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加强农村交通运输网、供水设施、能源体系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4-08
  • 4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其中指出,推进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强农村交通运输网、供水设施、能源体系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主要内容如下: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把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为统领“三农”工作的战略总纲,摆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位置。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立足国情农情、体现中国特色,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久久为功,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更高水平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和耕地保护红线,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工作中要做到:夯实产能、筑牢根基,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短板,打牢设施基础、技术基础、装备基础、政策基础、制度基础,高水平把牢粮食安全主动权。创新驱动、厚植动能,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全要素生产率,增强农业强国建设后劲。绿色低碳、彰显底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让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成为农业强国的鲜明底色。共建共享、富裕农民,注重保护小农户利益,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为重点,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务工就业,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让农业强国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农民。循序渐进、稳扎稳打,立足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适应人口变化趋势,尊重农村发展规律,从农业农村发展最迫切、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入手,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分阶段扎实稳步推进。

    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稳产保供能力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万亿斤,重要农产品保持合理自给水平。农业科技装备支撑持续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突破,育种攻关取得显著进展,农机装备补短板取得阶段性成效。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健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延伸拓展,农业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逐步实现出行、用水、如厕便利,稳步提升污水治理、诊疗服务、养老保障、乡风文明、产业带农水平。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到2035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粮食产能稳固、供给更加安全,乡村产业链升级完善、融合更加充分,乡村设施完备配套、生活更加便利,乡村公共服务普惠均等、保障更加有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更加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健全、社会更加安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城乡发展更加协调。到本世纪中叶,农业强国全面建成。供给保障安全可靠,科技创新自立自强,设施装备配套完善,乡村产业链健全高效,田园乡村文明秀美,农民生活幸福美好,国际竞争优势明显,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实现。

    二、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把中国人的饭碗端得更牢更稳

    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作为头等大事,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筑牢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物质基础。

    (一)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耕地占用纳入统一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确保达到平衡标准。守牢18.65亿亩耕地和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因地制宜推动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开发。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推动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和退化耕地治理。加强现代化灌区建设改造,健全农业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全面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水平。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深入实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加快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稳定水稻、小麦生产,促进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因地制宜发展薯类杂粮。挖掘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生产潜力,拓展油茶、动物油脂等油源。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发展南菜北运和冷凉地区蔬菜生产,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奶业竞争力,开展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发展现代渔业。积极培育和推广糖料蔗良种,加快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推进天然橡胶老旧胶园更新改造,加快建设特种胶园。

    (三)健全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实“米袋子”保供责任。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7.5亿亩左右、谷物面积14.5亿亩左右。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体系,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产粮大县奖补制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向粮食主产区倾斜,省级统筹的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用于粮食主产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种业提升等,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

    (四)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储备调控。加快完善国家储备体系。统筹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监管新模式。健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全链条监测预警体系。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行动,推广低蛋白日粮技术。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推进粮食播种、收获、储运、加工、消费等全链条全环节节约减损,完善反食品浪费制度。

    (五)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木本粮油。发展优质节水高产饲草生产。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推进陆基和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规范发展近海捕捞和远洋渔业。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建设标准规范、装备先进、产出高效的现代种养设施,发展农业工厂等新形态。发展生物科技、生物产业,壮大食用菌产业,推进合成生物产业化。

    三、全领域推进农业科技装备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

    以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引领,以产业急需为导向,加快以种业为重点的农业科技创新,推进重大农业科技突破,以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进农业强国建设。

    (六)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整体跃升。加强国家农业科技战略力量建设,稳定支持农业基础研究和公益科研机构,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强化农业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加快基因组学、预防兽医学、重大病虫害成灾和气象灾害致灾机理等研究突破。改善农业领域国家实验室和全国重点实验室条件,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农业科研机构和研究型农业高校。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农业主产区与科技创新活跃区深度合作。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打击。健全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

    (七)推动种业自主创新全面突破。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建设国际一流的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存、鉴定、创制和基因挖掘重大设施,推进种质资源交流共享。实施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快建设南繁硅谷。实施生物育种重大专项,选育高油高产大豆、耐盐碱作物等品种,加快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健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加强现代化育制种基地建设,健全重大品种支撑推广体系和种源应急保障体系。

    (八)推进农机装备全程全面升级。加强大型高端智能农机、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等农机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应用,加快实现国产农机装备全面支撑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打造重要农机装备产业集群,建立上下游稳定配套、工程电子等领域相关企业协同参与的产业格局。推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推动农机装备研发制造、熟化定型、推广应用衔接贯通,实现种养加全链条高性能农机装备应用全覆盖。

