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非洲政策文件(2006年1月)》

  • 来源专题:艾滋病防治
  • 编译者: 李越
  • 发布时间:2006-01-17
  • 中国政府2006年1月12日发表的《中国对非洲政策文件》表示,中国将积极回应非洲国家的紧急人道主义援助要求,鼓励并支持中国红十字会等非政府组织与非洲国家相关团体开展交流与合作;亦将加强与非洲国家在艾滋病、疟疾等传染病和其它疾病防治、传统医药研究及应用、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中国政府表示,将促进中非双方医务、卫生人员和相关信息的交流。中国将继续向非洲国家派遣医疗队,提供药品和医疗物资援助,帮助非洲国家建立和改善医疗设施、培训医疗人员。加强与非洲国家在艾滋病、疟疾等传染病和其它疾病防治、传统医药研究及应用、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 原文来源:http://www.fmprc.gov.cn/chn/zxxx/t230612.htm
相关报告
  • 《2018年影响中国医疗界的十大政策》

    • 来源专题:生物安全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huangcui
    • 发布时间:2018-12-21
    • 2018年哪些医疗卫生政策影响最为重大、深远?2018年终《看医界》为您带来重磅盘点:2018年影响中国医疗界的十大政策(不分先后)。 1、上海健康服务业50条出台 简介:2018年7月,上海市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业内称为“上海健康服务业50条”,文件中提出诸如“在公立医院推行全职、兼职等不同的医师执业方式”、“支持具备全科医师资质的执业医生开办全科诊所,并实行备案制”、“先行放开100张床位及以上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全科诊所和中医诊所的规划限制”等政策举措,不仅在上海医疗卫生政策历史上开放力度最高、改革力度最强,在全国范围内也是遥遥领先。 点评:“医生不流动,医改难成功”,当医生能够流动起来以后,一方面利好社会办医,另一方面就能形成医生技术劳务的市场价格。总的来说,鼓励社会办医形成品牌效应,其中特别看重人的资质。允许一个医疗机构开展哪些医疗技术、配什么样的设备,也主要是看医生的资质,而不是看医院的等级。(中欧卫生管理与政策中心主任蔡江南教授) 2、互联网医院时代来了! 简介: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正式印发,提出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同时,对发展远程医疗提出明确要求。 2018年9月,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落实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行为的具体管理办法。 点评:互联网医疗发展势不可挡!互联网信息技术正在给中国医疗界带来体验革命,更为合理、高效地配置优质医疗资源,助力医疗机构服务升级。 3、卫健委大放权!《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办法》重磅修订 简介:2018年11月,重新修订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此次修订去掉了《管理办法》中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制度等规定,对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不再强调“分级分类”管理,废除了“对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实行的第三方技术审核制度”,对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即“禁止类技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需要严格监管的(即“限制类技术”)实行备案管理,其他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由决定使用的医疗机构自我管理。 点评:尽管《新管理办法》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准入制度取消了,也仅仅只是放弃了原本行政机关并不专业的对技术的管控,但对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却并没有放松。此次修订,对于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理应是一个标准,既是管制的放松,有利于社会办医疗机构和自由执业的医生,放手开展适宜的医疗技术,但也是对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自我做出客观评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陕西省山阳县卫计局副局长徐毓才) 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正式施行 简介:2018年6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经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医疗纠纷如何预防处理、是否赔偿不再以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为基础,而是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为前提。 点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正式实施,对于医院及医务人员来说,临床工作中,风险管理必须提到重要位置,开展医疗技术服务必须与其能力相适应,紧急救治“规矩”得到再一次重申,而病人可以复印全部病历,给病历书写与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此外,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了明确规定,医务人员有必要仔细学习好条例,避免临床工作中出现问题。 5、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将被严处 简介:2018年12月,国家医保局印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等各方的欺诈骗保行为做出严格规定。 点评:在国家医保局主导的强势医保时代,医疗机构及其管理者诈骗医保基金将越来越难,付出的代价将越来越惨重! 6、医卫行业全面进入严管时代 简介: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进行改革完善。从重点监管公立到全行业监管、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全过程监管、并要求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完善以执业准入注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记录数据库。建立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 点评:国家卫健委的成立,标志着卫生领域的监管将越来越严格,从医务人员到医疗机构,不规范诊疗行为将被严格监管和处罚,加速行业人员及机构的淘汰机制建设。 