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保障储能全生命周期安全》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03-19
  • 作为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重要手段,以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技术支撑,储能技术近年来不断成熟,成本快速下降,应用场景范围逐年扩大。但与此同时,储能电站建设运营不规范、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安全预警和处理能力较弱、锂电池火灾处置难等问题也逐渐显现,近年来备受社会关注。

    储能安全不仅关乎储能行业健康发展,更事关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建设和稳定运行。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呼吁加快制定出台储能系统安全规范,建议尽快出台储能电站建设运维安全指引标准,为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保驾护航。

    安全问题制约储能规模化发展

    当前,储能装机规模增长迅猛。根据中国能源研究会储能专委会、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全球储能数据库的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底,我国已投运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达4574万千瓦,同比增长29%。

    与此同时,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去年4月发布的《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2021》预测,2025年中国储能市场规模保守场景下将达3550万千瓦,理想场景下将达5590万千瓦。这意味着,2022年—2025年,储能将保持年均72%以上的复合增长率。

    政策利好下,自去年以来,以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国家电投为代表的央企等纷纷规划布局储能产业,储能市场加速升温。然而,近年来国内外储能电站爆炸事故频发,不仅制约了储能规模化发展,更加剧了社会公众对储能安全的质疑。

    去年4月,北京大红门光储充一体化项目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去年8月24日联合发布《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推进我国储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安全漏洞源自多方面因素

    业内普遍认为,目前储能设施不安全以及技术标准不完善,是导致储能频发各类事故的主要原因。

    针对设施安全性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表示,当前各地纷纷出台新能源配套储能政策,部分储能技术操作、产品生产并不规范的企业受政策和补贴吸引进入储能行业,用户难以辨识各种储能技术和产品优劣,往往将价格作为选择储能系统的标准。缺乏安全保障,容易造成储能爆炸等事故,不利于储能产业良性发展。

    有业内人士分析称,储能电站发生火灾等事故的过程,涉及储能电站设备选型、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设施报废等全寿命周期的每个环节,牵一发而动全身。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乐山太阳能研究院院长姜希猛指出,若其中任何一个电芯出现安全问题,在没有严密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都可能引起系统的连锁反应,造成爆炸事故。“要保障储能设施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就需做好储能电站建设、运行、运维等每个环节的把控。”

    姜希猛还表示,国际上一些电化学储能应用较早的区域,已明确将储能电站电池热失控风险评估作为强制入网标准,但我国目前尚未出台针对储能电站电池系统的安全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仅有部分团体标准提及储能集装箱安全间距和防火要求。

    “目前储能电池、储能设备、储能系统集成等方面均缺乏可供依照的技术标准,无形中也加大了储能产业发展的安全风险。”张天任补充说。

    储能安全规范和标准亟待制定

    “进一步降低储能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风险,需加快制定出台储能系统安全规范。”张天任表示,储能系统安全是系统工程,建议有关部门关注储能系统的全生命周期风险分析和较低风险的控制方法,加强系统设计安全研发。

    在进一步推动建立储能设备制造、建设安装、运行监测等环节的技术标准规范方面,姜希猛呼吁,应集中攻克电化学储能电池、储能设备、储能系统集成、检验及建造的标准体系,提高EMS能量管理系统的预警、监管、运维策略及机制。具体到储能系统设备的技术层面,他建议,储能系统制造商应具备从电芯、模块、电池簇到集装箱系统的多级安全保障设计,以确保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储能产品整机方案。

    记者了解到,当前电池本身的热失控以及电池模块和系统的热失控扩散,是导致储能系统发生起火、爆炸等事故的直接原因。针对电化学储能电池系统热失控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建议,要提高动力电池安全监测标准,如将针刺实验(一种模拟热失控诱因的方法,极为严格有效)等严格的安全测试方法纳入国家强制性标准,并根据技术进步情况及时修改相关标准。

    此外,姜希猛还建议,应建立健全储能系统权威、透明、统一的国家或省级安全管理实时监控平台,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储能系统安全监管实效。“通过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对中、大规模的储能系统运行实时监控,实现全国各地区储能信息有效共享,提升储能安全检查及上网设备运行状态评估能力。”