    (九)促进数字技术与现代农业全面融合。建立健全天空地一体化农业观测网络,完善农业农村统计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全领域覆盖、多层级联通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健全涉农数据开发利用机制。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慧农业技术,健全智慧农业标准体系,释放农业农村数字生产力。实施智慧农业建设工程,推动规模化农场(牧场、渔场)数字化升级,培育链条完整、协同联动的智慧农业集群。

    四、全环节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牢牢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增活力添动能。

    (十)提升家庭经营集约化水平。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健全延包配套制度。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健全承包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依法保护承包农户合法土地权益,探索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实施小农户能力提升工程,鼓励小农户通过联户经营、联耕联种等方式开展生产。

    (十一)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活权赋能。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贴近农户、服务综合、辐射带动等优势,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服务农业生产方面的统筹协调功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十二)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引导农户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鼓励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健全各类市场主体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强化国有农场农业统一经营管理和服务职能,推进城乡及垦区一体化协调发展。

    (十三)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能力建设,引导各类涉农主体向社会化服务领域拓展。创新推广单环节、多环节托管等服务模式,推动服务由粮油作物向经济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领域拓展,由产中向产前、产后环节延伸。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

    五、全链条推进农业产业体系升级,提升农业综合效益

    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

    (十四)推动农产品加工流通优化升级。完善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开发类别多样、品质优良的加工产品。完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优化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布局,推动有需求的县乡村加强田头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大型电商平台、物流、商贸等主体下沉农村,发展农村电商服务网点。

    (十五)推动农业优质化品牌化提升。深入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计划。建立健全农产品品质评价和认证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体系。培育一批品质过硬、竞争力强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加强中国农业品牌文化赋能,推进农业品牌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相融合。

    (十六)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做精做优乡村特色种养业,做好地方特色品种筛选,发展产地清洁、全程贯标、品质优良的特色种养。创新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培育乡村工匠,推进乡村传统工艺振兴。深度开发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加强农业文化遗产、民族村寨、传统建筑等保护。

    (十七)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加工、流通等全环节升级,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深入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扶优培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引领行业发展的产业链“链主”企业和区域头部企业,做优中小企业,形成生产协同、技术互补、要素共享的企业发展阵型。大力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丰富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

    (十八)加快推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全面推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加强受污染耕地治理和安全利用。保护重要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加强农业生物安全管理。健全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和海洋伏季休渔,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制度。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六、进一步深化农业对外合作,培育农业国际竞争新优势

    坚持在开放中合作、在合作中共赢,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着力开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农业对外合作新局面。

    (十九)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鼓励国内优势农产品参与国际竞争,推动农产品外贸转型升级。实施农业服务贸易促进行动。优化农业领域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先行先试作用。深耕多双边农业合作关系,推进全球发展倡议粮食安全领域合作。实施农业领域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深入参与全球粮农治理。

    七、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升农村现代生活水平

    对标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实现乡村全面提升,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二十)持续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强化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对城镇、村庄、产业园区等空间布局的统筹,分类编制村庄规划。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逐步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推进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强农村交通运输网、供水设施、能源体系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健全农村老年人、留守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保护乡村特色风貌。

    (二十一)整体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全面振兴,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培养选拔村党组织带头人。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推进村民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群团组织建设,推动乡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完善农村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促进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力量,推广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

    (二十二)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培养新时代农民。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强化道德教化和激励约束,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推进中国传统节日振兴,以农民为主体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强化农业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农村群众文艺扶持机制,增加富有农耕农趣农味、体现和谐和顺和美的乡村文化产品服务供给。

    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别

    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把更多资源力量配置到产业就业上,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二十三)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推动县域产业加快融入邻近大中城市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梯次向县域转移。支持涉农高校、企业办好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开展农民工急需紧缺职业专项培训,健全跨区域就业服务机制,建立区域劳务协作平台,促进农民就业拓岗增收。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农村居民并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二十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推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农村。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动城乡交通道路连接、供电网络互联、客运物流一体,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掘农村消费潜力。

