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省+三条特高压基地:十四五光伏规划超87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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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0-11-21
  • 在“2030年碳中和、2060年碳达峰”目标的指引下,随着“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工作的开展,各省都在规划大型新能源基地产业基地。

    2020年5月,水规总院曾下发文件,要求各省申报可再生能源重大基地,包括:

    1)水风光一体化基地、2)综合能源基地、3)大型风电、光伏基地、4)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外送基地(可再生能源占比50%以上)。

    原则上,基地规模应该在2GW以上。

    部分省份已经率先开展了基地规划工作。

    一、四川:十四五总规划约20GW,0.8GW即将招标

    2019年11月,四川省能源局下发《关于编制光伏发电基地规划(2020-2025年)有关事项的通知》,拟在甘孜、阿坝、凉山州及攀枝花市启动光伏基地编制规划工作,按照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要求,每个市(州)原则上只规划1-2个光伏发电基地,最多不超过3个,每个光伏发电基地规模不少于1GW。

    2020年6月30日,根据四川发改委官方消息,四川省甘孜、阿坝、凉山州及攀枝花市“三州一市”光伏基地规划评审会召开。该规划修改完善规划后,将按程序报批,为四川省“十四五”及以后光伏基地建设创造条件。

    据介绍,四川“三州一市”光伏基地十四五规划总装机容量预计20GW,其中:2020年第一批试点竞价项目0.8GW,将于近期启动招标。

    2020年9月25日,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印发《四川省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2020年度光伏项目开发规模为80万千瓦,其中攀枝花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各20万千瓦。

    项目要求明年12月底前全容量建成投产。

    项目申报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四川省燃煤发电基准价,为平枯期结算电价,中标企业与电网企业签订长期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丰水期全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不参与市场交易的,结算电价按照四川省丰水期(6-10月)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有关文件执行。

    二、张北柔性直流、张北~雄安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18GW

    7月18日17时18分,张北~雄安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最后一个放线段4S008至4S009段完成导线架设,标志着该工程河北南网段全线率先贯通。

    张北地区太阳能资源非常好,在现已有造价下可以实现平价上网。然而,新能源消纳压力大,直接限制了当地新增光伏项目。

    2019年5月,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计划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9〕719号)。其中,附件3公示了5.81GW平价上网备选项目。这些项目之所以无法入选,就是因为当地的消纳限制。

    早在2015年,国家发改委就印发《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2020年6GW,2030年24GW的光伏装机目标。这两条特高压线路的建成,将极大缓解当地新能源项目的消纳问题,为实现装机规模目标提供支持。

    三、新疆准东、石河子基地:9.5GW光伏

    早在2016年,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新疆准东新能源基地建设方案》中,规划准东新能源基地中规划总规模为7.7GW,包括风电5.2GW、光电2.5GW。

    其中,至少有1GW光伏项目是在2019年建成。

    2019年8月,新疆石河子市出台清洁能源替代攻坚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建成7GW光伏发电,清洁能源电力装机规模占比由4.26%调整至51.89%,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由1.81%调整至25.74%;并明确了送出方案。

    许多企业也开始在新疆布局:

    2020年2月22日,国电投控股的吉电股份发布公告称:将成立新疆分公司,在石河子投资2GW光伏发电项目。吉电股份的控股股东为国电投吉林能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

    2020年4月20日,石河子政府网发布消息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三四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与新疆中品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振发控股集团下属公司)签订了1000兆瓦的光伏平价项目开发协议。

    四、云南:未来一年新增3GW,已经完成招标

    虽然云南太阳能资源丰富,但由于当地水电资源丰富、价格便宜,光伏装机规模并不大。截止2020年6月底,云南的累计光伏装机为389万kW,在全国排第18名。

    然而,不知何时起,云南突然变成光伏投资的热土!

    隆基:9月20日,隆基股份总裁李振国表示,隆基股份在云南楚雄、保山、丽江、曲靖等地建设和扩大了光伏产业基地,隆基在云南累计投资已超过200亿元。

    晶澳:拟在“云南省水电硅材加工一体化产业示范基地”投资58.3亿元建设拉晶车间、线切车间及仓储动力等建筑、购置单晶炉、线切及其他附属设备,投资建设“年产20GW拉晶及切片项目”。

    晶科:悄然设立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5亿,计划生产硅片、电池及组件。

    通威:与保山市人民政府、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和昌宁县人民政府共同签署《投资协议书》,在云南省保山市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高纯晶硅项目,主要从事高纯晶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该项目总投资预计为40亿元人民币。

    在上游不断加大在云南投资的同时,下游电站投资也有大规模的规划。

    2020年3月10日,云南省能源局召开2020年全省能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2020年要重点做好9项重点工作任务:其中表示努力扩大投资,推进水电基地、油气基地、国际能源枢纽建设,实现乌东德水电站2020年7月首批机组投产发电,科学有序推进新增800万千瓦风电、300万千瓦光伏布局与建设。

    9月30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发布了《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及配套文件,列出了3GW项目的具体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2020~2021年云南省新增光伏项目情况

    这些光伏项目将全部平价上网,全额收购;且后10年电价机制项目业主可延续前10年量价消纳机制,也可自主选择参与市场化方式消纳。

    10月26日,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云南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省级遴选企业结果的公告》,共10家企业瓜分了云南省2020~2021年11GW风、光项目指标,包含:7.9GW风电项目、3GW光伏项目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入选企业列表

    五、陕西~湖北特高压:3GW光伏!

    2019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北~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核准的批复》中明确,综合考虑通道电网电力平衡及调峰平衡、通道送电能力、新能源弃电率及火电利用小时等,拟配套火电8GW,新能源6GW。

    根据《陕北~湖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电源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按照核准备案新能源装机分布情况,在新能源配套6GW方案下,可考虑风电3GW,光伏3GW。

    六、河北:十四五超22GW,0.8GW项目即将招标

    日前,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征求《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科学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

    到2020年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要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其中风电装机达到2080万千瓦,光伏装机达到1700万千瓦;到2050年,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2600万千瓦、2000万千瓦以上。

    河北在建的、计划2021年底前并网的光伏项目规模就高达1294.3万kW;如下表所示。

    计划在十四五末完成的储备项目包含三类,其中光伏项目911.5万kW,如下表所示。

    计划在十四五末完成的、处于谋划阶段的新示范项目包含四类,如下表所示。

    可见,河北省十四五光伏新增规模将超过22GW。

    七、蒙西~晋中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

    2019年,达拉特旗的领跑者招标中,最低中标电价已经低至0.26元/kWh,低于当地煤电基准价。蒙西地区太阳能资源好,完全可以实现平价上网。然而,当地的消纳水平严重限制的平价光伏项目的发展。

    与张北的特高压一样,蒙西~晋中将新增8000MW的输送容量,解决当地新能源的消纳问题,给蒙西风电、光伏带来新的增长点。

    八、广东:仅第二批平价项目就10.89GW

    9月29日,广东省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太阳能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储能、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建设沿海新能源产业带和省内差异布局的产业集聚区,助推能源清洁低碳化转型,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约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30%,形成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截至2019年底,全省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5153万千瓦(其中核电装机1614万千瓦,气电装机2250万千瓦,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1289万千瓦)。

    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约10250万千瓦(其中核电装机约1850万千瓦,气电装机约4200万千瓦,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约4200万千瓦),天然气供应能力超过700亿立方米,制氢规模约8万吨,氢燃料电池约500万千瓦,储能规模约200万千瓦!

