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值得推广》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5-17
  •  

    “最多跑一次”是指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一件事情”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的全过程一次上门或零上门。“最多跑一次”改革是一场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融入了政府施政目标、施政方式、施政过程,充分体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彰显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价值取向。2016年12月,浙江在全国率先提出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截至2017年底,省级“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665项,设区市本级平均达到755项,县(市、区)平均达到656项,全省“最多跑一次”实现率达到87.9%,办事群众满意率达到94.7%。笔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总结提炼了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八条典型经验。这些经验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惠民性及可操作性,具有在全国复制推广的重要价值。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各级干部改革共同体意识

     

    基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多跑一次”改革站在“用户体验”的角度,以群众眼中的“一件事情”为标准,整合归并以往由一个或多个部门办理的相关事项,实现群众办“一件事情”全流程最多跑一次。例如,办件量大、涉及部门和环节多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包含交易、登记、缴税三个环节,以往由建设、国土和地税部门分别办理。此次改革,浙江按照“一件事情”的标准明确三部门各自责任,推行并联办理、互认结果等措施,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过程“最多跑一次”。群众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正常情况下不超过50分钟即可办结。

     

    在此基础上,浙江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大力强化各级干部的改革意识。通过成立改革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大舆论宣传、举办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研讨班等多种方式强化各级干部的改革意识、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从而为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蹄疾步稳推进改革打牢了思想基础。

     

    二、坚持允许试错和宽容失败原则,增强改革者积极性和主动性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整合、资源配置、流程再造、信息共享、集成服务和新技术应用等一系列工作,因此在改革探索过程中出现一些失误、偏差在所难免。

     

    在“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过程中,浙江各地把建立健全改革容错纠错机制作为助推改革的重要举措,明确将探索政务服务新模式、创新审批流程等推进改革过程中主动作为、积极担当但出现一定失误的情形纳入容错免责范围,同时细化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的责任追究机制,从而促进了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良好改革氛围的形成,有效激发了干部队伍谋事创业的改革激情,增强了改革动力。

     

    三、坚持全面精简办事材料,健全政府咨询服务体系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证明多、盖章多”是导致“办事慢、办事繁、办事难”问题的重要原因。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顽疾,浙江按照“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明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的要求积极推进减少办事材料。2017年,浙江全省各级、各部门依法为公民办理相关社会事务开具的证明事项从135项减少到97项,需要群众和企业提供的证明事项从860项减少到359项。

     

    与此同时,浙江依托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网及“12345”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完善办事咨询服务体系,更新配套知识库,多渠道加强宣传,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咨询解答服务,显著提升了办事咨询的便利度、可及性和准确性,大幅减少了由于了解准备不足导致的“跑多次”现象。

     

    四、坚持政府流程优化再造,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政府部门职能分工过细、各自为战、办公场所分散,是造成群众办事“跑多次”的重要原因。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浙江按照系统集成方法,把推行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主抓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即把各部门行政审批过程的受理环节分离出来,将原来按部门设置的窗口由行政服务中心分类整合为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医保社保、公安服务等综合窗口,再按职责分工由业务部门后台分别审批,从而使群众只需进行政服务中心“一个门”、到综合窗口“一个窗”就能把“一件事”办成,实现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到“找政府”转变。同时,强化行政服务中心作为第三方的监督评价职责,对各部门审批进行全流程监督考核,从而将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力转变为行政责任。

     

    此外,浙江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平台和村(社区)代办点建设相结合,探索出了一条“乡镇(街道)、村(社区)前台综合受理,县级后台分类办理,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促进实现了政务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五、坚持打通“信息孤岛”,推动公共数据深度共享

     

    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的关键在于部门协同作战,而数据共享是实现部门协同作战的基础。为了推进数据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浙江在“最多跑一次”改革过程中,下大力气推进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互联、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公共数据共享,推动“一次录入、大家共用”和“一个数据用到底”。

     

    一方面,浙江加强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新建“一窗受理”信息平台,积极推动部门业务联办。2017年底,已有24个部门的43个业务应用系统基本完成与“一窗受理”信息平台的对接,同时有76套市级系统和27套县级系统完成与“一窗受理”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另一方面,浙江专门成立浙江省数据管理中心,作为推进政府数据资源整合开放的管理机构。在省数据管理中心的推动下,浙江已公布两批《省级公共数据共享清单》,共计开放57个省级单位3600项数据共享权限。在此基础上,浙江梳理各部门办事事项数据需求清单,并由省数据管理中心负责统一采集、归集数据,建立“覆盖全省、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公共数据库。

