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和《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省局对《浙江省食品销售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工作规范》(浙市监食通〔2022〕5号)进行了修订,并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5日 浙江省食品销售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