    可见,按照广东省的规划,到2025年,广东新增的风电、光伏、生物质装机将达到29.11GW。

    而在此之前,国家能源局下发的第二批33G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中,广东一省就占了127个,总规模为10.89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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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8日,浙江省金华市发改委印发《金华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要求,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987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2.1%。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完成浙江省下达的工作目标。全社会用电量达515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年均增速5.0%。 报告明确发展目标:全市电源装机总量达812.5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达524.3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64.5%;新增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878.2公里,变电容量1011.7万千伏安。 到2025年,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19.0万千瓦左右,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4.6万千瓦左右,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38.8万千瓦左右。 金华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金华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紧扣“打造增长极、共建都市区、当好答卷人”,高水平全面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的重要历史机遇期,也是深入贯彻能源安全新战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实现碳达峰目标的重要窗口期。为有效指导金华“十四五”能源发展,根据全省能源发展总体部署及《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编制本规划,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就 1. 能源消费增速整体趋缓 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1787.1万吨标准煤,“十三五”年均增速2.9%,较“十二五”下降1.3个百分点。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煤炭消费799.0万吨,占能源消费比重31.9%,较2015年下降19.5个百分点;石油及制品消费175.5万吨,占能源消费比重14.4%,较2015年下降1.8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约9.3亿立方米,较2015年翻两番,消费比重由2015年1.5%提高至2020年的6.3%;全社会用电量由2015年的284.1亿千瓦时增加至2020年的403.8亿千瓦时,年均增速达7.3%。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大幅提高,2020年达1152千瓦时/人,较2015年提高36.8%。   图1 2010-2020年金华能源消费增速情况   图2  2010-2020年金华全社会用电增速情况 2. 能源保障能力稳步增强 电力保障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市发电装机490.8万千瓦,较2015年新增151.3万千瓦。新增110千伏及以上线路1372公里、变电容量1380万千伏安,建成500千伏永康变、220千伏孟湖变等工程,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978%。 热力保障方面,到2020年底,全市主要燃煤、生物质供热企业9家,合计供热能力约达1750蒸吨/小时,有效满足浦江经济开发区、义乌佛堂赤岸工业园区、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江片等主要园区的用热需求。 油气保障方面,“十三五”期间建成省级天然气管网212公里,顺利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加快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形成340余万立方米的储气能力。加速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成公用、专用充换电站222座,充电桩5247个。 3. 能源清洁化水平大幅提升 2020年清洁能源消费量193.6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0.8%(不含外来电部分),较2015年提高6.4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大幅提升,2020年消费9.3亿立方米,较2015年增加7.3亿立方米,消费比重提高4.7个百分点;可再生装机比由2015年的15.6%提高至2020年的38.0%,其中,光伏装机由2015年的6.0万千瓦提高至2020年的119.0万千瓦,生物质由2015年6.2提高至2020年的20.2万千瓦。完成全市35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工作。完成兰溪电厂及-热电企业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4. 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 在全省率先实行浦江县水晶园区区域能评改革试点,重点围绕全市省级特色小镇、工业功能区,完成30个区块的区域能评改革,抓实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监管,严控高耗能项目能评审批。围绕工业、公共机构、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推进全社会节能增效。202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至0.39吨标准煤/万元,“十三五”累计下降13.5%。 5. 能源产业发展不断突破 能源科技装备技术不断突破,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小镇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100亿元,成功入选首批省级高新技术特色小镇。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车身生产稳步前行,动力电池生产达国内一流水平,自动变速及新能源驱动系统项目列入省内重点。吉利、氢途、芯盛等优质企业也在自动变速器、氢燃料电池、芯片设计与测封等领域不断取得突破。 6. 能源体制改革扎实推进 积极推动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用能权市场化改革、配合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改革、增量配电网改革、地方电厂管理。健全完善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完成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推进用能监测管理智能化,抓实191家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监管。创新探索综合能源服务,启动综合能源服务平台建设。完成甬金金属科技新增用能项目用能权交易,涉及6.6万吨标准煤。 表1  金华“十三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情况 类别 主要指标 单 位 2015年 2020年 年均增速 能源消费 全市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1550.4 1787.1 2.9% 煤 炭 万吨 1115.6 799.0 -6.5% 油 品 万吨 170.8 175.5 0.5% 天然气 亿立方米 2.0 9.3 36.0% 可再生能源 万吨标准煤 44.7 81.2 12.7% 全社会电量 亿千瓦时 284.1 403.8 7.3% 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 4.4 10.8 [1.3] 单位GDP综合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0.47 0.39 -3.7% 电源发展 电源总装机容量 万千瓦 339.5 490.8 7.6% 水 电 万千瓦 28.5 32.6 2.7% 煤 电 万千瓦 261.9 275.2 1.0% 气 电 万千瓦 18.6 19.7 1.2% 风 电 万千瓦 12.2 14.6 3.7% 光伏发电 万千瓦 6.0 119.0 81.8% 生物质发电 万千瓦 6.2 20.2 26.6% 余能利用 万千瓦 6.1 9.6 9.5% 清洁能源装机比重 % 21.1 42.0 [4.2] 电网发展 50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925 1425 9.0% 22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942 1359 7.6% 11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068 1531 7.5% 50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1380 1521 2.0% 22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1699 2160 4.9% 11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2208 2978 6.2% 油气基础设施 省级天然气管网 公里 85.6 297.9 28.3% 省级成品油管道 公里 124 124 0.0% 民生改善 居民人均生活用电 千瓦时/人 842 1152 6.5% 供电可靠率 % 99.917 99.978 [0.0122] 注:[  ]内数据是指年均X个增加百分点。 (二)存在的问题 1. 能源“双控”任务依旧艰巨 能源消费方面,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1787.1万吨标准煤,“十三五”累计增长15.3%,超过12.0%能耗控制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难度较大;单位GDP能耗方面,已从2015年的0.47吨标准煤/万元下降至2020年的0.39吨标准煤/万元,累计降幅达17.0%,能效进一步提升空间十分有限。“十四五”时期,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高能耗的建材、纺织、铸造等作为区域性支柱行业的产业结构特点导致能源“双控”难度加大,能源领域碳排放要求更加严格。 2. 能源低碳清洁水平有待提高 浙江作为全国清洁能源示范省,清洁能源利用水平远高于全国平均,但金华受传统产业用能结构、资源禀赋等影响,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较全省平均水平低7.8个百分点左右,“十四五”是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期、窗口期,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进程不断加快,“双碳”目标对金华目前以高碳的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提出了新要求,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都将迎来重大调整,全市高质量、规模化绿色低碳的清洁能源产业布局需要进一步明确。 3. 能源基础设施仍存短板 电网方面,浙西南可再生能源挤占特高压直流送出和福建来电的500千伏通道疏散能力,局部线路超运行限额。随着电网规模不断扩大,系统短路容量不断上升,局部地区短路电流水平面临超限的问题。天然气方面,部分地区城乡管网建设相对滞后,全市天然气应急调峰能力和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可再生能源方面,受陆上风电发展政策、光伏补贴退坡、资源条件有限等因素影响发展受限,202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仅为4.5%,虽有所上涨,但比重依然较低,后续发展面临挑战。 (三)面临的形势 1. 能源总体形势 一是能源低碳发展重要转型期。人类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各国纷纷制定能源低碳转型战略,国家积极响应,提出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值,2060年实现碳中和。国家减排新目标为能源低碳发展指明新方向,金华将紧紧抓牢“十四五”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紧密围绕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开展工作,能源领域供给侧以安全保障和清洁低碳为中心,构建多能互补的能源供应系统;消费侧以节约高效为中心,切实推进节能降碳。 二是能源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期。