     

    六、坚持互联网与政务融合发展,强化网上服务功能

     

    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群众享受“全天候、零距离”便捷服务的重要手段。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过程中,浙江坚持网上网下政务服务体系融合发展,更多依靠网络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首先,依托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浙江政务服务网,推进权力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2017年,省、市、县可网上申请办理事项的开通率已分别达到79.9%、61.5%、55.9%。这些事项通过政务服务网便可实现网上查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同时,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推行网上预约、网上评价、网上支付、自助终端办理等。

     

    其次,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支撑体系。目前,浙江已建成电子印章、电子档案技术支撑平台,37个省级部门已建立行政审批电子文件在线归档工作机制。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运行系统的开发和应用也逐步深化,推动了更多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通过全链路数据跑腿,让更多办事事项从“最多跑一次”精简到“一次不用跑”。

     

    七、坚持督察评估有机结合,强化改革的效果导向

     

    强化督察评估,充分发挥督察评估的指挥棒作用,是推进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在“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过程中,浙江坚持督察评估有机结合,强化改革的效果导向,有力促进了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首先,发挥督察“利器”作用,促使各级、各部门扑下身子抓落实。目前,“最多跑一次”改革已纳入浙江省委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度考核、平安浙江考核。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建立了每月例行督察制度和周报告、月报告制度,跟踪督促各地做好改革落实工作。

     

    同时,省人大、省政协、省政府督察室、各民主党派也根据自身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督察。各项督察的常态化进行有力推动了各地党政一把手亲力亲为抓改革,扑下身子抓落实,把“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成为社会满意的“民心工程”。

     

    其次,引入外脑开展第三方评估,增强群众改革评判权。为了建立科学的改革成果评价机制,浙江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运用多种数据采集和分析方法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绩效进行评判,全面客观地反映改革的实施成效与问题短板。同时,在政务服务网开通《调查评估》《改革建言》等栏目,全省群众均可评价“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使群众在改革评估中的发言权有效增强。

     

    八、坚持标准化、法治化改革路径,强化改革可推广性

     

    标准化、法治化是保障改革平稳推进、巩固深化及改革成果复制推广的重要手段。为了在改革实践中形成更多制度性成果,以形成不可逆的改革态势,浙江把标准化作为基础工作和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提炼改革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制定发布《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地方标准,明确规范“最多跑一次”的事项范围、工作要求、监管要求、制度建设等内容。同时,加紧构建标准统一、口径规范、内容完整办事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使群众在全省各地都能享受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

     

    针对改革实践中遇到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问题,浙江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进行“立改废”,如颁布《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政府规章,明确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等在政务活动中的法律效力。同时,在桐庐县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与法规规章衔接绿色通道试点,为改革攻坚克难提供法治支撑。

     

