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度山东省“1+N”带动提升行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9-27
  •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精神,加快新一代核心基础关键技术向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渗透、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新产业链,加速推进制造业新旧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确定,组织开展“1+N”带动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智能制造

    聚焦《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突破领域和《山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7-2022年)》重点任务,树立和培育一批重点产业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发挥标杆企业的引领和服务作用,带动一批企业实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推动全省制造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绿色制造

    在机械、电子、化工、食品、纺织、家电、大型成套装备、医药等重点行业,围绕绿色设计平台建设、绿色关键工艺突破、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三大方向,打造树立一批优质绿色制造重大示范工程,带动实施一批绿色制造带动提升项目,加快形成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生产方式,推动全省制造业绿色发展。

    (三)服务型制造

    选取总集成总承包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和信息增值服务四类领域对外承接实施一个或多个领域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推广其先进、成熟的模式,帮助其它企业加快向服务型制造环节延伸,拉动全行业向价值链高端环节跃升。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向经信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项目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按申报指南要求出具项目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二)各市经信委会同财政局对所申报的项目严格审核后,联合行文报送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依法在山东省内注册(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项目申报单位不含青岛和中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每个独立法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财政资金扶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

    (三)各级经信和财政部门,在项目申报环节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申报数量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全省每个方向遴选10个左右应用场景标杆,鼓励其开展“1+N”带动提升行动,支持发展共享经济,通过标杆复制、推广和应用,实现“做大一个、跟进一批、带动一片”的示范效应。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每市申报数量不超过3家,绿色制造“1+N”示范项目每市限报2个,服务型制造“1+N”示范企业每市限报2家。

    五、申报时间

    请各市于10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含申报材料word文档和pdf文档的电子版两份)分别报送省经信委(3份纸质材料和1份电子版)和省财政厅(1份纸质材料和1份电子版)。

    六、监督检查

    (一)各市经信委、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并按照职责分工对项目执行、补助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

    (二)项目组织实施过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明确到人。对违反相关规定、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关于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领域实行信用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

    1、2019年度山东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指南

    2、2019年度山东省绿色制造“1+N”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3、2019年度山东省服务型制造“1+N”示范企业申报指南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18年9月21日

