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值得推广》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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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多跑一次”是指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一件事情”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的全过程一次上门或零上门。“最多跑一次”改革是一场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融入了政府施政目标、施政方式、施政过程,充分体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彰显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价值取向。2016年12月,浙江在全国率先提出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截至2017年底,省级“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665项,设区市本级平均达到755项,县(市、区)平均达到656项,全省“最多跑一次”实现率达到87.9%,办事群众满意率达到94.7%。笔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总结提炼了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八条典型经验。这些经验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惠民性及可操作性,具有在全国复制推广的重要价值。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各级干部改革共同体意识

     

    基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多跑一次”改革站在“用户体验”的角度,以群众眼中的“一件事情”为标准,整合归并以往由一个或多个部门办理的相关事项,实现群众办“一件事情”全流程最多跑一次。例如,办件量大、涉及部门和环节多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包含交易、登记、缴税三个环节,以往由建设、国土和地税部门分别办理。此次改革,浙江按照“一件事情”的标准明确三部门各自责任,推行并联办理、互认结果等措施,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过程“最多跑一次”。群众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正常情况下不超过50分钟即可办结。

     

    在此基础上,浙江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大力强化各级干部的改革意识。通过成立改革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大舆论宣传、举办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研讨班等多种方式强化各级干部的改革意识、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从而为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蹄疾步稳推进改革打牢了思想基础。

     

    二、坚持允许试错和宽容失败原则,增强改革者积极性和主动性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整合、资源配置、流程再造、信息共享、集成服务和新技术应用等一系列工作,因此在改革探索过程中出现一些失误、偏差在所难免。

     

    在“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过程中,浙江各地把建立健全改革容错纠错机制作为助推改革的重要举措,明确将探索政务服务新模式、创新审批流程等推进改革过程中主动作为、积极担当但出现一定失误的情形纳入容错免责范围,同时细化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的责任追究机制,从而促进了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良好改革氛围的形成,有效激发了干部队伍谋事创业的改革激情,增强了改革动力。

     

    三、坚持全面精简办事材料,健全政府咨询服务体系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证明多、盖章多”是导致“办事慢、办事繁、办事难”问题的重要原因。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顽疾,浙江按照“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明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的要求积极推进减少办事材料。2017年,浙江全省各级、各部门依法为公民办理相关社会事务开具的证明事项从135项减少到97项,需要群众和企业提供的证明事项从860项减少到359项。

     

    与此同时,浙江依托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网及“12345”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完善办事咨询服务体系,更新配套知识库,多渠道加强宣传,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咨询解答服务,显著提升了办事咨询的便利度、可及性和准确性,大幅减少了由于了解准备不足导致的“跑多次”现象。

     

    四、坚持政府流程优化再造,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政府部门职能分工过细、各自为战、办公场所分散,是造成群众办事“跑多次”的重要原因。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浙江按照系统集成方法,把推行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主抓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即把各部门行政审批过程的受理环节分离出来,将原来按部门设置的窗口由行政服务中心分类整合为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医保社保、公安服务等综合窗口,再按职责分工由业务部门后台分别审批,从而使群众只需进行政服务中心“一个门”、到综合窗口“一个窗”就能把“一件事”办成,实现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到“找政府”转变。同时,强化行政服务中心作为第三方的监督评价职责,对各部门审批进行全流程监督考核,从而将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力转变为行政责任。

     

    此外,浙江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平台和村(社区)代办点建设相结合,探索出了一条“乡镇(街道)、村(社区)前台综合受理,县级后台分类办理,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促进实现了政务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五、坚持打通“信息孤岛”,推动公共数据深度共享

     

    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的关键在于部门协同作战,而数据共享是实现部门协同作战的基础。为了推进数据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浙江在“最多跑一次”改革过程中,下大力气推进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互联、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公共数据共享,推动“一次录入、大家共用”和“一个数据用到底”。

     

    一方面,浙江加强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新建“一窗受理”信息平台,积极推动部门业务联办。2017年底,已有24个部门的43个业务应用系统基本完成与“一窗受理”信息平台的对接,同时有76套市级系统和27套县级系统完成与“一窗受理”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另一方面,浙江专门成立浙江省数据管理中心,作为推进政府数据资源整合开放的管理机构。在省数据管理中心的推动下,浙江已公布两批《省级公共数据共享清单》,共计开放57个省级单位3600项数据共享权限。在此基础上,浙江梳理各部门办事事项数据需求清单,并由省数据管理中心负责统一采集、归集数据,建立“覆盖全省、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公共数据库。

     

    六、坚持互联网与政务融合发展,强化网上服务功能

     

    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群众享受“全天候、零距离”便捷服务的重要手段。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过程中,浙江坚持网上网下政务服务体系融合发展,更多依靠网络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首先,依托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浙江政务服务网,推进权力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2017年,省、市、县可网上申请办理事项的开通率已分别达到79.9%、61.5%、55.9%。这些事项通过政务服务网便可实现网上查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同时,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推行网上预约、网上评价、网上支付、自助终端办理等。