新兴能源技术加快迭代,可再生能源发电、先进储能、氢能、能源互联网等技术应运而生,能源生产、运输、存储、消费等环节正发生变革。“十四五”时期,金华将充分发挥能源科技装备技术发展优势,全面推动能源基础设施与数字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生态基础设施的深度融合。 三是能源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期。全国加快构建完善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储能、碳捕捉、新能源汽车应用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开放共享体系和市场交易体系。“十四五”时期,金华应全面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创新完善新模式、新业态市场准入制度,破除体制机制壁垒,深化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推动能源市场与碳交易市场深度融合,发挥市场高效配置资源优势,通过碳约束倒逼能源结构优化,挖掘减排空间,实现能源转型变革的历史机遇期。 2. 能源供需形势 “十四五”时期,金华GDP维持6.5%以上年均增长速度,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全市产业结构加速转型,各领域节能和能效水平持续提升,能源生产清洁替代和能源消费电能替代加快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居民等重点领域用电需求加速提升。 一是能源和电力需求维持刚性中速增长。“十三五”时期,金华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9%,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7.3%。“十四五”为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市能源和电力需求仍将维持刚性中高速增长态势,预计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6%~2.7%,新增用能150~250万吨标煤。为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市各领域电气化水平快速提高,用电需求将维持中高速增长态势,全社会用电量分别年均增长4.0%~6.0%,新增用电量90~140亿千瓦时。 二是制造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将持续推动二产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保持中速增长。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智能装备等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提升工程以及纺织服装、食品制造等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都将拉高二产用能量、用电量和用热量,预计“十四五”期间新增160万吨标煤以上、新增用电量35亿千瓦时以上。 三是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将推动三产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高速增长。“十四五”期末,全市铁路及轨道交通总里程达400公里,交通领域新增用电量5亿千瓦时以上。2020年,金华商业服务业人均用电量990千瓦时,低于全省的1107千瓦时。到2025年,金华商业服务业的人均用电量预计达到1500千瓦时/人左右,新增用电量35亿千瓦时左右。 四是居民生活用能、用电仍将保持较快增速。2020年,金华人均生活用电量为1152千瓦时/人,随着全市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电气化水平也将大幅提升,预计2025年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达到1423千瓦时/人左右,新增用电量约30亿千瓦时左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要求,推进城乡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强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深入落实能源体制改革,推动能源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优化能源设施布局和利用结构,全力打造智能、安全、清洁、高效的都市区现代能源保障网络。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有序开发天然气发电,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高容量高能级布局电力设施,加强电力系统的智能化建设,推动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实施集中供热。坚持“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四个维度,加快构建智慧经济、绿色低碳、多元开放、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清洁低碳,绿色发展。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并举,合理降低能源强度。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打造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坚持创新驱动,科学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能源科技自主创新步伐。深化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强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协同创新发展。 坚持智慧共享,融合发展。把握能源系统性特点,加快推进能源新技术、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系统的深度融合,推动多种能源系统高效耦合应用,实现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分布式能源系统与城市热网、电网的融合发展。 坚持开放统筹,协调发展。紧扣“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建设重点,推动区域能源协同发展,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围绕能源安全保供和营商环境优化,加强能源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绿色低碳等全方位合作。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金华能源发展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深入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GDP能耗进一步下降。一批综合能源、可再生能源、电网、油气基础设施等重大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实现能源多元清洁供应;通过开展能源“双控”,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利用和多领域节能工作,持续推动能源消费模式向低碳高效迈进;同时能源产业的绿色智慧发展,能源制度的绿色创新,能源合作的开放共赢,共同助推金华践行“两山”理念,提高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 ——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987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2.1%。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完成浙江省下达的工作目标。全社会用电量达515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年均增速5.0%。 ——能源消费结构目标。到2025年,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23.1%。天然气消费比重达16.3%,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6.8%,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26%左右,石油及制品消费比重在13%左右。   图3  金华能源消费结构情况 ——能源安全保障目标。到2025年,全市电源装机总量达812.5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达524.3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64.5%;新增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878.2公里,变电容量1011.7万千伏安。 ——民生改善目标。到2025年,居民人均生活用电量达1423千瓦时,供电可靠率达99.990%以上。新增天然气加气站2座,公用充换电站128座,充电桩3300个以上。 表2  金华“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表 类 别 主要指标 单 位 2020年 2025年 十四五 年均增速 能源消费 全市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1787.1 1987 2.1% 煤  炭 万吨 799 720 -2.1% 油 品 万吨 175.5 175.5 0.0% 天然气 亿立方米 9.3 26.8 23.7% 可再生能源 万吨标准煤 81.2 135.1 10.7% 全社会电量 亿千瓦时 403.8 515 5.0% 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 10.8 23.1 [2.5] 单位GDP综合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0.39 完成省下达任务 电源发展 电源总装机容量 万千瓦 490.8 812.5 10.6% 水 电 万千瓦 32.6 35.0 1.4% 煤 电 万千瓦 275.2 275.2 0.0% 气 电 万千瓦 19.7 218.7 61.8% 风 电 万千瓦 14.6 14.6 0.0% 光伏发电 万千瓦 119.0 219.0 13.0% 生物质发电 万千瓦 20.2 37.0 12.9% 余能利用 万千瓦 9.6 13.0 6.3% 清洁能源装机比重 % 42.0 64.5 [4.5] 电网发展 50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425 1625 2.7% 22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359 1836 6.2% 11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531 1866 4.0% 50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1521 1726 2.6% 22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2160 3140 7.8% 11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2978 3672 4.3% 民生改善 居民人均生活用电 千瓦时/人 1152 1423 4.3% 供电可靠率 % 99.978 99.990 [0.0024]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能源供应改革,构建多元低碳保障体系 1. 提升清洁能源发展水平 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创新发展模式,扎实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提升清洁能源利用规模。2025年,预计全市清洁能源消费总量达459.0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比重达23.1%。 进一步扩大太阳能利用范围。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利用城乡居民屋顶建设用户光伏;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小镇以及学校、商场等公共建筑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积极开展新建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加快建筑屋顶太阳能热水器和光伏发电系统一体化应用。鼓励集中式光伏发展。利用荒山坡地、设施农业等用地标准化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100万千瓦。同时,积极探索电化学储能、电动汽车参与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热冷综合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设施发展,将“光伏+储能”作为能源碳达峰的重要路径。 有效提高生物质利用规模。根据生物质资源分布特性,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及垃圾无害化综合利用。保障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东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兰溪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永康市垃圾焚烧厂扩容项目以及磐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十四五”期间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容量约16.8万千瓦。 