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持续增长 代表委员热议如何实现合理消纳》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1-03-21
  • 随着光伏、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强势突起,中国经济增长方式正向着绿色低碳转变。今年,能源高效利用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其战略地位日益突显。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强化国家经济安全保障,实施粮食、能源资源、金融安全战略,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提高能源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围绕“3060”碳目标指引下,实现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发出自己的声音。

      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认为,可再生能源在电源侧的渗透率逐步提升,需要电力系统同步提升实时平衡与调峰能力,以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有效消纳。

      面对新能源给电力系统带来的新挑战,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电力报》采访时坦言,我国能源电力行业从以化石能源为主向以可再生能源为主转变,电力系统呈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高比例电力电子设备的“双高”特征,电力系统运行特性愈加复杂,同时,“随着极端天气愈加频繁和剧烈,新能源波动性、间歇性特征将被放大,电力的实时平衡难度进一步增大”。

      国家能源局统计,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34亿千瓦,同比增长约17.5%。

      伴随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持续增长,如何避免“弃光弃电”,实现电力系统合理消纳成为重中之重。刘汉元建议,“结合储能技术的发展趋势,我国在未来政策制定方面,应当充分考虑储能在推动可再生能源消纳以及提升电网稳定性等方面的正外部性,设计合理的储能价格补偿机制和市场准入机制,持续优化储能发展模式,助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毓群同样认为,应将电化学储能作为国家新型基础设施,纳入国家和地方的各项能源发展规划、电力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规划,支撑国家“3060”战略目标落实。

      在3月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利用存量常规电源,合理配置储能,统筹各类电源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优先发展新能源,积极实施存量“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提升,稳妥推进增量“风光水(储)一体化”,探索增量“风光储一体化”,严控增量“风光火(储)一体化”。

      事实上,国网湖南电力已经开展有效尝试。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孟庆强介绍,“我们着重开展电池储能规划研究,重点研究储能规划、并网、运行、商业模式等关键问题”,此外,还成立了湖南省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储能专业委员会,制定储能接入系统及并网相关规定,明确相关技术要求。孟庆强透露, 2019年国网湖南电力已建成电池储能一期示范工程,自工程落地以来,同多家公司签订了风电配套储能租赁服务合作合同,积极推动“新能源+储能租赁”商业模式广泛应用。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储能电站建设。

      现阶段强化电源侧灵活调节作用,发挥储能设施的调节能力,减轻送受端系统的调峰压力,使各类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才是积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促进能源行业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

