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亿元/年!浙江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智能化升级》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4-14
  • 25亿元/年!浙江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智能化升级 .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 2024/4/10 16:09:33 ?? 我要投稿 ??
    关键词: 电网建设智能化输电线路
    电力交易员技能提升培训班 .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 :4月9日,浙江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政发〔2024〕10号),其中提到,持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 输电线路 改造、电网设施 智能化 升级,每年投资25亿元以上。
    文件指出,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1200万千瓦、灵活性改造400万千瓦、供热改造600万千瓦,完成石油储运设备更新50个以上,完成风电装机升级改造7万千瓦以上、光伏装机退役10万千瓦以上,完成用能设备节能改造15000台(套),推动老旧低功率充电桩换新5000个。
    原文如下: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根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举措。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引导企业适当让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惠企利民,激发最大乘数效应。
    (二)坚持标准牵引、扶优汰劣。以标准为基础,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超期服役、高耗能高排放、具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设备,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三)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强化统筹谋划,明确目标任务,分领域分层级推进,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破解堵点卡点,确保政策精准、服务便捷、群众有感。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省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3%、75%。
    1.完成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在设计、生产、仓储和运营等环节的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支持企业对装备、生产线、车间等进行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新增未来工厂80家、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600个(家)。(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应急管理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机械、金属制品、轻纺、船舶、汽车、电子等重点行业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每年组织实施技术改造项目5500个。开展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实现老旧生产装置更新70%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
    3.实施能效标准引领。到2027年,推动钢铁等重点领域生产线(装置)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50%。(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能源局)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
    4.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1200万千瓦、灵活性改造400万千瓦、供热改造600万千瓦,完成石油储运设备更新50个以上,完成风电装机升级改造7万千瓦以上、光伏装机退役10万千瓦以上,完成用能设备节能改造15000台(套),推动老旧低功率充电桩换新5000个。持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智能化升级,每年投资2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5.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全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省控以上水质和空气自动站智能化升级,老旧实验室大型仪器、水质自动站、空气自动站等设备更新。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推进化工园区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扩建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污水处理厂)26个(座)。(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省能源局)
    6.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到2027年累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老旧住宅电梯4000台以上。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新加装电梯4800台以上。(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
    7.完成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加快改造或迁建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燃气厂站,到2027年完成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420个以上、老旧燃气厂站更新改造7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建设厅)
    8.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完善市政管网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到2027年,改造1000个以上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新建或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40座以上、生活垃圾处理厂10座以上,完成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40座以上、城市垃圾转运站规范化改造400座以上。以建筑设备、外围护结构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9.加快公共交通和船舶新能源化。每年更新电动公交车500辆,到2027年力争各设区市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95%,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90%以上。推进新能源船舶绿色航线建设,到2027年新增新能源货船30艘。(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10.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推动重点区域路网和千吨级内河航道网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完成公路、航道数字化改造各1000公里。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老旧运输船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30000台,到2027年累计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6000辆、老旧内河货船400艘。(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
    11.加快渔船设备报废更新。深入推进海上“千船引领、万船整治”工程,推动对船龄20年以上的渔船进行报废更新,到2027年力争打造数字化、标准化、现代化新型渔船700艘以上。全面推进对船龄10―20年的渔船进行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完成10000艘以上渔船北斗三代终端安装、3000艘以上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大对海上综合执法装备的更新力度。(责任单位:省海洋经济厅)
    12.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6000台(套)以上。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32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
