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正在谈判一项新协议,以提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机制来保护海洋环境,并保护和确保公海(国际水域)上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性利用。当前草案文本中的建议是,在应用包括海洋保护区(MPA)在内的基于区域的管辖工具(ABMT)时,采用一种增强生态系统低于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方法。然而,即使气候变化导致了物种范围的变化,以及导致了人类对具有商业价值的流动性物种使用行为的改变,目前对高度流动性物种及其赖以生存的动态栖息地的保护都不是谈判的重点。随着2020年的最终确定,我们敦促谈判者加入新的动态管理工具,包括移动MPA(mMPA),可以通过保护海洋生物和建立生态系统适应不断变化的海洋中的动态生境和迁徙海洋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