相关报告
  • 《细数近期热议的可再生能源消纳那些事》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0-06-13
    • 当前,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推动能源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作出了突出贡献,由此连带而来的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也成为了能源领域的热议话题。就在近期结束的两会期间,便有多位能源行业的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围绕可再生能源消纳这一话题展开了积极讨论。 那么,我国可再生能源消纳现状,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 现状:整体向上,局部告急 近年来,在能源革命战略的指引下,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持续向好,能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9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7.94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9.5%,其中水电装机(含抽水蓄能)3.56亿千瓦,风电装机2.1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04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2254万千瓦。2019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2.04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7.9%,其中水电发电量1.3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7.8%,风电发电量405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5.5%,光伏发电量2243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3.1%,生物质发电量1111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5%。 而从上图的各省可再生能源消纳占比来看看,西藏以88.7%的高占比独占鳌头,云南、青海、四川占比也超过80%。累计共有8省(区)占比超过40%,其中,排在第五位的重庆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比为45.5%。 不过,在可再生能源消纳情况一片欣欣向荣的同时,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也日益凸显——看似超预期的全国消纳空间,细分至部分省份却仍捉襟见肘,弃风弃光现象依然严重。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2019年风电并网运行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风电、光伏消纳难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西北省份。新疆、甘肃、内蒙古三省区弃风率仍超5%,分别为14%、7.6%和7.1%,弃风电量合计136亿千瓦时,占全国弃风电量的81%。西北地区弃光电量占全国的87%。西藏、新疆、甘肃三省弃光率分别为24.1%、7.4%、4.0%,青海弃光率则提高至7.2%,均大幅超过全国平均弃光率。 为解决上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政策措施加以引导,弃电量、弃电率逐步下降,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消纳仍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且随着可再生能源渗透率的提高,电力消纳压力进一步凸显。在今年,更有个别省份出现了消纳告急的警报。 5月26日,湖南发改委连发《关于暂停新增普通地面光伏项目备案的通知》,前者明确暂停6MW以上的普通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的备案工作,无竞价资格的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将提前告别补贴时代。湖南发改委指出,2020年经国网测算确定的省内光伏新增消纳空间为900MW,4月确定纳入今年光伏平价建设计划的新建项目共计23个,装机1170MW,超过既定消纳空间,因此今年已无新增消纳空间。 湖南之外,河南省近日也向国家能源局报送了《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报告》。在该份文件中,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十四五”河南省风电、光伏发电消纳能力的结论是河南省全省风电、光伏发电弃电率已超过消纳上限,无新增规模空间,同样宣告消纳“告急”。 随着未来几年可再生能源平价上网的推广和财政补贴的,如何从机制上保证可再生能源稳定发展面临巨大挑战。 政策:可再生能源消纳体系逐步建立 2018年,为更加有效的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建立促进消纳的长效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提出2020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率达到95%以上。在此背景下,电网消纳能力成为新能源项目规划建设的重要先决条件。 2019年5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加快形成有利于清洁能源消纳的电力市场机制、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着力推动清洁能源消纳模式创新方面,都提出鼓励推动电储能建设和参与,以促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 同月,国家发改委还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采用“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替代了在2018年三次征求意见稿以及原有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相关文件中使用的“配额制”名称,这一改变,即是要明确把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作为政策初衷,并从政策设计上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等各类主体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推动可再生能源的保障消纳。不过,通知印发距离正式考核时间较,留给地方制定政策实施方案和完善配套的时间并不充足,对未完成考核的主体的惩罚措施和力度也并不强硬,对于这一政策能否有效落地和发挥作用,业界也一直存在担忧。 2020年3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省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管理机制和任务分工,并为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编制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提供了参考模板,推动了保障机制的落地实施。 同月,《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监测预警要求,以明、后两年电网消纳能力为依据合理安排新增核准(备案)项目规模。并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发挥电网并网关口作用,严格按照规划和消纳能力合理安排项目并网时序。 4月初,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评估了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总结规划实施成效和面临的问题,统筹做好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和跨省区输送。 近日,国家能源局又发布了《2020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在对“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中指出,主要监管内容是对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电费结算、清洁能源消纳等有关情况实施监管。主要监管区域涉及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的送受省(区、市),该项监管在2020年6月启动,6-7月开展监管,12月形成监管报告。 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还联合印发了《关于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明确了各省(区、市)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非水电责任权重的最低值和激励值,其中,西藏因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不予考核。另外,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各电网企业和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的职责任务,确保消纳责任权重落到实处。 这些文件一脉相承,共同建立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机制,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有望形成共同参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氛围,进一步提高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利用水平,为能源转型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展望:完善电力交易机制,加强配套资源统筹 消纳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可再生能源的一大“痛点”,尽管我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领域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切实提高了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利用水平,但是,相关机制在落实过程中仍面临一些挑战,还需要更进一步的手段和措施,以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机制落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有序。对此,业内人士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与配套电网及灵活性资源的统筹规划。各省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责任权重的确定与本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消纳能力、输送通道能力密切相关,为保证消纳责任权重合理完成,建议各省在开发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同时,应协调好配套电网送出工程的建设和灵活性资源的开发,通过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增加燃气电站、用户侧储能等方式,提升本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完善电力市场机制,丰富电力市场交易手段。