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矿产资源法》重要制度研究与思考》

  • 来源专题:关键矿产与绿色冶金
  • 编译者: 欧冬智
  • 发布时间:2025-07-09
  • 2024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并决定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历经二十多年的修订过程,旨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变化和新的国际格局。新《矿产资源法》进行了系统性修改,主要内容包括:改革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一证载两权”制度,实行矿业权物权登记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许可相分离;全面实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制度;探矿权在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后可以转为采矿权;建立油气矿业权“探采合一”制度;制定矿业权出让合同管理制度;建立探矿权勘查周期制度和核减勘查面积制度;建立勘查方案和开采方案管理制度;建立矿区生态修复制度;完善矿产资源压覆管理制度;健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等。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长期参与和支撑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修改研究和起草工作。为了贯彻和实施新《矿产资源法》,中心组织相关研究人员围绕矿产资源法修改重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形成了《新〈矿产资源法〉重要制度研究与思考》专著。全书共分三篇13章,内容涵盖矿业权管理制度改革、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制度改革、矿产资源保护与监督制度改革等方面。作者们在书中梳理了制度的历史沿革和管理现状,总结了成效,剖析了问题,并提出了政策建议。全书由苏迅统筹谋划,景东升组织实施,具体撰写分工详细,涉及多位专家和研究人员的贡献。总的来说,新《矿产资源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矿产资源管理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将为矿业繁荣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 原文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MzgzNzMyNg==&mid=2247648490&idx=2&sn=e7347e9e1e6290309a066fedcd279202&chksm=9740166ade47b287ad9fab5d8dd8d40282d6d4dbe2e9a5d17ae86ce600d0f99b89b7521b03ec&scene=126&sessionid=1752001758#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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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是我国矿业法治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对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及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是1986年以来首次进行的“大修”,涉及整体性、系统性和重构性的修改,受到广泛关注。新法典在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例如完善矿业用地制度和全面实行竞争性方式出让矿业权。这些改动存在不同的看法和建议,如矿业用地问题仍未完全解决,挂牌方式出让探矿权可能影响地勘单位积极性等。这些反馈强调了需要充分理解和宣传新法典,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该法典强调系统观念,要求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的关系,实现多目标动态平衡,避免为了单一目标而牺牲其他重要利益。此外,新法典调整了立法目的,突出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维护相关权益。为实现立法目的,新法典构建了一整套制度体系,确保各项措施与立法目的保持一致,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总之,新《矿产资源法》的有效实施是关键,通过加强沟通、统筹协调和科学管理,可以实现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与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的动态平衡,推动我国矿业高质量发展。
  • 《自然资源部研究起草2024年《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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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5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自然资源部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自然资源部今年共安排立法项目12件,包括出台类立法项目8件、研究类立法项目4件。 出台类立法项目包括:拟报国务院审查的法律草案2部,分别是不动产登记法、国土空间规划法;拟报国务院审查的行政法规2部,分别是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拟由自然资源部发布的部门规章4部,分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划拨用地目录(修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定。 研究类项目包括:研究修改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风景名胜区条例2部行政法规,以及研究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和研究起草地质勘查活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2部部门规章。 此外,自然资源部还将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进矿产资源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国家公园法、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密云水库保护条例的制定和修改,统筹推进海域使用管理、闲置土地处置、土地复垦、地图管理、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地籍管理、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地质调查和三北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立法研究储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