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发表陈雷部长署名文章: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 》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7-04-01
  • 陈雷

    《人民日报》(2017年03月22日10版)

    今天是第二十五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届“中国水周”的宣传活动也同时拉开帷幕。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废水”,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绿色发展,把建设生态文明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突出位置,做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水是生态系统的控制要素,河湖是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水利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近年来,全国各地、各级水利部门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开展水生态治理修复,加快完善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推动治水兴水管水迈入新阶段。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的有效举措,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治本之策,是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今年元旦,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特别强调,“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狠抓贯彻落实,联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制定印发《意见》实施方案,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全方位督导检查。各地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作出部署,亲自组织推动,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方案已经全部编制完成,20多个省份明确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总体看,全面推行河长制起步顺利、进展较快。

    全面推行河长制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落实总书记关于“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的号令,咬定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这一目标,抓住党政领导负责制这个关键,突出以问题为导向这个根本,全力以赴把这项工作抓实做好,确保2018年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长制。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江河湖泊是宝贵的绿色财富,是生存发展的珍贵资源。当前,我国新老水问题相互交织,一些河湖健康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我们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第二,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发挥河长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抓改革的关键,不仅要亲自抓、带头干,还要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全面推行河长制核心是实行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负责制,是党政领导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的直接体现。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江河湖泊是流动的生命系统。河湖之病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解决河湖管理保护这个难题,必须实行“一把手”工程。各地要按照《意见》要求,抓紧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建立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河长制责任体系。“河长”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担任河长必须立下军令状,做到重要情况亲自调研、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导,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第三,树立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河湖保护。《意见》以问题为导向,明确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以及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执法监督管理等主要任务。各地河湖自然禀赋不同,面临主要问题各异,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从当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统筹保护与发展、水上与岸上,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对生态良好的河湖,要突出预防和保护措施,强化水功能区管理,维护河湖生态功能;对生态恶化的河湖,要健全完善源头控制、水陆统筹、联防联控机制,加大治理和修复力度,尽快恢复河湖生态;对城市河湖,要划定管理保护范围,全面消除黑臭水体,连通城市水系,实现水清岸绿、环境优美;对农村河湖,要加强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和清洁小流域建设,狠抓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着力打造美丽乡村。

    第四,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严格考核问责。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是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要建立河长制工作台账,明确每项任务的办理时限、质量要求、考核指标,加大督办力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时保质完成。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倒逼责任落实。人民群众对河湖保护与改善情况最有发言权,要通过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河长公示牌、社会媒体、社会监督员等多种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第五,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凝聚工作合力。河湖管理保护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涉及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部门。各地要从全流域出发,既要一河一策、一段一长、分段负责,又要通盘考虑、主动衔接、整体联动。各部门要树立全局一盘棋观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地要抓好河长制办公室组建工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等重要作用,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工作格局。要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凝聚起全社会珍爱河湖、保护河湖的强大合力,以推行河长制促进河长治。