深入开展气电增发行动。加快浙江中西部天然气发电厂项目建设,新建两套H级联合循环燃气机组,装机规模150万千瓦。推进镇海燃机迁建项目建设,新建一套9F联合循环燃气机组,装机规模49万千瓦,力争“十四五”建成投产。结合综合能源服务试点项目,探索分布式天然气综合利用。2025年末,天然气发电项目新增装机容量约200万千瓦左右。 积极推进抽水蓄能建设。提升电能质量和调节能力,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加快磐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争取“十四五”期间部分建成,推动浦江县白石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力争“十四五”开工建设。 不断加快氢能示范应用。“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一批氢能应用示范设施建设,建成加氢站9 座以上,推进公交车、物流车示范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达到500 辆以上,推进清洁能源制氢与储运、氢能分布式系统建设。 有序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做好地区地热能资源调查,鼓励利用浅层地热能资源进行供冷供暖。推广以热泵为主的地热能利用,建设地热能供热(供冷)规模化应用示范区,鼓励地热能利用与综合能源服务、康养、旅游、种植业等多领域融合发展。 2. 构建低碳能源基础设施 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力系统对高比例新能源适应能力,主网方面,提高主网供电能力,新建潘村变、扩容吴宁变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扩容黄村变、仙桥变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大坑变、黎明变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十四五”期间新增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879公里、变电容量1012万千伏安;配网方面,以构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坚强配电网为目标,加快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作,切实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十四五”期间新增110千伏以下输电线路6200公里、变电容量164万千伏安。积极探索能源互联网的发展,打造海量资源被唤醒,源网荷储全交互,安全效率双提升,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接入消纳的新型电力系统。 完善油气基础设施。天然气方面,加快义乌萧山支线管网建设,实现我省天然气主干网互联互通。加快城镇配套管网建设,推动供气管网覆盖,基本完成供气管网“镇镇通”,积极推进农村管道燃气建设。加快建设金华LNG应急储备设施工程,推进天然气多点储备体系建设,落实天然气储备责任主体,主要燃气企业及地方政府分别形成年用气量5%、年均用气量3天以上的储备能力。油品方面,“十四五”计划建成金华兰溪油品仓储设施,新增汽柴油储存规模3.3万立方米。 加快能源领域新型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能源管理决策平台,建设智慧电网、智慧电厂、智慧气网、智慧油网、智慧热网,实现能源统计分析、运行监测、项目管理等系统综合管理。积极探索电化学储能、电动汽车参与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热冷综合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设施发展,推动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应用的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开展储能电站、“虚拟电厂”示范。将“可再生能源+储能”作为金华能源领域碳达峰的重要路径之一。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智能充换电服务,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到2025年,新增公用充换电站128座,充电桩3300个。 3. 加快综合能源示范建设 加快能源供给转型,围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通过数字化手段推动横向“电热冷气水”纵向“源网荷储调”的多元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同运行的综合能源服务系统,重点围绕产业平台、城市新区、未来社区推进综合能源服务示范建设。 打造园区型综合能源服务基地。综合评估全市现有兰溪电厂、金华燃机等燃煤、天然气电厂周边产业集聚和用能需求,选取条件较为成熟的厂址开展改造型综合能源产业服务场景试点。以绿色、低碳、智慧、高效为目标,重点围绕园区能源、交通、建筑等领域开展多能互补、多元融合、协调控制的园区能源综合提升,有效保障园区用户用热、用电、用气需求,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搭建园区智慧能源管理服务平台,有效串联智慧电厂、弹性电网、能源用户、充电基础设施等供需环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用能成本,实现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产业园区(开发区)综合能源服务全覆盖。 建设城市型综合能源服务区。针对金华高铁新城、湖海塘新区等集中式能源供应设施服务未覆盖的产城融合发展空间,重点围绕冷热负荷大的文体、教育、医疗、酒店、冷链仓储等大型公共建筑区域,建设城市综合能源服务区。源端采用天然气、光伏、地热、生物质等形式实现清洁替代,用端通过电代油、电代煤等方式提高电气化水平;升级能源网络设施,实现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冷热电三联供、燃料电池、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深度融合;以用户为中心,完善新业态、新模式、新应用,打造能源产输交易全链条。开发绿色金融服务实现碳交易,以能源的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中和城区试点建设。 谋划社区型综合能源服务点。重点围绕金义新区东湄社区和石泄社区、金华开发区山嘴头社区、义乌下车门社区、柳湖花园等省级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在建筑材料、采暖、能源供应、智慧用能服务等领域探索社区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创新能源互联网、微电网技术利用,推广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光伏建筑一体化+储能”的供电系统、“热泵+蓄冷储热”的集中供热(冷)系统,优化社区智慧电网、气网、水网和热网布局,搭建社区综合能源资源智慧服务平台,打造社区型综合能源服务基地。到2025年,打造4个以上社区型综合能源服务点,推进零碳社区示范建设。 (二)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深化节能降碳消费模式 1. 推动生产领域节能增效 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以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为核心,以严控高能耗项目为抓手,严格执行环保、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已有“两高”项目进行重点监测,强化闭环化管理。着力控制区域内建材、纺织、铸造等行业产能,推动高能耗生产工序外移,有效减少能源消耗。通过抑制不合理生产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生产用能的绿色、节约、高效。 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发展。差别化分解双控目标,推动能源资源向优势行业、优势项目倾斜。持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强化节能审查管理,研究制订严格控制新上“两高”项目的实施意见,从工艺技术、主要用能设备、节能措施等方面切实加强项目节能先进性审查,对超过标准的新上工业项目,严格落实产能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用能权交易等政策。 持续深化产业平台能效治理。全面实施“区域能评+产业能效技术标准”准入机制,研究落实单位能耗考核制度,制定重点区域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外的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建立健全区域能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项目用能前置审查、项目验收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全过程管理。分类推进重大平台综合评价,将年度能效综合评价结果纳入能源“双控”和“亩均论英雄”等考核内容,探索建立以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的激励机制。开展重大平台节能形势分析、预测和预警,定期发布评估报告。 大力推进工业用能绿色升级。加大传统产业节能改造力度,抓住碳达峰、碳中和产业结构调整机遇,以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为重点,以数字经济为引领,以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为重点,前瞻性布局新能源、节能装备等低碳新兴产业。推动重点企业开展能效对标,组织开展工业节能降碳改造,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化利用,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聚焦生态环境影响大、消费需求旺盛、对产业链供应链有重要影响的工业产品,加大绿色产品供给,引领和带动绿色消费。 进一步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按照国家和全省要求,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优先保障发电用煤,进一步压减非电领域煤炭消费量。优化燃煤热电布局,集中供热覆盖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分散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供热锅炉要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后关停。严格控制非电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量,减少直接燃烧及原料用煤。 2. 提高生活领域能效水平 提升需求侧响应水平。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动“能效电厂”工程,探索居民用户参与模式,建立最高负荷3%~5%的电力需求响应库,提高需求侧节能响应能力。推进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加快天然气用能大户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应用,提升能效管理水平。探索智慧用能新模式。完善“互联网+”智慧用能技术模式、组织模式及商业模式,促进区域内需求响应资源,提高分布式储能、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 推进城乡用能节能降碳。交通领域推进电动汽车、“纯电公交”、“绿色岸电”、普及应用;物流领域鼓励采用先进、节能环保型物流设施和装备,推广应用可循环的绿色包装和可降解的绿色包材;在住宿、餐饮等领域开展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加大餐饮浪费行为制止力度,全面强化餐厨垃圾的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加强楼宇能效智慧管理。适度控制城市大型商业建筑建设规模,防止超出需求的过度建设。加强金义都市区核心区楼宇智慧能效综合治理,推动大型商业建筑在设计、建造、运营中充分利用各类自然条件和先进技术,支持开展冷热电联供应用和综合能源管理,有效降低建筑能耗。 3.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强化建筑节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绿色施工。到2025年,实现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全覆盖,积极引导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建设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15个。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建设,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开展并扩大城市级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工程,建立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制度。