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近日批准了《云南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涉及多个部门的联合发布。该方案旨在全面推进全省绿色矿山的建设,包括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并明确了到2028年底,90%的大型矿山和80%的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针对云南省砂石行业,过去存在的资源利用效率低、环境污染等问题,《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依法从事砂石资源开发的企业需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生态修复等要求进行建设,并履行相应责任。新建矿山要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纳入出让合同,确保同步建设;对于持证矿山,签订绿色矿山建设合同,明确任务和进度。此外,对于剩余储量不足3年的矿山,要重点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为提升创建水平,砂石行业需加强综合利用,引入先进技术,执行矿产资源“三率”指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深化环境治理。通过优化矿区功能分区,加强动态监测,推动科技创新融合5G、大数据等技术,实现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同时,企业需建立公开申诉回应制度,加强与地方社区的良性互动,并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
在用地保障和财税政策上,对纳入国家、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库的砂石矿山给予支持,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成立绿色矿业产业基金,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预计到2028年底,云南省将有更多砂石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为全省矿业绿色转型升级和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