    (二十五)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的原则,推进脱贫地区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帮扶产业体系,将发展联农带农富农产业作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补助资金优先支持内容。加快补齐脱贫地区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优先布局产业发展所需配套设施。发展面向脱贫地区的职业教育,持续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深化东西部协作,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集中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九、保障措施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农业强国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将农业强国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确保农业强国建设各项任务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配合,强化规划、项目、资金、要素间的有效衔接,避免重复安排建设。对本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重点支持农业强国建设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涉农干部培训,提高“三农”工作本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有服务农业强国建设能力的“三农”干部队伍。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坚持本土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加强高校涉农专业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建强农业强国建设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推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有条件省份率先建成农业强省,鼓励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资源条件较好的市地加快建设农业强市,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快建设农业强县,分类探索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模式。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379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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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12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提到,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建设“源―网―荷―储―充”项目,创新融合开发运营模式与政策机制。加强能源补给设施建设,建设综合能源补给站。打造(近)零碳交通基础设施,推进清洁能源就近就地开发利用,推广新能源柔性汇集接入、分布式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新技术应用。建设区域性船舶电动化先行区,在长江干线航道、京杭运河、珠三角航道网等区域建设零排放航运廊道,研究提出新能源船舶优先过闸、优先靠泊离港、优先装卸货等激励措施,推动纯电动、甲醇动力船舶等应用。 开展重卡换电和大功率超充试点建设,建成一批跨区域新能源重卡运输廊道。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等区域,建设新能源重卡充电站(快充站、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储能/ 光储充 一体化设施,形成公路零碳运输走廊综合补能基础设施网络。推进重卡换电电池银行、新能源重卡综合补能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出台新能源重卡碳足迹核算、认证技术标准,加强新能源重卡碳减排方法学开发,不断丰富碳市场交易品类。 通过持续完善人性化服务设施,推进老旧设施设备改造、绿色低碳建设改造,加密优化充电基础设施,推动开放式服务区建设,加快服务区数字化转型,加强重大节假日服务保障,完善服务区医疗设施,打造特色服务区等,全面提升公路服务区服务水平。 原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国家铁路局综合司、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国家邮政局办公室,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按照《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交通运输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领导小组同意,现将《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申报。本指引共包含16个申报领域、52个申报方向。各单位可结合自身优势特色,整合资源,围绕申报方向,积极申报开展试点。具体申报条件及程序依照《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二、加强试点实施。交通运输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实施指导。部和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相关司局作为试点指导单位,要加强对试点任务的全过程指导,推动试点任务有序实施。确有必要的,可由申报方向责任单位发布通知,组织开展专项试点。各试点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具体组织实施,及时报告试点任务进展情况,注重试点成果总结和推广应用。 三、加大支持力度。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加大资金、人才、科技等要素投入,确保试点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交通运输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领导小组办公室 赵晋宇、邸小建,010-65293112、65292390。 附件: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5年9月8日 附件 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 一、交通基础设施更新提质 1.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四化”同步建设。 主要内容:存量交通基础设施更新和数字化改造过程中,注重“融合化、安全化、智慧化、绿色化”同步,实现“一次更新、全方位提升”,促进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提质效、优服务、扩功能。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2.