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2023年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3-07-10
  •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钢铁冶炼节能典型示范案例、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钢铁冶炼企业实施的省级及以上节能典型示范案例和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均可参与申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加快我省钢铁行业技术进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钢铁企业转型升级,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使用规定>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13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将2023年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钢铁行业产能置换技术改造项目

    经省级工信部门按程序公示、公告产能置换方案、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亿元的的钢铁产能置换技术改造项目。

    (二)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

    钢铁冶炼企业实施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3〕101号)要求进行申报。

    (三)绿色低碳项目

    1.钢铁冶炼节能典型示范案例、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钢铁冶炼企业实施的省级及以上节能典型示范案例和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应用钢铁行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奖励。钢铁冶炼企业应用列入国家、省级先进适用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9号、福建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第一至第四批))的钢铁行业节能技术或装备产品。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应用钢铁行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所发生的费用。

    3.废钢回收加工中心项目。钢铁冶炼企业建设区域性、全省性且年处理废钢量超过200万吨的回收、拆解、加工、分类、配送一体化废钢回收加工中心,且至少向本企业以外的省内三家及以上钢铁冶炼企业,供应不少于申请对应规模奖励年处理量废钢量1/3以上的废钢(即申请200万吨规模的对应至少对外供应三家,合计67万吨以上废钢)。

    (四)退出长流程炼钢建设短流程电炉项目

    长流程冶炼企业同时退出高炉、转炉冶炼设备转型建设电炉短流程炼钢项目。

    (五)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钢铁冶炼企业按国家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开展“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方式运输”等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企业完成自主评估监测或委托钢铁技术服务机构评估监测、经中国钢铁行业协会公布或公告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六)钢铁行业兼并重组补助

    省内钢铁冶炼企业完成全国范围内钢铁冶炼兼并重组项目(以完成工商登记股权变更为准)。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应当在我省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无涉黑涉恶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生产、环保等事故;

    3.本年度实施申报方向项目的钢铁冶炼企业。

    (二)项目范围

    支持《规定》实施之日(2023年1月1日)起在建或新建的项目。

    (三)奖补原则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通过评审后根据《规定》可重复享受差别电价资金奖励类、补助类项目资金和其他省级财政资金,同一项目同时申报省级技改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省级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奖补项目和差别电价资金奖补项目,实行就高不叠加原则。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均需提交《福建省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按以下申报方向分别提供佐证材料,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一)钢铁行业产能置换技术改造项目

    1.钢铁企业产能置换公告或批复、项目备案、环评、能评、安评批复文件复印件;

    2.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产能置换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产能置换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复印件;

    4.项目竣工投产的需提交产能置换建设项目与公告产能置换方案一致性核实报告。

    (二)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3〕101号)要求进行项目申报,根据评定结果直接给予资金补助。

    (三)绿色低碳项目

    1.钢铁冶炼节能典型示范案例、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1)项目备案、环评、能评批复及验收文件复印件;

    (2)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列入省级及以上节能典型示范案例文件或网站公告。

    2.应用钢铁行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奖励

    应用列入国家、省级先进适用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推广应用目录的钢铁行业节能技术或装备产品的佐证资料(技术服务协议或装备产品采购合同、产品名称型号及对应目录条款、发票、付款凭证等)。

    3.废钢回收加工中心项目

    (1)项目备案、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

    (2)向本企业以外的省内三家及以上钢铁冶炼企业供应废钢情况的佐证资料(协议或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

    (四)退出长流程炼钢建设短流程电炉项目

    1.钢铁企业产能置换公告或批复、项目备案、环评、能评、安评批复文件复印件;

    2.产能置换建设项目与公告产能置换方案一致性核实报告(包括高炉退出情况)。

    (五)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1.完成“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方式运输”等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的评估监测报告;

    2.经中国钢铁行业协会公布或公告的佐证材料(文件或官网截图)。

    (六)钢铁行业兼并重组补助

    1.兼并重组协议复印件;

    2.股权变更佐证资料(工商登记股权变更);

    3.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佐证资料(因兼并重组发生的前期费用、资金利息相对应的合同、发票复印件);

    4.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兼并重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报送方式