  • 原文来源:http://www.sdetn.gov.cn/articles/ch00525/201809/2e8fa40f-8869-440c-a0b1-f47f6d9d093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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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大数据产业规划(2016-2020年)》等重要文件精神,按照《上海市大数据发展实施意见》和《上海市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总体部署,根据《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841号)和《上海市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推(2016)20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大数据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本批次支持的具体范围参见《2018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大数据发展)项目指南》(附件1)。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方式:参照《实施细则》第六条执行。 (二)支持标准:参照《实施细则》第七条执行。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三)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最迟不超过2020年6月30日),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四)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承担本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类项目除外)尚未完成验收的,不再予以支持。 (五)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六)申报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的主体必须是经过市经信委认定的市级大数据基地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 (七)申报产业创新示范应用类项目需要满足以下三方面条件:一是数据来源明确,体现多源数据的融合应用,突出数据资源方面的挖掘利用;二是大数据应用效果明显,对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创新社会治理,产业转型提升,科技创新等作用显著;三是项目应有较好的建设基础和数据条件,具有良好应用前景和社会效益,对行业发展有引领性和示范性 四、申报材料: (一)应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网上填报,在线打印); 2.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参见附件2); 3.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详见附件3) ; 4.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正本复印件); 5.2017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需申报单位盖章),建议同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正本复印件,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6.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2.纸质申报材料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申报书、真实性承诺书需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不退还) 3.纸质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五、申报受理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陆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zxzj.sheitc.gov.cn)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1月10日10:00-3月8日16:00(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 (二)书面申报: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需在线打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纸质材料于指定时间内报送我委。纸质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接收时间:2018年3月12日-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接收地点:雪野路1000号(或世博村路300号2号门)综合办事大厅14号窗口。 (三)咨询电话 1.业务咨询:李强23117649、吴敏 23119416 2.技术支持(网上注册、填报及材料上传):60801111-2 六、其他事项 (一)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上海市信息化发展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二)已申报其他市级专项资金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复申报不予受理。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1月4日
  •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科协科技期刊有关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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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一流科技期刊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深化改革 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意见》,加强科技期刊建设理论研究、实践创新和管理服务,切实推动我国科技期刊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技期刊有关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与要求 (一)课题研究类 1.《中国科技期刊数字化建设水平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编号:2023KJQK011) 项目概述:系统调查评估我国科技期刊单刊和集群数字化建设情况,对科技期刊平台建设、数据建设、新媒体传播的水平和质量进行立体化呈现和水平评价,分析问题和不足,就全面推动我国科技期刊行业整体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出版机构建设运营数字化平台的能力提出举措建议,引导科技期刊数字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项目数量:1项 项目经费:不超过30万元 项目周期:2024年4月底完成 实施要求:在全面分析、了解我国科技期刊自主/自建平台、数据、新媒体等多方面数字化建设技术水平、技术能力和技术共识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研制具备科学性、可操作的我国科技期刊数字化建设水平评价规范框架,针对各级水平的科技期刊,采用合适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对单刊、集群进行数据采集、监测和评价实践,编制我国科技期刊数字化建设水平评价监测报告,并形成科技期刊提升数字化水平实施指南和最佳实践。项目结项时须提交不少于8万字的研究报告1份、重点问题解决方案1份、3000字左右的建议报告2份及相关研究资料。 2.大模型技术对中国科技期刊发展的影响分析及对策(项目编号:2023KJQK012) 项目概述:立足人工智能前沿技术视野,通过文献调研、调查访谈、模型应用实践等形式对大模型技术的发展状况进行调研分析,围绕选题策划、审稿校对、出版传播、知识服务、学术评价、诚信治理等科学出版全流程分析大模型技术对中国科技期刊发展的影响,研究设计构建科技期刊大模型的应用场景,探索中国科技期刊发展新路径。 项目数量:1项 项目经费:不超过20万元 项目周期:2024年4月底完成 实施要求:组织大模型技术调研不少于5次,须覆盖国内主要的模型技术创新机构,范围不限于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织大模型技术在科技期刊出版领域应用研讨会不少于3次,须覆盖国内主要的科技期刊出版单位。项目结项时须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1份、3000字左右的建议报告1份及相关研究资料。 3.中国科技期刊报道全球顶尖科研成果的国际比较分析(项目编号:2023KJQK013) 项目概述:梳理我国科技期刊报道国内外重大科研成果情况,分析国内外一流科研机构和科学家在我国科技期刊发表成果的情况和趋势变化,对比我国代表性期刊和国际同类期刊发文机构、引用机构以及作者、读者水平,分析我国科技期刊对重要科研机构和重要学者的影响力情况,就推进高质量期刊建设提出举措建议。 项目数量:1项 项目经费:不超过20万元 项目周期:2024年4月底完成 实施要求:对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发文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遴选不少于20个重要学科领域,比较我国科技期刊和国际同类期刊报道全球顶尖科研成果的情况差异。项目结项时须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1份、3000字左右的建议报告1份及相关研究资料。 (二)实践创新类 4.《中国开放获取科技期刊目录》编制(项目编号:2023KJQK014) 项目概述:面向开放获取出版模式对科技期刊带来的转型挑战,以打造自主、权威、前沿的中国开放获取科技期刊目录为目标,开展首版《中国开放获取科技期刊目录》的编制与发布工作,推动建立我国科技期刊开放获取标准和规范,引导我国科技期刊因需因能进行开放出版转型。 项目数量:1项 项目经费:不超过40万元 项目周期:2024年4月底完成 实施要求:依据国内外开放科学、开放获取相关规范标准,充分吸收开放获取相关研究报告编制经验以及国际开放获取期刊目录审核办法,组织期刊出版界专家和一线办刊人员梳理我国科技期刊开放获取情况,对以不同模式进行开放获取的科技期刊进行分类标识,采集各刊的基础信息及相关制度规范,形成《中国开放获取科技期刊目录》,结项时同时提交目录期刊收录标准以及国内科技期刊相关基础信息。 5. 《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创新实践案例》汇编出版 (项目编号:2023KJQK015) 项目概述:发掘凝练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创新做法和创新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科技期刊内容建设、传播服务体系建设、运行机制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以及集群化(集团化)办刊等方面成效突出、代表性强、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汇编出版典型案例集,供全国科技出版工作者研究借鉴,为我国科技期刊提升办刊水平提供支撑。 项目数量:1项 项目经费:不超过30万元 项目周期:2024年4月底完成 实施要求:通过数据采集、文献调研、专家访谈等方式,收集整理、总结凝练不少于50个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项目实施优秀案例,汇编成为《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创新实践案例汇编》。项目结项时须提交《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典型办刊案例汇编》及相关原始资料。 (三)支撑服务类 6.中国科协主管期刊新媒体专项检查支撑服务(项目编号:2023KJQK016) 项目概述:按照《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关于规范报刊单位及其所办新媒体采编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国科协部署要求,协助对中国科协主管期刊新媒体发布信息的内容质量、编校质量,信息发布机制、“三审三校”等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采编、运维人员岗位资质情况,以及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等工作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抽检,抽检新媒体数量不少于40个。 项目数量:1项 项目经费:不超过30万元 项目周期:2024年4月底完成 实施要求:为中国科协主管期刊新媒体专项抽检提供服务支撑,主要任务包括搜集信息、汇总分析数据、梳理有关问题、撰写专项报告,以及反馈结果、分发材料、归纳档案资料等,项目结项时须提交中国科协主管期刊新媒体运行情况专项检查总体情况报告和每个新媒体账号具体运行情况评估意见,并提供相关附件资料。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二)申报单位需具备项目要求的研究和业务能力,有满足项目执行条件的专业人员队伍,能够提供开展项目工作的必要条件。申报单位须承诺并确保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使用项目经费。 (三)两家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默认牵头单位为第一申报单位。参与各方需在申报书中明确任务分工以及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四)同一家单位最多限报两个项目。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民政部或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原学会学术部)有关项目的。 三、申报方式 (一)请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填写要求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和内容规范,并在封面页顶右侧注明要申报的项目编号。申报单位须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得谎报、编造业绩。 (二)申报单位请将《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盖章版),连同相关辅助资料,用文件袋密封,并注明申报单位名称及项目编号,按要求报送至北京华宇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申报材料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三)请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书word版本发送至电子信箱:yukai@hycs.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3中国科协期刊项目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评审单位将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方可参加评审遴选。 (四)接受申报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以快递寄送的,以快递发出日期为准。 (五)申报单位请同时前往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nk.cast.org.cn)项目申报页面进行供应商注册和申报。技术咨询:010-53352066。 业务咨询: 联 系 人:程路丽  顾洺玮 电     话:010-68571884  68581259 申报材料邮寄: 联系单位:北京华宇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  凯 电    话:18330233017 电子邮箱:yukai@hycs.com.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7区16号楼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53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