公路基础设施养护新模式。 主要内容:探索创新集约化规模化养护组织模式,开展公路基础设施长周期、建养一体化、集中养护等,提升养护管理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周期性养护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部公路局。 3.农村公路精准更新改造。 主要内容:结合村庄分类、人口分布、产业结构、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因地制宜明确农村公路更新改造的目标任务和发展对策。从优化农村公路规划布局、开展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方面,推进农村公路精准更新改造。聚焦组织保障、要素保障、制度保障、技术保障等方面,探索建立农村公路精准更新改造的长效发展机制。 责任单位:部公路局。 4.水运工程建设标准“走出去”。 主要内容:推动水运工程建设标准通过国内国际行业协会、国际组织等平台渠道,进一步实现国际转化。推动有关行业协会在推荐科研单位、行业专家参与国际标准研制中,强化组织管理,支持更好发挥作用,全面分享中国标准化实践成果。 责任单位:部水运局。 5.推进铁路科技创新和智能化发展。 主要内容:加强前沿关键领域科技研发,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铁路行业的融合运用。鼓励开展5G、人工智能、北斗导航等新技术在铁路领域的产业化应用。加强铁路新型运载工具的研发,推动装备技术升级。 责任单位: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 6.研究建设高速磁浮系统。 主要内容:突破高速磁浮智能建造技术瓶颈,在运输需求集中的城市群或都市圈,坚持经济适用的原则,建设时速600km高速磁浮达速试验线,系统验证运营工况下高速磁浮装备性能,并构建全链路试验验证体系,为建设商业运营线路奠定技术基础。 责任单位: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部科技司、综合规划司。 二、推进智慧大通道建设 7.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 主要内容: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通过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聚焦“一张网”出行服务、路网运行监测预警、电子航道图“一张图”服务等重点方向,推动实施基础设施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促进交通基础设施智慧扩容、安全增效、产业融合,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8.普通国省道交通调查能力全面提升。 主要内容:聚焦普通国省道,按照统一布局、分类实施、能融尽融、边建边用的原则,推动多功能交通调查站布局和建设。积极与公安部对接,联合开展交通调查站与公安交管卡口数据共享共用。统筹运用多功能交通调查站、企业联网直报、治超非现场执法站等多源数据,研究创新公路货运统计方法。深化客运统计改革,研究公路人员流动量分省、分地市统计方法。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9.探索大通道货车自动驾驶技术。 主要内容:以“科技+工程”融合的方式,面向大宗货物运输场景,突破“车―路―云―能”一体化重载货车自动驾驶运输系统关键技术。部署集成智能化装备的道路基础设施,探索建设数字化、智能化货车自动驾驶运输大通道。 责任单位:部科技司。 10.推动公路自由流收费。 主要内容:建设若干区域或不少于100条车道的全车型适配的自由流收费技术示范通道,突破车辆精准识别、路径还原、动态计费、信用体系等关键技术,全面验证技术可行性,实现车辆通行效率显著提升、用户满意度大幅提高,形成公路自由流收费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为推广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部公路局、科技司。 三、推进现代化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11.提升公路出行服务品质和管理能力。 主要内容:一是加强高速公路繁忙路段拥堵治理。选取高速公路大通道易拥堵路段,开展交通、公安、气象、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等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治理,推动信息互通共享、管控标准精准衔接、路段通行能力衔接、跨省互相叫应等,探索完善在全国范围内可推广、可复制的疏堵保畅措施经验。二是建立完善汛期公路灾害天气防御应对体系。建立健全公路灾害天气防御应对工作机制以及“一路多方”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气象会商研判,强化交通管控,落实预警“叫应”闭环,推动会商及时、研判精准、预警“叫应”顺畅、管控措施精准到位,探索完善可推广、可借鉴的汛期公路灾害天气防御应对经验。三是推动服务区高质量发展。通过持续完善人性化服务设施,推进老旧设施设备改造、绿色低碳建设改造,加密优化充电基础设施,推动开放式服务区建设,加快服务区数字化转型,加强重大节假日服务保障,完善服务区医疗设施,打造特色服务区等,全面提升公路服务区服务水平。四是构建公路“一张网”出行服务体系。围绕聚合一个出行服务矩阵、提供一系列实用功能、建立一套信息发布机制等方面,有序推动“一张网”出行服务工作。五是优化联网收费运营服务。研究推进高速公路收费新模式,推动智慧站点数字化建设改造。健全ETC服务体系,强化线上渠道服务能力,推进异地服务试点。 责任单位:部公路局。 12.实施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工程。 主要内容:分析都市圈综合交通设施条件、城际通勤特征、城际通勤存在的问题与瓶颈,研究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的发展要求、主要目标、基本思路、重点任务和实施项目,提出提升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的重要支持政策举措、跨界合作、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等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运输服务司。 13.优化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 主要内容:优化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出台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政策文件。增强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吸引力,提升公交站点可及性、推动城市公交和城市轨道交通“两网融合”、提高城市公交运行速度和准点率、扩展多元化公交服务、改善适老化无障碍公共交通出行环境。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票制票价改革,建立用地综合开发收益反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机制,加强对个体机动化交通需求的综合调控和合理引导。 责任单位:部运输服务司。 14.推动轨道交通“四网融合”。 主要内容: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以设施互联、票制互通、安检互信、信息共享、支付兼容、管理协同为重点方向,坚持规划引领,强化标准支撑,加强运输服务,深化科技创新,推动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规则标准“软联通”,更好服务区域一体化发展。 