结合现货市场试点建设情况,建立中长期交易与现货市场衔接机制,探索建立可再生能源参与现货市场模式。实现可再生能源跨省跨区大范围优化配置,打破省间电力交易壁垒,鼓励送受两端市场主体直接开展交易,有针对性地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体系。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引导可再生能源消纳,建立基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电力交易机制。 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与绿证交易的衔接机制。通过参考国外发展经验可发现,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制度及配套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可再生能源产业扶持政策,目前英国、澳大利亚、瑞典、日本、韩国和印度等20多个国家以及美国29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等均实施了配额制考核。在参照国外配额制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机制,可以有效促使各省级区域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加快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同时促使各类市场主体公平承担消纳责任,形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引领的长效发展机制。 本文内容综合自能源局、能源评论、中国经济时报、电网头条、国能日新、中国电力报、能源研究俱乐部、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能源网等文章
  • 《占发电量超三成,可再生能源正在实现跨越式发展》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7-24
    • 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396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7%。随着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和核电建设稳步推进,清洁能源发电增长较快,水电、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123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8%,其中,水电增长20.3%,核电增长2.0%,风电增长7.8%,太阳能发电增长13.5%。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7月15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介绍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上半年,能源、原材料保供稳价等政策效果明显。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9%。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电池设备产量同比分别增长111.2%、31.8%。 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司司长胡汉舟分析,一方面,随着经济运行逐步恢复,能源保供稳价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能源生产稳定增长,供应保障能力稳固提升。另一方面,消费结构不断优化,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高。 发挥新能源响应调节潜力 烈日炎炎,电力生产供应如何保障?新能源发电如何为迎峰度夏电力供给提供保障补充? 7月12日,李克强主持召开专家和企业家座谈会,分析经济形势,就做好下一步经济工作听取意见建议时候就提出,“坚决防止拉闸限电。” 7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6月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1-6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409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而电力生产方面,国家统计局指出其由降转增趋势。6月份,发电70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上月为下降3.3%,日均发电236.3亿千瓦时。1-6月份,发电3.9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7%。具体而言,6月份,火电降幅收窄,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增速加快或由降转增,核电由增转降。 总体来说,可再生能源正在实现跨越式发展,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连续17年、12年、7年和4年稳居全球首位,光伏、风电等产业链国际竞争优势凸显。其发展具体如何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3.3万亿千瓦时左右的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比2020年增长了约50%。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18%左右;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4281万千瓦 随着全社会用电需求将继续攀升,如何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对深入挖掘需求响应潜力,提高负荷侧对新能源的调节能力等方面提出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电网企业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平台和枢纽作用,支持和指导电网企业积极接入和消纳新能源。同时,发展分布式智能电网,推动电网企业加强有源配电网(主动配电网)规划、设计、运行方法研究,加大投资建设改造力度,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着力提升配电网接入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 事实上,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和月新增装机较以往大幅增长已经成为新常态。今年1-5月,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4281万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81%;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突破1万亿千瓦时、达1.06万亿千瓦时;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在建项目超2亿千瓦,项目储备比较充足;全国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99.4%、风电平均利用率95.6%、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97.4%。可以看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正持续保持平稳快速增长。 7月1日,国家能源局召开6月份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形势分析视频会,会议指出,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进展顺利,开工建设超九成,第二批基地项目建设已启动。但也要看到,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部分项目源网同步建设需要加强,一些地区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项目用地落实难度大,电网企业并网流程还要优化,产业链协同还要加强。 会议要求,加快推进重大水电、抽水蓄能和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等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是推动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三北”重点地区新能源消纳利用,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在迎峰度夏中的保供作用。 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明显提速 除了保障用电、加大清洁能源发电占比,在新型电力系统中,我们同样重视具有重要调节作用的储能领域。新型储能具有响应快、配置灵活、建设周期短等优势,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然而在储能方面,当前我国新型储能还处于规模化发展的起步阶段,仍面临成本偏高、应用场景有限、收益来源单一等问题,特别是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具体规则有待完善。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聚焦当前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痛点堵点,提出了完善市场机制、价格机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具体措施,有助于提升新型储能总体利用水平,增强市场吸引力,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一段时间以来,一系列相关政策陆续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电化学、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示范和产业化应用。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新型储能技术进步、政策机制、行业管理等问题作出总体安排。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部署了“十四五”时期新型储能在技术创新、试点示范、政策保障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在相关政策指引和支持下,我国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明显提速,到2021年底,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570万千瓦,同比增长超过70%。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所刘坚分析,应鼓励新能源场站和配建储能联合参与市场,利用储能改善新能源涉网性能,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随着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取得进展,“新能源+储能”的应用场景将更趋多元,从而进一步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能源电力绿色低碳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