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储用造”全链条推进 承德加快建设新型能源强市》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2-06
  • 站产业集群建设,今年加快滦平抽蓄项目主体工程建设,确保隆化抽蓄下库开挖和地下工程全面开工,兴隆安子岭、宽城大石柱子抽蓄项目开工建设;另一方面着力在新型储能领域发展破题突围,加快推广全钒液流储能电池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领域应用,隆化集电独立储能项目一季度建成并网,双滦建投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年内开工,年底建成并网。

    在“用”上发力。承德陆续建成“6站3通道”清洁能源电力输送网络,即御道口、金山岭、承德、承德东、承德北、牌楼500千伏站以及金山岭—太平、承德—姜家营、承德东—阳乐500千伏通道,全市绿电送出能力约1800万千瓦。今年,将重点推进承德东至唐山滦州市500千伏线路工程年内投运,隆化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特高压开关站项目开工建设,绿电送出能力达到2400万千瓦。

    在“造”上发力。承德着力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国华丰宁新能源产业园、平泉风领混凝土塔筒制造、围场中车风电智慧能源装备制造等项目加快推进,构建功能互补、上下游配套的发展格局。

    “以打造首都北京的清洁能源电力供应基地、京北绿氢应用基地、国家级储能产业基地、北方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为抓手,承德正加快建设新型能源强市。”承德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李浩说。

  • 原文来源:https://www.nengyuanjie.net/article/110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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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6-27
    • 【国际能源网 讯】6月21日,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阳江市高质量建设制造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构建产业区域高质量发展布局,阳东区培育发展超千亿新能源产业集群,加快海上风电场建设,推动阳江核电7-8号机组前期工作。推动抽水蓄能、太阳能光伏发电等绿色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推动氢能和储能产业发展。推进核电、风电产业链的延伸,发展轻型能源装备制造。 加快推进“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新型储能”产业融合发展,争创国家级示范项目。支持阳东区围绕深海养殖、渔港提升、海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示范区,推动“风渔旅”融合发展,探索创建阳东“飞地”“飞海”特别合作示范区。集中资源大力发展海工装备制造,对标全球海工装备标准,力推阳江高新金风海洋工程项目投产、中远海运海工基地等海工装备项目动工投产,尽早布局安装船、运维船等海工装备,完善海工装备制造、维护以及租赁环节,为海上风电长远发展奠定基础。推动阳东区大力发展海工轻装备制造业和风电运维服务业,努力实现海工装备产业新突破。 以海上风电整机、风电机组零配件、海上风电建设运营及检测认证服务为着力点,推进中材叶片、东方海缆、蓝水海工装备等项目加快建设;精准招引国内外发电机、齿轮箱、轴承等产业链关键零部件制造龙头企业落户,推动全产业链往千亿迈进。扶持海上风电运维产业,精准招引在风电整体运维、智能监测、维护检修、船舶服务、备件服务等领域综合能力强的运维企业,构建海上运维生态圈。支持阳春市建设中国标准化数控机床产业基地。壮大绿色能源产业。优化能源产业规划布局,重点推进风电、核电、抽水蓄能、太阳能、氢能等优势产业,抓好帆石、青洲等千万千瓦海上风电场建设,建成中能建35万千瓦光伏项目,全力打造国家新能源产业基地,推动绿色能源产业向能源装备制造业延伸发展。 培育发展十亿级成长型产业。发展新型储能产业。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发展,建设“新能源+储能”示范项目,形成储能系统和储能装备生产集聚区,加快阳西电厂1-6号机组储能调频项目、明阳沙扒科研示范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在阳西建设“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海水制氢”融合项目,力争通过3-5年,打造形成新的优势产业集群。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水平。强化产业链服务。落实产业集群“链长制”,加强合金材料、海上风电、食品加工等重点产业的供应链、信息链、服务链、人才链专项调度,提升产业链资源整合及协同能力。 原文如下: 阳江市高质量建设制造强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粤发〔2023〕7号)精神,坚持制造业当家,进一步推动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坚持“制造业当家”工作要求,切实将“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五大提升行动落到实处,实施工业振兴和制造业“千百十”工程,聚焦制造业当家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科学增长,争当粤东西北地区“制造业当家”排头兵,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贡献阳江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制造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全市制造业增加值突破350亿元,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5%以上,实现超百亿元企业7家,专精特新企业70家,形成2个千亿级和6个百亿级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到2035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培育发展一批产业链主、专精特新企业,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水平迈上新台阶,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建立。 二、实施集群强链提升行动,在产业能级上实现新突破 (三)构建产业区域高质量发展布局。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落实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着力构建功能定位清晰、开发重点突出、集聚效应明显的差异化产业带区域发展布局。江城区发展“3+5+1”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先进装备制造、五金刀剪、绿色食品等三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大力培育发展智能家电、激光增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保节能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巩固提升服装鞋帽传统特色产业。打造厨房用品制造名城、百亿激光光谷,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打造阳江最大电商基地。阳东区培育发展超千亿新能源产业集群,加快海上风电场建设,推动阳江核电7-8号机组前期工作。推动抽水蓄能、太阳能光伏发电等绿色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推动氢能和储能产业发展。推进核电、风电产业链的延伸,发展轻型能源装备制造。打造智能电器、机械装备、高品质紧固件三大超百亿产业集群,培育电子信息产业,推动五金刀剪等传统行业转型升级。阳春市发展先进材料、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物医药、食品加工五大百亿级产业集群。阳西县发展壮大绿色能源、食品加工、绿色建材、海洋渔业、海洋重工等产业。海陵试验区打造特色水产品加工产业。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布局建设一批特色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合金材料和装备制造两大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四)推动海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以“海洋主题”+“特色制造业”为发展载体,推动各县(市、区)打造地方特色海洋制造业,积极创建省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重点打造现代化海洋牧场,统筹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深耕“蓝色牧场”,建好“海上粮仓”,加快推进“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新型储能”产业融合发展,争创国家级示范项目。支持阳东区围绕深海养殖、渔港提升、海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示范区,推动“风渔旅”融合发展,探索创建阳东“飞地”“飞海”特别合作示范区。集中资源大力发展海工装备制造,对标全球海工装备标准,力推阳江高新金风海洋工程项目投产、中远海运海工基地等海工装备项目动工投产,尽早布局安装船、运维船等海工装备,完善海工装备制造、维护以及租赁环节,为海上风电长远发展奠定基础。推动阳东区大力发展海工轻装备制造业和风电运维服务业,努力实现海工装备产业新突破。〔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五)壮大千亿级支柱产业集群。巩固合金材料产业优势。围绕全产业链达2000亿元的目标,引导龙头企业增资扩产,力促甬金三期、硬质合金等项目投产,世纪青山高碳铬铁、甬金不锈钢水管项目动工,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打造全国不锈钢产业应用中心,拓展铝钛铜镁等高端合金产业,不断延伸下游深加工、交易市场环节,形成全国规模最大的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集群之一。推进装备制造产业集聚。