责任单位: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部运输服务司。 四、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 15.推动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 主要内容:以国际性、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载体,准确把握城市在国家重大战略中的定位,注重软硬结合、新建和存量设施更新结合,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谋划枢纽港站体系、集疏运体系、内联体系、外接体系“四个体系”建设。优化枢纽港站布局、结构和功能,完善枢纽港站集疏运体系,强化枢纽港站间互联互通,增强枢纽城市对外联通水平,提升枢纽城市集聚辐射能力。具备条件的城市,建设国际物流枢纽中心。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16.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规划建设。 主要内容:优化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建设机制,增强部门间协同联动,推动枢纽一体化规划建设运行。注重存量设施优化利用,推动综合交通枢纽各方式功能系统集成。综合客运枢纽实现跨方式一体化运行。综合货运枢纽实现高效多式联运,因地制宜增强转运、口岸、保税、邮政快递功能,与产业深度融合、打造供应链组织中心。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17.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 主要内容:一是推进基础设施及装备硬联通。推动铁路专用线进港区,与港区后方堆场紧密衔接;推动高等级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与铁路货站连接,便捷接入国省干线;推动轨道交通接入机场,实现高铁货运、航班、机场装卸作业精准对接;推动机场空侧、陆侧之间通过专用通道实现便捷衔接;提升货运装备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强化邮政快递枢纽、城郊大仓基地、应急物资转运中心的支持和覆盖。二是推进规则标准及服务软联通。推动多种运输方式的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应用全程“一单制”“一箱制”联运服务;依托综合货运枢纽提供优质的全程联运方案,开展冷链等专业化多式联运业务;推动建立健全多式联运标准和规则。三是建立健全一体化运营机制。推动市场主体强化合作,加快跨区域网络化布局和协同化运营;推动枢纽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合作,深度融入供应链;加强物流服务集成商培育;推动枢纽企业与境外枢纽港站、海外仓以及国际物流企业深化合作,畅通国际物流服务链条。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运输服务司。 五、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 18.综合运输服务“一票制、一单制、一箱制” 主要内容:一是推进联程运输“一票制”。推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数据共享;拓展“一票制”产品服务,打造综合性、一站式、一体化联运客票服务平台,推动“一次购票、一次支付、一证(码)通行”。二是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推动多式联运信息开放共享,推进多式联运标准化单证应用,培育一批具有跨方式运营、一体化运作、全流程服务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创新多式联运“一单制”服务模式。三是推进集装箱运输“一箱制”。探索集装箱循环共用、联合调拨,完善集装箱多式联运相关货物积载、交接等作业规范,推动集装箱多式联运全程智能化管理,完善提箱、还箱、验箱、洗箱、修箱等作业流程和服务规则,加快推广集装箱运输“不换箱、不开箱、一箱到底”的“一箱制”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部运输服务司。 19.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交通新型物流集成商。 主要内容:引导支持交通物流企业与制造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通过设施衔接、流程再造、标准互通、信息共享,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供应链集成、跨方式资源整合、国内国际贯通联动的新型物流集成商。支持传统交通物流企业做强做精做专,着力培养一批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专业型、综合型物流企业。 责任单位:部运输服务司。 20.推动铁路货物运输体制机制创新。 主要内容:从市场化角度,探索解决铁路货运有关问题的思路举措,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借鉴海运提单实践经验,探索开展国内、国际铁路运单物权化的实施路径。探索铁路运单物权化的质押融资、背书转让、凭单控货等功能。 责任单位: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督管理司。 六、推动内河水运体系联通与航运高质量发展 21.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联通工程建设。 主要内容:一是优化大通道。以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等跨区域水运大通道为重点,增强航道通过能力及韧性,加快沿线船闸扩能,提升内河水运大通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扩大水运主通道服务辐射范围。二是畅通航道网。以长三角、珠三角航道为重点,加快打造长三角航道网河海联运集装箱通道,优化海港集疏运结构,推动长三角、珠三角航道网内畅外联,提升航道网互联互通水平。三是打通关键性堵点卡点。攻坚国家高等级航道达标畅通,破解局部拥堵和区间段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探索国家高等级航道联通工程建设与水利、环保等要素保障的协同。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22.长三角、珠三角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 主要内容:提升港航企业全程物流组织能力,提升内河联运组织效能,发展内河水运网络货运平台,创新船队船组运输模式,提升交旅融合服务品质,打造内河绿色航线,建设智慧航道和智慧港口,发展内河智能航运,创新水运建设投融资模式,推动短支航道“通港达园”,推动港航建设管理协同,创新港口作业安全管理,提升水上服务区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部水运局。 23.内河航运自动化船队建设。 主要内容:围绕航运高质量发展,加速智能航运产业化应用,实现提升航行安全、降低船员劳动强度、提升作业效率等目标,聚焦长江干线、京杭运河、平陆运河等典型水域场景,攻克绿色、智能、韧性新一代航运系统的关键技术,采用“船―岸―云”协同架构,突破内河水域船舶自主航行、船舶编队航行、船岸协同智能化运行控制等关键技术,开展内河货运船舶自动驾驶编队航行试验应用,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解决方案。 责任单位:部科技司。 七、推进交通运输融合发展 24.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 主要内容:一是具有联接旅游目的地的“快速”交通基础设施,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快进”作用。