    13.推进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推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全面提升办学条件,实施新建或改扩建项目116个,到2027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校办学规模和内涵式发展相适应的高校基础设施支撑体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4.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深入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更新学科建设需要的先进设备,到2027年专业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推动普通高校基础教育教学设备提质,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5.提升文化旅游设施设备水平。实施全省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等技术的应用,打造智慧旅游新体验。积极推动全省剧院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完成索道缆车、观光车船、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化旅游设备更新投资30亿元。(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16.开展以县级为重点的医疗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到2027年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7.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余杭院区二期建设工程(国家医学中心〔筹〕)、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争取国家医疗卫生应急综合演训基地项目(东部)落户浙江。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优化病房结构,完善病房设施,到2027年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80%,适度提高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的单人间病房比例。(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8.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升级,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和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城市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到100%,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全省汽车以旧换新50万辆,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达到100万辆、渗透率达到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
    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50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新能源车送充电桩等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推动杭州市持续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杭州市政府)
    2.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
    3.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经信厅)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4.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促销活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建设厅)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省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30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15000个,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160万辆以上,报废回收机动车超过65万辆。
    1.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健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到2027年实现“县县全覆盖”。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鼓励回收企业提供上门取车、线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局、省供销社)
    2.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推动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置登记服务站。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
    3.发挥互联网平台渠道作用。推动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换新+回收”渠道,构建逆向物流系统,促进废旧产品循环利用。推广“互联网+二手”模式,鼓励龙头平台企业制定推动跨品类置换措施,促进闲置物品流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4.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工具等设备实施再制造。(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
    5.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支持衢州市、丽水市发展废钢铁精深加工产业,金华市、台州市发展废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嘉兴市深化退役光伏设备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研发。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到2027年钢铁行业废钢比例达到50%。率先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再生塑料使用信息化追溯系统,推广海洋塑料治理“蓝色循环”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嘉兴市、金华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政府)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00项以上,发布省级地方标准80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200项以上,培育“双碳”认证企业200家以上。
    1.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标准。推进火电、炼化、多晶硅等行业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和充电桩、电机泵、冷水机组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国家标准升级。加快制修订严于国家标准的纺织产品、金属铸件、锅炉、电炉等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限额省级地方标准,以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省级地方标准。(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2.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提升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消费品质量标准水平,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整车安全、电机系统等标准。建设标准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重点消费品标准“领跑者”。建立健全碳标签、碳标识等标准认证体系。(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
    3.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完善“互联网+二手”服务标准。落实二手货品质鉴定和交易市场管理、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中信息清除等国家标准,推动家具绿色设计、再生铜等国家标准升级,制定循环再利用纤维制品、再生塑料等资源循环利用标准。推进建筑垃圾、蓄电池回收处理等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