    1.申报单位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填写《福建省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提供相关说明或佐证材料等,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企业申报材料需同时准备纸质版(一式三份,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平整)和电子文档(Word或WPS格式刻录光盘,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填报的纸质材料盖章版同步报所在地工信部门,省属企业向所在地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申报。

    2.各地工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严格审查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排除“失信黑名单”,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并正式行文出具初审意见,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上报省工信厅。收件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0日,逾期不再接收。

  • 原文来源:https://power.in-en.com/html/power-2432221.shtml
相关报告
  • 《2017年钢铁行业运行及2018年工作考虑》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2-08
    • 2017年,钢铁行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地条钢”得以全面取缔,企业效益显著好转,行业运行稳中趋好。但“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风险依旧存在,新增产能的苗头逐步显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等压力日渐突出,行业仍面临诸多困难。2018年,钢铁行业仍要坚定不移去产能,严防新增产能,着力推动钢铁行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规范经营,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2017年钢铁行业运行情况 (一)超额完成去产能任务、全面取缔“地条钢”。2017年是钢铁去产能的攻坚之年,全年共化解粗钢产能5000万吨以上,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4亿吨“地条钢”产能全面出清,从根本上扭转了“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有效改善了市场环境,显著规范了进出口秩序,钢材质量明显提升,行业效益大幅增长。 (二)统计内粗钢产量创新高。随着“地条钢”产能退出,统计内合规产能开始快速释放,2017年我国粗钢产量8.32亿吨,同比增长5.7%,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考虑到大量“地条钢”产量未纳入统计范围之内,2017年实际粗钢产量不会高于2016年水平。 (三)钢材出口显著下降。2017年,我国累计出口钢材7543万吨,同比下降30.5%;累计进口钢材1330万吨,同比增长0.6%。出口价格明显提高,全年钢材出口金额3700亿元,同比增长3.1%;钢材平均出口价格4905元/吨,同比增长48.4%。 (四)钢材价格上涨较快。受钢铁去产能工作深入推进、“地条钢”全面取缔、采暖季错峰生产和市场需求回升等因素影响,2017年钢材价格大幅上涨。12月底,中国钢材价格指数为121.8点,比年初上升22.3点,涨幅22.4%,其中长材价格指数由年初97.6点升至129.0点,涨幅32.2%;板材价格指数由年初104.6点升至117.4点,涨幅12.2%。细分品种中,国内螺纹钢价格年初为3268元/吨,最高涨至5000元/吨以上,年底回落至4447元/吨,同比增长36.1%。 (五)企业效益明显好转。2017年,我国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6.74万亿元,同比增长22.4%,实现利润341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189亿元,同比增长177.8%。2017年,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的重点大中型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69万亿元,同比增长34.1%,实现利润1773亿元,同比增长613.6%。 二、行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防范新增产能压力增大。随着市场形势的好转,部分停产企业陆续恢复生产,企业主动退出意愿减弱,去产能任务越发艰巨。在高利润的驱动下,近期部分地区和企业又有了新上钢铁冶炼项目的冲动,存在打政策擦边球的倾向,产能反弹压力增大。严防新增产能将成为2018年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 (二)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压力攀升。2017年,“地条钢”产能在重拳打击下得以全面取缔,但随着钢材价格大幅上涨,“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可能性增加。近期,黑龙江、吉林等省已发生几起“地条钢”死灰复燃案例,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简称部际联席会议)针对案件查处情况向各地印发了通报。“地条钢”死灰复燃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三)短流程炼钢发展亟需理顺政策。集中取缔“地条钢”后,虽然高炉-转炉长流程企业加大了废钢利用量,但仍出现废钢阶段性供应过剩的情况,废钢出口增幅较大,2017年累计出口废钢220.3万吨,而2016年仅出口1000吨左右。为适应钢铁行业未来发展需要,推动解决短流程炼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钢铁行业的“长短流程”合理布局,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等政策亟待理顺推进。 (四)钢铁企业环保压力不断增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钢铁行业错峰限停产,各地政府和钢铁企业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了不同形式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区域内钢铁企业产生深远影响。从当前看,采暖季限产50%的政策对改善大气环境效果明显。从长远看,环保政策的不断升级将倒逼钢铁企业实施环保技改,有利于钢铁行业可持续发展;倒逼京津冀等环境敏感地区钢铁产能向环境容量较大的地区转移,有利于钢铁行业布局优化。 三、2018年工作考虑 (一)精准施策,坚定不移去产能。抓好重点地区去产能,指导地方以处置“僵尸企业”、去除低效产能为重点,力争2018年提前完成“十三五”钢铁去产能1.5亿吨的上限目标。严控新增产能,指导各地对严控新增产能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把产能置换关,严禁以任何名义新增钢铁产能。 (二)多措并举,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建立健全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长效机制,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地条钢”高发的重点省(区、市),部际联席会议将于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督查。发挥负面警示作用,对涉嫌违法制售“地条钢”的行为,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三)加强研究,合理引导电炉炼钢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鼓励现有高炉-转炉长流程企业转型为电炉企业。对不同地区新建电炉项目在产能置换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鼓励小型电炉企业联合重组和接收过剩地区转移产能,发展先进水平的电炉企业。推动相关政策修订,为短流程电炉炼钢创造有利政策环境。 (四)规范经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开展钢铁、焦化、铁合金行业规范企业动态调整工作,实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分析,结合钢铁去产能、产能置换、采暖季错峰生产等工作,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对地方工作的指导,避免钢材价格大幅波动,努力维护行业平稳运行。 (五)积极谋划,推动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标准引领,探索钢铁产品分级、分类管理,着力提升钢铁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推进向中高端迈进。建立健全上下游合作机制,加快钢铁新材料产业化应用。积极推进智能制造,以试点示范为抓手,探索可复制经验和做法,加大行业推广力度。
  •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科协科技期刊有关项目申报的通知》

