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央财政预算出台!》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3-07
  • 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日前印发。文件提出:“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强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运用的支持,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继续推广新能源汽车,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原文如下:

    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如下:

    一、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国一般公共预算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702.12亿元,为预算的98.1%,比2023年增长1.3%。其中,税收收入174972.01亿元,下降3.4%;非税收入44730.11亿元,增长25.4%,主要是一次性安排中央单位上缴专项收益以及地方依法依规加大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加较多。加上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25410.5亿元,收入总量为245112.62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612.25亿元,完成预算的99.7%,增长3.6%。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0.37亿元,支出总量为285712.6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40600亿元,与预算持平。

    2.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435.71亿元,为预算的98.1%,增长0.9%。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482亿元,从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900亿元,上年结转资金5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08817.71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117.34亿元,完成预算的98%,与2023年基本持平。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0.37亿元,支出总量为142217.71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33400亿元,与预算持平。

    2024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100.37亿元(含中央预备费500亿元,未安排使用,转入当年支出结余),全部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补充29.8亿元后,2024年年末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739.22亿元。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663.57亿元,其中,本级收入119266.41亿元,增长1.7%;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00397.16亿元。加上从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7028.5亿元,收入总量为236692.07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892.07亿元,增长3.2%,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7%。收支总量相抵,地方财政赤字72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090.4亿元,为预算的87.7%,下降12.2%,主要是地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加上2023年结转收入391.87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10000亿元、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39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11482.27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477.82亿元,完成预算的84.4%,增长0.2%。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34.67亿元,为预算的105.8%,增长7.2%。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561.77亿元,完成预算的98%。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57355.73亿元,下降13.5%。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6798.64亿元,增长0.4%。

    (三)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782.88亿元,为预算的114.5%,增长0.6%。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28.86亿元,完成预算的95.3%,下降6.5%。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52.05亿元,为预算的94.1%,下降0.5%。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55.2亿元,完成预算的88.9%,增长4%。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4530.83亿元,增长1.2%。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13.83亿元,下降14.9%,主要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支出减少。

    (四)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8944.7亿元,为预算的101.2%,增长5.2%。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6061.28亿元,完成预算的99.3%,增长7%。当年收支结余12883.4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3372.3亿元。

    2024年年末,国债余额345723.62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国债限额352008.35亿元以内;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75370.55亿元(含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务),包括一般债务余额167012.7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08357.78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五)2024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有效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

    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加强基本民生保障。

    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加强财政管理监督。

    二、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一)2025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从财政收入看,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支撑,但制约因素仍然很多。从财政支出看,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扩投资、保民生、稳就业、促消费等领域需要强化保障,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粮食储备、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等继续增加,财政腾挪空间有限。综合判断,国内外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将持续向财政传导,2025年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必须把困难挑战考虑得更充分一些,把政策举措准备得更周全一些,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做好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支出强度,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对扩大国内需求、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支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2025年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持续用力、更加给力,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政策措施,打好政策“组合拳”。持续用力,主要是做好年度间的政策衔接,既让已出台的政策发挥最大效能,又及时出台新的有力度的政策,前后贯通、接续发力。更加给力,主要是用好用足政策空间,加强超常规逆周期调节,提高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使政策力度更大、效果更好,各方面更有获得感。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提高财政赤字率,加大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二是安排更大规模政府债券,为稳增长、调结构提供更多支撑。三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精准投放,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四是持续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可持续发展。五是进一步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增强地方财力、兜牢“三保”底线。同时,依法严格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坚决防止和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过程中,注重目标引领,把握政策取向,讲求时机力度,强化系统思维,各项工作能早则早、靠前实施。一是坚持做优增量、盘活存量。二是坚持精打细算、保障重点。三是坚持管理挖潜、花钱问效。四是坚持防范风险、严肃纪律。五是坚持前瞻谋划、引导预期。

    (三)2025年主要财政政策

    支持扩大国内需求。大力提振消费。综合运用相关财税政策工具,推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3000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扩大健康、养老、托幼等服务消费,促进数字、智能、文旅、体育等消费新热点加快发展。深入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推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资金,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投资力度,提高投资效益。合理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加快债券资金预算下达,及时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财政与金融配合,出台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着力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完善关税等进出口税收政策,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和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制定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对制造业领域科技创新的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中央财政制造业领域专项资金安排118.78亿元、增长14.5%。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2000亿元用于支持设备更新,比上年增加500亿元。支持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鼓励发展创业投资类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强化企业在创新链、产业链中的作用。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用好税收、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政策,组织开展第三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

