又提出打造河长制升级版,坚持的就是“绿色发展”理念,,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要走出一条生态文明和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 健全两大体系 江西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实行党政同责,建立区域和流域相结合,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河长组织体系,并在基层村组(社区)设立专管员或巡查员、保洁员。目前,按区域,江西省、市、县、乡均明确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行政区域内的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按流域,共明确市级河长90人,县级河长834人,乡级河长3824人、村级河长15029人。全省基层共设巡查员或专管员20105人、保洁员51249人。 同时,构建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体系,将涉及到的24家相关部门列为河长制省级责任单位,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各部门日常工作中通过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及信息简报等平台、加强横向、纵向的沟通联系,形成较好的协作联动机制。在2016年全省开展的“清河行动”10个专项整治活动中,水利、环保、农业、交通、住建、农工部等6个责任部门联合行动,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整治效果。 突出三大抓手 突出以问题整治为目的的清河行动。今年持续开展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进一步拓展行动涉及范围的广度和深度,加大行动持续开展的力度和精度,确保对影响河湖健康突出问题的整治取得重大成效。今年在2016年“清河行动“ 开展10个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增加5个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倾倒废弃物、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以及破坏湿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另外,全省消灭劣V类水工作已纳入河长制范围,力争用一年时间消灭劣V类水,带着IV类及以上水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突出以思路升级为主导的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转型升级河长制工作思路,以实施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为抓手,统筹推进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协同推进流域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实现生态与富民双赢。2017年已启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力争在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的同时促进地方产业转型,打造一批河长制示范河流,推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 突出以纵横结合为手段的考核机制。2016年河长制工作考核纳入了省政府对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和生态补偿机制,今年再把河长制工作内容纳入省直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并明确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进行考核,将各级河长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 夯实四重保障 完善“4+3”的制度体系,在2016年已建立河长制省级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和工作考核办法等4项制度的基础上,再制定出台督查制度、验收制度、表彰奖励办法等3项制度。同时明确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纳入《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对违规越线的责任人员及时追责。 强化“1个平台+1个规划”的能力建设,一方面推进河湖保护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以河湖保护管理为核心,突出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维护、河湖健康保障等核心业务,实现河湖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和系统化,建立河湖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开展“五河一湖一江”流域保护治理规划编制,围绕河长制工作目标的实现,在梳理河湖现状的基础上,调查摸清“五河一湖一江”流域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各流域保护治理的目标任务及对策措施,以流域和区域为单元,形成一套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为各级河长指导河湖保护和治理提供基本依据。 增强资金投入保障,2016年省、市、县三级财政结合实际,安排河长制专项工作经费2亿元,其中省财政专门安排5000万元资金。今年以来,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的要求部署,积极整合流域内水利、环保、农业、林业、交通、旅游、文化等项目,打捆形成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同时通过整合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统筹使用财政性资金,加大对河湖管理与保护特别是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的投入。 营造“培训+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各级加强培训,积极推进河长制进党校,倡导河长带头宣讲河长制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宣传活动及河长制公益宣传;开展中小学生河湖保护管理教育知识进校园活动,增强中小学生的河湖保护及涉水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