    • 来源专题:数智化图书情报
    • 编译者:闫亚飞
    • 发布时间:2023-10-10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一流科技期刊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深化改革 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意见》,加强科技期刊建设理论研究、实践创新和管理服务,切实推动我国科技期刊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技期刊有关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与要求 (一)课题研究类 1.《中国科技期刊数字化建设水平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编号:2023KJQK011) 项目概述:系统调查评估我国科技期刊单刊和集群数字化建设情况,对科技期刊平台建设、数据建设、新媒体传播的水平和质量进行立体化呈现和水平评价,分析问题和不足,就全面推动我国科技期刊行业整体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出版机构建设运营数字化平台的能力提出举措建议,引导科技期刊数字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项目数量:1项 项目经费:不超过30万元 项目周期:2024年4月底完成 实施要求:在全面分析、了解我国科技期刊自主/自建平台、数据、新媒体等多方面数字化建设技术水平、技术能力和技术共识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研制具备科学性、可操作的我国科技期刊数字化建设水平评价规范框架,针对各级水平的科技期刊,采用合适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对单刊、集群进行数据采集、监测和评价实践,编制我国科技期刊数字化建设水平评价监测报告,并形成科技期刊提升数字化水平实施指南和最佳实践。项目结项时须提交不少于8万字的研究报告1份、重点问题解决方案1份、3000字左右的建议报告2份及相关研究资料。 2.大模型技术对中国科技期刊发展的影响分析及对策(项目编号:2023KJQK012) 项目概述:立足人工智能前沿技术视野,通过文献调研、调查访谈、模型应用实践等形式对大模型技术的发展状况进行调研分析,围绕选题策划、审稿校对、出版传播、知识服务、学术评价、诚信治理等科学出版全流程分析大模型技术对中国科技期刊发展的影响,研究设计构建科技期刊大模型的应用场景,探索中国科技期刊发展新路径。 项目数量:1项 项目经费:不超过20万元 项目周期:2024年4月底完成 实施要求:组织大模型技术调研不少于5次,须覆盖国内主要的模型技术创新机构,范围不限于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织大模型技术在科技期刊出版领域应用研讨会不少于3次,须覆盖国内主要的科技期刊出版单位。项目结项时须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1份、3000字左右的建议报告1份及相关研究资料。 3.中国科技期刊报道全球顶尖科研成果的国际比较分析(项目编号:2023KJQK013) 项目概述:梳理我国科技期刊报道国内外重大科研成果情况,分析国内外一流科研机构和科学家在我国科技期刊发表成果的情况和趋势变化,对比我国代表性期刊和国际同类期刊发文机构、引用机构以及作者、读者水平,分析我国科技期刊对重要科研机构和重要学者的影响力情况,就推进高质量期刊建设提出举措建议。 项目数量:1项 项目经费:不超过20万元 项目周期:2024年4月底完成 实施要求:对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发文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遴选不少于20个重要学科领域,比较我国科技期刊和国际同类期刊报道全球顶尖科研成果的情况差异。项目结项时须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1份、3000字左右的建议报告1份及相关研究资料。 (二)实践创新类 4.《中国开放获取科技期刊目录》编制(项目编号:2023KJQK014) 项目概述:面向开放获取出版模式对科技期刊带来的转型挑战,以打造自主、权威、前沿的中国开放获取科技期刊目录为目标,开展首版《中国开放获取科技期刊目录》的编制与发布工作,推动建立我国科技期刊开放获取标准和规范,引导我国科技期刊因需因能进行开放出版转型。 项目数量:1项 项目经费:不超过40万元 项目周期:2024年4月底完成 实施要求:依据国内外开放科学、开放获取相关规范标准,充分吸收开放获取相关研究报告编制经验以及国际开放获取期刊目录审核办法,组织期刊出版界专家和一线办刊人员梳理我国科技期刊开放获取情况,对以不同模式进行开放获取的科技期刊进行分类标识,采集各刊的基础信息及相关制度规范,形成《中国开放获取科技期刊目录》,结项时同时提交目录期刊收录标准以及国内科技期刊相关基础信息。 5. 《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创新实践案例》汇编出版 (项目编号:2023KJQK015) 项目概述:发掘凝练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创新做法和创新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科技期刊内容建设、传播服务体系建设、运行机制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以及集群化(集团化)办刊等方面成效突出、代表性强、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汇编出版典型案例集,供全国科技出版工作者研究借鉴,为我国科技期刊提升办刊水平提供支撑。 