二是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与旅游景点协同建设,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的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三是因地制宜发展邮轮、游艇、旅游列车、旅游公交、低空旅游、交通展览等。四是在交通客票、导航服务、咨询和投诉服务等方面与旅游需求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25.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 主要内容: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建设“源―网―荷―储―充”项目,创新融合开发运营模式与政策机制。加强能源补给设施建设,建设综合能源补给站。打造(近)零碳交通基础设施,推进清洁能源就近就地开发利用,推广新能源柔性汇集接入、分布式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新技术应用。建设区域性船舶电动化先行区,在长江干线航道、京杭运河、珠三角航道网等区域建设零排放航运廊道,研究提出新能源船舶优先过闸、优先靠泊离港、优先装卸货等激励措施,推动纯电动、甲醇动力船舶等应用。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26.交通运输与邮政融合发展。 主要内容:聚焦打造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形式、建设站点体系、推广装备设备、规范运营服务、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完善发展机制、构建保障体系等方面内容,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等融合发展,更好满足农村群众出行、货运物流、寄递服务需求。 责任单位:部运输服务司,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市场监管司。 八、推动智慧港口建设 27.港口功能智慧化提升。 主要内容:聚焦已建港口基础设施功能优化,通过智慧赋能,实施码头、堆场、集疏运等基础设施和运营管理、运输服务、安全防控、能耗管控等方面的智慧化改造提升,推动港口岸线集约高效利用,优化提升港口枢纽综合服务能级。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28.推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港口领域示范应用。 主要内容:应用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等前沿技术,推动以港口为主要节点的物流体系智慧化水平整体提升,强化港口的综合枢纽作用和综合服务能力,推动港口与船舶、铁路等外部物流环节一体化协同发展。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港口生产运营保障、风险防控等领域的示范应用,打造“人工智能+港口”,引领智慧港口高质量发展。发挥港口存量资源使用效能,加快港口码头改建扩建,推动港口基础设施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部水运局。 九、加快推动交通运输绿色转型 29.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政策机制创新。 主要内容:建立行业碳排放双控制度,加强碳减排能力建设,完善能耗统计和碳排放核算体系,制定港口、枢纽等碳排放核算指南,出台交通运输碳足迹核算规则,健全交通运输参与碳交易、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碳金融等市场机制,分领域分区域推进交通运输碳排放梯次达峰,推进部分省份率先达峰。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30.绿色交通运输装备大规模研发应用更新。 主要内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作业机械设备、港内运输车辆等。推广运输装备节能措施和应用汽车绿色维修技术。在运输船舶、公务船和港作船领域推进电池动力、甲醇、氢燃料电池等船舶建造及使用,充(换)电和加注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液化天然气船规模化应用和沿海加注能力建设,以及节能船型开发及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31.推动电动重卡零碳货运走廊建设。 主要内容:开展重卡换电和大功率超充试点建设,建成一批跨区域新能源重卡运输廊道。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等区域,建设新能源重卡充电站(快充站、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储能/光储充一体化设施,形成公路零碳运输走廊综合补能基础设施网络。推进重卡换电电池银行、新能源重卡综合补能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出台新能源重卡碳足迹核算、认证技术标准,加强新能源重卡碳减排方法学开发,不断丰富碳市场交易品类。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运输服务司。 32.推进铁路绿色低碳发展。 主要内容: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数智化、轻量化、环保型铁路设施设备及技术的推广运用。推动参建单位在铁路规划建设过程中,通过加强科研攻关、改进施工工艺等方法,进一步贯彻铁路绿色发展理念。 责任单位: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 十、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韧性能力 33.打造优质安全耐久的现代交通基础设施。 主要内容:树牢全生命周期建设发展理念,深化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强化工程建设源头、过程、验收等全链条质量管理,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安全可靠。结合辖区工程建设实际,健全现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提升工程质量管控能力。推进先进工艺、装备等应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度和可靠性,提高交通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围绕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标准。 责任单位: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34.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主要内容: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顶层设计,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办法,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形成长效治理机制。深化科技应用赋能,推进先进技术与智慧化监管融合,加大科技兴安成果推广应用。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育行业安全文化。 责任单位: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35.公路重大灾害智能管控处置。 