提高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推广力度,推进光伏、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推广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 推进交通节能。实施交通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进绿色公路建设,新开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部按照绿色公路标准开展建设。鼓励新建和改扩建交通枢纽项目采用太阳能电池板、自然光照明、自然通风和遮阳等节能技术,推进零碳、低碳枢纽建设。加快专用充(换)电桩和公共充(换)电桩建设,支持个人自用充电桩建设。发展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方式。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全面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深入推动城乡公交一体化,构建多样化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现代化客运服务水平,提升绿色出行比例。发展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老旧营运货车、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在更新纯电能源的基础上,鼓励购置氢燃料电池等新型公交车辆,提升城市主城区新增和更新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比例。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在公共机构节能方面的规定,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市、县两级政府绩效考核,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探索公共机构能耗定额与财政预算机制挂钩,推动建立能源资源消费基准线和能耗定额标准。探索实施公共机构能源托管集中示范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公共机构用能效率。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优先采购使用绿色产品。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数智化水平,推动市、县两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三)推动能源技术创新,发展绿色智慧能源产业 扩大新能源汽车产业优势。充分发挥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依托氢途、零跑汽车等为代表的行业领跑企业,加速完善新能源整车制造、电机、电控、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制造的产业体系。 加快氢能产业发展。以推动氢能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科学布局氢能基础设施,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团队培育,支持氢能终端产品推广应用。聚焦氢燃料电池,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发展关键零部件产业,逐步完善氢燃料电池产业链。 探索综合能源服务。依托金华数字产业发展,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探索实践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加快培育综合型能源服务商、节能服务平台和机构,逐步构建成熟的能源服务产业。 (四)推动能源体制改革,实现资源要素灵活配置 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贯彻中央有关精神,落实省级电力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横店影视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增量配网国家级试点项目,鼓励虚拟电厂、储能参与市场交易,发挥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作用。推动天然气体制改革。按照省级天然气改革总体要求,推进上下游直接交易改革,鼓励企业自主采购,参与海外资源采购保障气源供应。持续推进节能领域改革,完善用能权交易机制,深化“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强化负面清单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广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开展绿色电力积分试点。 健全节能减碳机制。强化能源领域碳排放总量、节能降耗、煤炭消费控制等约束性指标监督考核,形成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的倒逼机制。加大企业节能考核力度,做好重点用能企业精准监管,加大节能执法力度,对不履行能源“双控”责任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紧抓“亩均论英雄”改革契机,对单位能耗增加值高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在年度能源消耗总量指标上给予适当倾斜,优先保障发展用能。开展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交易试点,提高低效高碳行业用能和碳排放成本。 探索服务模式创新。能源服务由单一的热力、电力供应拓展到电、热、冷、气、污水及废弃物处理等。能源供应主体由热力公司、电力公司等公共事业机构转变为综合能源服务商,提供规划设计、建设到运营的全过程服务。通过多元化、专业化、定制化的综合能源服务,切实提高用户使用感受,降低用能成本。 创新绿色金融机制。强化绿色金融引领,探索搭建全方位的绿色金融制度框架体系。设立绿色金融专项基金,重点支持综合能源示范、可再生能源等绿色低碳项目。丰富绿色企业债、绿色金融债等产品,畅通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推进绿色债券融资。鼓励发展绿色保险产品,设计推出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违约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到2025年,基本建立全市绿色金融体系,助力全市低碳绿色发展。 (五)加强能源互动合作,拓宽国际国内合作渠道 牢牢把握“一带一路”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的机遇,充分发挥金华市场、区位、交通、平台等优势,构建全方位、深层次能源合作新格局,不断拓展和深化国际、国内在电力产能、装备制造等能源领域合作,不断增强产业竞争优势。深化与东亚、欧洲经济圈国家在能源及关联产业领域的交流合作,能源产业强链、补链,为能源产业发展升级带来新机遇;深度融入长三角,不断强化G60科创走廊,强化与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临港新片等区合作,强化能源网络的互联互通,推行 “研发在当地,产业在金华”等“产业飞地”合作模式;加强与大型能源企业的战略合作,推进与各大能源集团在可再生能源、增量配电网试点等领域的合作;加强与大院名校、国家级研发机构合作,引进共建一批高质量产业创新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探索 “工作在当地,贡献给金华”的“科研飞地”合作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 强化规划引导约束作用,协调推进规划落实,做好能源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交通及水利规划的衔接,促进能源项目科学布局,以项目促进规划实施,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及时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监督考核。 (二)加强政策支持 全面落实国家、省级各项支持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从财税、投融资、土地、价格等方面制定实施促进能源加快发展的扶持政策。引导和推动数字能源、综合能源、分布式新能源及充电基础设施等新型业务健康发展。对生产效益低和落后高耗能企业依法依规实施用能要素差别化政策,建立有利于能源清洁发展、高效利用的碳减排价格体系。出台有利于碳减排的用能政策,引导能源生产和消费行为。加强投资政策和节能环保产业政策衔接,促进能源领域碳达峰。 (三)统筹项目推进 健全重大能源项目规划储备制度,落实政府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将项目建设任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建立能源项目建设问题通报、反馈和跟踪督办制度,加大全市能源项目推进、日常督查和安全隐患检查力度。属地政府切实承担起征地、拆迁和政策处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完善要素保障 建立和完善要素保障机制,统筹安排土地、资金、人才等各类资源要素,优先保障规划提出重点项目所需。加强财政预算和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引导和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发展基金、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能源发展服务。大力引进和培养一批能源专业领域的高端技术人才,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 (五)强化安全生产 建立健全能源安全保护监管平台,完善感知端设施,建立各类能源设施数字化档案,建立应急抢险仿真模拟和应急抢险过程动态平台系统,提高应急处置效率。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协调处理监管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手机微信等多种渠道普及能源安全生产常识,增强全社会能源安全生产保护意识。
  • 《打造储能装备基地!合肥发布“十四五”光伏产业发展规划!》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1-29
    • 近日,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合肥市“十四五”光伏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中提出适应光储融合、光伏制氢的发展趋势,重点发展逆变储能光伏系统等光储一体化产品,抢先布局光储、光氢一体的电力转换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依托智能光伏逆变的领先优势,聚集创新资源及配套企业,打造新能源设备先进制造基地。 围绕安全性、经济性、环境适应性等要求,推进新能源储能产品及系统集成技术研发。重点发展适用于新能源应用领域的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锂电池、液流电池等产品,实现锂电池循环寿命10000次以上,单体能量密度200瓦时/公斤以上。支持适用于新能源应用领域的具有高集成度、高安全性、智能化的储能系统集成技术研发,研发升级BMS(电池管理系统)、EMS(能量管理系统)和云平台,形成储能系统辅助光伏等新能源并网、电力调频调峰、需求侧响应、微电网、户用等多种成熟的系统解决方案,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储能装备及系统产业基地。 加大光伏电站群调群控、光伏高渗透率并网、智能运维、智能电网、大规模储能、柔性并网等关键技术研发,推动高效直流升压变换器、光储一体电力转换设备等产业化。 重点开展光伏+储能等领域的研究和应用,鼓励光伏发电基地合理配臵储能系统,实现多能互补,提高消纳能力。做大做强储能电池生产制造的规模和水平,为光伏+储能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产业基础。探索光伏与新能源汽车的跨界融合,开辟新的光伏应用示范场景。加强充电桩、储能、光伏电站的系统集成与相互融合,推动光储充一体化应用示范,为打造绿色城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开展一批集光伏、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多站融合”项目,打造全省最大、国内一流的光储充应用示范基地。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合肥市“十四五”光伏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十四五”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9日 合肥市“十四五”光伏产业发展规划 光伏发电是解决全球性能源危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对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节能减排、改善环境均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发展光伏产业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为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光伏产业的决策部署以及《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目标任务,紧抓新能源产业发展重要历史机遇,加快推进合肥“光伏第一城”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形势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合肥市抢抓光伏及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坚持“借光发展”,致力于打造“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光伏产业已经形成基于“制造+应用”双轮驱动的良好发展态势,实现了由跟跑、并跑到领跑的跨越式发展,成为合肥市为数不多同步参与全球市场竞争、响应“一带一路”的代表性产业之一。 