  • 原文来源:http://www.cnenergy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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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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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改委发布2017年上半年促投资补短板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重点,表示下半年将推动各地运用多种PPP运作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多管齐下加大PPP项目推动力度,促进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发改委总结了2017年上半年促投资补短板工作情况:   一是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加强投资分析和政策储备。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按月开展投资形势分析,加强投资运行情况监测,研究提出促进投资平稳增长措施建议。同时,适时开展制造业、房地产等重点领域投资形势分析,加强相关领域形势研判和政策储备,当好中央参谋助手。   二是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组织召开全国发改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深入推进补短板工作。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统筹协调。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措施,强化分工落实。在各地方、各部门积极推动下,补短板各重点领域任务都取得了积极进展。   三是加快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突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切实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进度。加强计划执行调度,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信息化监管,及时通过重大项目库将投资计划分解备案,纳入在线监管平台进行动态调度。对计划分解、资金下达较慢和投资完成较差的,督促地方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加快项目开工建设。   四是着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投资领域法制建设。 完善企业投资管理领域制度,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并做好配套制度建设。清理规范报建审批事项,推动有关方面落实报建审批事项整合和管理方式转变的改革要求。强化在线平台规范运行,会同17个部门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五是大力推广PPP模式,激发社会资本活力。 联合证监会积极推进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提高资产流动性,促进PPP项目规范发展。持续推进中小城市PPP创新工作,确定43个中小城市推动PPP模式创新。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就“一带一路”PPP合作签署了《谅解备忘录》,推动沿线国家基础设施项目尽快落地。   六是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深入解决重点地区问题。 组织召开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专题工作座谈会,与重点省、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进行深入交流,研究提出措施建议。及时跟踪分析民间投资形势,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七是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165项重大工程,加大项目储备工作力度。 组织有关方面开展165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库工作,加快推进165项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加强项目储备,形成“开工建设一批、投产达标一批、储备报批一批”的循环机制。   此外,发改委也提出2017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是深入推进补短板工作。 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督促补短板各重点任务牵头部门结合“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抓紧推进各领域补短板实施工作,协调各牵头部门指导各地区抓紧做好省级层面实施工作,加快各领域工程项目建设,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力度。   二是进一步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执行进度。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定期调度、年终报账、竣工销号,督促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做好2018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工作,进一步研究调整投资结构,更加突出重点,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十三五”规划的贯彻落实。   三是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推动各地运用多种PPP运作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多管齐下加大PPP项目推动力度,促进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研究出台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的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督查督促力度,推动贯彻落实促进民间投资“26条”等政策措施。   四是着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制定出台《企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出台《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继续落实改革要求,推进修法工作,积极稳妥开展试点探索。利用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向金融机构、民营企业推介重点项目。   五是全面推进“十三五”165项重大工程。 督促有关方面按照统筹推进“十三五”165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任务清单、细化实施方案、健全协调机制,动态跟踪督导各工程实施进展。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重大工程项目审批、用地、融资等方面的支撑保障举措。
  • 《应急管理部:强化安全生产 保障油气增储扩能战略顺利实施》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19-08-02