主要内容:以公路运行安全保障行业重大需求为牵引,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北斗导航等前沿技术,构建公路重大灾害“辨识―监测―预警―处置”高效闭环智能管控处置技术体系。广泛布局不同自然条件、不同基建水平、不同交通流状况地区,着力开展集成创新和示范应用,形成一批高水平、可推广的公路重大灾害智能管控处置技术解决方案,实现重大灾害预警准确率高于95%,协同处置响应时间缩短30%以上,建设路线级和路网级示范集群。 责任单位:部科技司、公路局。 36.提升公路安全韧性水平。 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研究建立公路安全韧性评估体系,健全公路安全韧性提升长效机制,形成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工可研究、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全生命周期技术体系。在工程项目全链条贯彻公路安全韧性理念,确保完成提升工程项目的安全韧性提升20%及以上,抵御灾害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责任单位:部公路局。 37.高质量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铁路工程。 主要内容:树立标杆项目,推动铁路建设项目(含城际、市域郊铁路)高品质建设,实现标杆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体系建设,实现安全生产防护措施的总体安全管理目标。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推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技术的创新发展,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评价治理机制,应用智能化建造、智慧化管理技术,推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构建差异化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复杂环境下,安全生产模式、工程技术、装备设施创新性工作。 责任单位:国家铁路局工程监督管理司。 十一、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能力建设 38.构建海事船检联管共治工作机制。 主要内容:一是深化海事船检联检联验工作。优化船舶安全协同监管机制。试点开展海事船检对检验窗口期船舶联合查验。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机制,常态化运行“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机制,提高异常船舶动态感知和协同治理能力,推动船舶风险隐患闭环管理。二是推进船舶检验领域信用管理。构建以船舶修造企业、船舶设计单位为主要对象的信用管理体系,根据守信、失信行为开展信用状况认定,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模式,对相关对象实施基于信用评价的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模式。三是深化船舶检验区域协作。深化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在长三角区域和长江干线扩展通检互认船舶类型、船舶年限、检验类型,以高质量的监督管理支持高水平的船舶检验互认。四是推动船舶检修检测机构监管模式改革。优化调整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监管模式,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实施机构认可,船检机构对检修检测结果技术核查,建立健全机构管理、人员管理等基础制度,监督结果全国互认。五是推行上下贯通、运转有序的船舶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监督制度体系,海事督促指导船检机构全面建立并运行船舶检验质量管理体系,适应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带来的新挑战。六是加强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建立海事船检业务常态化交流机制,推动区域船舶检验机构合作,共享培训资源,推动建立船舶检验及监督管理人才梯队。 责任单位:部海事局。 39.智能航运监管体系建设。 主要内容:探索构建智能船舶法律体系,研究制定智能船舶标准规范,研究探索智能船舶监管体系。完善智能船舶航行保障设施设备,健全船岸智能交互体系。 责任单位:部海事局。 40.无人智能救捞装备与远洋深海极地救捞装备研究应用。 主要内容:开展船载/岸基无人机搜救装备、机队方案及综合管控系统研究,探索“有人+无人”协同救助模式。聚焦智能船舶与绿色低碳技术,研究新一代海洋救助主力船智能绿色技术方案。针对6000米以浅深海环境,研发基于深海作业机器人的超深水作业技术。针对强风巨浪高海况环境,研究形成高海况应急拖带技术与装备体系。开发多功能作业支持船型,构建“船机协同、立体搜救”的深远海保障机制。研究极地抢险打捞装备技术和大型半潜抬浮打捞工程船方案。 责任单位:部救助打捞局。 十二、促进低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41.低空交通运输应用场景高质量培育。 主要内容:一是发展培育低空交通运输业态。因地制宜发展低空交通运输巡查巡检、勘察设计、应急搜救、物流配送等场景业态。二是推动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利用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物流园区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场地,布局具备装卸、补给、停放等综合功能的垂直起降设施。三是创新应用场景培育体制机制。发挥政府和市场多主体比较优势,构建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应用场景培育、运营、管理机制。四是强化应用场景安全保障。加快推进低空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制定,鼓励围绕关键技术和核心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多措并举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五是鼓励应用场景科技创新。逐步实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低空交通运输应用场景中的创新应用,强化安全保障和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部运输服务司。 42.低空交通运输规划编制。 主要内容:统筹谋划低空交通运输发展,推动低空交通基础设施与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协同布局、有机衔接,推动低空民用航空与铁路、公路、水路、邮政等融合,发挥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优势。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43.“行业+地方”通航载人飞行联合监管。 主要内容:强化通用航空载人飞行活动安全管理。加强监管机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同共治。落实地方属地低空载人飞行各方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 十三、加快交通运输基础大模型创新突破 44.打造综合交通运输基础大模型应用体系。 主要内容:聚焦交通运输行业关键业务,打造综合交通运输基础大模型应用试点场景。