以海上风电整机、风电机组零配件、海上风电建设运营及检测认证服务为着力点,推进中材叶片、东方海缆、蓝水海工装备等项目加快建设;精准招引国内外发电机、齿轮箱、轴承等产业链关键零部件制造龙头企业落户,推动全产业链往千亿迈进。扶持海上风电运维产业,精准招引在风电整体运维、智能监测、维护检修、船舶服务、备件服务等领域综合能力强的运维企业,构建海上运维生态圈。支持阳春市建设中国标准化数控机床产业基地。壮大绿色能源产业。优化能源产业规划布局,重点推进风电、核电、抽水蓄能、太阳能、氢能等优势产业,抓好帆石、青洲等千万千瓦海上风电场建设,建成中能建35万千瓦光伏项目,全力打造国家新能源产业基地,推动绿色能源产业向能源装备制造业延伸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六)提质升级百亿级优势产业。提升五金刀剪产业。围绕打造世界级刀剪之都的目标,加快王麻子科技项目、海联厨业厨房用品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拓展高端医疗刀具、粉末冶金刀、3D 打印刀等高端刀剪产品,推动产业往数字化、智能化、工匠刀剪等方向发展,创建省、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做大食品加工产业。发挥“中国调味品之都”品牌效应,力促加美味二期等项目动工,加快致美斋一期、高技食品等项目建设,推动安辰蛋白等项目投产,力促厨邦、卡夫亨氏等企业达产满产。谋划建设预制菜产业园,扩大“漠阳味道”的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做强新型建材产业。持续壮大新型建材产业规模,推动华润5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9MW余热发电项目迁移到阳春市,依托阳西资源拓展发展装配式建筑。做优轻工纺织产业。鼓励企业生产向智能化、信息化方向改造升级,支持企业向研发、品牌和全链生产服务转变提升,整合成“时尚阳江”服装产业品牌形象。推进智能家电产业。加快规划建设阳春智能产业园,对接全国家电龙头,推动家电重点企业落户,加强与五金刀剪产业协同发展,力争为智能家电提供优质配套材料。做强生物医药产业。依托阳春南药资源优势,在阳春建设中医药产业园,打造中医药产业智能制造基地。加快新产品研发及成果转化,推动现有产业从原材料到深加工再到生物医药产业延伸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七)培育发展十亿级成长型产业。发展新型储能产业。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发展,建设“新能源+储能”示范项目,形成储能系统和储能装备生产集聚区,加快阳西电厂1-6号机组储能调频项目、明阳沙扒科研示范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在阳西建设“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海水制氢”融合项目,力争通过3-5年,打造形成新的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硅能源产业。贯彻落实《广东省硅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把握省将我市纳入硅能源产业光伏电池片制造和组件产品集聚区的机遇,加快推进明轩光伏玻璃项目,引进光伏材料、储能电池材料和半导体材料等产业链关键环节项目,打造硅能源产业园。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招引一批新一代电子信息、激光增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内外龙头企业落户,夯实未来制造业发展基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八)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水平。强化产业链服务。落实产业集群“链长制”,加强合金材料、海上风电、食品加工等重点产业的供应链、信息链、服务链、人才链专项调度,提升产业链资源整合及协同能力。推动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发挥资源禀赋和原材料优势,推动现有产业不断提质升级,针对产业链薄弱环节开展强链补链,提升链条韧性。加强产业链企业监测。建立产业集群及产业链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发挥阳江工业大数据平台作用,定期收集更新全市产业链数据,强化产业链的分析研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九)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开展优势产业提升行动。在五金刀剪、轻工纺织、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领域,围绕产品定位、品牌设计、外观包装等重点环节进行设计提升,支持工业设计应用向专业化、产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倡导提供集成设计、并行设计、系统设计的解决方案,综合发挥工业设计支撑引领作用。实施“设计走进中小企业”工程。鼓励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工业设计企业、机构和行业组织等向我市拓展业务、开设分支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产品差异化、品牌个性化等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工业设计服务,助推当地产品升值、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到2027年,新增培育2家以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促进工业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工业文化助推行业发展的路径模式研究,支持行业协会等各类机构开展工业文化赋能产业发展专项活动,利用新模式、新业态,实施文化+产品系列行动,充分挖掘文化要素对品牌建设、品质提升、提质增效的潜力,提升产业、企业和产品竞争力。到2027年,新增培育2家以上省级工业旅游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三、实施园区质效提升行动,在承载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十)高标准建设阳江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实施《阳江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规划建设方案》,科学划定主平台红线范围,成立主平台规划建设指挥部和主平台开发运营公司,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结合省“五项提升行动”精神,围绕打造高标准主平台,统筹资源要素,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全力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产业集聚,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珠三角发达地区较高水平的转移企业,提升产业能级,打造成为沿海经济带主平台示范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城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十一)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按照“产城融合、功能配套”的要求,推动园区与城市配套的深度融合。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在主平台全面推广“七通一平”标准化建设,提升园区产业承载能力,为企业发展、产业集聚、项目入驻提供良好载体。以建设广东(阳江)国际风电城为契机,加快风电产业园的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人才公寓、餐饮购物娱乐等各种生活配套、公共交通的工程建设,及时调度督促工程建设,全面提升产业园区的配套水平。推进天然气“园园通”工程。加快珠海(阳江)产业转移工业园、珠海(阳江万象)产业转移工业园、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和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等省级园区2023年底建成从省主干管网连接直供。推进园区天然气大用户“最后一公里”管道工程,促进工业大用户企业天然气“自建”或“代输”直供。加快阳江LNG调峰储气库项目以及外输管道建设,争取2024年底建成直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工业用地用于园区标准厂房建设,支持由政府和主平台运营公司投资建设标准厂房,加强标准厂房建设的规范化管理,制定标准厂房建设规定、计划和项目入驻管理办法,支持企业“拎包入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城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升主平台市场化开发运营水平。实施企业化、市场化开发运营,由主平台开发运营公司承接省注入的资本金和有关资金,多渠道开展融资,用于主平台的开发建设。支持主平台开发运营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融资票据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或者通过金融机构或利用政策性金融工具进行贷款筹集资金,进一步放大省的扶持资金杠杆拉动效益。有针对性地开展标准厂房、综合管廊、人才公寓、环保设施、交通配套、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平台、新型基础设施等产业配套项目建设。借鉴珠三角打造国内创新领先的产业新空间成功经验,寻求与珠三角专业园区开发企业共同打造阳江主平台特色产业园,合作推进主平台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运营管理各项工作。〔市城投集团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十三)强化工业园区资源要素配置。全面摸清园区土地情况,包括未开发土地、闲置土地、闲置厂房,制定年度土地整备计划,建立园区产业用地导图、园区规划范围和项目布局图。加快解决工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工业项目优先、工业园区优先、拿地即动工优先”原则,科学配置用地指标。利用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做好土地储备,及时做好组卷报批工作,为项目落户提供合理用地。指导各园区按照《阳江市省产业园区扩园工作指引(试行)》推进扩园工作、拓展发展空间,争取纳入主平台范围。指导园区做好土地集约节约评价工作,争取在全省的土地综合排名靠前,达到扩园条件。