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方式或将迎来大变革!》

  • 来源专题:科技大数据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zhoujie
  • 发布时间:2020-08-31
  • 近日,国基金化学科学部公布了相关人才计划、相关人才计划、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情况:

    在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暨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会议上,化学科学部杨学明主任提到,近年来中国科技论文发表数量和科研成果水平已跻身世界前列,但总体实力与欧美等发达国家仍存在一定差距。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化学科学部推出系列改革举措,更加强调项目的“原创、独特、需求和交叉”,不断优化和改进评审工作,旨在推动中国基础研究发展。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一贯遵循“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因此项目评审的“尺子”掌握在各位评审专家手中,希望与会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把关、坚守底线,帮助学部把真正具有创新性的优秀项目遴选出来。

    化学科学部陈拥军常务副主任介绍了化学科学部2020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受理情况、资助计划、分类评审要素、评审原则以及系列改革措施:1)所有面上项目和有异议的青年、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采取“双主审”制,延长评审时间,便于专家充分讨论;2)启用大批优秀青年学者作为会评专家;3)在部分学科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开展学科管理人员参与评审工作;4)明确会议评审对通讯评审的“确认-纠偏-择优”功能。

    在相关人才计划评审会上,化学科学部常务副主任陈拥军研究员介绍了学部2020年度国家相关人才计划项目的申请概况、资助指标、答辩形式、评审要素、答辩纪律和具体要求等,明确了学部在遴选国家相关人才计划项目时遵循的四项原则:(1)学术规范性;(2)研究工作的独立性和研究方向的独特性;(3)研究领域分布的均衡性;(4)地区、单位、性别等其他因素。评审时应着重关注申请项目研究方向的创新性及研究成果主要合作者各自的贡献,同时避免“四唯”倾向。

    在相关人才计划评审会上,化学科学部陈拥军常务副主任介绍了2020年度化学科学部相关人才计划项目受理情况、资助指标、评审方式、推荐上会依据、答辩形式、评审要素、评审纪律以及今年采取的评审改革新举措等,重申了学部在遴选相关人才计划项目时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即学术规范性,研究工作的独立性和研究方向的独特性,学科领域分布的均衡性,以及地区、单位、性别等其他因素。他强调,学术评价应回归学术本身,评审时应关注以下几方面:(一)申请人本人的学术贡献;(二)研究成果主要合作者各自的贡献;(三)未来拟开展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

    (来源:国家自然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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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科金发计〔2018〕84号   2018年3月1日至3月20日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214867项,经初步审查和复审后共受理211462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决定资助面上项目18947项、重点项目701项、重大项目1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06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7671项、相关人才计划项目400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38项、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102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937项、部分联合基金项目(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大科学装置科学研究联合基金、民航联合研究基金和钢铁联合研究基金)261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86项,合计41250项。其余项目正在评审过程中。   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及申请人可于8月16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批准资助项目通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及专家评审意见。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并有明确的理由,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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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 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 国科金发计〔2020〕64号 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269671项,经初审及复审后共受理267541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专家评审意见,自然科学基金委2020年第19次委务会议决定资助面上项目14773项、重点项目737项、重大项目1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02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3771项、相关人才计划项目(含港澳)625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37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260项、部分联合基金项目(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和大科学装置科学研究联合基金)180项,合计32486项。由于面向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一线科研人员定向开放申请,医学领域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以及集中接收期间接收的其他类型项目正在评审或审批过程中。   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和申请人可于9月18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项目资助结果通知,并附资助项目清单和不予资助项目清单;还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发送使用的电子邮箱地址为report@pro.nsfc.gov.cn,发送时间为2020年9月18-25日。    请申请人务必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及时接收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并有明确的理由,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医学领域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予资助项目的复审工作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 附件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的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提出复审申请    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9月22日开始,10月9日16时截止。    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后,当面递交或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相关科学部综合处。    二、受理复审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请注意,具有《办法》第八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和原因。    三、审查复审申请    1.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审查受理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将在12月3日之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项目的不予资助复审工作参照上述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