相关报告
  •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12-18
    • “赞成5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11月30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引发广泛关注。 申请人承诺达到条件的,可先作出行政许可再进行检查验收;对消防、抗震、防雷等内容进行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中出现失误但符合一定条件的,免除相关责任……《规定》用地方立法的方式固化了浙江省近年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形成的经验做法,破解了改革中存在的不少制度障碍,为进一步推进改革预留了充足空间。 改革越深入,越需要立法提供依据 “没想到,我们项目从拿地到开工,仅仅用了39天!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确实名不虚传。”11月28日,正在现场检查施工的阿尔法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总经理章国荣告诉记者,根据以往的经验,一个项目从拿到土地到最终开工,起码要3个月,这一次到浙江投资办厂,桐庐“一站式”服务中心的效率着实令他惊讶。 近年来,浙江省在多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推出以“最多跑一次”为标志的“放管服”改革,成效显著,创造出一个个“浙江速度”:二手房交易基本实现一小时办结,跨户籍地申请出入境证件由30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出生、婚姻状况等公证事项实现“立等可取”。 走进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前来办理工商登记、税务事项、土地审批的企业代表络绎不绝。与许多地方不同的是,当事人不用带着大包小包的资料,也几乎不用排队,就能很快办完手续。 “凡是能通过部门间会商核查或实地调查核实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金华市委常委、义乌市委书记林毅介绍,义乌通过直接取消、个人承诺、部门核查和信息共享4种方式取消证明材料270项,率先打造“无证明城市”,通过“义网通办”平台,实现让“数据跑”替代“群众跑”。 “最多跑一次”改革给浙江行政效能提升、营商环境优化、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带来实实在在的效果,据第三方评估的数据显示,群众对改革的满意率高达96.5%。 然而,改革越深入,涉及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越需要立法层面作出回应、提供法律法规依据。 “项目要落地,往往要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等等,这些发生在同一地块上的评估如果一项项做,费时费力,有不少重复。能不能多评合一、联合评估,节省时间成本?这需要立法突破。”浙江省编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处长董继鸿说。 “作为企业,我们享受到了‘最多跑一次’改革带来的红利,但同时也有隐忧。如果改革举措没有法律法规的固化认可,将来会不会‘翻烧饼’,又说当年的审批不合法?”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徐伟说。 “还有一种担忧是,改革难免有试错的过程,对改革中出现的失误如何评价?不从立法层面解决这个问题,对改革参与者而言,始终不放心。”桐庐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晏燕说。 地方立法固化改革成果,破解痛点堵点 改革中遇到的障碍,尤其是制度障碍,不通过高位设计、不通过立法,难以突破。“浙江省委提出,要通过地方立法,固化改革成果、破解改革痛点堵点、为改革留足空间。《规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起草的。”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尹林说。 “最多跑一次”改革,首先要解决办什么事“最多跑一次”的问题。在实践中,政府部门和群众对“一件事”的理解不同。比如,孩子出生后要办的手续,群众认为是一件事,但办理出生证、户口本、社保卡却涉及多个部门。对此《规定》明确界定什么是“一件事”,要求梳理和公布一件事及其办事事项清单。对确实无法“最多跑一次”办结的事项须由省政府统一公布,任何单位不得增加事项。 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复提交材料、转嫁证明责任、办事时间长等问题,《规定》明确,实行统一收件或者受理的办事事项,只需提供一套材料,可以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提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户口本、居住证、驾驶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老年卡、人像认证结果等记载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有效证件或者凭证均可以作为身份证明材料,电子签名与本人到场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主要申请材料具备、容缺受理申请材料欠缺的,可以先予以受理。 “《规定》固化了浙江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中的经验,明确对区域评估事项可以实行多评合一、联合评估。已实施区域评估的,区域企业投资项目可以简化评估或者不予评估。”尹林说。 针对部分干部存有顾虑,担心一些改革措施一旦出现失误会承担责任的问题,《规定》设定了容错免责条款。规定,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过程中出现失误,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一)符合国家和省确定的改革方向;(二)未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义务性规定;(三)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四)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五)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 尹林说,这就是“为担当者担当、为改革者撑腰”,给参与改革的干部吃下一颗“定心丸”,激发了政府部门推动改革的积极性。 各级人大积极行使职权,推动和保障改革 在改革中,浙江省人大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立法权、监督权,为“最多跑一次”改革保驾护航。 “为了给桐庐县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法规依据,去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关于推进和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定》。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针对一个县的某项具体工作出台决定。”桐庐县委书记方毅说。为了确保该决定的落实,去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还多次组织赴桐庐县督察,并在该决定作出一年之际专题听取桐庐县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浙江省各级人大和各级人大代表也积极参与“最多跑一次”改革,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2017年10月12日,衢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衢州“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举行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走在前列专题询问会。 “目前,施工合同备案还需在住建部门下属单位办理,可能会给办事群众带来不便,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目前,在数据共享应用中,婚姻登记信息存在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如何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速增效、优化服务?”常委会委员们在专题询问会上提问犀利,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等9个部门负责人认真作答,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举措和办法。 在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衢州的居亚平、徐伟、姚方、王晓宇、鲁玲5位省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对浙江省政务服务管理的立法建议》,建议将“最多跑一次”理念融入立法,让改革成果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今年8月,这5位省人大代表收到了浙江省编办发来的答复。浙江省编办在办理代表建议时,肯定了5位代表的建议,并在参与省人大常委会制定《规定》时积极采纳。 专题询问会上富有针对性的提问,人代会上富有建设性的建议,来源于人大代表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深入参与。在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记者看到,人大代表联络站设在这里,人大代表入驻中心听取群众投诉意见。 “人大代表要为群众发声,行政服务中心是群众与政府部门集中打交道的地方,在这里最能掌握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我们把收集的意见建议通过议案、建议、专题询问等表达出来,监督和推动政府工作。”衢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马燕说。
  • 《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前行》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4-23