    支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教育强国建设。进一步增加教育投入,中央本级教育支出安排1744.43亿元、增长5%。推动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全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支持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提高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中央对地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安排809.45亿元、增长11.5%。推进科技强国建设。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中央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安排3981.19亿元、增长10%,进一步向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国家战略科技任务聚焦。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础研究比重,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全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做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经费保障。强化科技任务与经费的统筹,完善与各类创新主体使命定位相适应的分类支持机制。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建设,突出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强化央地协同,支持国际、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发展。

    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进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强化卫生健康服务保障。组织开展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到每人每年99元。支持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将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700元。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配合做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落地实施工作,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城乡居民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深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平稳运行,研究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范围。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支持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善人口发展支持政策体系。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发放育儿补贴。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服务,进一步支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做大做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完善文物和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投入机制。鼓励创作更多文艺精品力作。促进提升国际传播效能。支持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

    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支持高标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建设,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继续对产粮大县给予奖励支持,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研究制定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安排540.53亿元。深入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70亿元,优先支持发展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加大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的支持力度,对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给予倾斜支持。推动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研究过渡期后财政帮扶政策。有序推进乡村发展和建设。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构建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格局。深入实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政策,统筹用好相关领域资金,逐步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继续实施电信普遍服务支持政策。健全传统村落保护体系。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中央财政安排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420亿元,比上年增加20亿元,增强地方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引导常住地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投入,逐步使未落户常住人口享有均等化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危旧房改造、地下管线更新改造、城市排水防涝等。支持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对跨区域重大项目的支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对地方补助资金,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资源枯竭地区等加快发展。继续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完善财政资源环境政策体系。深化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指导地方把横向生态补偿做实做深。推进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研究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等制度,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制定绿色主权债券框架,适时推动绿色主权债券发行。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1205亿元、增长7.5%。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继续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绿化示范等重大项目,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三北”工程标志性战役取得重要成果,实施“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奖补政策。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强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运用的支持,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继续推广新能源汽车,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支持国防、外交和政法工作。

    (四)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960亿元,比2024年执行数下降3.5%(剔除一次性因素后增长2.1%)。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从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900亿元,收入总量为98860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460亿元,增长4.5%。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48600亿元,比2024年增加15200亿元,通过发行国债弥补。

    (1)中央本级支出43545亿元,增长6.9%,扣除重点保障支出后零增长。

    (2)对地方转移支付103415亿元,剔除通过2023年增发国债结转2024年资金安排的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补助资金等一次性因素后,同口径增长8.4%。

    (3)中央预备费500亿元,与2024年持平。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22890亿元,增长3%。加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03415亿元、地方财政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8655亿元,收入总量为244960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960亿元,增长3.7%。地方财政赤字8000亿元,比2024年增加800亿元,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弥补。

    3.全国一般公共预算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850亿元,增长0.1%。加上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20555亿元,收入总量为240405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005亿元(含中央预备费500亿元),增长4.4%。赤字56600亿元,比2024年增加16000亿元。

    (五)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83.78亿元,增长7.4%。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84.97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13000亿元、中央金融机构注资特别国债收入5000亿元,收入总量为23468.75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468.75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57415.31亿元,增长0.1%。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2681.0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4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14096.34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4096.34亿元,增长17.9%。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499.09亿元,增长0.7%。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84.97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13000亿元、中央金融机构注资特别国债收入50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4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24884.06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4884.06亿元,增长23.1%。

    (六)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50.29亿元,下降0.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54.2亿元,收入总量为2304.49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04.49亿元,下降9.7%。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4077.75亿元,下降10%,主要是2024年地方国有企业利润下降。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52.45亿元,下降10%。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328.04亿元,下降6.7%。加上上年结转收入54.2亿元,收入总量为6382.24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23.08亿元,下降9.8%。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559.16亿元。

    (七)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55.17亿元,下降8.7%,主要是综合考虑基金滚存结余等情况,2025年对基金的财政补贴相应减少;支出385.05亿元,增长5.2%。

    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4115.67亿元,增长4.7%;支出112990.72亿元,增长6.9%。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4471.54亿元,增长4.6%。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3375.77亿元,增长6.9%。本年收支结余11095.7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4468.07亿元。

    2025年,国债限额418608.3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806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99185.08亿元。