1.规模持续扩大。“十三五”期间,全市光伏及新能源年平均增加值增速达18.1%,2020年光伏及新能源产业实现增加值增速29.4%,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主要产品综合出货量超过50GW,超过“十二五”末出货量的4倍。光伏控制、逆变设备出货量继续稳居行业首位。 2.生态逐步完善。集聚形成光伏玻璃-电池片-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发电工程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形成以光伏逆变器、电池片、组件企业为龙头引领,光伏玻璃、边框支架、储能系统、 系统集成上下游企业为支撑的产业格局,世界级光伏产业集群初具雏形。截至2020年,企业总数约90家,其中规上企业44家,光伏逆变器、储能系统、晶硅电池片、高效组件等产品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3.创新实力凸显。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2个,7家企业入选工信部光伏、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名单。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2户企业、2个项目被认定为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重点光伏企业拥有各类专利2030余项,主持或参与制定地方及以上标准16项,行业话语权不断加大,产业创新实力和竞争力日益提升。 4.应用多点开花。大力实施分布式屋顶、光伏建筑一体化、仓顶阳光、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等光伏应用工程,首创光伏精准扶贫模式,入选全国首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走出了一条光伏推广应用的“合肥模式”。“十三五”期间,我市光伏年发电量增长近4倍,其中2020年光伏发电21.5亿千瓦时,占全市总用电量的5.6%,清洁能源占比不断提升。 (二)发展形势 1.全球市场有需求。全球光伏发电装机量已连续十余年保持增长,近五年来,全球光伏应用装机呈现“遍地开花”的局面,中国、美国、德国、荷兰、澳大利亚、印度等市场均大幅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球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760.4GW,超过2015年底水平的2倍;根据国际能源总署预测,2030年全球累计装机量有望达到1721GW,光伏产品市场需求巨大。 2.国家战略有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并明确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00GW以上的战略规划。据此规划测算,“十四五”期间我国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规模70-90GW,相比“十三五”期间的年均41GW增加约2倍,对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3.行业地位有优势。近年来,我国逐步向光伏产业强国迈进,产业核心环节自主可控,产能和产量稳居世界前列。“十三五”末,国内硅片、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产品出货量占全球60%以上,其中电池片、组件超过70%,产品技术性能领先。截至2020年,国内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占全球34.9%,我国已成为全球光伏产品制造第一大国和光伏发电装机第一大国,光伏产业优势地位为我市产业发展提振了信心。 4.产业政策有指引。国家和省、市各级将光伏及新能源产业作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持续推进,其中2018年“531新政”,促进更加有效发挥市场作用,引导产业走向高质量发展道路。2019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光伏发电指导价和全面竞争配臵机制、平价上网机制、智能光伏试点、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引导光伏装机应用持续稳定增长,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合肥市光伏产业已形成一定的特色和优势,但仍面临一些挑战。一是领军骨干企业、龙头项目数量仍较少,国内龙头企业新增项目面临部分城市激烈竞争,产业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产业的均衡化布局仍需优化,特别是产业链上游研发和中下游配套领域竞争力和影响力不足,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产品的占比仍不高,产业智能化水平和企业智能制造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四是宏观政策持续变化。2020年以来,国内光伏主要产品及光伏玻璃、封装胶膜等配套产品投资快速增长,部分领域项目存在一定程度的无序性、盲目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逐步加强产业发展的规划布局,我市产业扩存量、引增量将一定程度受到政策指导的规范限制。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光伏第一城”建设为目标,以数字化、规模化、智能化发展为主线,以强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依托,以智能光伏为重要抓手,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贡献合肥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臵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以需求为导向,深入研究产业发展特点,准确把握技术路径和市场需求变化,激发企业推进科技创新和智能制造的内生动力。发挥政府在统筹安排、规划布局、政策引导、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打造有利于光伏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政策,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 2.创新为本,智能引领。探索建立健全光伏产业的全链条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加强光伏产业制造技术、装备与模式的创新突破,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以智能制造为关键,坚持高端引领,主攻一批核心技术,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推动一批先进产能建成投产,推进一批应用示范,实现光伏产业的换挡提速和转型升级。 3.把握规律,分类施策。准确把握光伏产业发展规律,针对光伏产业链不同层级的不同特点,采取差异化的产业发展政策。依据不同细分领域企业的发展基础、阶段和水平,加强分类指导,做到精准施策,促进重点领域做大做强、传统领域转型升级。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未来5年,合肥市光伏产业发展基础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产业规模显著扩大,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制造,条件好、基础强的重点光伏企业智能转型取得明显进展,光伏产业链协同发展更加有效,光伏产业集群更为成熟,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光伏+”创新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平价上网普遍推广,光伏产业整体实力和装机应用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建成世界一流光伏制造基地和创新应用桥头堡,全面打造“光伏第一城”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 2.具体目标。形成以高端光伏制造、新型储能装备、智慧光伏系统集成、分布式智慧光伏发电示范应用为主的特色光伏产业体系,打造国家级光伏产品认证、分析、检测中心,培育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先进制造业集群。 (1)产业规模。深入实施“2833”地标性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努力打造光伏及新能源千亿级产业集群,光伏产业年复合增长率达30%以上。 (2)领军企业。建成一批具有技术和品牌优势的光伏制造领军企业,新增2-3家国内外上市企业,规上企业数量60户以上,年产值超百亿元企业3-5家。 (3)创新能力。建成3-5个国家级光伏及新能源产品研发创新平台,新增10-15个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形成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培育3-5个以光伏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光伏企业的科技研发投入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不小于3%,重点领军企业的研发投入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不小于4%。 (4)智造体系。50%的规上制造企业逐步建立起面向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体系。新增省级智能工厂不少于2家,省数字化车间不少于5个。 三、重点任务 以光伏制造业为中心、以上下游产业为重点,以产业园区和节点项目为空间支撑,打造光伏产业协同发展的框架体系,构建集总部、研发、检测、制造、应用为一体的具有高附加值的智能光伏产业体系。 (一)优化光伏制造体系 通过促进产业集聚、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实施创新驱动、优化产业布局等措施,全力推进“光伏第一城”建设。重点发展电池片、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光伏配套及核心装备等产业。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完善产业横向配套环节,打造光伏产业集群,建设产业高地。在重点发展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产品基础上,通过政策引导,采用招商引资和基地孵化共同推进,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代表性龙头企业,在产业链各环节分别形成相当程度的衔接,实现本地产业链优势。 1.高效太阳能电池片。发展高转换率、长寿命晶硅电池,支持低反射率绒面制备、选择性发射极及后续的电极对准、等离子钝化、低温电极技术、全背结技术、适合光伏电池专用的吸杂工艺等技术的研究及应用。鼓励技术成熟的PERC(发射极和背面钝化)电池规模化生产,加大TOPCon电池(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HJT电池(异质结)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力度,积极布局大硅片及其它未来电池技术,促进多种新型高效电池共同发展。针对BIPV产品(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趋势以及柔性化应用的需求,重点引进大尺寸硅片电池、高效薄膜电池等技术和企业。 2.高端光伏组件。密切跟踪国际国内先进技术产品发展动向,积极开展提高光电转换效率及降低衰减、发电成本等工艺技术研究。进一步巩固既有先进组件制造技术,包括半片、MBB(多主栅)、叠瓦、拼片、双面组件等。积极布局薄膜太阳能光伏组件和基于N型TOPCon、HJT和IBC(交叉指式背接触)技术的高效组件产品,以及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重点提升组件转换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微组串逆变光伏系统产品研发,打造组件与逆变器一体化的交流组件。支持智能光伏组件研发,加快发展全面屏智能光伏组件;开发具备实时数据传输与监测能力、单体MPPT(最大功率点跟踪)能力、交直流输出能力等智能组件,提高光伏阵列的发电效率。鼓励探索区块链技术与智能组件结合,使组件具有电子标签和电子身份认证功能,为未来能源互联网和众筹等商业模式奠定相关基础。 3.智能逆变及配套装备。基于因地制宜、科学设计的理念,强化技术创新,重点研发适用于各种应用场景的智能逆变设备,打造集电力变换、远程控制、数据采集、在线分析、环境自适应等于一体的高效智能光伏逆变器、控制器、汇流箱等智能装备,持续提升电网友好性。着力突破6MW以上的高功率密度逆变技术,降低发电系统度电成本。积极探索35kV直挂技术,减少电力设备投资,进一步提高光伏发电效率。适应光储融合、光伏制氢的发展趋势,重点发展逆变储能光伏系统等光储一体化产品,抢先布局光储、光氢一体的电力转换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依托智能光伏逆变的领先优势,聚集创新资源及配套企业,打造新能源设备先进制造基地。 4.储能产品及系统。围绕安全性、经济性、环境适应性等要求,推进新能源储能产品及系统集成技术研发。