    4.强化国内国际标准衔接。参与制定电子商务交易、绿色直播、文化旅游等领域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推动更多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并在碳达峰碳中和、数字经济等优势领域提出国际标准提案。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服务,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持续实施生产制造方式转型样板项目计划,引导制造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统筹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支持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统筹利用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重载营运货车新能源化及内河新能源船舶更新、老旧货船淘汰等。统筹中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更新等。持续实施好中央和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更新。统筹中央和省级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支持渔船报废更新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严格落实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国资委)
    (二)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支持地方统筹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
    (三)优化金融支持。运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2024年力争全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新增超过4000亿元。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推动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融物”的经营优势,强化省属国有融资租赁企业带头作用,为需求主体提供设备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人行浙江省分行、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局、金融监管总局浙江监管局)
    (四)加强要素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保障用地需求,符合划拨条件的采用划拨方式供地,需有偿使用的应低于同类地段同类性质的供地价格。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能源局)
    (五)强化创新支撑。聚焦各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关键共性技术及科学问题,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开展重大项目攻关,到2027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200个以上,取得重大国产化替代成果100项。提升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推进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到2027年新培育认定首台(套)产品1000项以上,通过保险补偿、应用奖励等方式支持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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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来源:http://www.chinasmartgrid.com.cn/news/20240410/6537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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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动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省科创强基项目1项以上。推进具备产业支撑特征的科技基础设施和新质生产力场景应用项目落地建设。谋划国家“人工智能+大视听”行业应用基地项目,推进万卡算力集群东阳边缘节点建设,争创国家级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基地和应用示范场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四)提升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科技信贷服务,不断扩大“科技贷”企业惠及面。企业获得科技信贷并按期正常偿还贷款的,按照同期LPR的上浮部分(最高30%),给予企业三分之二的贴息资助;对风险池贷款的保证保险保费或担保费,给予企业三分之二的资助。引导民营企业、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并购基金等社会资本设立科技创投基金、种子基金、概念验证基金,加强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金融供给,支持高成长科技企业发展。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按年度保费的5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东阳金融监管支局) (五)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教育强市建设,推进区域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支持广厦大学打造全国一流职业本科高校,2个专业群进入全省前列。支持横店影视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影视类高职院校,部分特色优势专业达到职业本科专业办学标准。推动广厦大学、横店影视学院等本地高职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资源整合、目标协同,打造一批 “教科人”一体化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广厦大学、横店影视学院) (六)加大人才引育政策支持。2025年,力争引育省级以上领军人才15人以上。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优惠政策。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高层次人才建立双聘、双岗、双薪机制,释放人才创新活力、科研成果转化动能。优化人才创业支持机制,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项目落地东阳。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对获批国家、省级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以及入选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的,给予专项奖励。对引进海外工程师的企业,经认定,按照支付工资薪金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补助。力争新增创新工程师1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科技局) (七)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企业上报科技活动年报的研发费用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按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大于等于3%且小于4%、大于等于4%且小于5%、5%及以上,分别补助研发费用的8%、10%、12%,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企业当年度科技活动年报反映的研发费用应不低于企业申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数额;认定研发费用金额以审计确认为准。落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机制,将研发费用视同考核利润比例提至180%。继续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用地、用电等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办、市税务局、市供电公司) (八)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2025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超过50家、100家以上。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家奖励1万元。