〔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四、实施创新能级提升行动,在科创赋能上实现新突破 (十四)构建完善创新平台体系。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阳江合金材料实验室、阳江海上风电实验室两大省实验室建设,深入实施合金材料、海上风电两大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每年形成一批先进创新成果。围绕装备制造、绿色能源等重点产业领域,积极争取中国科学院风能利用重点实验室、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新能源研究所、广东省绿色能源技术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在阳江建立实验室(分中心)。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合金材料、海上风电、五金刀剪等重点产业龙头及领军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省实验室和创新平台组建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年产值10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提高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着力推动阳江市中乌巴顿技术研究院建设、广东省科学院阳江产业技术研究院落地,布局建设一批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相结合、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新型研发机构。搭建企业创新平台。高标准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新型制造业创新平台,支持引导企业通过自建、合作共建等多种方式,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企业创新平台。力争至2027年,打造1家以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增5家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新增10家以上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广东海洋大学阳江校区、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实现“发现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认定一批”,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30家。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专利、人才、融资等方面的扶持力度。联合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库,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对重点产业链“卡脖子”技术进行产业化突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立足全市制造业技术创新需求,依托两大省实验室在全省重大科技专项中的引领作用,围绕我市海上风电、合金材料、绿色能源和五金刀剪等重点产业链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技术攻关,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研发推广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力争每年研究重大专项课题项目6个以上。加快广东“强芯”行动在我市落地,落实省建立健全能源和原材料保供稳价长效机制,在原材料和基础件方面为省提供战略性能源资源供应保障。鼓励重点领域龙头企业牵头或参与重点研究项目,针对前沿技术发展趋势,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品工艺、品质和质量。力争到2027年,新增省级及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项以上。〔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推进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聚焦重点和细分行业,带动中小企业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在重点企业探索建立“首席数据官”,力争在2027年全部规上工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实施制造业绿色化转型。坚持把绿色低碳贯彻到工业发展的全过程,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制定合金材料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合金材料、建筑材料等重点高碳排放行业持续开展节能降碳增效行动,推进重点企业创建国家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实施园区绿色循环化改造。推进使用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实施企业水循环技术改造和中水回用,创建省级节水标杆企业、省级节水标杆园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五、实施项目攻坚提升行动,在增势蓄能上实现新突破 (十八)引导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聚焦关键领域推动一批制造业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建立全市“增资扩产”工业企业(项目)台账,推动现有工业企业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加快建设。落实《阳江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对企业就要素补贴、厂房租赁、高管人才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落实省工业技术改造“双增行动”,推动工业技术改造规模和企业数量“双增一升”,每年推动150家左右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充分发挥省先进制造业投资和技改资金撬动作用,推动世纪青山镍合金技术改造、粤水电风电装备制造工艺优化等项目按计划实施投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牵头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十九)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施“一把手”招商工程,加强重大制造业项目和产业链关键技术环节项目招引,锚定全国乃至全球龙头企业精准招引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等重点产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化机构拓宽项目信息源、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大力开展联合招商、以商引商、“头部企业”招商、“飞地”合作模式招商。组织参与国内外高规格展会和招商会,吸引优秀的客商开展合作。〔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二十)优化重大项目建设全流程服务。强化项目跟踪服务。落实市领导挂点重点项目服务机制,实施“一项目一专班”全过程跟踪服务,运用工业大数据平台进行制造业项目全过程监控。发挥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的作用,实施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服务,协调解决项目从立项、建成到运营全流程遇到的问题,切实推动项目如期建设形成投资。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编制《阳江市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意见》,建立项目遴选评估机制,实行“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股权变更、用地转让”等环节的闭环管理,实施全周期动态评估和监督。力促项目动工建设。推广阳春“拿地即开工”的经验做法,通过当地相关部门发提醒函和律师函及落实监管协议等措施促项目动工,探索通过航拍等方式,及时精准调度督促限期开工。完善项目能耗、环评指标统筹机制,调剂逾期未开工项目能耗指标供应其他优质项目上马建设,督促已获得环评审批项目按时间进度要求加快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育苗壮干提升行动,在主体培育上实现新突破 (二十一)培育壮大骨干企业。择优选择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做优,遴选培育一批有一定规模、成长性好、技术先进的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鼓励支持总部型工业企业、龙头企业通过产业链整合、股权并购等方式打造“链主型”企业,构建产业链企业共同体,形成一批知名度高、组织控制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制造业企业总部。充分发挥大企业大集团的引领支撑作用,发挥大企业平台、渠道、品牌优势,提高本地化配套率。力争到2027年,新培育产业规模百亿级企业2家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二十二)培育壮大中小企业。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加强中小企业成长辅导,重点扶持一批成长性好、创新力强、市场前景大的小微企业,力争2027年共培育5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大力推动企业升规发展。开展“小升规”政策宣传工作,指导企业用足用活用好优惠政策,督促县区按不低于发展预期目标的1.2倍建立“小升规”培育库,同时向税务部门、供电部门收集企业相关情况进行数据匹配,形成工作台账,力争每年实现60家以上企业完成“小升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阳江供电局、阳江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二十三)提升企业质量品牌能力。