    三、扎实做好2025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

    (二)推进财政科学管理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五)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372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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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提出,2022年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23.99亿元,为预算的97.8%,增长3%。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330.48亿元,完成预算的78.4%,主要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低于预期。 2023年要完善绿色低碳财税支持政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支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落实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加大相关产品采购力度。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动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330亿元,重点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57亿元、增加20亿元,主要支持实施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 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中央财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安排172亿元,推动加快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继续支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和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摘要如下: 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一、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国一般公共预算。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703.48亿元,为预算的96.9%,比2021年增长0.6%。其中,税收收入166613.96亿元,下降3.5%;非税收入37089.52亿元,增长24.4%,主要是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增加较多。加上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24541亿元,收入总量为228244.48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609.17亿元,完成预算的97.6%,增长6.1%。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5.31亿元、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150亿元,支出总量为261944.48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33700亿元,与预算持平。 2.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884.98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765亿元,从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9900亿元,收入总量为107549.98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714.67亿元,完成预算的99%,增长13.3%,主要是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5.31亿元、向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150亿元,支出总量为134049.98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26500亿元,与预算持平。 2022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4.98亿元、支出结余1180.33亿元,全部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预备费预算500亿元,实际支出11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做好抗旱减灾等工作,剩余390亿元(已包含在上述结余1180.33亿元中)全部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补充5.1亿元后,2022年末,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351.63亿元。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963.25亿元,其中,本级收入108818.5亿元,下降2.1%;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97144.75亿元。加上从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1876亿元,收入总量为217839.25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039.25亿元,增长6.4%。收支总量相抵,地方财政赤字72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879.34亿元,为预算的79%,下降20.6%。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0583.28亿元,完成预算的79.6%,下降2.5%。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23.99亿元,为预算的97.8%,增长3%。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330.48亿元,完成预算的78.4%,主要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低于预期。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73755.35亿元,下降21.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5039.49亿元,下降4.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三)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688.6亿元,为预算的110.9%,增长10%。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95.32亿元,完成预算的96.5%,增长29.5%。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43.31亿元,为预算的103.3%,增长17.2%,主要是2021年中央国有企业利润高于预期。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10亿元,完成预算的99.2%,增长60.6%,主要是加大对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支持力度。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3345.29亿元,增长5.5%。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34.3亿元,增长2.2%。 (四)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1522.98亿元,为预算的101.2%,增长4.8%。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1453.11亿元,完成预算的99%,增长5.5%。当年收支结余10069.8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4789.46亿元。 (五)2022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住经济大盘。 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支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坚持创新引领,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保基本兜底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进乡村振兴,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 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监督。 回顾过去五年,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有力服务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一是财政实力日益壮大。二是财政宏观调控不断完善。三是财政保障更加精准有效。四是财税改革纵深推进。五是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六是保持财政可持续。 二、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从财政收入看,2023年国内经济有望总体回升,加上2022年集中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后基数偏低,为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奠定了基础。但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财政收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继续出台一些必要的税费支持政策也将减少财政收入规模。从财政支出看,科技攻关、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民生短板需要继续加强保障。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基层“三保”能力,转移支付也需要保持必要力度。总体来看,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问题,既把握发展大势,坚定发展信心,也保持清醒认识,树牢底线思维,我们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二)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做好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财政宏观调控效能,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持。