统筹构筑基础算力服务平台,打造集数据中心、模型基座、智能体中枢为一体的大模型应用支撑体系。构建覆盖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等专业领域的垂域大模型。探索建设交通运输基础大模型全链协同保障体系,夯实综合交通运输智能化转型根基。 责任单位:部科技司。 45.省级“民航气象+地方交通气象”联合数据共享。 主要内容:强化公路、铁路等气象观测数据和民航气象数据共享。 责任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办、部公路局。 46.加快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主要内容:一是建立交通运输高质量数据资源体系。完善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建立健全目录采集、更新及发布机制,实现“一数一源”动态更新。加强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采集与归集,推动公共数据“按需归集、应归尽归”。提升公共数据质量,强化公共数据源头治理,建立数据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二是强化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供给。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建立数据开放清单及动态更新机制。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探索行业公共数据收益分配机制。三是促进交通运输公共数据应用创新。深化行业公共数据协同应用,服务区域交通运输协同发展。推动交通运输公共数据与能源、旅游、卫星遥感、气象、金融保险等数据资源融合应用,服务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融合应用,支撑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发展。加强数据基础服务能力建设,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推动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建设行业高质量数据集。 责任单位:部科技司。 47.邮政业人工智能、寄递安全科技平台培育。 主要内容:在“人工智能+邮政快递”方面,面向邮政快递客户服务、路径优化、安全管理等应用场景,打造行业垂直大模型,开展空地协同、复杂气候、抗干扰无人机无人车智能配送关键技术研究,针对邮政快递作业服务全流程开展智能化、无人化、数字化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在寄递安全方面,突破太赫兹波谱分析、高通量多模态等智能安检技术,开展复杂动态场景下海量视频数据的感知获取与准确识别技术研究,突破实时精准定位、冗余地址数据处理、空间地图构建等通用寄递地址编码技术。 责任单位: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 十四、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 48.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 主要内容:推动跨区域统筹布局,服务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动跨方式一体衔接,服务市场要素资源高效流通。推动跨领域协同发展,服务市场提质扩容增效。完善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平竞争、信用管理等制度规则,进一步理顺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执法监管统一,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部政策研究室。 十五、交通运输综合执法 49.推动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监管提质增效。 主要内容:一是深化“四基四化”建设。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基层组织管理工作体系、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执法服务保障工作体系、智慧执法工作体系、协作联动执法体系,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打造交通运输执法基层典型站所。二是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理顺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高执法监督能力。三是优化基层执法体制机制。探索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等方法,建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交通运输执法监管运行机制,形成联动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源头治理。 责任单位:部法制司。 50.探索“数智一体化”执法新模式。 主要内容:一是打牢交通运输执法数据基座。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执法数据整合分析,为行政决策、行业监管、优化服务、权力监督、应急保障提供支撑。二是打造新型执法场景。依托执法信息系统增强执法场景感知、指挥调度等方面的一体协同能力,打造行业运行趋势分析、违法行为智能识别、行业监管风险预警、执法行为智能监督等场景。三是建设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增强大模型。利用大模型支撑开展智能办案、智能培训、智能问答等数智化执法。四是加强区域执法协作。运用区块链等技术,深化区域执法协作工作机制,优化“案件抄告”“联勤联动”等执法流程。 责任单位:部法制司。 十六、高层次人才培养 51.培育高水平交通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主要内容:一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眼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着力激发科技创新创造活力,着重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支持、激励机制建设,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二是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通过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建设吸引集聚行业人才平台,加强行业战略人才力量建设。三是开展行业人才队伍谱系化建设。围绕重点领域和特色人才群体,加强人才分类培养。四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围绕行业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激励、评价,打造素质优良的交通劳动者大军。 责任单位:部人事教育司、科技司。 52.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交通优势学科和专业建设。 主要内容:创新探索交通优势学科和专业建设内涵、路径、方法,适应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新业态发展。 责任单位:部人事教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