推动“阳江制造”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开展质量评比、技术攻关,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提升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树立一批行业质量卓越的标杆,全面提升“阳江制造”产品质量。大力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政府质量奖和国际知名质量奖项,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和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予以奖励,推动更多国家和省标准化组织技术机构和对口单位落户我市。实施消费品“三品”战略。加大对“阳江刀剪”“漠阳味道”等阳江品牌培育的支持力度,推动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广东制造”等省级以上品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中国乃至国际商标注册、收购知名品牌,加强品牌整合,推动自主品牌“走出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要素保障提升行动,在环境优势上实现新突破 (二十四)优化制造业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入开展企业集中服务月活动,深入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困难。落实好国家、省、市助企纾困政策,做好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化解工作。落实阳江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实施方案》,切实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拓展政企互动沟通渠道,应用粤商通、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平台,为企业提供咨询、开办、投资、诉求、政策兑现等一站式服务以及从项目洽谈到投产提供全链条服务。对新落地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以上项目开展“一事一议”服务,推动项目纳入省重大制造业项目库范围,在用地、用能、环评方面予以优先支持,提前实施专人跟踪服务。〔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商联、阳江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落实土地要素保障。建立工业项目保障机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并予以落实,保障工业用地的发展空间。探索建立工业项目用地需求库,确保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优化工业用地布局,加大对优质项目的用地保障,确保将有限资源要素向发展前景好、土地利用率高、亩均税收高的项目集聚。鼓励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供地方式,提高项目落地效率,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落实省“节地提质”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工改工”,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供应。〔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二十六)强化金融支撑保证。实施融资畅通工程,降低制造业企业融资成本,重点对节能改造、智能化改造、产业链协同创新、科技攻关等项目给予利率优惠、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以及信用贷款等金融支持。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的投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企业实施提高亩均产出、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升级换代。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拓展制造业投融资渠道,重点加大对中小企业首贷、普惠小微贷款、绿色贷款等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市金融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二十七)强化人才支撑保障。落实省制造业“十百千万”人才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优质企业等主体作用,建设“优秀企业家-制造业卓越工程师-制造业新工匠”培育梯队。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升级需求,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快引进培育高层次急需紧缺制造业人才,对制造业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新引进人才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扶持。依托重点制造业企业新建博士博士后科研平台,依托广东海洋大学阳江校区、阳江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扩大校企合作规模,打造专业型、实用型、技能型、创新型的人才队伍。利用中小企服务等平台,加强制造业工人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提升技术应用水平,力争每年培训超2万人次。〔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广东海洋大学阳江校区、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八、保障措施 (二十八)强化组织保障。实施制造业当家“一把手”工程,把推动制造业当家作为各地各部门工作重中之重,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带头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将制造业当家落实到位。县镇两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责任。参照省建立健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制造业发展纳入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增加政府绩效考核中涉及制造业的指标权重。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全市领导干部重要培训内容,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制造业综合素质培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组织部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二十九)落实省“粤产粤优”综合评价。全面发挥“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改革牵引作用,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提高资源要素投入产出效益,推动科技、人才、资金、土地、数据等要素资源向制造业集中配置。落实亩均效益为核心的“粤产粤优”综合评价,把推动“制造业当家”落实情况,作为各地各单位高质量发展评价的重要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在推进制造业成效较好的县(市、区),在用地、人才、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大力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我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及效果,推动制造业当家理念深入人心。深入挖掘我市工业文化内涵,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表扬宣传一批制造业优秀企业、企业家和南粤工匠,增强社会对制造业当家的价值认同。开展“阳江制造”文化系列宣传活动,讲好“阳江刀剪”“阳江豆豉”“漠阳味道”“阳江海上风电”故事,将阳江制造业历史文化和现代制造业深度融合,在文化内涵上进一步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 《河北:到2025年力争风电达46GW,压茬推进张家口、承德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项目建设》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2-20
    •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关于《河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到2025年,力争全省光伏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6000万千瓦,风电装机总规模达到4600万千瓦,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10%左右;“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占比持续降低。 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有序推动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推进“三个一批”工程,加快提升调节规模。 打造冀北清洁能源基地和唐山、沧州、沿太行山光伏发电应用基地,压茬推进张家口、承德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项目建设。加大力度规划建设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提高现有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有序推动新型储能应用,深化“新能源+储能”发展机制。 合理控制煤电规模,重点削减散煤等非电用煤,严禁新建自备燃煤机组,推动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巩固提升“气代煤电代煤”改造成果,健全农村清洁取暖财政补贴、气电保障、运维管理常态化保障机制。