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世界卫生组织关于艾滋病检测的政策声明(PDF可下载,中文版)》

  • 来源专题:艾滋病防治
  • 编译者: 李越
  • 发布时间:2006-11-14
  • 当前,艾滋病检测服务的情况依然很不理想: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因可能已经暴露于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风险而需要自愿咨询和检测的人中,仅10%能获得这些服务。在许多国家,即使在常规提供自愿咨询和检测(如存在预防母婴传播项目)的环境,能从这些服务中获 益的人依然很少。现实情况是:人们还是拒绝接受艾滋病检测,因为他们害怕遭受羞辱和歧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扩大检测,须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包括有效地保护人们免受羞辱和歧视,并确保人们能够获得包括预防、治疗和关怀在内的综合服务。在尊重人权的基础上开展检测工作,人们才乐于接受。人权得到保护,相应的伦理原则才能得到尊重和遵守。(见附录1)。通过提供保密的、有针对性的卫生服务,年轻人的需求才能得到特别的关注和解决。公共卫生策略和保护人权的措施是相互加强的。自从1985 年开展艾滋病检测以来就一直倡导“3C”原则。所谓“3C”意味着针对个人的检测必须做到: · 保密· 咨询· 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即接受检测者既要知情,又要自愿。
  • 原文来源:http://www.unchina.org/unaids/documents/VCTPolicyChinese.pdf
相关报告
  •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关于有关省和地方实施艾滋病病毒检测规定的声明》

    • 来源专题:艾滋病防治
    • 编译者:李越
    • 发布时间:2012-11-12
    •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关注到省级和地方级出台了一些对某些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进行艾滋病病毒强制检测的条例和规定。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也关注到在某些情况下,要求进行婚前艾滋病病毒检测。这些规定包括《湖南省实施办法》以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艾滋病防治若干规定》。 将艾滋病病毒检测条目放在招聘过程中,或继续雇佣的条件中,并不能产生任何公共卫生方面的收益,因为艾滋病病毒并不会因工作环境中的偶然接触而传播。有些规定,诸如剥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就业权利等,则会进一步加深对艾滋病的歧视,并会阻碍那些高危人群去获得包括艾滋病病毒检测在内的预防措施,以及治疗、保健和支持服务,从而对公共卫生目标产生反作用。 对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歧视,显著地降低了在防控艾滋病病毒蔓延方面所作出的各种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特别是当这些歧视表现在条例、法律以及政策中的时候。歧视,以及对歧视的恐惧,又带动了地下高危行为,并妨碍着检测,从而导致新发感染人数和艾滋病相关死亡人数的增加。 中国高层领导曾多次呼吁消除歧视,应该平等对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011年的世界艾滋病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了在法律和政策层面消除歧视的重要性。中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04年)、《就业促进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08年)以及《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2006年),已经明令禁止对艾滋病感染状况的歧视。 在婚前艾滋病病毒检测方面,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建议,应该给准备结婚的双方提供免费的艾滋病病毒检测,并建议其去做检测。然而,检测不应该是强制性的,不能强迫准备结婚的双方接受检测。 成功地实施检测的核心要素 l 知情同意:在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测时,应该始终获得被检测者(求询者)的知情同意。健康工作者与病人之间的谈话过程可以产生明显的效益,包括增加双方互相的信任,以及让病人更好地加入到后续的随访活动中来; l 保密:艾滋病病毒检测必须在严格保密的条件下进行,如果求询者对于保密性保护缺乏信任,那么很可能会导致其对于隐私的担心,并阻碍求询者寻求检测和其他预防、治疗服务; l 咨询:提供全面的检测前和检测后咨询,是成功应对艾滋病的重要组成部分。适当的咨询,可以帮助求询者了解阳性或阴性测试结果的含义,并帮助其减少高危行为。咨询可以显著减少失访,可以促进求询者选择参与治疗,并鼓励求询者告知其性伴; l 性伴告知:对艾滋病病毒检测阳性的求询者,有责任将他们的艾滋病感染状况告知给他们的性伴。在鼓励其透露感染状况方面,由卫生专业人员提供的咨询和支持,以及同伴和社区组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艾滋病病毒检测阳性的求询者拒绝将感染状况告知其性伴,且存在将艾滋病病毒传播给其性伴的危险,就有必要让有经验的卫生工作者告诉其性伴,而不必经过求询者的同意。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敦促相关政府部门,重新考虑那些将员工需证明自己艾滋病病毒阴性来作为招募或继续雇用的先决条件的有关规定,还包括《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鼓励围绕上述核心原则进行检测,而不是采用强制检测或强迫通知性伴等会产生反作用的方法。
  • 《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关于全球基金暂停对中国资助的声明》

    • 来源专题:艾滋病防治
    • 编译者:李越
    • 发布时间:2011-05-31
    • 由于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主要与公民社会参与和资金管理有关),全球抗击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基金暂停了对中国的资金援助。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相信这些问题将得以及时解决,全球基金的资金援助及其支持的各项拯救生命的活动将最终得到全面恢复。 全球基金对中国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的防治工作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特别是通过扩大项目覆盖面、提高对高危人群的关注、加强地方级的分析和规划/计划制定、推进多部门合作和利益相关者广泛参与治理结构(国家协调委员会)、增强公民社会的参与并贡献于对这三种重点疾病的应对。 总体而言,全球基金的资源自2003年以来得到了良好的运用,对扩大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的预防和治疗服务做出了显著的贡献。实施这一雄心勃勃的国家项目经历了一系列的挑战,包括将全球基金的资源与国家经费整合、正确合理使用资源,以及社区组织的有效参与。其中很多挑战已在中国全球基金项目中央执行机构2010年开展的一系列内部审计中得到发现,而政府正在对此采取行动。 全球基金和中国各级项目责任机构都认识到在操作层面存在着资源管理的不足(包括经费使用与批准计划/预算的一致性、经费使用情况的追踪与支出报告),并正在采取行动解决这些问题。 关于公民社会参与,在增加投入、支持能力建设以及参与计划制定和治理等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尤其是艾滋病项目),包括参与中国全球基金项目国家协调委员会的工作。在全球基金艾滋病赠款部分,政府已经表示了更强的承诺,增加对公民社会伙伴的投入,和加强合作。在取得进展的同时,来自公民社会的很多代表对进展和改变的速度表示关注,而全球基金延迟对中国拨款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这一进展。 上周,全球基金与中国全球基金项目中央执行机构召开会议,制定了一份详尽的计划来解决这些问题。我们相信这一举措将消除资金拨付与支出的障碍。 中国全球基金项目实施的很多合作伙伴对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项目经费的突然停止所带来的潜在负面影响存在很大忧虑。全球基金的资金现已全面整合到中国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防治的国家规划,为数以百万计的成人和儿童提供救命的预防和治疗服务。疾病的传播并不会因为经费的不到位而停止。在中国,全球基金的资金和所支持的项目使很多人和家庭受益,同时也使公民社会直接受益。 停止除了“救命”的药物治疗以外的所有资金会损害正在开展的各项干预,所以,各方合作解决问题、并使所有项目回到正轨至关重要。 全球基金与中国之间的合作是建立在信任与合作伙伴关系的原则基础上,因此,各方必须建设性地合作起来讨论并及时解决悬而未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