对首次获评省创新能力前百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购买创新创业服务,实际支付费用的50%可用创新券抵扣,每家每年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深化重点产业链培育(市经信局牵头) 精准聚焦重点产业链,推动东阳市制造业及国防科工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争取早日实现工业“双千”目标,2025年,七条重点产业链规上工业总产值达600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 (九)加速产业体系现代化进程。对磁性材料、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以数智赋能等为核心驱动力,推动企业技术改造。聚焦光伏及储能、生命健康、机器人及装备制造、集成电路及信创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创新链与产业链对接,促进两业融合培育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协同发展,推进我市制造业与国防科工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招引落地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8个以上。紧抓科技与产业变革机遇,前瞻布局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新赛道,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布局前沿领域,聚焦前沿新材料关键技术攻关,积极参与国家、省工信和国防科工部门发布的科研任务,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鼓励技术创新驱动竞争力提升。新认定为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制造业首台(套)产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的,分别奖励200万元、120万元、60万元;购买国际级、国家级、省级首台(套)装备产品保险的,购买方实际支出保费与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级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助资金的差额部分,给予全额补助。加快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对首次列入省级、国家级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给予奖励。对首次评定为省节水标杆单位、省级节水型企业的,给予一定奖励。新增技术技能人才1.2万,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34%。(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人力社保局) (十)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聚焦化工、有色、建材、机械、汽车、纺织、轻工、医药等重点行业,全力推动“两新”政策举措加快落地。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完成设备更新1500台(套)以上。发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金融工具引导,支持融资租赁设备更新投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发改局、东阳金融监管分局) (十一)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2025年全市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完善数字核心产业体系,支持创建省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和数字楼宇。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完善“规上企业数字化-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梯次培育体系,力争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水平稳步提升,2025年,新增省级智能工厂、未来工厂2家,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100个。大力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保护、运用,2025年完成上级数据知识产权任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十二)鼓励骨干企业创先争优。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省雄鹰企业(含培育)、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的,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三)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2025年,我市新出让工业用地1800亩以上,出让建设用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2025年我市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24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800亩。提取上一年度土地出让收入的1%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市发改局牵头) 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服务业结构不断优化,物流、金融、软件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更加壮大,商贸、影视、文旅等生活性服务业供给更加优质。 (十四)打造高能级服务业平台和骨干企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积极争创高能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 ,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合理安排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用地指标。培育省级服务业领军企业1家,对入选的领军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月度升规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影视除外)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2025年1—11月份营收达到5000万元、1亿元、3亿元以上的,再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十五)推进省级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迭代实施融资畅通工程,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用好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并扩展至中型企业,2025年新增无还本续贷金额80亿元。鼓励金融机构使用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支持有意向的上市公司或大股东回购和增持公司股票。将落实省促进企业融资奖励政策,对我市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予以奖励。(责任单位:东阳金融监管支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 (十六)加快培育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支持符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享受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营收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基于自主开发软件产品开展信息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推广应用政策,在实际投保费率优惠、保费补偿等方面最多可连续3年享受省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税务局) (十七)加快文旅融合深度发展。培育1个千万级核心大景区。统筹用好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我市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相关称号的单位给予支持。推进文旅投资“双百”计划,确保全市文化和旅游项目完成年度投资25亿元以上。用好用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更好发挥专项资金撬动引领作用,打造一批标志性项目和平台(园区)。积极组织文化企业申报省级以上荣誉(产业园区、创意街区)以及金华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2025年新增规上文化企业4家以上,培育营业收入亿元以上的规上文化企业2家。