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新改扩建工业炉窑采用清洁低碳能源,有序推进工业燃煤和农业用煤天然气替代。 政策原文如下: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综合〔2022〕42号),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河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暨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河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2日 (此件社会公开)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3年2月7日印发 附件 河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现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要求,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科学把握污染防治和气候治理的整体性,以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为关键,以优化治理路径为重点,以政策协同、机制创新为手段,完善法规标准,强化科技支撑,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 (二)工作原则 突出协同增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强化目标协同、区域协同、领域协同、任务协同、政策协同、监管协同,增强生态环境政策与能源产业政策协同性,以碳达峰行动进一步深化环境治理,以环境治理助推高质量达峰。 强化源头防控。聚焦环境污染物和碳排放高度同根同源的特征,紧盯主要源头,突出主要领域、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强化资源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加快形成有利于减污降碳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优化技术路径。统筹气、水、土壤、固废、温室气体等领域减排要求,优化治理目标、治理工艺和技术路线,优先采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强化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增强污染防治与碳排放治理的协调性。 推进机制创新。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体系和统计、监测、监管能力,完善管理制度、基础能力和市场机制,一体推进减污降碳,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有力支撑减污降碳目标任务落地实施。 鼓励先行先试。发挥基层积极性和创造力,创新管理方式,形成各具特色的典型做法和有效模式,加强推广应用,实现多层面、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达到国家要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13%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达到国家要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7%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6.5%,森林蓄积量达到1.95亿立方米。 到2030年,全省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9%以上;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森林覆盖率达到38%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2.20亿立方米。 二、加强源头防控 (四)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分类指导的政策体系,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区管控体系。增强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对能源和产业布局的引导作用,落实国家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清单制度。加大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力度,加快推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构建绿色产业结构,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充足、扩散条件较好区域布局,提高集约化、循环化、现代化水平。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不再列出) (五)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批要严格落实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环评审批、取水许可审批、节能审查以及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要求,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高耗能项目能耗准入标准,能耗、物耗、水耗要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持续加强产业集群环境治理,明确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落实项目准入类别要求,引导产业向“专精特新”转型。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环境准入体系,优化生态环境影响相关评价方法和准入要求,推进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审批联动,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严禁违规新增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合理控制煤化工、煤制油气产能规模。(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有序推动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推进“三个一批”工程,加快提升调节规模。打造冀北清洁能源基地和唐山、沧州、沿太行山光伏发电应用基地,压茬推进张家口、承德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项目建设。加大力度规划建设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提高现有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有序推动新型储能应用,深化“新能源+储能”发展机制。合理控制煤电规模,重点削减散煤等非电用煤,严禁新建自备燃煤机组,推动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巩固提升“气代煤电代煤”改造成果,健全农村清洁取暖财政补贴、气电保障、运维管理常态化保障机制。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新改扩建工业炉窑采用清洁低碳能源,有序推进工业燃煤和农业用煤天然气替代。到2025年,力争全省光伏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6000万千瓦,风电装机总规模达到4600万千瓦,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10%左右;“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占比持续降低。(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和碳排放。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完善绿色产品推广机制,贯彻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健全能效、水效和环保标识制度。推广绿色包装,推动包装印刷减量化,减少印刷面积和颜色种类。深入开展全社会反对浪费行动,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和绿色出行等创建。倡导“光盘行动”。推动生态文明教育教学和课程体系建设,培养绿色低碳行为习惯。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节能减排引领示范作用,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加快“碳普惠”试点推广,建立公众参与激励机制。开展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统计,建立完善绿色消费激励回馈机制,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产品。(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统计局、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重点领域 (八)推进工业领域协同增效。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探索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产品分销以及回收处置利用全产业链绿色化,加快工业领域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综合利用全流程绿色发展,培育打造一批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进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提高绿色制造效率和效益。推进工业节能和能效水平提升,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鼓励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探索行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审核,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发展,到2025年,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左右。