项目数量:1项 项目经费:不超过30万元 项目周期:2024年4月底完成 实施要求:通过数据采集、文献调研、专家访谈等方式,收集整理、总结凝练不少于50个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项目实施优秀案例,汇编成为《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创新实践案例汇编》。项目结项时须提交《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典型办刊案例汇编》及相关原始资料。 (三)支撑服务类 6.中国科协主管期刊新媒体专项检查支撑服务(项目编号:2023KJQK016) 项目概述:按照《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关于规范报刊单位及其所办新媒体采编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国科协部署要求,协助对中国科协主管期刊新媒体发布信息的内容质量、编校质量,信息发布机制、“三审三校”等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采编、运维人员岗位资质情况,以及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等工作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抽检,抽检新媒体数量不少于40个。 项目数量:1项 项目经费:不超过30万元 项目周期:2024年4月底完成 实施要求:为中国科协主管期刊新媒体专项抽检提供服务支撑,主要任务包括搜集信息、汇总分析数据、梳理有关问题、撰写专项报告,以及反馈结果、分发材料、归纳档案资料等,项目结项时须提交中国科协主管期刊新媒体运行情况专项检查总体情况报告和每个新媒体账号具体运行情况评估意见,并提供相关附件资料。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二)申报单位需具备项目要求的研究和业务能力,有满足项目执行条件的专业人员队伍,能够提供开展项目工作的必要条件。申报单位须承诺并确保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使用项目经费。 (三)两家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默认牵头单位为第一申报单位。参与各方需在申报书中明确任务分工以及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四)同一家单位最多限报两个项目。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民政部或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原学会学术部)有关项目的。 三、申报方式 (一)请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填写要求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和内容规范,并在封面页顶右侧注明要申报的项目编号。申报单位须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得谎报、编造业绩。 (二)申报单位请将《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盖章版),连同相关辅助资料,用文件袋密封,并注明申报单位名称及项目编号,按要求报送至北京华宇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申报材料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三)请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书word版本发送至电子信箱:yukai@hycs.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3中国科协期刊项目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评审单位将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方可参加评审遴选。 (四)接受申报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以快递寄送的,以快递发出日期为准。 (五)申报单位请同时前往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nk.cast.org.cn)项目申报页面进行供应商注册和申报。技术咨询:010-53352066。 业务咨询: 联 系 人:程路丽  顾洺玮 电     话:010-68571884  68581259 申报材料邮寄: 联系单位:北京华宇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  凯 电    话:18330233017 电子邮箱:yukai@hycs.com.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7区16号楼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53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