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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涉及公共利益须听证 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
来源专题:
水体污染与防治领域信息门户
编译者:
徐慧芳
发布时间:
2006-03-07
原文来源:
http://news.tom.com/2006-03-07/000N/64936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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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报告
《申请取水许可证须先进行水资源论证》
来源专题:
水体污染与防治领域信息门户
编译者:
徐慧芳
发布时间:
2006-04-04
水利部和国家计委近日联合颁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从5月1日起,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由业主单位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据悉,即将实施的《办法》是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水利产业政策》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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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来源专题:
水体污染与防治领域信息门户
编译者:
徐慧芳
发布时间:
2006-03-31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 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本条例所称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是指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及水电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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