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3-05-18
  • 西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23/5/17 18:10:43   我要投稿
    关键词: 电力并网 电力系统 电力企业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5月16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西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文件明确,本细则适用于西北电力系统内由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各类型并网主体,以及由地调直调的风电、光伏,由地调直调的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水电站、生物质能发电厂、光热发电厂。其余并网主体视其对电力系统运行的影响参照本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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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来源:http://www.chinasmartgrid.com.cn/news/20230517/6482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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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 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 2023/5/17 18:09:34 ?? 我要投稿 ?? 关键词: 电力辅助服务电力调度电力市场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5月16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西北区域 电力辅助服务 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文件明确,本细则适用于西北区域省级及以上电力调控机构直调的各类并网主体,以及由地调直调的风电、光伏,由地调直调的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水电站、生物质能发电厂、光热发电厂。其余并网主体视其对电力系统运行的影响参照本细则执行。新建常规发电机组、新型储能以及调相机等并网主体通过整套启动试运行后纳入本细则管理,新建新能源电源通过启动试运后纳入本细则管理。新建负荷侧并网主体完成并网接入调度认证程序后纳入本细则管理。 已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电力辅助服务提供和调用的省(区、独立控制区),按照相关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执行。相应电力辅助服务品种不再按本细则重复补偿。如相关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因故暂停交易,则仍按本细则执行,直到市场重启。 原文如下: 首页 1 23下一页 分享到: 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北极星投稿热线:陈女士 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换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
  • 《重磅!山东能源监管办印发《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8-13
    •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8月11日,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下发关于公开征求《山东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该细则适用于山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的发电机组及独立新型储能。省级以下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的发电机组及独立新型储能参照本细则执行。 在进入商业运营条件中,文件指出,风力发电项目按《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GB/T31997)要求完成整套启动试运。 发电机组应在项目完成启动试运工作后3个月内(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在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或按规定变更许可事项,分批投产的发电项目应分批申请。符合许可豁免政策的机组除外。 届时未具备商业运营条件的,属并网主体自身原因的,从具备商业运营条件时间点起进入商业运营,不属并网主体自身原因的,从完成整套设备启动试运行时间点起进入商业运营。 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平均价指同类型机组代理购电市场化结算均价。同类型机组指火电(燃煤、燃气)、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独立新型储能等电源类型。 政策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山东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发电机组和独立新型储能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3〕48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办组织起草了《山东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我办市场监管处。 电子邮箱:scjgc@cnea.gov.cn 传 真:0531-67800757 附件:山东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