    •   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这是中央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充分肯定。“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浙江人民改革智慧的结晶,为我国的政府改革提供了浙江经验。目前,“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我们必须着力处理好前行中的几大关系,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到底。   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这是中央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充分肯定。“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浙江人民改革智慧的结晶,为我国的政府改革提供了浙江经验。目前,“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我们必须着力处理好前行中的几大关系,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到底。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依法行政。“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结”的服务模式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实现“最多跑一次”的行政目标。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尤其是行政法规是根据串联式、分立式和小部制模式的行政部门制定的。各地在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过程中,遇到了现行行政法规的瓶颈制约。迫切需要对我省投资项目审批、工商登记、行政处罚、安全管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地方法规进行系统梳理和科学评估,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对地方法规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破解行政法规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瓶颈约束。同时,积极推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行政法规的调整和完善。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政绩考核。政绩考核是政府工作的指挥棒。要有效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并在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生根、发芽、开花和结果,最根本的是根据“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改革宗旨,在省、市、县、乡四级政府调整优化政绩考核指标,将办事时间、办事成本、办事效率、营商环境、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等与“最多跑一次”改革紧密关联的指标纳入政府部门政绩考核范畴,并做到可量化、可评价和可检查。通过科学的政绩考核,强化改革的持续动力,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到底。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容错纠错机制。“最多跑一次”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部门整合、资源配置、流程再造、信息共享、集成服务和新技术应用等一系列工作。各地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一些失误、偏差在所难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改革要“允许试错、宽容失败”。因此,要正确处理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与容错纠错的关系,通过科学设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政府部门既能大胆地实践探索,又能在出现失误、偏差后予以及时纠正,在实践探索和纠错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激发改革激情,释放改革活力,不断深化改革。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市场有效监管。“最多跑一次”改革旨在通过行政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企业潜力,激活市场活力。如何加强对市场有效监管是“最多跑一次”改革后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因此,必须抓紧构建“最多跑一次”改革后的市场有效监管机制。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基本原则,全面厘清政府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责,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创新监管方式,着力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同时,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公共治理,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话语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的公共治理体系。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服务型政府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是加快审批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抓手,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突破口。服务型政府是一个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政府,要求政府建立为企业和群众全程服务和长效服务的工作机制,特别要把资源投向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关乎千家万户的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劳动力就业和培训、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安全等领域,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行政成本问题。行政成本是否有效降低,是衡量“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地方政府为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了全覆盖、全方位的各级行政服务体系,增加了一大批编外人员。在财政规模既定的约束下,行政成本增加,投入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支出就会相应减少,从而导致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下降。各级政府必须处理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与行政成本的关系,将严格控制和有效降低行政成本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信息数据共享。现实中各地政府普遍反映信息共享度低和信息孤岛是制约“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深化的主要瓶颈。当前,互联网发展和数据库管理系统等网络技术的突破,使得系统对接、数据全面共享在技术层面上没有任何障碍,关键是条块分割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的约束。为打通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必须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实现重大突破,着力解决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领域存在的基础设施条块割裂、网络互联互通不畅、业务系统缺乏协同等问题。各级政府领导要有强烈的改革共同体意识,在信息数据共享上为“最多跑一次”改革保驾护航。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服务标准化是规范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模式的重要基础,也是现代政府区别传统政府的重要标志。为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到底,需要省委、省政府领导牵头,组织专家学者对各地各部门积累的改革经验进行科学总结,在《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规范》的基础上,统一制定政府各部门的“最多跑一次”服务标准,加快推进机构名称及硬件配套标准化、窗口建设标准化、服务事项标准化、办事制度标准化、事项办理标准化、政务公开标准化、服务行为标准化和监督评议标准化,建立覆盖全面、科学有效的“最多跑一次”服务标准体系,确保政务服务“一切工作有标准,一切标准有程序,一切程序有监督,一切监督有公开”。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大部制改革。小部制行政机构设置模式是导致我国行政成本高和行政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也是导致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难、环节多、费时长和成本高的关键因素。大部制模式下,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广,职能综合性强,部门扯皮少。浙江要争当大部制改革的排头兵和领头羊,通过“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大部制改革。根据四大政府职能,将原先众多机构调整为经济工作部、社会服务部、市场治理部、党务工作部和综合协调部五大部门,在省、市、县三级层面,力争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一步到位,并根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将政府公务员缩减到40%,为全国大部制改革提供浙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