(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委宣传部、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部门) 四、国际陆港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市交通局牵头) 依托“义甬舟”外开放大通道,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2025年力争完成综合交通投资39.7亿元,积极推动金华国际陆港枢纽东阳片区发展布局,促进物流发展,构建具有东阳特色的现代物流产业体系。 (十八)加快国际陆港物流园建设。开工建设金甬铁路东阳国际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积极谋划推进东阳国际物流港、东阳通航物流港、横店智慧物流产业园等重大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加快国际陆港物流园区开发建设,支持对在建和规划建设的集装箱港口按泊位数量、集装箱吞吐能力等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参与建设“义甬舟”海陆双向大通道,市场、贸易、物流实现高度融合。(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枢纽中心、市交投集团) (十九)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鼓励物流企业在东阳堆场提还空箱。继续实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六五折优惠、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费政策。2025年开通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1条,新增村级服务站点3个。(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十)推进民航和低空经济发展。对横店通用机场改扩建、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线运营向上争取省级补助奖金。对接国家、省、金华市民航、投资、交通等相关政策,积极争取民航发展基金、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补贴以及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加大对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低空制造产业培育和低空场景应用拓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航空基础设施项目和低空经济产业项目,积极申请纳入重大项目库,争取国家用地指标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通航企业和低空经济参与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枢纽中心、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交投集团) (二十一)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继续推进实施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新改建12.5公里、大中修100公里以上,实现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100%。(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五、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市商务局牵头) 全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打好外贸“稳拓调”组合拳,推动外贸出口稳量提质。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6%,货物贸易出口占全国份额保持基本稳定,实际使用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其中制造业外资占比30%以上。实施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年力争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超35亿元。 (二十二)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补助政策,持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提振汽车、家电、家居、手机等大宗商品消费,促进手机、智能穿戴等3C电子产品消费。积极开展家电、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提升家居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开展“厨卫换新”试点。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二十三)全面激发消费活力。全年联动各大景区举办促消费活动200场以上,加快发展夜间经济和赛事经济。积极培育品牌赛事,全年举办各类赛事活动168场以上。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培育“绿色直播间”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四)推动对外贸易稳量提质。持续推动“百团千企拓市场”行动,2025年组织10个以上团组、400家次以上企业“走出去”参展、拓市场。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贸易。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对我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等给予贴息支持。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符合条件的外贸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汇率避险业务,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结售汇总额8%的额度出具等值人民币担保保函,担保保函额度可循环使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 (二十五)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全面落实好省级外资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服务业、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项目。争取2025年招引2000万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3个以上。强化精准招商,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措施。全面落实省《鼓励和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外资企业在我市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科研支持、税收优惠等帮扶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税务局) 六、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市发改局牵头) 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千项万亿”工程盘子,2025年推进省“千项万亿”工程项目18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47亿元以上,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以上。 (二十六)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谋划统筹保障机制。推进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项目建设,迭代金华市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库,支持重大建设项目审批能快则快、要素保障应保尽保。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招引,积极争列省重大产业项目,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十七)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全力争取“两重”“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各类上级补助资金,力争各类资金居金华前列。对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筹措落实配套资金。力争各类政策支持资金占金华份额不低于15%。(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财政局、东阳金融监管支局) (二十八)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投资,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实施细则。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投资,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实施细则。安排财政资金用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及费用补贴,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对小微企业贷款增信作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专项支持中小民营企业项目建设。