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全国近1/4农村生活垃圾未获收集和处理》

  • 来源专题:人类遗传资源和特殊生物资源流失
  • 编译者: yanyf@mail.las.ac.cn
  • 发布时间:2018-12-01
  •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29日表示,这些年来,农村人居环境保护建设有了比较大的进步,但是与城市相比还是明显落后的。全国还有近1/4的村生活垃圾没有得到收集和处理,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农户比例还不到一半,80%的村庄生活污水没有得到处理,约1/3的行政村村内道路没有实现硬化。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8年9月2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介绍《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有关情况。有记者问,现在不少村庄垃圾乱堆、污水乱排的问题比较突出,农民的反映也是很强烈,请问《规划》对推进农村的人居环境整治有什么样的部署?农业农村部将如何推进这项工作?   余欣荣表示,这些年来,农村人居环境保护建设有了比较大的进步,但是与城市相比还是明显落后的。这里有几个数字,全国还有近1/4的村生活垃圾没有得到收集和处理,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农户比例还不到一半,80%的村庄生活污水没有得到处理,约1/3的行政村村内道路没有实现硬化。行路难、如厕难、环境脏、村容村貌差、基本公共服务落后等问题都还比较突出,影响了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对此,规划提出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制定了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乡村绿化、乡村水环境治理和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等六个重大行动。   余欣荣透露,下一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全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与有关部门一道,坚决打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重点做好三件事: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规划是我们做好人居环境整治的基本功,好的规划能够经得起历史检验,能够真正体现出农民群众的主体愿望。所以,我们把规划作为人居环境的先手棋来抓,推动各地抓紧编制完善县域乡村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尽可能体现出农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尽可能体现出我们乡村千差万别环境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之间的关系,引导乡村建设,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打造出各具特色的农村现代版的“富春山居图”。   二是强化督导考核。我们将坚持中央抓总、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农民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体这个基本思想,研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评估体系和办法,对开展整治工作好的先进县给予奖励,推动各地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督导,压实地方责任。   三是抓好示范引领。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做法,启动“百县万村示范工程”,着力打造一批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示范村,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让基层干部群众学有榜样、干有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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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就《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 来源专题:水体污染治理
    • 编译者:王阳
    • 发布时间:2018-11-09
    •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针对《行动计划》的背景、意义、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问题,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的有关负责人共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出台《行动计划》? 答: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总体上看,我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村庄“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依然比较突出,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在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行动计划》,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行动计划》。 出台《行动计划》就是要突出重点区域,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各项举措,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动乡村振兴。 问:《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如何确定的? 答: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量大面广、基础薄弱,是一项长期任务。三年攻坚战聚焦重点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持优先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相关重大文件作了充分衔接。《行动计划》提出“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的目标,主要考虑是: 一、农村饮水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获得感,当前我国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滞后,迫切需要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 二、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是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作出了专门部署。 三、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是落实国家已有的要求,同时,考虑到我国农业用水占用水总量的比例达63%左右,大量的农业用水一方面挤占生态用水,另一方面农田退水对水体造成污染,有必要减少农业用水总量。 四、目前,一些水体水质超标主要是由农业面源带来的氮磷污染造成的,为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与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紧密挂钩,《行动计划》对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水质超标的控制单元的水质改善提出要求。根据国家已有的部署和要求,《行动计划》对提升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明确了要求。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环境监测、执法工作滞后,农村环保机构和人员力量薄弱,农民群众参与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亟待增强,迫切需要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参与度。 问:《行动计划》包括哪些主要任务? 答:《行动计划》提出五方面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的划定,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以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到2020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确保新增完成13万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保障农村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行。 三是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引导生猪生产向粮食主产区和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着力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到2019年,大型规模养殖场实现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全配套;到2020年,所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和水生生态保护。 四是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到2020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国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整县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在重点用膜地区,整县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到2020年,全国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发展节水农业,到2020年,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在3720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实施耕地分类管理。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和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集中区域为重点,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 五是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强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创新监管手段,及时发现农业农村环境问题。建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平台,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落实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建立健全肥料、农药使用调查和监测评价体系。 问:我国各地情况差异较大,如何做到因地制宜,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答:《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各地要根据环境质量、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适用的治理技术,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 为指导各地科学确定目标任务,《方案》明确了分区域的目标要求:例如,到2020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 问:如何确保《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答:为确保完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的目标任务,《行动计划》明确了六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加快治理本地区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 二是完善经济政策。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研究建立农民施用有机肥市场激励机制。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电价优惠政策。 三是加强村民自治。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农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直接受益机制。引导农民保护自然环境,科学使用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合理处置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 四是培育市场主体。培育各种形式的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采取城乡统筹、整县打包、建运一体等多种方式,吸引第三方治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探索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管理机制。 五是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地方为主、中央适当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环保、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经费渠道。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合理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是强化监督工作。各省(区、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验收。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本省(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考核范围,作为本省(区、市)党委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范畴,对污染问题严重、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进行严肃问责。
  • 《北京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若干问题研究与思考》

    • 来源专题:水体污染治理
    • 编译者:王阳
    • 发布时间:2019-12-31
    • 1.污水排放现状 北京市农村地区居民基本上将生活污水通过房屋旁的小沟小渠排放到附近的水体,部分可用的生活污水被用来喂养畜禽等。随着水冲厕所的普及,政府通过出台补贴政策的形式鼓励农村改厕工程,部分居民自建“三格式”化粪池,对于黑水基本实现了集中收集,基本达到了无蝇蛆、无臭味、卫生和安全的标准,但“三格式”化粪池仍然存在防渗漏措施不到位、清理不及时及缺少维护等问题。厨房、洗衣等灰水基本通过自建的管道、沟渠等散排至室外地面或雨水沟渠,由于灰水中含有大量的氮、磷等元素,汇入附近沟渠后易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同时夹带有大量的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易于腐败发臭,沉积形成淤泥,导致沟渠内水流不畅。 2.思考与建议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实施应该遵循“工程建设,规划先行”的原则,合理布局、全面规划,做到实施的科学、合理、有序推进。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应按规划落实选址,在污水处理需求非常急迫的地区,规划部门可以考虑依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农村地区的选址流程。在不触碰基本农田红线的基础上,采用独认选址形式,利用土地流转的方式,在无法获得建设用地指标情况下将新建的村级污水处理站选址在村庄周边荒地、坑塘等地块,为后期调整用地性质预留条件。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还应从顶层设计入手,在项目决策期利用全寿命周期理念,通过管理和控制工程全寿命过程中的各个风险因子来控制工程风险水平,并结合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的全寿命周期评价模型,统筹考虑技术可靠性、施工难易程度、民众参与意愿、土地供应情况及建设运营成本等影响因素,利用层次分析法对厂网布局方式开展模型计算,在投资决策阶段对不同布局方式进行技术经济比选,确定最优的布局方式及运营管理方案。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还需做到建设期和运维期应统筹管理,在市场竞争机制下引入社会资本,采用“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技术、建设、运营管理等专业分工优势,利用其先进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提高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管理效率,建认绩效考核体系,实现设施的可持续性运行。同时,引入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让专业机构以技术为基础,遵循“独认、科学、公正”的服务宗旨,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和管理方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投资建设项目决策与实施全过程提供咨询和管理的智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