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升A晋B”行动,大力实施激励性绩效分级制度,到2025年,A级、B级企业数量达到3000家以上。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逐步减少独立烧结、热轧企业数量,全面淘汰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全省电炉钢达到5%-10%。引导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和能效基准水平的钢铁企业,对照标杆水平实施改造升级,到2025年全省钢铁企业全部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力争达到30%。水泥行业加快原燃料替代,石化行业加快推动减油增化,推广高效低碳技术,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动冶炼副产能源资源与建材、石化、化工行业深度耦合发展。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探索采用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开展协同创新。加快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加大工业领域推广应用力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交通运输协同增效。立足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建设,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提高铁路、水运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例。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开展集装箱运输、商品车滚装运输、全程冷链运输等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创建。建设煤炭、钢铁、电力、焦化等大型工矿企业和重要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全省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企业,原则上同步规划建设铁路专用线、专用码头或管廊等。到2025年,沿海港口大宗货物绿色低碳集疏运比例达到85%以上。发展城市绿色配送体系,加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加快新能源车发展,逐步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有序推动老旧车辆替换为新能源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探索开展中重型电动、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到2025年,新能源中重型货车保有量达到3.5万辆,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加快淘汰老旧船舶,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应用。加快港口供电设施建设,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到2025年,秦皇岛、唐山、黄骅港80%的5万吨级以上泊位(不含危化品泊位)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河北海事局、北京铁路局石家庄铁路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城乡建设协同增效。优化城镇布局,合理控制城镇建筑总规模,加强建筑拆建管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实施全过程绿色低碳建造,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推行装配式建筑及装配化装修。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进雄安新区近零能耗建筑核心示范区建设,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设近零能耗建筑面积约135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竣工绿色建筑占当年竣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以上。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鼓励城镇老旧小区、农村危房等改造过程中同步实施建筑节能绿色改造,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更新和微改造。推进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构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动节能绿色改造与清洁取暖同步实施,支持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满足建筑供热、制冷及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合理控制城市照明能耗。积极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光储直柔一体化试点。开展乡村生态振兴示范村创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统筹考虑减污降碳要求,整体提升乡村绿色建设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农业领域协同增效。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协同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节能减排与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推广优良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技术,到2025年,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健全报废回收拆解网络,完善更新补贴机制,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节能农机装备。支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种植业、养殖业大气氨减排,加强源头防控,优化肥料、饲料结构。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分级管理,鼓励改进畜禽养殖和粪污处理工艺,到2025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严格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规范水产养殖尾水排放,以秦皇岛、唐山、沧州沿海3市高效渔业产业带为重点,加快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推进渔船渔机节能减排,鼓励建造使用新型节能环保渔船,持续淘汰老旧高耗能渔船。在农业领域大力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等绿色用能模式,加快农村取暖炊事、农业及农产品加工设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生态建设协同增效。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深入实施北方防沙带、太行山燕山绿化、雄安新区千年秀林建设、白洋淀上游规模化林场等重点工程,坚持乔灌草结合、封飞造并举,科学恢复林草植被。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保持总量不减,质量持续提高。持续实施“三化”草原治理工程。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落实不同生态功能区分级分区保护、修复、监管要求,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加强土地利用变化管理和森林可持续经营。科学推进荒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科学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系统治理,推行森林、河流、湖泊、草原、湿地修养生息,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开展河湖、海洋生态修复,实施曹妃甸海草床和白洋淀、衡水湖、滦河口、滦南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在燕山、太行山以及坝上地区等重点区域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完善白洋淀、衡水湖等重要湿地生物监测网络。加强白洋淀鸟类栖息地管理,推进鸟类调查监测,营造优良栖息环境,切实提升白洋淀鸟类多样性,打造“荷塘苇海、鸟类天堂”胜景。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完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市生态廊道和生态缓冲带。优化城市绿化树种,降低花粉污染和自然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优先选择乡土树种。提升城市水体自然岸线保有率。开展生态改善、环境扩容、碳汇提升等实施效果综合评估,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与净化功能。(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环境治理 (十三)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巩固拓展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退后十”成果,统筹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开展重点行业资源利用效率、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对标行动,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治理技术路线,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巩固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成效,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VOCs无组织排放和末端深度治理等提升改造工程。