    (作者为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

相关报告
  • 《人民日报发表陈雷署名文章:以湖长制促进人水和谐共生》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8-01-10
    • 2017年1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这一意见。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大政策举措,也是加强湖泊管理保护、维护湖泊健康生命的重大制度创新。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意见》要求上来,进一步加强湖泊管理保护,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充分认识湖长制特殊重要性 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来,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狠抓落实,省市县乡四级30多万名河长上岗履职,河湖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河湖管护责任更加明确,很多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生态系统逐步恢复,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受到人民群众好评。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针对湖泊自身特点和突出问题,中央专门制定出台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湖泊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彰显了湖泊生态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我们要深刻认识实施湖长制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落实湖长制改革任务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充分认识湖泊功能的重要性。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江河水系、国土空间和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经济功能和生态功能。全国现有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2865个,总面积7.8万平方公里,淡水资源量约占全国水资源量的8.5%。这些湖泊在防洪、供水、航运、生态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大自然的璀璨明珠,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必须倍加珍惜、精心呵护。 充分认识湖泊生态的特殊性。与河流相比,湖泊水域较为封闭,水体流动相对缓慢,水体交换更新周期长,自我修复能力弱,生态平衡易受到自然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容易发生水质污染、水体富营养化,存在内源污染风险,遭受污染后治理修复难,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大,必须预防为先、保护为本,落实更加严格的管理保护措施。 充分认识湖泊问题的严峻性。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围垦湖泊、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造成湖泊面积萎缩、水域空间减少、水系连通不畅、水环境状况恶化、生物栖息地破坏,湖泊功能严重退化。虽然近年来各地积极采取退田还湖、退渔还湖等一系列措施,湖泊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但尚未实现根本好转,必须加大工作力度,打好攻坚战,加快解决湖泊管护突出问题。 充分认识湖泊保护的复杂性。湖泊一般有多条河流汇入,河湖关系复杂,湖泊管理保护需要与入湖河流通盘考虑、协调推进;湖泊水体连通,边界监测断面难以确定,准确界定沿湖行政区域管理保护责任较为困难;湖泊水域岸线及周边普遍存在种植养殖、旅游开发等活动,如管理保护不当极易导致无序开发;加之不同湖泊差异明显,必须因地制宜、因湖施策,统筹做好湖泊管理保护工作。 准确把握湖长制总体要求 实施湖长制,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遵循湖泊的生态功能和特性,建立健全湖长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湖泊管理保护机制,为改善湖泊生态环境、维护湖泊健康生命、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提供有力保障。 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基本遵循。党的十九大要求,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施湖长制,必须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生态与发展、流域与区域、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全面推进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还湖泊以宁静、和谐、美丽。 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为目标导向。党的十九大强调,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湖泊突出问题,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持续提升湖泊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增强湖泊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把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作为关键抓手。党政领导担当履职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积累的宝贵经验,也是落实湖长制改革举措的关键所在。要坚持领导带头、党政同责、高位推动、齐抓共管,逐个湖泊明确各级湖长,细化实化湖长职责,健全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完善考核问责机制,落实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督促各级湖长主动把湖泊管理保护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把统筹湖泊生态系统治理作为科学方法。湖泊管理保护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充分认识湖泊的问题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加强源头控制,强化联防联控,统筹陆地水域、统筹岸线水体、统筹水量水质、统筹入湖河流与湖泊自身,增强湖泊管理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观念,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湖泊管理保护工作。 把鼓励引导公众广泛参与作为重要基础。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带动下,目前社会各界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热情空前高涨。实施湖长制同样需要坚持开门治水,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建立湖泊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让湖泊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成为公众自觉行为和生活习惯,营造全社会关爱湖泊、珍惜湖泊、保护湖泊的浓厚氛围。 全面落实湖长制重点任务 《意见》明确要求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树立问题导向,强化分类指导,因湖施策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湖长制改革任务落地生根,推动湖泊面貌持续改善。 严格湖泊水域岸线管控,着力优化水生态空间格局。依法划定湖泊管理保护范围,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湖泊、违法占用湖泊水域岸线,从严管控跨湖、穿湖、临湖建设项目和各项活动,确保湖泊水域面积不缩小、行洪蓄洪能力不降低,生态环境功能不削弱。要强化湖泊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可开发利用区,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利用强度,实现节约集约利用,最大程度保持湖泊岸线的自然形态。 结合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着力抓好湖泊水资源节约保护。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实行湖泊取水、用水、排水全过程管理,从严控制湖泊水资源开发利用,切实保障湖泊生态水量。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湖区周边及入湖河流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推动建立以水域纳污能力倒逼陆域污染减排的体制机制。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规范入湖排污口设置管理,确保入湖污染物总量不突破湖泊限制纳污能力。 推进湖泊系统治理与自然修复,着力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开展湖泊健康状况评估,系统实施湖泊和入湖河流综合治理,有序推进湖泊自然修复。加大对生态环境良好湖泊的保护力度,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湖泊生态岸线建设、滨湖绿化带建设和沿湖湿地公园建设,进一步提升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恶化湖泊治理修复,综合采取截污控源、底泥清淤、生物净化、生态隔离等措施,加快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水系自然连通,逐步改善湖泊水质。 