按照规定安排用地指标保障新质生产力方向中小企业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十九)强化用地用林要素保障。2025年我市供应建设用地不少于7000亩。继续做好全市重大制造业项目统筹保障,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保障。保障全市林地要素2000亩以上,争取省级统筹保障省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300亩以上。(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三十)强化用能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项目用能10万吨标准煤以上,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新增光伏装机5万千瓦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85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1.8亿方左右。新增公共充电设施300根以上。力争实现市场化电量46.4亿千瓦时左右,推动工商业电价在原有基础上稳中有降。(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供电公司)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实施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城乡融合工程,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 (三十一)持续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持续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和一般村建设。推进第五批未来乡村建设,争取建成省级未来乡村2个以上。提升“土特产”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1条(2025年全市10条)年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增村级全民健身广场、多功能运动场、国球进社区进公园、健身路径等,新建基层体育场地设施168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 (三十二)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被认定为国家、省级种业阵型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省级良种繁育基地的奖励10万元。项目建设按项目投资额在40万元以上,给予不超过投资额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基地建设,积极争取省级现代设施农业扶持政策,成功申报2025年省级“双强”项目2个。对获评省级的农机服务中心、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农机创新试验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予以贴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十三)加强耕地保护和健全粮食安全保障。2025年建设认定高标准农田2万亩以上,组织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鼓励规模经营。粮油:对稻麦油复种面积50亩以上的,补助早稻300元/亩,单季稻、机插连作晚稻250元/亩,大小麦、油菜200元/亩,对实施稻油轮作的再补100元/亩。对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单品种植50亩以上的,给予200元/亩补助。对“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种植50亩以上的,给予150元/亩补助。支持优品良种。开展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活动,对平均亩产在全市前7的主体各奖励1.5万元,对在金华市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活动中获得名次的另外再奖励1万元,对在浙江省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活动中获得名次的另外再奖励3万元,对粮油作物获得“浙江之最”称号的奖励5万元。对获得浙江省好稻米金奖、优质奖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奖励。按订单合同交售县级储备早籼谷的种粮农户,每交售50公斤早籼谷奖励30元;对按订单合同交售县级储备晚籼谷的种粮农户,每交售50公斤晚籼谷奖励16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三十四)促进县城承载能力全面提升。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推动政策性银行安排一定规模的信贷资金重点支持县城城镇化建设,促进人口和产业加快向县城集聚。(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东阳金融监管支局) (三十五)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落实2025年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省民生实事项目,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逐步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及居住证互认互通。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三十六)大力推进山区县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东磐山海协作百镇共建强基行动,促进两地产业项目交流合作,深化影视与文旅产业合作,深入推进东磐“消薄飞地”项目,带动山区县经济薄弱村增收。推动医疗、教育社会资源共享,打造东磐同城圈。(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国资办)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领域。 (三十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机制。落实“1+10”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 (三十八)推进“劳有所得”。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贯彻落实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三十九)推进“幼有善育”。完善生育支持措施,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6个,普惠托位占比70%以上,0—3岁儿童发育筛查率91%以上,0—6岁儿童孤独症复筛率达80%。(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四十)推进“学有优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优化调整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及集团化办学。巩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成果,培育省一级幼儿园3所以上,持续推进“玩创教育”实践工作,打造学前教育金名片。推进浙江省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建设,继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5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国家评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十一)推进“住有宜居”。坚持对商品房建设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探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出台东阳市优化房地产政策举措,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鼓励和支持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开展改造。2025年,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639套(间)以上,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80户。2025年更新住宅老旧电梯47台。(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四十二)推进“老有康养”。2025年,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40名,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25人;加大失智照护服务供给,每万老年人拥有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数达20张;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实现镇乡街道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四十三)推进“病有良医”。