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耗,提高设备自动化智能化运行水平。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加快使用含氢氯氟烃生产线改造,逐步淘汰氢氯氟烃使用。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围绕白洋淀流域、京津水源涵养区、环渤海、冀中南、大运河等区域分区施策,探索建立治理、修复一体推进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模式。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进产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深化节水型企业创建,在钢铁、石化化工、纺织印染、医药等行业创建一批节水标杆企业。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累计下降15%。构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及再生水调蓄设施,对达标尾水和微污染河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作为区域内生态、生产、生活补充用水。探索推广污水社区化分类处理和就地回用。建设资源能源标杆再生水厂。推进工业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加强达标排放管理。推动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鼓励采用高效水力输送、混合搅拌和鼓风曝气装置等高效低能耗设备,推广厂区建设太阳能发电设施,推行污泥沼气热电联产及水源热泵等热能利用技术,鼓励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协同处置污泥,提高污泥处置和综合利用水平。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碳排放测算,优化污水处理设施能耗和碳排放管理。以资源化、生态化和可持续化为导向,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或分散式治理及就近利用。(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控制。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结合留白增绿战略,合理规划污染地块土地用途,农药、化工等行业中重度污染地块优先规划用于拓展生态空间,降低修复能耗。推动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植树造林增汇,研究利用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已封场垃圾填埋场、污染地块等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以节能降耗为导向,鼓励绿色低碳修复,优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路线。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炼焦、专用化学品制造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优先采用污染阻隔、监测自然衰减等原位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推行施用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措施,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升固体废物治理和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形成雄安新区率先突破、各市梯次发展的“无废城市”集群。加快承德国家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以及唐山、邯郸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创建一批无废工业园区、无废企业,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冶炼渣等工业固废资源利用或替代建材生产原料,实现大宗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回收利用。加快发展再制造产业,推广应用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培育专业化再制造旧件回收企业,支持建设再制造产品交易平台。加快构建新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强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管。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监督管理,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优化处理处置方式,加强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域覆盖,实现全省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恶臭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推动垃圾填埋场填埋气收集和利用设施建设。有序开展已满填埋设施就地封场治理,推动填埋处理设施向新型功能区转变。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生物质多元化开发利用。禁止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添汞产品的非法生产,从源头减少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固体废物产生。(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模式创新 (十七)开展区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三区一基地”功能定位要求,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加强与京津减污降碳协同联动,强化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形成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区域产业体系和能源体系,助力实现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全面推进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筑牢首都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建设雄安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加强白洋淀全流域系统治理、协同治理,全面推行“六无”标准,探索流域治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新模式,确保淀区水质稳定保持Ⅲ类,加快打造“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沿海区域协同加强海洋环境治理和风险防控,严格用海管控,加大岸线、沿海湿地修复保护力度,增强海洋碳汇能力。支持大气污染重点传输通道城市开展区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突出目标协同、措施协同、标准协同,整体优化空间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推进传统产业提升改造,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体系。(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和草原局、河北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开展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以及温室气体减排,因地制宜开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森林城市、海绵城市等示范创建,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推进示范创建目标、路径、措施、效果协同,以雄安新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为带动,创新不同类型城市减污降碳推进机制。科学布局城市污水、垃圾、排涝等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构建城市绿色用能和绿色交通体系,在城市建设、生产生活各领域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实现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开展城市二氧化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试点示范,力争2030年前所有设区市实现“双达”。(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和草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开展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鼓励各类产业园区根据自身主导产业和污染物、碳排放水平,积极探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支持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园区建设。