     

    其次,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支撑体系。目前,浙江已建成电子印章、电子档案技术支撑平台,37个省级部门已建立行政审批电子文件在线归档工作机制。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运行系统的开发和应用也逐步深化,推动了更多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通过全链路数据跑腿,让更多办事事项从“最多跑一次”精简到“一次不用跑”。

     

    七、坚持督察评估有机结合,强化改革的效果导向

     

    强化督察评估,充分发挥督察评估的指挥棒作用,是推进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在“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过程中,浙江坚持督察评估有机结合,强化改革的效果导向,有力促进了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首先,发挥督察“利器”作用,促使各级、各部门扑下身子抓落实。目前,“最多跑一次”改革已纳入浙江省委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度考核、平安浙江考核。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建立了每月例行督察制度和周报告、月报告制度,跟踪督促各地做好改革落实工作。

     

    同时,省人大、省政协、省政府督察室、各民主党派也根据自身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督察。各项督察的常态化进行有力推动了各地党政一把手亲力亲为抓改革,扑下身子抓落实,把“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成为社会满意的“民心工程”。

     

    其次,引入外脑开展第三方评估,增强群众改革评判权。为了建立科学的改革成果评价机制,浙江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运用多种数据采集和分析方法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绩效进行评判,全面客观地反映改革的实施成效与问题短板。同时,在政务服务网开通《调查评估》《改革建言》等栏目,全省群众均可评价“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使群众在改革评估中的发言权有效增强。

     

    八、坚持标准化、法治化改革路径,强化改革可推广性

     

    标准化、法治化是保障改革平稳推进、巩固深化及改革成果复制推广的重要手段。为了在改革实践中形成更多制度性成果,以形成不可逆的改革态势,浙江把标准化作为基础工作和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提炼改革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制定发布《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地方标准,明确规范“最多跑一次”的事项范围、工作要求、监管要求、制度建设等内容。同时,加紧构建标准统一、口径规范、内容完整办事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使群众在全省各地都能享受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

     

