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3个绿电交易试点获批复》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4-02-23
  • 日前,《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方案》获得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批复,内蒙古自治区成为继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之后国家批复同意的第3个绿电交易试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成好“五大任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开发利用好内蒙古新能源资源优势,推进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中“开展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的工作部署,我委主动对接争取国家相关政策,组织编制了《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申请国家同意在蒙西电网开展绿电交易试点工作。

    经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方案的复函》(发改办体改〔2024〕82号),正式同意《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方案》。这是国家发改委落实国务院《意见》对我区出台的又一项重要支持举措,我区也成为继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之后国家批复同意的第3个绿电交易试点。

    开展绿电交易试点工作,建立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与市场体系,将绿电交易纳入中长期交易范畴,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参与绿电交易,全面反映绿色电力的电能价值和环境价值,对我区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能够增加新能源企业发电收益,提高企业投资积极性,有助于推动新能源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二是能够提升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促进新能源消纳,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三是能够有效防止蒙西地区绿证“外流”,有助于促进我区完成节能降碳目标,保障经济发展用能需求。这对于自治区完成好“五大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 原文来源:https://www.nengyuanjie.net/article/87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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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方案》于2024年2月2日获得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批复,内蒙古自治区成为继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之后国家批复同意的第3个绿电交易试点,标志着蒙西电力市场进入绿色发展的快车道。 内蒙古电力交易公司于2023年4月完成首次该试点方案上报,并得到国家发改委意见反馈,于7月、11月、12月经多次修改后再次上报,在自治区、电力市场主管部门积极领导及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有力指导下,获得国家正式批复。 开展绿电交易试点工作,建立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与市场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与市场主体参与绿电交易,进一步彰显绿电的电能价值和环境价值,对助力自治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绿电交易与能耗双控、碳排放管理等政策有效衔接,有助于促进我区完成节能降碳目标,保障经济发展用能需求。开展绿电交易能够增加新能源企业发电收益,提高企业投资积极性,有助于推动新能源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能够提升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促进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消纳,支撑自治区承接产业转移,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为帮助自治区完成好“五大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好碳达峰碳中和、实现好“闯新路、进中游”目标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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