充分考虑园区企业产业链衔接、土地等资源能源集约节约利用,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建设集中供汽供热或清洁低碳能源中心,支持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等,促进园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加大园区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力度,推广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利用处置试点,提升园区污染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开展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建立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的政策激励机制和指标体系,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工作。聚焦低污染与低碳排放、节能与能效提升、节水与水效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等关键领域,鼓励企业采取工艺改进、能源替代、节能提效、综合治理等措施实施绿色改造工程,实现生产过程中大气、水和固体废物等多种污染物以及温室气体大幅减排,推动污染物和碳排放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优选一批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行动,支持探索深度减污降碳路径,打造“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支撑保障 (二十一)加强协同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基础研究和重点方向交叉研究,在大气污染防治、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部署实施一批省级重点研发项目,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形成减污降碳领域战略科技力量。推进氢能冶金、二氧化碳合成化学品、炼化系统能量优化、低温室效应制冷剂替代、先进智能电网、储能、碳捕集与利用等技术研发应用,加快高效节能电机、大型光伏和风力发电机组、氢能制运储加、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智慧交通等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开展烟气超低排放与碳减排协同技术创新,开展水土保持措施碳汇效应研究。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提升减污降碳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和效率。加快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共性技术示范、制造、系统集成和产业化。加强碳排放等计量技术研究,建立健全计量测试服务体系。(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完善减污降碳法规标准。推动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纳入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城乡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法规。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制定火电、石灰、砖瓦、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提升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落实低碳产品标识制度。(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强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探索统筹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管理,衔接减污降碳管理要求。在环境影响评价中逐步开展碳排放评价,探索增加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内容。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履约制度,科学分配碳排放配额。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核查核算体系,开展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开展重点城市、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研究,系统分析环境质量、应对气候变化与政策措施的协同增效程度,探索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污染物和碳排放量大的企业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开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管理系统,纳入全省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强化减污降碳经济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投资项目和协同技术应用的财政政策支持,按照生态环境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做好减污降碳相关必要经费保障。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全面落实绿色金融指引、能效信贷指引等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以及三个领域协同的支持力度。落实有助于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绿色电价政策。支持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鼓励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推动保定市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支持更多项目纳入国家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库。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应用,推动将其作为阶梯电价、用水定额、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控等差异化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依据。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进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制定出台海洋、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绿色交通等领域碳汇方法学,构建科学高效的常态化降碳产品交易体系。(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河北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提升减污降碳基础能力。拓展完善天地一体监测网络,以唐山市、雄安新区为试点,构建城市温室气体监测体系,提升减污降碳协同监测能力。探索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融合应用,实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清单管理。研究建立固定源污染物与碳排放核查协同管理制度,实行一体化监管执法。依托移动源环保信息公开、达标监管、检测与维修等制度,探索实施移动源碳排放核查、核算与报告制度。探索开展海洋碳汇监测评估,有效发挥海洋固碳作用,提升海洋适应气候变化的韧性。(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组织实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扛起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系统推进相关工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各项重点举措落地见效。〔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和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加强宣传教育。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业务培训,提升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企业管理人员能力水平。加强宣传引导,选树减污降碳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作用,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科普。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提高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水平。(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加强区域合作。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深化与京津对接合作,积极引进京津人才、技术、资金和项目,强化减污降碳政策、标准联通,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金融、气候投融资等领域对接合作。探索与相邻省市建立省级层面气候和环境治理合作机制,推进更大范围的区域合作和协同防治。(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气象局、河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加强评价考核。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探索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现状、政策、效果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应用,持续完善减污降碳工作体系。统筹减污降碳工作要求,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相关考核,逐步形成体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的生态环境考核体系。(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