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家庭型医疗保障政策改革。加快推进浙江中西部医疗中心重点医院高质量发展,2025年推进“全国名医来东坐堂”,邀请全国名医来东开展疑难复杂手术54台以上或门诊诊疗服务720人次以上。建设积极推进实施“百名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医保局) (四十四)推进“弱有众扶”。根据浙江省、金华市统一要求,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新增残疾人就业140人,新增帮扶性就业基地1家,新增残疾人帮扶性就业30人;康复救助残疾儿童53人,康复辅具适配902人。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及时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上述8个领域政策全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市本级资金33.13亿元。各领域政策市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按照“政策-模板-案例”的要求梳理政策贯通路径,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文件自2025年6月29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奖励以企业申报的自然年数据作为奖励依据,同一项目(事项)符合多个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从优原则,不重复享受。本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如与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准。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印发
  • 《为何要改造老旧风电场?》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1-12-27
    •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和退役。本周我们从老旧风电场现状及改造益处出发对风电场改造政策进行解读。 我国老旧风电场改造紧迫性强 我国早期风电场大多机型落后,或者机组已老化。随着二十年设计使用寿命的临近,2000 年年初安装的机组早已老化。同时,我国早期安装风电机组单机容量较低,明显落后于当前水平。据CWEA,2008年我国新增装机的风电机组平均单机容量仅1214kW,2020年提升至2668kW,为2008年的2.2倍。2008年我国新增风电中单机容量小于1.0MW的机组占比为28%,而2020年我国新增风电机组单机容量均不低于1.5MW。 早期投运风电场风资源好、电价高,但经济性较差,改造紧迫性强。早期投运场站风资源相对较好,但由于机组额定风速高、单位千瓦扫风面积较小、风能利用率较低的定桨距失速型机组占比高等因素,风电机组容量系数、年利用小时数均偏低。远景能源高级副总裁田庆军表示,相对于当前的风电技术而言,早期的老旧风场已经可以划为不良资产行列,这些风场拥有着7-8米/秒以上的风资源,平均发电量小时数却在2000小时以下;以现有的技术,7米/秒以上的风资源基本可以发到3500小时以上,发电量相差至少一倍。加之,部分备品备件因停产或进口供应断档,机组检修工作量大、停机时间长、运维成本较高。因而,早期投运风电场经济性较差。 改造有助于风电场经济性提升 老旧风电场改造可提升利用小时数、降低土地成本、降低运维成本等,助力风电场经济性提升。 更换为单机容量更高的机组后,风电场利用小时数将有所提高。据《我国老旧风电机组更换研究》,以新疆某50MW风电场为例,目前安装的机组单机容量为 600kW,共计83 台,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895h。在不考虑限电因素的影响下,将 600kW机组更换为 1.5MW、2.0MW、2.5MW 以及 3.0MW 机组,年利用小时数可分别提升 1983h、2169h、2147h 以及 2245h。即使在限电的情况下,年利用小时数也可提升1105h。随着风资源较好的地区逐步被开发使用,未来新建项目的选址难度将有所提高,有望进一步驱动老旧风电场改造。据Wood Mackenzie,在2023年后,大部分新项目将位于风速在6.5米/秒以下的地区,项目内部收益率不足10%;而在风速9-10米/秒的地区对风电场进行翻新改造将实现15%以上的内部收益率。 改造后单位容量征地面积降低,节省土地成本。将多台小型机组拆除并更换为大型机组,可极大减少机位点数量,节约用地。据《我国老旧风电机组更换研究》,以上述新疆某风电场为例,若将 600kW 机组更换为1.5MW、2.0MW、2.5MW 以及 3.0MW 机组 ,可分别减少 50、58、63 以及 67 个机位点。 对老旧风电场进行改造后,运维成本也有望下降。老旧机组机型差异性很大,部分机组采用的技术路线因风能利用效率偏低被淘汰,部分机型在国内应用范围窄、零部件通用程度很低,零部件供应断档、运维能力缺乏导致备品供应时间长、运维成本高、停机时间长。据Wood Mackenzie,投产超过15年以上的老风电机场的运维成本比投产5年以内的年轻风电场高出50%。 目前,已有机组完成改造,经济性有所提升。金风科技对大唐石营子风电场9#机组进行提质增效改造。改造后9#机组年等效发电小时数在原本不足2000小时的基础上,可增加1000小时左右,与此项目原有机组平均发电量相比,预期发电量提升超过60%。改造后的全生命周期内增量全投资内部收益率超过14.4%。此外,辽宁某风电场项目将原有9台550KW机组替换为3台MY1.5MW机组,风场可利用小时数将由1260小时提升至2608小时。大唐贵州某风电场,自2020年底完成首批6台机组改造。在2021年上半年,技改机组的单台平均发电量提升110%。 本管理办法出台有望加速改造进程 老旧风电场改造此前已被多次提及。2020年5月,《辽宁省风电项目建设方案》中提出,支持现役风电机组更新项目建设。2021年5月,《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再次提及老旧风电场技术改造升级。2021年8月,宁夏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宁夏老旧风电场“以大代小”更新试点的通知》,将风电技改中“以大代小”规划落实政策层面,为运行年限、效益指标、设备容量、项目核准等一系列细则提供了政策标准和依据。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表示,在风能资源优质地区有序实施老旧风电场升级改造,提升风能资源的利用效率,推动风电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和退役。本办法对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做出了明确解释。风电场改造升级是指对风电场风电机组进行“以大代小”,对配套升压变电站、场内集电线路等设施进行更换或技术改造升级,分为增容改造和等容改造;风电场退役是指一次性解列风电机组后拆除风电场全部设施,并对场址进行生态修复。 补贴电量方面,运营期未满20年且累计发电量未超过改造前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的改造升级项目,可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风电场改造升级期间须计入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年限,改造升级完成后进行补贴清单变更,每年补贴电量为改造前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的5%。电价方面,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上网电价补贴电量部分按原项目电价政策执行,其余电量部分按项目重新备案当年电价政策执行。据此规定,补贴电量部分仍将维持较高的上网电量,有利于提升改造积极性。此外,办法提出,开发企业依法做好风电机组叶片、发电机等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项目废旧物资的循环利用工作。今年9月,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意见和建议,该征求意见涉及风机叶片等回收体系建设。未来随着相关的政策逐步落地,风电场改造升级有望加速推进。 我国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需求较大。据《我国风电机组退役改造置换的需求分析和政策建议》,按照风电场设计和经营期 20 ~ 25 年考虑,假定运行 15 年以上的部分风电机组有改造需求,运行 20 年未改造的风电机组开始退役,25 年全部退役。据此初步测算,2021―2030 年全国风电机组累计改造退役容量将超过6000万千瓦。具体来看,预计“十四五”期间累计退役机组容量将超过 120 万千瓦,全国改造置换机组需求将超过 2000万千瓦,1.5MW 以下机组和 1.5MW机组约各占一半;“十五五”期间风电机组退役改造置换规模约 4000 万千瓦,以 1.5MW 机组为主。 投资建议 我国早期风电场大多机型落后,或者机组已老化,当前老旧风电场改造紧迫性强。据测算,“十四五”期间累计退役机组容量将超过 120 万千瓦,全国改造置换机组需求将超过 2000万千瓦同时,“十五五”期间风电机组退役改造置换规模约 4000 万千瓦。据本次政策,补贴电量部分仍将维持较高的上网电量。加之改造可提升利用小时数、降低土地成本、降低运维成本,有望助力老旧风电场经济性改善,并带动风电运营商业绩提升。我们选取了龙源电力、大唐新能源等六家公司进行测算,风电场改造对各公司营收的增厚比例约在0.8%-32%。具体标的方面,【大唐新能源】【节能风电】【龙源电力】风电场改造对营收增厚比例分别为32.1%、28.8%、17.0%,弹性较高,在本次风电场改造政策中有望充分受益,建议关注。此外,电价上浮背景下,火电企业将更好地疏导成本压力,基本面有望改善;能源结构转型仍是大势所趋,可再生能源将是未来发电主体。火电转型新能源标的建议关注【华能国际(A+H)】【华润电力】【华电国际(A+H)】;新能源运营商建议关注【福能股份】【三峡能源】【吉电股份】【金开新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