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司长:医械企业飞检不够 未来将大力加倍!》

  • 来源专题:生物安全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hujm
  • 发布时间:2018-09-10
  • 医疗器械飞检力度加大,2018年飞检100家的任务已完成过半,2019年起将加大力度,对医械企业的飞检数量将倍增至200家、300家、400家。

    近日,国家药监局的一位司长在公开场合表示,2018年飞检100家医疗器械企业数量还不够,未来要加大飞检力度。明年起,飞检医械企业的数量要翻倍。

    该司长透露,2018年以来,国家药监局已在医疗器械监管上开展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包括严防严管严控医疗器械安全风险、加强现场检查工作、抓好抽检和问题处置工作以及强化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建设等。

    尤其是在打击无证经营和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整治行动上,今年中专门的行动方案将无证生产列为重点对象。一些生产企业,产品注册证还没下来就开工生产,无视安全生产规范,被停产整改。

    另外,该司长还提到,很多生产企业,多年不出问题,但是一换供应商就出问题被查,为省下采购钱,降低了产品质量。由此提醒生产企业,要重视供应商以及采购环节。

    目前来看,自2018年1月份以来,国家药监局官网几乎每月都会有飞检的通报案件,通报数量基本上都保持在10件左右。该司长透露,2018年对国内医疗器械企业的飞检数量是100家,目前已完成62家,其中12家停产整改。对进口(代理)医疗器械企业飞检数量为26家,在医疗器械境外检查工作上,对该召回没召回的产品,将被列入飞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另外一个重要看点是,今年6月25日至7月24日,司法部对现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最新的消息是,国家药监局法制司相关人员表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力争于2019年出台。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作为行业的母法,此次修正增加了12条,删除两条,修改39条,变动较大。如此,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办法或将联动修正。

    同时,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修正案》有在借鉴美国的经验。

    在美国国情中,50%以上是低风险,仅需一般管控的一类医疗器械,临床豁免数量为780种;40%的二类医疗器械,豁免数量为60多种;最需要做临床的高风险三类器械,仅占比7%。

    而中国三类医疗器械占比达到20%~30%,所需临床试验较多。因此,我们需要对医疗器械条例做修改,考虑怎样科学的解决、提高临床试验的效率。

    FDA值得借鉴:基于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FDA缩短了其上市时间,但为了保证质量,其后续监管措施非常严格。

    该司长表示,据上述《修正案》,下一步将修订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以及制定《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对违法企业,既处罚持证人,又出发代理人。该办法已在国家药监局官网公布。