重点发展适用于新能源应用领域的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锂电池、液流电池等产品,实现锂电池循环寿命10000次以上,单体能量密度200瓦时/公斤以上。支持适用于新能源应用领域的具有高集成度、高安全性、智能化的储能系统集成技术研发,研发升级BMS(电池管理系统)、EMS(能量管理系统)和云平台,形成储能系统辅助光伏等新能源并网、电力调频调峰、需求侧响应、微电网、户用等多种成熟的系统解决方案,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储能装备及系统产业基地。 5.光伏辅材制造。支持光伏玻璃、铝型材等量大、面广的配套材料发展,积极发展宽幅、超薄光伏玻璃;重点引进浆料、EVA(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树脂、TCO(透明导电氧化物)导电玻璃、PVF膜(聚氟乙烯)、接线盒等上游配套产品。引导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等途径,围绕传统晶硅与新型薄膜电池及其组件的生产,加大对本地区光伏辅材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帮助企业通过多种融资渠道进行扩产和技术升级。 6.光伏制造核心装备。重点支持研发生产全自动大面积PECVD(等离子增强化学气相沉积)、多槽制绒清洗设备、激光刻蚀机、干法刻蚀机、离子注入机、高精度丝网印刷机、高温烧结炉等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设备;大面积TCO(透明导电氧化物)导电玻璃镀膜设备、用于背电极制备的多靶位磁控溅射系统、大尺寸、超薄硅片多线切割机、自动分选机等硅片生产设备;以及各类高性能光伏电池与组件生产和检测测试仪器。鼓励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低能耗、高效率、智能化太阳能光伏重大装备产品制造及工艺技术研究,提升关键生产设备的性能和成套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 (二)推进光伏技术创新 1.打造创新平台。以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研究院、教育部光伏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合工大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可再生能源电能变换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智慧能源创新平台以及重点企业拥有的各级各类创新平台为基础,打造更加健全的光伏产业创新平台体系。鼓励光伏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共建光伏创新发展平台,形成联动互补的融合发展和创新氛围。强化产业生态与创新扶持的助推作用,避免同质化竞争,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形成引领光伏产业技术创新的联合团队,助推合肥光伏产业创新发展。 (1)鼓励平台升级。支持光伏产业相关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进行改扩建,力争升级为国家级创新平台,打造合肥光伏产业发展的“国字号”创新平台集群。助推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升级为省级创新平台,持续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2)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建设一批集技术研发、项目中试、成果转化、孵化投资、创业服务、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独立法人的新型光伏研发机构。发挥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质检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作用,着力提升光伏产业技术创新水平。 2.加强技术研发。依托合肥市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加快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的研发及成果转化,支持光伏产业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创新发展,形成以技术创新驱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带动技术创新的良性发展态势。 (1)关键元器件。重点突破半导体控制芯片、功率器件等核心元器件技术,开展IGBT(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等逆变控制器用关键元器件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2)高效电池。推动单晶PERC技术升级,加强TOPCon、HJT、IBC等新型高效电池技术研发,集中突破高转换率长寿命晶硅电池技术。 (3)电网接入设备。加大光伏电站群调群控、光伏高渗透率并网、智能运维、智能电网、大规模储能、柔性并网等关键技术研发,推动高效直流升压变换器、光储一体电力转换设备等产业化。 (4)新型电池。结合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趋势以及柔性化应用的需求,重点储备高效薄膜电池、CIGS(铜铟镓硒)薄膜电池、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大规模生产关键技术,支持铜铟镓硒薄膜电池低成本非真空制备技术开发及引进,支持磁控溅射、真空共蒸等电池制备技术开发引进。 3.加快“互联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组织实施大型科技行动计划,开展跨学科、大协作、高强度的科技创新活动。以“互联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核心,集聚成果、资金、人才、服务、政策等各类创新要素,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网上光伏技术市场平台。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运营机制灵活、专业人才集聚、服务能力突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光伏技术转移机构,打造连接国内外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资源的光伏技术转移网络。 4.夯实人才支撑。加快建设高素质光伏产业人才队伍,为光伏产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人才支撑。支持和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所需培养、引进相关人才,加大人才自主培养力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培养光伏产业高级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探索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人才的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试行)》等相关政策效能,将更多光伏及新能源产业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目录,统筹解决住房、教育、医疗等实际问题,营造良好人才环境。 (三)构建智能光伏系统 以加快提升光伏智能制造水平为目标,推动光伏产业与人工智能、5G、物联网、大数据深度融合,为全面构建智能光伏产业体系奠定基础。 1.夯实智能制造。围绕制造业重点企业,大力加强光伏产业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同时鼓励中小光伏企业有序开展智能化升级改造,重点提升光伏电池及其部件的智能制造水平,加大电池生产自动化设备的推广应用,包括自动上下料、自动导片插片、自动串焊、自动装框、自动灌胶、自动包装等生产环节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高逆变器的制造效率和可靠性,完善逆变器检测、包装、安装等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鼓励光伏制造企业提升重大装备的智能化水平,积极应用丝网印刷机、层压机、焊接机、EL(电致发光)测试仪、IV(电流电压曲线)测试仪等智能化装备。鼓励研发具有自动控制关断、实时监测运行功能的智能光伏组件产品,发展集自动控制、信息采集与处理、环境适应等一体化的智能控制器、汇流箱、储能系统与跟踪系统,不断提升智能光伏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水平。 2.打造智能运维。充分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智能清扫、智能跟踪、智能监控技术等先进运维技术的研发及应用。重点开发智能光伏发电管理系统,实现信息采集与分析、远程监控与调度、智能检测与诊断、故障报警与处理的一体化运行与管理,提升光伏系统效率和减少运维费用,降低度电成本。鼓励存量光伏电站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智能清扫机器人、智能巡检无人机等智能化设备和产品的应用,探索智能运维和共享运维模式。遴选一批传统光伏电站开展智能运维示范项目建设,力争尽快形成具有合肥特色的光伏电站智能运维模式和系统。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规模化、平台化全国光伏电站智能运维中心。 (四)加快延链补链强链 着眼光伏及新能源前景光明、光伏应用进入平价上网时代、产业技术迭代周期短、项目资金投入大等特点,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做好延链、补链、强链,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延链。坚持应用拉动,拓展“光伏+”各领域应用场景,积极推进光伏+储能、光伏+制氢、光伏+5G通信等试点示范。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环节、产供销体系,推动产业链同城采购,帮助企业推广新产品新技术。继续鼓励优势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全球海外市场,在全球范围内培育打造合肥光伏产业的品牌和形象。 2.补链。围绕产业链缺失的中下游环节,开展点对点精准招商,重点招引浆料、背板、封装胶膜、设备制造、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制造等环节。推进IGBT等逆变器关键元器件国产化替代,招引培育MOSFET(金属氧化物场效应晶体管)、GTO(可关断晶闸管)等半导体器件研发生产企业;积极引进相关检验检测及认证机构,提升产业配套、降低生产成本,完善产业生态。 3.强链。壮大光伏企业整体实力,形成一批具有生态主导能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打造“大而强”、“中而优”和“小而美”的产业梯队。鼓励头部企业加大在肥投资力度,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加快培育重点企业,遴选培育产业链领航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研究建立产业链创新型企业库,支持重点企业开拓市场、扩大规模,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针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基础好、技术创新能力强、行业领先的科技创新型光伏龙头企业,从科技攻关、研发平台、人才引进、绿色改造、市场拓展等方面采取“一企一策”方式予以支持,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深度融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创新光伏应用模式 推进光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度应用与示范,重点推进光伏建筑及社区、智能光伏电站、光伏+5G、光伏+储能+充电等应用示范,开创合肥光伏推广应用新局面。 1.屋顶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按照国家相关部门部署,加大屋顶光伏开发鼓励和推进力度,整合资源、节约开发,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鼓励优势地区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积极组织屋顶光伏开发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2.光伏+5G应用示范。鼓励相关光伏应用企业紧跟合肥市5G基站建设安排,积极开展光伏+5G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发挥分布式光伏与5G基站电力需求相契合的优势,打造“光伏+5G”的合肥绿色5G应用新模式。利用分布式光伏建设节能环保的新型绿色基站,提高5G通信基站后备供电保障能力,降低基站运营成本和生产电费,助力5G以更低成本、更大覆盖、更高效率服务社会和用户,实现经济效益、环保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3.光储充应用示范。重点开展光伏+储能等领域的研究和应用,鼓励光伏发电基地合理配配置储能系统,实现多能互补,提高消纳能力。做大做强储能电池生产制造的规模和水平,为光伏+储能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产业基础。探索光伏与新能源汽车的跨界融合,开辟新的光伏应用示范场景。加强充电桩、储能、光伏电站的系统集成与相互融合,推动光储充一体化应用示范,为打造绿色城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开展一批集光伏、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多站融合”项目,打造全省最大、国内一流的光储充应用示范基地。 