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着力打击涉湖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湖排污口,严厉打击废污水直接入湖和垃圾倾倒等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以及非法养殖、采砂、设障、捕捞、取用水等行为,集中整治湖泊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积极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先进技术,实行湖泊动态监管,对涉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早恢复。 夯实湖泊保护管理基础工作,着力维护湖泊健康生命。科学布设入湖河流以及湖泊水质、水量、水生态等监测站点,收集分析湖泊管理保护的基础信息和综合管理信息,建立完善数据共享平台。组织制定湖泊名录,建立“一湖一档”,针对高原湖泊、内陆湖泊、平原湖泊、城市湖泊等不同湖泊的自然特性、功能属性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编制“一湖一策”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促进湖泊休养生息,让碧波荡漾的湖泊成为维护良好生态系统的重要纽带、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优美空间、展现美丽中国形象的生动载体。 (作者为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
  • 《经济日报:河长制加上湖长制——河清湖美新打法》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8-01-10
    • 河长制自全面推行已满一年,河长制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已基本建立,河湖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河湖管理难题。与河流相比,湖泊的自然属性复杂,管理保护难度更大。近日,实施湖长制的文件出台,对于湖泊而言,湖长制是河长制的具体化,为湖泊量身定制,更具针对性——   “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特别强调。河长制自全面推行已满一年。近日,实施湖长制的文件也刚刚出台。河长们是如何履职的?湖长们要解决哪些问题?怎样不断创新治水方式?对此,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解读。   生态治理机制逐步健全:   明确省市县乡河长32万多人   冬日的太湖,碧波荡漾,水光潋滟。太湖流域是河长制的先行地,随着河长上岗、机制到位,2017年年底已率先全面建立河长制体系。监测数据显示,太湖湖区整体水质已从劣Ⅴ类提升至Ⅴ类以上,富营养化程度有所减轻。从当年大规模暴发的蓝藻危机到如今水清岸绿,太湖终于能顺畅呼吸。   太湖水生态环境的改善,河长制功不可没,这也是全国河长制成效的一个缩影。“目前,我国河长制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已经基本建立,河湖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河湖管理难题,不少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中央确定的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任务有望提前完成。”水利部部长陈雷说。   江河湖泊是流动的生命系统。河湖之病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解决河湖管理保护这个难题,必须实行“一把手”工程。“以前,环保不下河,水务不上岸,河湖环境防治是一道难题。”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鸿志表示,河长制的实施,找到了打开困局的一把“金钥匙”,由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河长,主要领导站到了河流防治责任的最前端,责任很明确,推责无弹性,追责无人替,履责变刚性,变“九龙治水”为“河长治水”。   行走在河湖边,很多地方都在醒目的位置树立了河长公示牌,牌上标注河流基本情况、治理目标、河长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截至2017年底,全国所有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出台,县级以上的河长办全部设立,省级层面的六项制度全部出台,全国明确了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2万多人;同时,23个省份加码把河长一直设到村,全国有村级河长62万人。有23个省份到2017年底已经全面建立了河长制。   不仅明确了河长责任,其履职工作也纳入奖惩考核机制。水利部已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环境保护部把河长制工作纳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同时,水利部、财政部建立了以奖代补机制,2017年奖补了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比较好的12个省份,相关各省份平均获得4000万元至5000万元。各地也积极探索奖惩机制,浙江建立了问题曝光和问责机制,江西建立了河长制表彰制度。   湖长制更具针对性:   实施入湖排污口整治   2016年年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提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其中就包括湖泊。既然如此,为何日前还要出台文件推行湖长制?“湖泊管理保护有其特殊性,与河流相比,湖泊的自然属性复杂,管理保护难度更大。要解决这些问题,亟须大力推行湖长制,与河长制有效衔接,采取更严格的措施对湖泊和入湖河流实施系统保护和治理修复。”在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看来,湖长制的文件是河长制的具体化,为湖泊量身定制,更具针对性。   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及以上的天然湖泊2865个,总面积7.8万平方公里;湖泊淡水资源量约占全国水资源量的8.5%……我国湖泊之众多,从这组数据可见一斑。但另一组数据则不免让人们为湖泊水质总体状况担忧——2016年,全国118个重要湖泊总体水质为I-III类的比例为23.7%,IV-V类的比例为58.5%,劣V类的比例是17.8%。从近两年的趋势看,I—III类水质比例有所降低,劣V类水质比例也在降低,IV—V类水质的比例在增加。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副局长黄卫良认为,湖泊与河流有共同之处,不同之处也很多。作为众多河流交汇之地,湖泊水源复杂,污染源也复杂。加上湖泊周围大多是人类聚居之处,很容易被污染。一旦污染,治理难度又特别大。湖泊更容易沼泽化、藻类问题突出。如日本琵琶湖面积比太湖小得多,几十年治理,生态都恢复不了。经过多年治理,我国的一些重要湖泊水质有所改善。但是,由于湖泊的特殊性,从全国来看,湖泊的水质总体状况仍不乐观。中央专门强调湖泊问题,可以说用意深远。   在全国湖泊实施湖长制,水污染治理也将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水利部河长办主任祖雷鸣说,要控制入湖污染物排放量,给湖泊减负,包括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通过节水减少废污水排放量。实施入湖排污口整治,清理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排污口,提高入湖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要“一湖一策”,有的湖泊淤积严重,要底泥清淤,清理内源污染。有的要在湖泊周边设置湿地,净化入湖水质。有的要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提高湖泊水体流动性。   转变治水思路理念:   用长效机制守护水生态文明   河长不仅管水里的事,还要管岸上的事。据介绍,很多地方河长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整治河流周边的养猪场,摸清河流周边有多少养猪场,关闭散乱的、没有污水处理能力的养猪场,确保规模化养猪场实施无害化处理。河流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很多地方还探索建立了流域协调机制,实行联防联控。在云南滇池流域,有36条河流流入滇池,当地建立了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上游不达标补偿下游,末端断面不达标向财政缴纳补偿金。   河长制带动了全民治水热潮。天津聘请河道社会监督员407名,带动全社会参与节水、护水。浙江涌现出一批“企业河长”“养殖户河长”等民间河长。广西的不少地方,河长制写入了村规民约,聘请老党员、村民代表担任村河长。很多省份探索设立了“河道志愿者”“巾帼护水岗”“河道警长”“河小二”等,参与河长制相关工作,成为社会参与河湖治理的生动写照。   “我们治水思路和治水理念在转变。”陈雷说,山水林田湖草是个有机生命体,要牢固树立辩证思维和系统思维,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系统治理,统筹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生态退化、水环境恶化、水灾害频发问题,着力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形成有利于水资源节约保护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近年来,各地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城,“三条红线”约束作用不断显现,加快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水利部数据显示,全国年用水总量6040亿立方米,明显低于6350亿立方米的年度控制指标;2012年至2016年,我国万元GDP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25.3%和26.6%;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9.9%。   专家建议,在全面推进河长制过程中,要把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职责落到实处。同时,完善责任范围的划分机制、治理目标的细化机制、资金使用的管理机制、协调沟通的联席机制、生态资金的横向补偿机制,用长效机制守护水生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