  • 原文来源:http://news.bioon.com/article/6727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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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2日,国家药监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新发放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经营范围应当分为原《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分类编码区和新《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分类编码区,并明确标识。 各监管部门在其政府网站药及时公开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信息。内容包括: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等等。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省食药监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上传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对于使用自行开发的系统的部门应当于每月1日将本省全部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上传数据,确保该系统数据完整准确、及时更新。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不断完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工作,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管理,方便监管部门和企业使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适应医疗器械有关管理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信息有关内容调整工作。根据《关于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7年第143号)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新发放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经营范围应当分为原《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分类编码区和新《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分类编码区,并明确标识。经营范围填写到子目录类别。 鉴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备案凭证中的经营范围空间有限,现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列明的经营范围由“医疗器械分类编码及名称”简化为“分类编码”,分类编码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核定。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按以上原则调整。 二、做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的基本要求,对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着重要意义。依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食药监法〔2017〕125号)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职责在其政府网站公开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信息。对使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的,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对外公开;对使用本省(区、市)自行开发的系统进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的,由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依职责通过其政府网站及时对外公开。 生产许可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发证部门(以上内容为字符型)、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日期型)、生产产品登记表。备案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备案凭证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备案部门(以上内容为字符型)、备案日期(日期型)、生产产品登记表。 经营许可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发证部门(以上内容为字符型)、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日期型)。备案信息公开内容包括: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备案部门(以上内容为字符型)、备案日期(日期型)。 未依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做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上传工作。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对于分析防控风险、开展监管工作极为重要。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上传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使用本省(区、市)自行开发的系统进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每月1日将本省全部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上传数据,确保该系统数据完整准确、及时更新,以便实现医疗器械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全国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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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生物安全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hu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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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日(6月20日),国家药监局一连发布4则跟踪检查通报,其中,有两条都是涉及中药饮片企业的,两企业均被收回相关药品GMP证书,其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调查。 中药市场大整顿 根据国家药监局通报,其中一家药企被收GMP,是由于出具的检验报告项目不全,缺少二氧化硫、浸出物等项;以及购进的药材未进行自检和委托检验,成品检验报告引用供应商的检验结果。 而另一家企业被收GMP,是由于检验室未按照质量标准对所涉品种进行农药残留检验;检验室对试剂、对照品、留样管理存在多个问题;原药材库房的物料管理不到位等。 可见,国家对中药饮片的检查力度越来越大,也越来越严格。 自今年3月国家药监局成立,焦红上任局长后,对中药的监管重点关注。 4月26日,国家药监局局长焦红主持召开“中药饮片监管工作座谈会”,把脉问诊中药饮片质量管理。 会上,专家认为,当前中药饮片质量管理中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上游中药材种植不规范、药材流通不溯源、质量标准不健全等问题,并建议从中药材源头抓起,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规范产地初加工、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等。 随后,在5月9日,央视《新闻直播间》对全国最大的中药材集散地安徽亳州进行重点报道,曝光“掺假”中药材问题。这让中药的质量问题,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事实上,在严格监控中药饮片工作上,不仅国家药监局,各地药监部门也早已不断加大力度和强度。 作为中药大省的安徽,对于中药监管也有了大动作。日前,安徽省省农委发出《关于加强中药材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明确要加强风险源头控制,严格管控中药材田间栽培和生产管理各个环节的投入品,确保药材农残、重金属等检测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对于中药材栽培过程中减少化肥的施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农药的施用,建立健全中药材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也有明确要求。 市场惨淡,贵族药不再贵族? 近几年来,中药材价格的飙升已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数据显示,在一轮暴涨中,一些中药材品种的价格,仅2017年年底,就已经翻了好几倍。有不少人认为,中药要变成贵族药了。 但是,现在再来看,似乎并非如此。 相关人士表示,由于药监部门从药厂、经销商、以及大小中医院加大力度查处药材质量,使得硫磺、重金属、农残超标以及有效含量达不到《中国药典》标准的药材,将无处可销。 据了解,当前中药材市场交易量下降,多地药材销售陷入困境。 前几年多数药材价格疯狂上涨,由于药农盲目扩大种植,势必导致生产过剩,进一步冲击价格大幅跌落。据个例子,2015年上半年枳壳(江西产)新陈不接之际价格一度涨至60元左右,饮片卖价65元,而目前市场统货饮片售价却掉到了34元左右。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连续多年涨价行情刺激下,生产出现过剩的药材还有: 党参、当归、黄芪、黄芩、白术、白芷、怀山药、北沙参、生地、百合、桔梗、水半夏、旱半夏、元胡、丹参、丹皮、防风、川芎、泽泻、车前子、栀子、牛蒡子、地肤子、金银花、菊花、玫瑰花、荆芥、荆三棱、毛知母、天麻、麦冬、猫爪草、苦地丁、射干、沙菀子,白前等。同时,一些野生药材在高价刺激下,也出现供大于求,价格理性回落。如:全蝎、蜈蚣、九香虫、黄精、石菖蒲、白芨,猪苓等。 再说一点,每次药材价格大涨,都或多或少与货囤脱不了干系。过去几年药市行情火爆时,买货囤积是推动价格上涨的主要动力。在高利润的诱惑下,不但药商一哄而上买货囤积,许多其他行业的都加入了压货大军。 有业内人士对笔者表示,现在行业越来越规范,国家飞检严查,很多企业都不敢囤太多库存。今年和以往比起来,总体比较低迷,应该说,这两年都属于混乱时期。 在生产过剩、库存量大、需求不旺、市场大整顿等诸多因素影响下,导致了当前药市行情低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