4.其他应用示范。积极探索推动光伏“隔墙售电”,鼓励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园区、示范园区开展智慧能源应用示范,提升光伏发电应用比例,促进园区绿色可持续发展。探索光伏制氢的应用示范,加大对光伏电解水催化制氢工艺的研发和攻关,重点突破光伏变功率随机制氢技术和装备,推进一批光伏制氢示范项目,打造国家级光伏制氢试点示范基地。继续做好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光伏应用工程,推进一批光伏应用示范项目,进一步扩大合肥光伏及新能源应用领域和范围。 (六)提升产业服务水平1.打造产业服务平台 (1)汇聚创新创业要素。积极谋划一批光伏产业管理、孵化、融资等支持政策,补齐短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形成区域性光伏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孵化网络,最大范围整合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畅通从众创空间、孵化、加速、园区、企业集聚、产业集群的发展路径。着力构建光伏创新创业主体向往汇聚机制,打造完善的光伏产业服务环境、生活服务环境和政务服务环境,吸引更多科技人员、海外归国人员等高端人才创新创业。 (2)推动项目成果转化。加快完善光伏产业创新成果路演展示机制,充分发挥安徽创新馆、合肥科技馆等展览展示场馆的功能,搭建产业发展的路演展示平台,支持各类光伏专业性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完善光伏科技成果寻找捕捉机制,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支持重点光伏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同实施一批重大光伏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 (3)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发挥产业服务平台和相关商协会功能作用,全方面整合光伏产业发展信息,实现信息效益最大化,促进产业合作交流。加大与长三角光伏产业合作力度,推动光伏产业上下游企业的对接交流,促进长三角区域光伏企业技术交流、采购交流、行业交流。 2.完善产业融资体系 (1)拓展融资渠道。深化光伏科技金融创新,大力发展科技信贷,鼓励银行建立光伏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支持银行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开展投债联合投资,发展“信贷+保险”、“信贷+租赁”等融资模式。探索光伏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支持光伏科技创新型企业发行债券。扩大创新贷、科技融资担保、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 (2)创新融资机制。建立光伏科技企业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体系,为科技创新型光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会计法律、路演推介等服务。 (3)推动上市挂牌。培育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梯次推进企业上市挂牌,支持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平台服务功能,推动暂未达到首发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标准的光伏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完善综合金融服务功能。 四、空间布局 根据合肥市光伏产业的现状空间分布,结合相关规划,提出合肥市“十四五”期间光伏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 (一)总体结构 “十四五”期间合肥光伏产业的规划总体空间布局为“一核两区”,即基于“1+2”的总体空间布局结构。其中,“一核”为高新区;“两区”为两大光伏产业集聚区,包括新站高新区及其综合保税区和肥东县。 (二)具体安排 1.“一核”。“一核”即合肥高新区,是打造光伏第一城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的主体承载空间。目前,合肥高新区已集聚全市重点光伏企业逾40家,形成了光伏玻璃、光伏电池片、电池组件、逆变器、储能设备和光伏电站建设等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已经形成领跑全省的产业发展新业态。“十四五”期间,充分发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才集聚和科研创新优势,以推进原始创新和技术应用为引领,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平台建设,解决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面临的共性技术难题,打造我国光伏产业技术创新高地。以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核心,壮大产业规模,完善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生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一流的光伏产业科技创新和生产制造基地。 2.“两区”。“两区”即新站高新区和肥东县。根据光伏产业在两大片区的分布情况,结合未来发展定位,“两区”将进行差异化发展,进而引导光伏产业的有序集聚,为打造产业集群夯实基础。 (1)新站高新区及其合肥综合保税区。发挥现有光伏玻璃、 材料、储能设备等重点企业引领作用,依托综合保税区的各项优惠政策,重点发展光伏玻璃、新型储能设备等光伏产品、装备和关键部件,同时开展国内外光伏贸易、展销、物流、会议和论坛等活动,打造合肥市、安徽省的光伏产业综合服务区,成为合肥市光伏产业的重要服务平台。 (2)肥东县。以新型高效电池及组件、配套项目产业基地为龙头,发展满足主流及新型大尺寸光伏组件市场需求的超大规模集中化、专业化及智能化光伏组件。配套落户光伏电池片、光伏背板、玻璃、EVA、边框、接线盒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打造合肥乃至全省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集聚区。 “一核”与“两区”互为支撑,共同构成合肥市光伏产业发展的核心空间。高新区重在研发和制造;新站高新区以综合服务为主导兼顾配套;肥东县重在高效组件制造和配套,为合肥市全面打造“光伏第一城”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奠定坚实的空间支撑体系。同时,在“一核”与“两区”发展基础上,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整合资源优势,招引培育光伏产品制造、光伏发电应用等企业和优秀项目落地,不断壮大产业集群。 五、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明确的光伏电池片、组件及设备材料等配套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可能存在的影响如下: 1.对水环境的影响。电池片、组件、胶膜等项目生产制造可能产生的污水包括硝酸废水、氟废水、碱废水、回用系统浓水等。生产废水在各项目自设的废水处理装臵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电池片、组件等生产项目可能存在的大气污染因素有粉尘、氟化物、氯化氢、氮氧化物、氨气、非甲烷总烃等。生产废气经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能满足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不会改变项目地环境状况。 3.对声环境的影响。光伏电池片、组件等生产加工设备一般位于专用厂房内,声级较小,产噪设备主要为空压机、真空泵、风机、水泵等动力设备。经过优化设备选用、合理位臵布局以及相应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有关噪声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光伏产品制造的固体废物,包括缺陷电池片、辅材裁剪边角料、缺陷电池组件、废导热油、废拆包材料、氟化钙污泥、生化污泥、含银污泥等。固体废物分别交由专业废物处理单位统一处理,或交由原供货商回收,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不会改变项目地环境状况。 (二)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 光伏产业相关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光伏制造项目,同时,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逐步迁出。 1.产品加工制造。具体项目实施中,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和污染物排放均须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晶体硅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TCPIA0002-2017)、《光伏产品环境条件气候环境条件分类分级》(NB/T42130-2017)、《光伏组件环境试验要求通则》(NB/T42131-2017)、《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具备与产业相配套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臵能力。 2.污染物排放。在污染物排放上,光伏产业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好“三废”防治和噪声控制,避免引起环境风险和污染。废水排放要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相关要求。废气排放要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要求。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管理和处臵,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不能自行利用处置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臵。噪声要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光伏产业项目营运期要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关要求,施工期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以协同推进光伏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为核心,围绕光伏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的发展脉络,落实光伏产业链链长调度机制,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政策链“多链合一”,努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将光伏产业发展建设与合肥城市发展战略有机统一起来,统筹部署,做好顶层设计,抓好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等指导、管理工作。密切跟踪国内外光伏产业发展趋势,不断完善发展思路、目标、重点和举措,打造更加完整系统的光伏产业链。 (二)优化发展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项目生成落地和开工建设。建立以项目为中心、以企业为主体的政府服务体系,着力实现项目落地建设全流程服务“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办事环境。建立常态化服务企业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营造高效、便捷的产业发展环境。 (三)创新支持政策 适应形势变化,建立政策制定机制,在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及时对标先发地区,理清产业链发展的具体需求,研究提出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凝练一批具有合肥特色、示范效应强的光伏产业先行先试政策。充分运用大项目招商、国家及省级相关财政政策,突出对做大做强、转型升级、配套招商、新项目融资、创新应用模式等支持,引导扩大优势产能、加快技术升级、增加装机规模,不断提升产业发展信心。 (四)完善支撑载体 加强光伏产业园区的统筹管理,进一步提升产业承载能力。推进高新区、新站高新区、肥东县等产业园区高起点谋划发展战略、布局发展空间、构建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推动集群建设的体制机制,为光伏产业发展夯实空间支撑体系。 (五)健全体制机制 探索和建立创新机制,重点是探索光伏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机制、光伏企业技术创新扶持机制、光伏产业创新扶持机制、光伏科技创新管理机制。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人才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精神,引进培养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才等各级各类人才,确保人才能引进来、留得住、用得起,为合肥光伏产业发展夯实人才支撑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