7、公立医院加强党建工作 简介:2018年6月,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公立医院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且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院长不可兼任党委书记。医院领导人员要确保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医院管理,允许实行院长聘任制,推进职业化建设。 点评:在双领导核心的公立医院,院长的权力将受到一定程度的约束和监督,可能让一些院长不在肆无忌惮地以为专权和谋私利,但也不排除未来会出现院长和书记一起落马的案例。而院长职业化改革也或将伴随着公立医院改革很快推向全国。 8、药房托管被画上句号 简介:11月26日,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其中明确规定:坚持公立医院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短短40多字,给多年来争议不断的药房托管画上了句号。 点评:卫健委叫停药房托管,提出转变药学服务模式,提高药学服务水平,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非常重要非常必要,也是对类似于药房托管这类“伪改革”的纠正,无疑是正确的。但作为公立医院,政府应该更多的承担起政府的责任。否则,托管的停了,没托管的肯定不会再做了,但老百姓的病还要看,医院还要办,因此给叫停药房托管一些实实在在的支持。(陕西省山阳县卫计局副局长徐毓才) 9、全科诊所大松绑 简介:1月2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对于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方面再次大松绑。《意见》指出,要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医疗机构相关规划布局不对全科诊所的设置作出限制,实行市场调节。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为居民就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鼓励二、三级综合医院与辖区内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全科诊所规范发展。 点评:在主流国家的医疗卫生体制中,医生开的私人诊所都占据着超过半壁江山的诊疗服务量,而我国则差距甚大。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政策的开放,以及医生们日渐觉醒的意志,中国诊所正规军正在崛起!有望占据中国医疗市场的半壁江山,并成为分级诊疗制度的中流砥柱! 10、医生高级职称评审迎来改革 简介:浙江省将全面下放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推进医疗卫生单位自主评聘改革。据了解,从今年起,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下放到三级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牵头医院等级为二甲(含)以上的县域医共体,实行单位自主评聘。省主管部门不再组建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不再颁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医院等级为三级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自主评聘,其它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设区市高评委负责评审。 除浙江外,全国多省均出台下放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相关政策。 点评:“职称评审要有区分,当医生不要重SCI而是重临床,晋到主治医生就行了,别再搞副正主任医师了。要让治病救人,热爱专心致志当好医生的人安安心心、安安生生悬壶济世。让喜欢又善于SCI的也可专注SCI。医的好病,手术做的精湛,既受社会尊重,又有合法合理收入,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优秀医生,让病人放心、家属安心、年青医生佩服,以之为学习榜样。中国的临床医学才大有希望。”
  • 《氢车免高速费!绿氢生产政策松绑!2024年4月氢能政策汇总!》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6-19
    • 据北极星 氢能 网不完全统计,4月,国家和地方9省市共发布12项氢能文件。其中,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发布又新增两地,分别为河南郑州和浙江湖州,值得一提的是内蒙古发文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 绿氢 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四川成都的政策中指出在成都市范围内放宽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市区通行限制。省市协同对行驶成都市成温邛高速、双流机场高速、成彭高速、成灌高速和城北高速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经备案后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 详情如下: 国家 4月,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产品手册(2023年版)》,多项氢能技术位列其中,分别包括中国一汽研发的商用车燃料电池整车及系统、氢能发动机、车用高性能膜电极;中国船舶研发的??4.99万吨甲醇双燃料动力绿色船舶;国家电投研发的兆瓦级PEM制氢系统;中农发集团研发的船用中高速甲醇柴油双燃料发动机以及中国中检研发的氢气压力调节器。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其中包括张家口风氢一体化源网荷储综合示范工程项目(一期)、基于纯氢燃气轮机创新的“电-氢-电”新模式实证示范项目、50万千瓦风电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醇一体化)示范项目等多个氢能项目。 浙江 4月3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镇海区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支持氢 燃料电池汽车 示范应用,对在镇海区登记上牌的前200辆氢燃料电池汽车,在享受市级资金补贴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区级配套购车资金补贴。力争到2026年底,氢能源公交车占比提高到10%以上;氢能源垃圾收运车、环卫车占比提高到30%以上。 4月7日,湖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修订《湖州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其中指出:到2027年,初步形成基础配套较完整、公共服务较健全、企业梯队有活力、应用场景有示范的产业发展生态;培育和引进氢能产业相关领域企业50家以上,培育上市企业2家以上,发展初具规模;氢能及相关产业年产值突破100亿元,形成具备湖州特色的产业链关键环节集聚;建成独立加氢站和综合供能服务站5座以上,打造具有示范协同效应的标志性氢能应用场景5个以上;初步建成具有长三角区域影响力的“环太湖氢走廊”。