    • 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关于切实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负责人表示,国内石油天然气生产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压舱石”,将安全生产作为油气增储扩能的前提、基础和保障,既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油气增储扩能战略顺利实施的具体体现。 油气增储扩能面临安全风险挑战须强化源头管控 近年来,我国国内石油天然气增储扩能远不及消费增长步伐。党中央、国务院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高度,要求全面提升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 历史教训表明,生产强度短期内的快速提升,往往容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甚至诱发重特大事故,不仅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还会严重影响油气增储扩能实施。 据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负责人介绍,我国油气增储扩面临的安全风险挑战主要有: 一是新建项目数量急剧增多,急于投产见效,部分单位可能会缩短前期设计论证时间甚至提早安排建设单位进场,导致安全生产先天不足的风险增加。 二是增储扩能过程中,既要增储量、又要上产量,既要稳产老油田、又要开发新油田,部分重点项目可能会抢工期、抢进度,钻井机组、录井修井队伍和承包单位等基本被调用殆尽,部分设备设施可能超强度运转,导致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风险增加。 三是油气勘探开发加快进入新的探区、新的地层、新的复杂地质环境特别是海洋深水领域,导致事故风险增加。 四是油气企业大量增加新员工、新承包单位,而人员现场操作和临场处置经验短期内很难满足要求;不同承包单位现场作业大量交叉进行;安全管理人员短期内难以及时补充和快速成长,安全管理能力稀释严重,导致现场作业过程“管不到”、“管不好”的管理风险大量增加。 五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缺少专业人员,与增储扩能要求形成强烈反差,很容易出现监管盲区。 因此,“将安全生产作为油气增储扩能的前提、基础和保障,既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油气增储扩能战略顺利实施的具体体现。”该负责人表示。 为此,《通知》再次强调,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增储扩能的关系,进入新的区域、启动新的项目、使用新的工艺技术,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要求科学制定勘探开发计划,严禁因抢进度、抢工期造成安全把关不严、风险失控。 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做到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同意不得开工建设、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油气建设项目彼此之间或与煤炭开采等存在交叉影响的要签订安全协议;严格油气集输管线、终端等安全距离要求。 在坚守安全红线前提下推进“放管服”改革,严禁地方擅自取消和缩小许可范围,严禁将中央企业陆上油气审批事项下放到县级有关部门。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针对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责任尚未完全分解落实到企业负责规划、生产、采购、设备管理等职能部门、没有有效传导到基层和班组的问题,《通知》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责任清单,负责规划、生产、工程建设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具体措施,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度。 针对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知》要求进一步充实和配强安全管理人员;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HSE管理体系融合;动态开展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数据库,建设监控预警系统;严格高风险作业审批和工艺、设备、人员变更管理;完善落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针对承包商事故多发问题,《通知》明确项目发包方对发包工程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要求将承包商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执行统一的安全生产标准;严格承包商能力审核,建立承包商名录,控制专业分包的范围,减少承包商交叉作业;严格承包商安全业绩考核,建立不合格承包商信息共享机制。 针对新员工短期内大幅增加问题,《通知》要求确保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确保新员工经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确保承包商和劳务派遣人员接受同等安全培训,将油气企业关键岗位职工纳入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是当前重中之重。”该负责人说,“分析30多年来国内外84起油气勘探开发典型事故,主要有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火灾爆炸、极端天气、平台结构和设备质量缺陷4类。” 为防范这四类事故,《通知》提出了23项关键防控措施,同时要求强化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在防范井喷失控方面,要求重点管控高压高含硫油气井安全风险,建立井涌等未遂事件统计分析制度,提升15分钟内正确关井和第一响应能力等。 在防范火灾爆炸风险方面,要求确保管线、站场、终端等防火间距、防爆区域设定、防爆设备选型等达标;改变简单以价格为决定因素的招标采购制度,严防施工建设质量埋下火灾爆炸隐患;建立完善监测监控和智能处置系统等。 在防范化解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风险方面,要求强化预报预警,按照“宁防十次空,不放一次松”原则,严格落实极端天气来临前海洋石油及时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的制度等。 在防范化解海洋石油老旧生产设施和平台质量缺陷风险方面,要求对老龄化设施开展安全体检,建立全面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分析和论证制度,严格全生命周期发证检验制度等。 强化精准监管加大增储扩能安全检查执法力度 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未雨绸缪,精准研判、主动作为,打好防范化解风险的有准备之战。3月下旬以来,应急管理部已经3次召集重点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各石油企业负责人,会商研判油气增储扩能带来的安全生产风险,研究针对性防范化解措施。 “今年上半年,在油气新建项目、勘探开发作业量和新员工数量同比增加均超过30%的情况下,油气开采行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了25%,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超前防范化解风险取得初步成效。”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同时,为加大增储扩能安全检查执法力度,《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把强化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工作任务,防止工作一般化和形式化;要联合有关部门和企业健全完善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配强专业监管人员。 落实安全检查执法职责,要求对每一个陆上油气田确定一级安全检查主体;海油安监办及分部统一指导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执法;煤矿安监部门负责煤层气开采安全监察执法;跨区域作业自觉接受作业地监管。 强化针对性执法检查,要求将油气勘探开发作为安全执法检查重点,针对不同风险级别制定分类执法检查计划;突出对新开工项目、新员工培训、井控管理和高压高含硫油气开发、深海开发、海洋石油老旧设施等环节和对象的执法检查;统筹各层级执法计划,推行“互联网+”等方式方法,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依法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