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色食品工程是自上而下,在政府的倡导与推动下发展起来的。
1991年国务院关于《开发绿色食品有关问题的批复》指出:“要采取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这项开创性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给子大力支持。”199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九十年代中国食物结构改革与发展纲要》中强调提出:“要十分注意提高加工食品质量,选择优质的原料品种,建立稳定的原料基地,大力开发绿色食品。”1994年国务院通过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把发展无污染的绿色食品列为一项行动方案。《国家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2002年中央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也都对发展绿色食品提出了明确要求。农业部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一系列指示,结合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实施绿色食品工程中采取政策引导,示范引路,稳步推进的办法。1990年首先选择全国最大的国营农业企业——农垦系统启动绿色食品工程,到1994年绿色食品工程即由农垦系统向农村和社会全方位推进,从种植业、畜牧业向食品加工业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