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改进口宠物食品法规》

  • 来源专题:食物与营养
  • 编译者: 潘淑春
  • 发布时间:2008-06-20
  • 2008-06-16 国家食品安全网讯:日前,欧盟委员会发布委员会法规(EC)No.399/2008———关于修改欧盟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No.1774/2002附件VIII中关于特定加工宠物食品的要求。修改后的法规规定,如果用于加工宠物食品的动物源性原料已经按照投放欧盟市场产品的加工标准进行处理,可以不进行热处理。该法规从2008年5月25日起实施。
  • 原文来源:http://www.cfs.gov.cn/cmsweb/webportal/W192/A64027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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