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在合理增加和优化支出上再下功夫,注重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科技政策、社会政策等协同发力,更直接更有效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 加力主要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优化组合财政赤字、专项债、贴息等工具,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一是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二是适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三是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 提效主要是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二是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三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同时,要保障财政更可持续。 (三)2023年主要收支政策。 1.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着力扩大国内需求。 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加大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促进消费潜力充分释放。支持重点城市加强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提升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保障能力。再支持一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畅通物流网络。继续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 加强政府投资对全社会投资的引导带动。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准备,适当提高资金使用集中度,优先支持成熟度高的项目和在建项目。注重政府投资绩效,防止盲目扩大投资,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800亿元、增加400亿元。 支持加力稳定外贸。深入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自贸协定。完善关税、进口环节税收和出口退税政策,优化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鼓励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等产品进口。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 2.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健全适应新型举国体制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全力支持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实施基础研究人才专项试点。研究优化科技支出结构,加强任务和经费统筹。研究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支持中央级科研院所改革发展。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形成中国特色国家实验室体系。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安排65亿元、增加20亿元,推进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高地。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33亿元、增加44亿元。落实税收、政府采购、首台(套)保险补偿等支持政策,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延续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3.进一步优化政策实施方式,持续增强各类企业活力。 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阶段性降至1%,继续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适当延长个人所得税优惠等到期政策实施期限。聚焦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等领域,结合实际新增出台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根据企业困难程度,依法对及时纳税存在困难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适当延长缓税时间。 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支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4.加强乡村振兴投入保障,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 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继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加大对产粮大县奖励。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安排459亿元,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50亿元、增加100亿元。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占比力争提高到60%以上,推动帮扶产业提档升级。落实好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的支持政策,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统筹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地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深入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综合运用转移支付、税收等政策,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相关转移支付1770亿元、增长8%。 5.完善绿色低碳财税支持政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支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落实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加大相关产品采购力度。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动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330亿元,重点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57亿元、增加20亿元,主要支持实施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 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中央财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安排172亿元,推动加快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继续支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和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6.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扎实做好民生保障。 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安排668亿元、增加50亿元。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举措,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帮助农民工、脱贫人口、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安排250亿元、增加20亿元,扩大普惠性教育资源供给。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安排100亿元、增加30亿元,支持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安排404亿元、增加10亿元,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高校“双一流”建设等。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安排720亿元、增加32亿元。 支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财力补助资金1700亿元、使用2022年权责发生制结转资金300亿元,支持地方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64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89元。稳妥有序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积极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完善生育支持措施和应对人口老龄化财政政策举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安排1567亿元,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做大做强战略储备基金。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水平。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支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 7.统筹发展和安全,支持国防、外交、政法等工作。 (四)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165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5.6%。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从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750亿元,收入总量为107415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015亿元,增长4.7%。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31600亿元,通过发行国债弥补,比2022年增加5100亿元。 (1)中央本级支出37890亿元,增长6.5%。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扣除中央储备支出、国债发行付息支出、国防武警支出后,中央部门支出增长0.8%,重点保障教育、科技等领域支出。 (2)对地方转移支付100625亿元,增长3.6%,剔除一次性安排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后增长7.9%。 (3)中央预备费500亿元,与2022年持平。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17135亿元,增长7.6%。加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00625亿元、地方财政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1780亿元,收入总量为229540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740亿元,增长5.2%。地方财政赤字7200亿元,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弥补,与2022年持平。 3.全国一般公共预算。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7300亿元,增长6.7%。