    针对改革实践中遇到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问题,浙江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进行“立改废”,如颁布《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政府规章,明确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等在政务活动中的法律效力。同时,在桐庐县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与法规规章衔接绿色通道试点,为改革攻坚克难提供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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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这是中央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充分肯定。“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浙江人民改革智慧的结晶,为我国的政府改革提供了浙江经验。目前,“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我们必须着力处理好前行中的几大关系,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到底。   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这是中央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充分肯定。“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浙江人民改革智慧的结晶,为我国的政府改革提供了浙江经验。目前,“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我们必须着力处理好前行中的几大关系,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到底。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依法行政。“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结”的服务模式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实现“最多跑一次”的行政目标。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尤其是行政法规是根据串联式、分立式和小部制模式的行政部门制定的。各地在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过程中,遇到了现行行政法规的瓶颈制约。迫切需要对我省投资项目审批、工商登记、行政处罚、安全管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地方法规进行系统梳理和科学评估,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对地方法规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破解行政法规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瓶颈约束。同时,积极推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行政法规的调整和完善。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政绩考核。政绩考核是政府工作的指挥棒。要有效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并在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生根、发芽、开花和结果,最根本的是根据“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改革宗旨,在省、市、县、乡四级政府调整优化政绩考核指标,将办事时间、办事成本、办事效率、营商环境、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等与“最多跑一次”改革紧密关联的指标纳入政府部门政绩考核范畴,并做到可量化、可评价和可检查。通过科学的政绩考核,强化改革的持续动力,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到底。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容错纠错机制。“最多跑一次”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部门整合、资源配置、流程再造、信息共享、集成服务和新技术应用等一系列工作。各地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一些失误、偏差在所难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改革要“允许试错、宽容失败”。因此,要正确处理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与容错纠错的关系,通过科学设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政府部门既能大胆地实践探索,又能在出现失误、偏差后予以及时纠正,在实践探索和纠错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激发改革激情,释放改革活力,不断深化改革。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市场有效监管。“最多跑一次”改革旨在通过行政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企业潜力,激活市场活力。如何加强对市场有效监管是“最多跑一次”改革后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因此,必须抓紧构建“最多跑一次”改革后的市场有效监管机制。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基本原则,全面厘清政府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责,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创新监管方式,着力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同时,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公共治理,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话语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的公共治理体系。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服务型政府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是加快审批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抓手,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突破口。服务型政府是一个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政府,要求政府建立为企业和群众全程服务和长效服务的工作机制,特别要把资源投向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关乎千家万户的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劳动力就业和培训、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安全等领域,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行政成本问题。行政成本是否有效降低,是衡量“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地方政府为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了全覆盖、全方位的各级行政服务体系,增加了一大批编外人员。在财政规模既定的约束下,行政成本增加,投入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支出就会相应减少,从而导致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下降。各级政府必须处理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与行政成本的关系,将严格控制和有效降低行政成本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信息数据共享。现实中各地政府普遍反映信息共享度低和信息孤岛是制约“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深化的主要瓶颈。当前,互联网发展和数据库管理系统等网络技术的突破,使得系统对接、数据全面共享在技术层面上没有任何障碍,关键是条块分割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的约束。为打通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必须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实现重大突破,着力解决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领域存在的基础设施条块割裂、网络互联互通不畅、业务系统缺乏协同等问题。各级政府领导要有强烈的改革共同体意识,在信息数据共享上为“最多跑一次”改革保驾护航。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服务标准化是规范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模式的重要基础,也是现代政府区别传统政府的重要标志。为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到底,需要省委、省政府领导牵头,组织专家学者对各地各部门积累的改革经验进行科学总结,在《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规范》的基础上,统一制定政府各部门的“最多跑一次”服务标准,加快推进机构名称及硬件配套标准化、窗口建设标准化、服务事项标准化、办事制度标准化、事项办理标准化、政务公开标准化、服务行为标准化和监督评议标准化,建立覆盖全面、科学有效的“最多跑一次”服务标准体系,确保政务服务“一切工作有标准,一切标准有程序,一切程序有监督,一切监督有公开”。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大部制改革。小部制行政机构设置模式是导致我国行政成本高和行政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也是导致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难、环节多、费时长和成本高的关键因素。大部制模式下,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广,职能综合性强,部门扯皮少。浙江要争当大部制改革的排头兵和领头羊,通过“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大部制改革。根据四大政府职能,将原先众多机构调整为经济工作部、社会服务部、市场治理部、党务工作部和综合协调部五大部门,在省、市、县三级层面,力争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一步到位,并根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将政府公务员缩减到40%,为全国大部制改革提供浙江智慧。  
  • 《解析《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草案)》中的亮点》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7-05
    •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浙江又有新动作。6月2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草案)》(下称《规定草案》),并将以省政府议案形式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围绕《规定草案》的亮点,记者请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作解读。   “一窗受理”探索有法可依   《规定草案》明确,我省依法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行政机关或者机构,在提供办事服务、处理咨询投诉、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等过程中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都适用本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梳理公布统一标准的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包括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并实施动态调整。   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最多跑一次”改革形成的有效经验和做法需要以法规形式体现,以更好地推动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另一方面,目前还存在部门各自为政、数据孤岛、重复执法等问题,亟须通过立法解决。这一规定的制定,有利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群众满意的共赢局面。   “一窗受理”发端于衢州,如今成为全省标配。《规定草案》明确,行政机关可以将办事事项的收件、受理、送达等工作全部或者部分委托一个单位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可以指定一个单位实施统一收件、受理、送达。也就是说,“一窗受理”将通过立法得到明确,基层行政服务中心不再“师出无名”。   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规定草案》明确,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权开展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要求公开公示有关评价结果,并将结果作为实施差别化政策措施的依据。今后,我省积极推行的“亩均论英雄”将实现有法可依。   优化办事流程标准升级   《规定草案》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同时提供线上和线下两种受理服务,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线上方式受理申请的,应当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提供申请入口。这意味着,今后线上、线下双通道申请将成为常态,对行政机关提供办事服务提出了新要求。   针对重复提供材料、转嫁证明责任、办事时间长等问题,《规定草案》要求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证明、减时限、减费用,优化办事流程。以申请材料为例,将建立容缺受理机制,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仅次要材料欠缺的,可以先予以受理;实行统一收件或者受理的,仅需要提供一次材料;申请材料可以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提取的,不再要求提供。还对替代材料作出了规定:根据其他证明材料可以证明事实的,行政机关可以不再要求提供;申请人可以使用户口本、居住证、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证明身份,这就可以避免奇葩证明事件发生。   对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是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举措。《规定草案》明确,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确认并作出决定,即以形式审查为原则。   积极撬动其他领域改革   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过程中,我省着力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对此,《规定草案》明确,公共数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电子申请材料与纸质申请材料、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签名等验证与本人到场签名具有同等效力。“这一系列举措,为实现线上办理提供依据,扫清了网上办事的主要障碍。”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投资项目承诺制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规定草案》重点从四方面作了规定:政府定标准,要求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确定实行承诺制模式的企业投资项目的具体条件;企业作承诺,要求企业应当书面承诺项目符合确定的条件并予公示;过程强监管,通过在线平台实时监管企业设计、测绘、检测、施工、监理等方面情况;信用有奖惩,规定故意不履行承诺的,行政机关可以视情节轻重最高处以30万元的罚款,同时明确规定可以将相关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实施联合惩戒。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草案》制定了容错免责条款:只要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单位和个人利益的,不追究有关行政责任。这将为基层政府的改革创新提供了一颗大大的“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