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再次敦促日方停止强推核污染水排海方案》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12-15
  • 就太平洋岛国论坛外长会对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问题表示重大关切,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7月14日指出,这再次表明这一问题关乎全球海洋环境和相关国家公众健康,不是日方一家的事,中方再次敦促日方停止强推排海方案。

    当日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太平洋岛国论坛外长会发布文件,其中提及日本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外长们重申,日本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可能会产生跨代际影响,太平洋岛国人民对此有重大关切。外长们还审议了论坛独立专家小组提出的科学咨询意见,专家指出日方提供的数据和信息不足以进行进一步安全评估。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中方注意到太平洋岛国外长们的相关表态,对此感同身受。这反映出国际社会对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问题存在严重关切,再次表明这一问题关乎全球海洋环境和相关国家公众健康,不是日方一家的事。”汪文斌说。

    汪文斌说,令人遗憾的是,一年多来,日本政府始终没有就核污染水数据的可靠性、净化装置的有效性和环境影响的不确定性等关键问题做出科学、可信的说明,反而强行推进核污染水排海方案审批并启动排海工程建设,这种置各方关切于不顾、企图造成既定事实的做法十分不负责任。

    “中方再次敦促日方重视各方正当合理关切,停止强推排海方案,同包括周边邻国和太平洋岛国在内的利益攸关方及有关国际机构充分协商,寻找核污染水的妥善处置办法。”汪文斌说。

  • 原文来源:http://www.nengyuanjie.net/article/66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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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3-07
    • 3月6日,国际原子能机构(“机构”)三月理事会在维也纳召开。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副主任刘敬在核安全议题下发言,就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问题严正阐述中方立场关切。针对日方狡辩,中国常驻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李松大使行使答辩权,进行严辞批驳。 刘敬指出,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关乎全球海洋环境和公众健康,不是日方一家私事。机构尚未完成对日方处置方案的评估,更未得出具体结论,迄今发布的三份报告均指出日方核污染水处置和监管方案存在与机构安全标准不符之处,并提出诸多改进建议。但日方却无视国际原子能机构专业权威意见和国内外反对声音,一意孤行批准核污染水排海计划,并加速推进排海设施建设,这是一个机构成员国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引起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强烈关注。 刘敬表示,中方支持机构围绕日核污染水处置问题开展的各项工作,希望机构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职,充分听取利益攸关方意见,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相关安全标准和国际良好实践,协助国际社会确保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的绝对安全。 刘敬强调,排海并不是日方处置福岛核污染水唯一可行手段,日方不应将机构技术工作组审查当作将核污染水排海的护身符。日方不得片面解读、歪曲利用机构技术工作组相关报告,为自身排海计划背书,也不得无视机构技术工作组权威专业意见,强推排海计划实施,更不得为机构技术工作组出台最终审查报告人为设定时限。福岛核污染水处置时间跨度长、各种不确定性突出,日方应就核污染水处置问题接受有效的国际监督;同时,日方应正视邻国、太平洋岛国正当合理关切,同利益攸关方进行充分、有意义的协商。 李松指出,日本不顾国际社会包括其本国民众的广泛质疑和强烈反对,执意强行推进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准备,并企图利用机构为其背书,这种做法极不负责任。对于日方上述行径,包括中方在内的许多邻国、太平洋岛国不放心、不信任、不答应。中方再次敦促日方正视国际社会关切,不得擅自启动核污染水排海。 李松强调,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是一个极具争议性的问题,需要国际社会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成员国认真对待、审慎处理。机构应日方要求介入有关问题,必须保持科学、公正、透明,不能为日排海行为背书,并应建立由机构主导、有中国等利益攸关方实验室和专家充分参与的长期监测国际安排。中方将本着高度负责态度,认真参与机构相关工作进程。
  • 《日本强推核污染水排海计划违背国际法》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5-06
    • 日本政府强称其核污染水排海计划很安全,完全无法让人信服。日方执意将核污染水排海,是对国际法义务的背弃 当前,日本政府正在强行推进将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入太平洋的计划。日方此举将给海洋环境、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带来严重风险。日方不顾各方反对,强推核污染水排海,十分不负责任。 尽管日方表示将把核污染水中氚的浓度稀释后排入太平洋,但在韩国国会举行的关于福岛核污染水排海计划的海外专家讨论会上,美国蒙特雷国际研究院教授费伦茨·达诺基—维瑞斯表示,东京电力公司的样本数据只在多种放射性物质中选择了氚,偏向性非常强,谬误百出。在此情况下,日本政府强称其核污染水排海计划很安全,完全无法让人信服。在推进核污染水排海计划之前,日方应向周边国家公开有关核污染水的信息,让各国通过对核污染水扩散进行模拟实验等方式来验证日方计划的安全性,但日方并未能做到这些。 保护全球海洋环境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是国际法规定的义务。1972年,首届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在这次会议上,国际社会第一次规定了人类对全球环境的权利与义务的共同原则。1982年,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海洋环境保护作了全面和系统的规定。根据该公约,各国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在其管辖或控制下的活动的进行不致使其他国家及其环境遭受污染的损害,并确保在其管辖或控制范围内的事件或活动所造成的污染不致扩大到其按照公约行使主权权利的区域之外。日本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应遵守公约规定。此外,日本政府早已加入《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日方在推进核污染水排海计划前,应认真审视其在有关国际条约下的义务。日方执意将核污染水排海,是对国际法义务的背弃。 日本公布核污染水排海计划以来,韩国各地民众纷纷举行集会表达强烈抗议。济州道居民多次前往日本驻济州总领馆前进行抗议,敦促日本政府尽快撤回核污染水排海的决定。全罗南道丽水市议会强烈谴责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行为。该市议会发表声明指出,日本政府以经济理由回避专家提出的多种核污染水处理方法,只选择可能引发人类大灾难的最坏的方法,将犯下巨大错误。韩国政府应与国际社会合作,采取一切措施,敦促日本撤回核污染水排海计划。 日本将核污染水排海不仅会给海洋生态系统带来风险,还可能威胁其他国家民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日本政府应认真倾听各方声音,停止强行推进核污染水排海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