加上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9030亿元,收入总量为236330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130亿元(含中央预备费500亿元),增长5.6%。赤字38800亿元,比2022年增加5100亿元。 (五)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48.9亿元,增长0.6%。加上上年结转收入7393.09亿元,收入总量为11541.99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41.99亿元,其中,本级支出5045.3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896.6亿元。调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5000亿元。结转下年使用600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74021亿元,增长0.4%。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896.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8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12917.6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2917.6亿元,增长7.5%。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169.9亿元,增长0.4%。加上上年结转收入7393.0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8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23562.99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7962.99亿元,增长6.7%。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000亿元。结转下年使用600亿元。 (六)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10.4亿元,增长2.9%。加上上年结转收入88.92亿元,收入总量为2499.32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49.32亿元,增长2.3%。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2948亿元,下降11.9%,主要是2022年地方国有企业净利润下降。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44.5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86.49亿元,收入总量为3179.04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64.04亿元,增长1.7%。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1415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358.4亿元,下降5.8%。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75.41亿元,收入总量为5633.81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68.81亿元,增长2.2%。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165亿元。 (七)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9356.63亿元,增长7.7%,其中,保险费收入79974.2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4949.82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8008.44亿元,增长7.2%。本年收支结余11348.1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6137.65亿元。 2023年,中央财政国债限额298608.3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654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56185.08亿元。 三、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四)做好基层“三保”工作。 (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六)加强财会监督。 (七)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八)主动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
  • 《全球可再生能源产业加速发展》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0-11-25
    • 全球能源结构转型进程不断加速。随着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努力及能源低碳化越发成为共识,越来越多国家积极出台政策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前景可期。 国际能源署近期发布的《2020年世界能源展望》报告显示,在全球能源需求整体下滑的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表现出了更大弹性,预计2020—203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需求将增长2/3,约占全球电力需求增量的80%。 国际能源署敦促更多国家积极制定行之有效的能源政策,加速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助推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增长。 可再生能源产业逆势增长 在《2020年世界能源展望》报告中,国际能源署预测,全球能源需求至少要到2023年才能完全恢复到疫情前水平。根据报告,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今年全球能源需求预计将下降5%,其中石油需求将下降8%,煤炭使用量将下降7%,但可再生能源行业持续增长,有望在2025年取代煤炭成为主要发电方式。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将提供全球近40%的电力供应。 英国石油公司发布的《世界能源统计评论》显示,在全球煤炭消费量持续下降的同时,全球可再生能源以创纪录的速度增长,占2019年一次能源增长的40%以上。 欧盟统计局11月最新出版的报告显示,2018年欧盟范围内可再生能源生产总量同比上升了2.8%。与10年前相比,2018年化石能源比例呈持续下降趋势,可再生能源则呈上升态势,增长幅度达到49.2%。 目前拉美地区25%的能源来自于可再生能源,近年来风电、光伏发电等增长显著。根据巴西太阳能协会的数据,2018年至今,巴西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增长了5倍多。巴西风能协会的最新数据显示,该国风力发电的装机容量自2010年以来增长15倍以上。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的数据显示,风电是目前拉美地区最受欢迎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模式,去年累计吸收投资89亿美元,同比增长87%。太阳能发电紧随其后,累计吸收投资81亿美元,同比增长31%。 非洲地区的光伏产业发展也在不断提速。根据行业机构彭博新能源财经和Green Cape的市场研报,南非太阳能租赁平台Sun Exchange预计,在2019年到2024年的5年时间内,撒哈拉以南非洲在工商业光伏领域的市场潜力可能超过70亿美元。 多国加大新能源开发力度 目前,越来越多国家重视开发利用新能源,并相应出台更多产业扶持政策及绿色复苏计划,加快推动能源结构向低碳转型。 韩国近日公布了一项可再生能源长期计划,加大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根据该计划,到2034年,韩国所有燃煤电厂都将退役,可再生能源在韩国能源结构所占比例将从目前的15.1%提高到40%。 法国政府公布的“2030国家能源计划”称,将持续提高其电力供给领域中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占比,特别是风电占比,以实现能源转型。到2030年法国电力供给中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将达到40%,其中,风电占比预计达到20%。德国则计划将可再生能源比例从目前的18%提升至30%。 今年7月,欧委会推出了欧盟能源系统一体化发展战略,同时在清洁氢能源、电池等多个重点领域推动建立行业联盟,通过行业间协作促进相关领域发展并拉动投资。在“下一代欧盟”复兴计划长期预算中,欧盟要求成员国在推动经济复苏过程中,将至少37%的公共投资用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领域,并进一步放宽成员国投资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财政限制条件。 智利政府今年11月正式推出绿色氢能战略,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去年12月,智利政府就宣布加快调整能源结构,计划于2024年之前将燃煤发电份额降至20%,逐步提升水能、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发电的比例,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占该国能源总量的比例提高至70%,到2040年所有煤电厂彻底关停。 巴西政府不断出台政策措施,为太阳能等产业相关基础设施和项目提供资金、政策支持,到2035年,巴西电力产业总投资规模将超过300亿美元,其中70%将用于太阳能光伏、风电、生物质能及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 未来产业发展前景可期 国际能源署执行主任法蒂赫·比罗尔博士表示,如果各国政府和投资者能够按照国际能源署设定的可持续发展构想,加大力度开发利用清洁能源,这对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将是巨大鼓舞。国际能源署呼吁政府、能源公司、投资者和民众等多方积极参与,力推能源结构优化转型。 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表示,从全球范围来看,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供给的不确定性不断增大,相比之下,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前景可期。斯特恩分析,随着气候变化问题日益受到重视,越来越多国家在政策导向上都在努力减少石油等化石能源造成的排放污染问题,与此同时,全球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发展所需成本正不断下降,这为该产业增长提供了契机。从中长期看,投资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将越发受到重视,并已列入许多国家的发展战略。 比利时布吕格尔经济研究所能源问题专家本迈克·威廉姆斯认为,在政府加大公共投资的同时,能否有效吸引私人领域的投资也十分重要。各国政府一方面可通过政策引导调整市场预期,使投资者预见到投资低碳经济的前景;另一方面,应进一步加快内部能源市场一体化建设,加强国际间的政策协调,确保能源价格保持在稳定、合理的区间,从而吸引投资者对绿色能源产业的关注度。 “为实现可持续发展与《巴黎协定》气候目标,各成员国应该努力提高可再生能源结构占比,并确保获得普遍可靠的电力,积极打造包容、韧性、低碳的能源系统。”联合国亚太经社会执行秘书阿里·沙赫巴纳在2020全球能源互联网(亚洲)大会上表示。本届大会提出,要加快开发资源条件好、经济效益优的清洁能源基地,向洲内用能中心送电,打造洲内“西电东送、北电南供、多能互补、区域互联”的能源发展格局。在此基础上建设亚洲与欧洲、非洲、大洋洲电力互联通道,实现跨洲能源互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