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 浮式风电全球进展缓慢》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12-10
  • 根据4C Offshore最新发布的全球浮式风电报告,全球范围内的浮式风电项目或将无法实现2030年的既定产能目标。

    该报告指出,浮式风电无法快速推进的主要原因是行政拖延(即漫长的规划和审批过程),而不是供应链问题,政府未能以明确的政策、许可及监管框架促进浮式风电开发,进而跟进所提出的气候承诺。

    报告称,尽管目前的发展方向存在问题,但仍有机会实现既定目标,由于浮式风电场有可能在获得批准后的七年内开始安装,这意味着全球正在进入一个关键窗口期。

    4C Offshore母公司TGS 新能源解决方案副总裁Ivan Slengesol表示:“与2022年5月份的报告相比,对2030年和2035年的预测都减少了2吉瓦。这种下降反映了多个国家在政策方面的持续拖延和缓慢的授权过程。尽管开发商有着宏大的目标,有几家公司的浮式风电潜在容量超过了10吉瓦,但如果没有适当的政府支持,开发速度将会放缓。”

    最新报告估计,到2030年,将有14吉瓦的浮式风电完成安装或处于海上施工阶段。

    然而,这仅占预期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的5%,且低于世界能源监管机构所设定的54吉瓦目标。

    报告称,尽管日本、挪威、葡萄牙和英国等国家率先开发浮式风电,但美国和韩国的增长势头似乎是最快的。预计到2035年,这两个国家浮式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0吉瓦,占世界总量的近一半。

    中国也有望迅速实现商业化,第一个千兆瓦级项目将在2030年之前投产。

    4C offshore研究总监Richard Auckland表示:“除了固桩式机组安装的地理适宜性有限的问题外,浮式风电场距离海岸线较远,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且能获得更强的风力资源。竞争和期望仍然很高,但进展太慢。政府必须在2030年-2040年重点关注浮式风电。”

  • 原文来源:https://wind.in-en.com/html/wind-2425204.shtml
相关报告
  • 《OPEC 谈判陷入僵局 伊拉克减产进展缓慢》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0-06-07
    • 外电6月4日消息,OPEC有关延长减产协议的谈判在周四陷入僵局,此前伊拉克表示将保证在7月底达到产量目标,无视沙特阿拉伯和俄罗斯关于禁止违反减产约定的最后通牒。 尽管莫斯科和利雅得方面已经同意将创纪录的减产措施延长一个月,而不是像之前计划的从7月起下调减产幅度,但他们的前提条件是OPEC所有成员国完全履行减产承诺。 知情人士称,尼日利亚、安哥拉和哈萨克斯坦已经充分保证将提高减产履约率,但伊拉克没有这么做。据消息人士透露,巴格达石油部在致其他成员国的信中要求给予该国更多时间,并考虑库尔德自治等导致其难以履行减产的问题。 OPEC本周来的谈判成果寥寥,各国间的紧张关系再次浮出水面,给油价带来了巨大风险。如果OPEC不能就调整目前的减产承诺达成协议,那么才刚刚从新冠疫情中缓慢复苏的石油市场下个月每天将增加数百万桶的原油供应。 自4月以来,OPEC的减产措施推动国际油价上涨了一倍。但是利雅得和莫斯科警告说,如果伊拉克不配合,那么他们将开始逐步取消支持油价的供应限制措施。 沙特和俄罗斯正在加大对这些减产作弊者的施压,不仅要求他们实施已经承诺的减产措施,而且要求在未来几个月内下调更多产量,以弥补先前的违约。这对于巴格达来说是一个痛苦的前景。知情人士说,伊拉克的来信中没有提及赔偿问题。 **逐步取消** 为应对防疫封锁导致的石油需求萎缩,OPEC在4月份承诺日减产970万桶,相当于全球石油供应总量的10%。 几周后,沙特及其在海湾最亲密的盟友同意6月份自愿额外减产120万桶/日。 消息人士透露,利雅得和莫斯科方面就7月1日后延长当前减产措施一个月达成了协议,但如果他们不能在下次会议前(定于6月9-10日召开)得到伊拉克的保证,那么今年余下时间OPEC将把日减产幅度下调至770万桶。 据OPEC代表透露,OPEC联合技术委员会(JTC)和联合部长级监督委员会(JMMC)将分布定于6月17日和18日召开会议。
  • 《山西朔州:分散式风电需承诺2021年底投产 推进缓慢将予以清理》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1-03-09
    • 3月8日,山西省朔州市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梳理全市风电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对目前的分散式风电项目进行梳理,需要企业出具2021年底投产承诺书,对于推进缓慢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予以清理。 各县(市、区)能源局、有关企业: 根据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梳理山西风电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分散式风电项目 请县(市、区)市能源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对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的相关要求,认真疏理本县(市、区)列入《山西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晋发改新能源发〔2018〕218号)分散式项目建设情况(附表3),对于推进缓慢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予以清理。具体要求如下: 1.已开工建设项目:由各县(市、区)能源局会同有相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并由企业承诺于2021年12月底投产运行; 2.已核准未开工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办理了延期手续并已开工建设的,由各县(市、区)能源局负责作出项目于2021年投产运行的承诺;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理延期手续,项目从开发建设方案中剔除; 3.对不履行承诺的项目建设业主等失信单位,按照省政府《企业信用行为联合奖惩办法》(试行),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各县(市、区)能源局对于未按承诺时间节点开工、竣工的项目,取消项目建设资格。 二、挖掘风电潜能提升资源利用率 请各县(市、区)能源局认真疏理属地运行5年及以上的风电项目情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挖掘风电场潜能,在原风场厂址内利用现有设备设施进行项目技改升级置换及扩容,提升风资源利用率。技改扩容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在原有风场范围内,利用已有升压站及送出线路,且技改扩容规模不超出送出线路最大容量; 2.扩容项目与原风场为同一投资主体; 3.扩容项目规模已基本落实建设条件,且场址范围内不存在用地、环保、军事、文物、矿产、林业等方面制约性因素,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选址等支持性文件。同时,环保部门没有明确的反对意见; 4.原有风场已有相应的电网接入系统批复方案; 5.企业出具2021年底投产承诺书。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县(市、区)能源局于3月9日前,严格按上述要求将分散式风电项目梳理情况(含承诺书)及项目附表以正式文件报送市能源局,同时附相关支持性文件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15份),一并上报。 2.对不履行承诺的项目建设业主等失信单位,市能源局将上报省能源局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惩戒,同时取消该企业2022-2023年申报及开发建设新的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资格。 联 系 人:范润艳 刘 煜 联系电话:0349-5906187 邮 箱:sznyjdlk@163.com 附件:1.朔州市列入全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表 2.XX县(市、区)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表 3.XX县(市、区)风电技改升级扩容项目情况表 朔州市能源局 2021年3月5日 附表1 附表2 注:1、开工时间和预计开工时间以浇筑第一台风机基础为准。 2、投产(或承诺投产)时间:2021年12月底必须建成投运。 3、如项目有一栏未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视为企业自动放弃项目建设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