到2035年,建成独立加氢站和综合供能服务站10座以上,打造具有示范协同效应的标志性氢能应用场景10个以上,氢能及相关产业年产值突破500亿元,推动湖州氢能产业具备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 贵州 4月2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氢能方面指出:面向绿色低碳、智能、高效、多元化发展方向,以技术突破为导向,重点推动氢能制—储(运)产业环节的电解水制氢、生物质制氢、高压气态储氢、低温液态储氢技术,电化学储能、氢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的研发突破及产业化。探索氢燃料电池、氢冶金、发电侧火储联合调频、风光储一体化、电网侧储能、用户侧储能等应用场景开发及商业落地。 河南 4月8日,郑州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4—2035年)发布,其中指出:到2025年,郑州市氢能产业总产值达200亿元,形成以工业副产氢为主体,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为辅的氢气供应保障体系,低碳氢供应能力达到1万吨/年。布局加氢站200座,其中制加氢一体站10座,开展管道掺氢试点,规划1条纯氢管道。建成绿氢示范项目1—2个、液氢示范项目不少于1个。推广燃料电池车辆不少于2500辆。 内蒙古 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绿氢加氢站应向燃气主管部门取得经营许可。 4月,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公示了2024年度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项目拟立项通知,其中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申报的“可再生能源制氢、制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和内蒙古捷氢科技有限公司牵头申报的“宽功率波动适应性百千瓦级PEM电解水制氢装备的开发及工程化示范应用”成功揭榜。 四川 4月16日,成都市经信局发布《成都市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到2026年,力争氢燃料电池成本降幅30%以上,氢气终端价不高于30元/公斤,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累计推广应用不少于2000辆,力争建成各类加氢站20座。提升氢燃料电池商用车道路权限。在成都市范围内放宽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市区通行限制。省市协同对行驶成都市成温邛高速、双流机场高速、成彭高速、成灌高速和城北高速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经备案后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 北京 4月16日,北京经信局发布“北京市开展2023-2025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围绕省际间专线货运、城市重型货物运输、城市物流配送、城市客运、市政环卫5类场景,发布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 重庆 4月24日,重庆市经信委发布《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2024年版)》,其中包括加氢站成套设备、车用燃料电池系统测试平台、氢燃料电池观光车、35MPa车载储氢系统等,共七项氢能相关产品纳入名单。具体详情如下: 4月24日,重庆经信委发布《重庆市2024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2024年1月1日起,分别给予加氢站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给予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奖励。其中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的30%对投资主体进行补贴,单站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与此同时延续加氢站运营补贴,对终端售价不高于25元/千克的加氢站,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30元/千克、单站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运营补贴。对2024年内销售量达50辆及以上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全新车型,每款车型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江西 4月29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发布《九江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根据《措施》,九江市将在企业落户、氢能船舶应用、氢能车船运营、燃料电池及氢能船舶研发、技术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财政补贴。其中指出支持氢燃料电池船舶示范应用。鼓励政府管理船、旅游公司观光船、交通船和运输船优先采购氢燃料电池船舶,对在我市运营的氢燃料电池船舶(参照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补贴政策)按功率给予奖励,单船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氢燃料电池车船运营。支持市内企业应用氢燃料电池车辆在九江市辖区范围内从事运输业务,对轻型车辆(总质量4.5吨以下,含网约车)、中重型车辆(总质量4.5吨及以上,含公交车、客车、货车等)分别按照最高0.5万元/万公里、1万元/万公里的标准给予年度(连续12个月)运营支持,每家运营企业年度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在我市运营的氢燃料电池船,按功率(氢燃料电池总装机500KW及以下,按最高8万元/年;氢燃料电池总装机500KW-1000KW,按最高10万元/年;氢燃料电池总装机1000KW以上,按最高12万元/年)进行运营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300万元。 海南 4月30日,海南省工信厅发布了关于海南省第一批(2023-2024年)燃料电池汽车等技术示范应用项目遴选结果的公示。根据文件公示文件,共有6个项目入围海南省第一批燃料电池汽车等技术示范应用,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共有6家,分别是海南清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海南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海南氢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海南氢天运力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海南清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海南氢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为江苏清能股份和深圳氢蓝时代全资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