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的通知(2006年11月20日)》

  • 来源专题:艾滋病防治
  • 编译者: 李越
  • 发布时间:2006-12-01
  • 自2005年6月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河南、云南等六省(自治区)按照《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制定计划,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积极有效地开展了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试点情况,经研究,我部决定全面启动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成立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卫生部工作组(见附件1)指导此项工作的开展,并组织制订了《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2),现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同时请于2006年12月4日前将省级项目管理信息表(附件3)、艾滋病儿童及治疗负责人员汇总表(附件4)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艾中心治疗关怀室。附件:1.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卫生部工作组成员名单2.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3.省级项目管理信息表 4.艾滋病儿童及治疗负责人员名单汇总表
  • 原文来源:http://www.moh.gov.cn/newshtml/166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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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艾滋病医疗救治工作调查的通知(2006-10-09)》

    • 来源专题:艾滋病防治
    • 编译者:李越
    • 发布时间:2006-11-13
    • 为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了解艾滋病防治项目医疗救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一步强化对艾滋病医疗救治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艾滋病治疗工作规范有效地进行,经研究,决定开展艾滋病医疗救治工作调查。请你厅(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根据本省(区、市)艾滋病医疗救治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填写艾滋病医疗救治工作调查表(见附件),分析影响本省(区、市)治疗进展的主要原因,制定本省(区、市)截至2006年底的工作计划。请将调查表和工作计划于2006年10月20日前分别报我部医政司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附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艾滋病医疗救治工作调查表(可下载)
  • 《卫生部全面启动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

    • 来源专题:艾滋病防治
    • 编译者:李越
    • 发布时间:2006-11-30
    • 卫生部近日决定全面启动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成立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卫生部工作组指导此项工作的开展,并制订《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细则提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儿童治疗开展所需的各种经费。各地要将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纳入本地区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工作中,充分利用现有治疗工作中人员、设备、经费、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资源和经验,使其能够充分并服务于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应在现有抗病毒治疗队伍中增加儿科专业的临床医生,并在开展工作前进行儿童艾滋病治疗方面的培训。每名入选治疗的儿童由一名经治医生和一名指导医生共同负责其治疗。经治医生主要负责患儿的常规治疗随访、简单毒副反应处理以及病例档案的填写;指导医生主要负责对患儿的定期巡诊、指导处理严重和复杂的机会性感染及药物不良反应以及方案调整。各地还要建立儿童抗病毒药物的管理体系和随访机制并及时准确收集治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